从小到大,小编最害怕的就是生病 生病的时候身体完全遭不住 如果是普通感冒还好 最难的是一些严重并且特殊的疾病 长期需要依靠药物去治疗 一些疾病其实可以去申请认定 并且享受治疗待遇的 如何申请?到哪里申请?哪些疾病符合要求?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参保人员可随时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法定节假日休息)。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均需盖医院专用章); (3)辅助检查检验项目: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报告单,血液〈腹膜〉透析需提供肾功能化验单,器官移植需提供完整病历及手术记录,上述申请材料均需盖医院专用章; (4)诊断书(盖医院专用章); (5)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 2、申报流程: 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一所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门诊特殊疾病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申请病种填写《哈尔滨市基本医疗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信息备案表》,定点医疗机构留存申报材料并进行系统备案。参保人员按照备案的病种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支付。 3、原享受门诊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慢性期)的患者,无需再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可直接到其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和全市所有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 4、原享受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合并症的患者,无需再申报门诊特殊疾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可直接到公布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或凭医嘱到全市所有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胰岛素。 (图源:哈尔滨医保,点击放大查看)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4)血友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肺结核; (8)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9)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介绍完了特殊疾病, 那么接下来就是慢性病啦 像是比较常听说的高血压、糖尿病 其实都属于慢性病范围 接下来,小编继续告诉大家门诊慢性病 如何认定?怎么去申报? 凡是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的人员均可申报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其中,享受离休待遇人员、处于医保待遇等待期和哈劳社发【2010】2号文件规定的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需符合《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断标准》。 (一)认定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二)认定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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