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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执行法院能否拍卖?@宇安法律

 枫了 2023-03-24 发布于广东
 裁判要旨:
作为案外人的夫妻一方没有提起析产诉讼,申请执行人也没有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法院在确认被执行人享有案涉房产份额产权的前提下,可以对案涉房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所延伸出的强制拍卖等执行行为,但必须及时通知共有人,且从强制拍卖所获得的执行款中保留其共有财产份额。

裁判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民申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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