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竟然请假去嫖娼 公司解雇后 男子辩称嫖娼时已请假 ??? 段正純于2021年1月1日与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6月2日下午,段正純在上班时间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9月19日,公司向段正純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段正純主张其2021年6月2日外出已经向公司请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于是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主张段正純在上班时间前往其他地点进行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被行政拘留5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与段正純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2年2月18日,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继续与段正純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对裁决书不服起诉至本院。段正純未起诉。 庭审中,法院明确询问段正純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时间是否为上班时间,段正純认可是上班时间,但主张其向副队长口头请了假,请假理由为给其母亲送钥匙。公司不认可段正純曾请假,表示根据单位管理规定请假应提交书面请假申请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正遇法律难题不知道如何解决? 不一定。《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几个情形,能适用的也就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员工嫖娼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通知工会,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本案中劳动仲裁委与法院也持不同观点。因为嫖娼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不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也没有严格界定。本案中段某与公司其中一个争论焦点就在于:公司不承认段某口头请假,有规定请假必须书面,公司认为段某属于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在以往司法实践中,也有员工因为休息期间嫖娼被拘十日,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遭到法院驳回。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编:柒柒 | 排版:柒柒 素材来源:齐鲁晚报 |
|
来自: chengyishippi...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