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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建筑-衙署建筑

 古建秦 2023-03-24 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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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衙署的演变与发展

        衙署是旧时官吏办理公务的处所,起源于春秋,推广于战国,定制于秦朝。有关衙署的记载最早可见于战国《周礼注疏》:“以八法治官府。”衙署最初称为官府,汉代时,太守、校尉的衙署称府,县衙称寺,此见于《汉书·平帝纪》卷12:“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唐代以后称衙署、公署、公廨、衙门。

       而衙门又是由“牙门”演变而来。牙,指牙旗,旗杆上饰有象牙的大旗。《宋史·仪卫志六》载:“牙门旗,古者,天子出,建大牙。今制,赤质,错采为神人象,中道前后各一门,左右道五门,盖取周制'树旗表门’、'天子五门'之制。”天子出行之时,立牙旗以表门,以作仪仗之衬托。唐代封演所著《封氏闻见录》中有:“近俗尚武,是以通称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字称讹变,转而为衙也”的记载。唐代尚武,武官治所称“牙门”,文官治所以带武夫气为荣,其官府也开始称为“牙门”,且唐代史籍中“牙”与“衙”互用,“牙门”讹为“衙门”则为正常。到了宋代,“衙门”之称普遍,且文武官府一律通用,“牙门”之称甚至不为人所知。元明清时,官府以“衙门”之称为定制,故后来不论是州,府、县的治所一律称为“衙门”(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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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衙署有中央衙署与地方衙署之分,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是依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来维系,这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使然。自秦实行郡县制以后,郡、县治所在的地方城市即成为朝廷派驻各地的政治、军事统治中心,又往往是经济、文化、交通或手工业的地方中心。

       为保证政权的有效运作,这些城市均设置有一套相关的机构与设施,府县衙署作为其中之一,相当于行政首脑机构。随着中国道教思想和民俗文化的发展,城隍庙逐级成为构成城市体系的要素之一,在地方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城隍是神话中守护城池的神灵。唐代,奉祀城隍神的活动已经较为盛行,地方城市中城隍庙的设置较为普遍,几乎各府州县都有。宋代亦信仰城隍神,明代时达到了极盛。明太祖朱元璋夺取天下后,下令各地大修城隍庙。

      城隍庙在地方城市体系中一般和县衙对称设置,县太爷管理阳间,城隍爷管理阴间,它护神佑民,主管冥籍,体现了“阴阳各司其职,人神共治”的思想,表达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图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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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代的衙署

      西汉已有关于衙署的规定和等级区别的记载汉以前的衙署具体情况不详。唐宋以后大体可考。汉代官寺多建在附属于大城的小城内,采取庭院式布局,其围墙基本呈长方形,寺门一般对着大路,由《后汉书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卷27可知,汉代的衙署,门前有二桓表,如刘敦桢先生所说:“其县寺前夹植桓表二,后世二桓之间架木为门曰桓门,宋避钦宗讳,改曰仪门。门外有更衣所,又有建鼓一名植鼓,所以召集号令为开闭之时,官寺发诏书,及驿传有军书急变亦鸣之”(图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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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古人“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廷者,阳也,阳尚生长,”以及“衙门八字朝南开”的古谣,可以推知寺门应为南北方向。县寺门旁常有“塾”,与围墙相连,左右各有一间。《古今注》卷上载:“塾,门外之舍也。臣来朝君,至门外当就舍更衣,熟详所应对之事。塾之言熟也,行至门内屏外,复应思惟。”寺门之后为屏风,汉人称之为“罘恩”,《古今注》曰:“罘恩,屏之遗象也。……罘恩言复思也。汉西京罘恩,合版为之,亦筑土为之每门阙殿舍前皆有焉。于今郡国厅前亦树之。”绕过罘恩,就进入庭中,庭中最重要、最显赫的建筑物就是正厅(堂),为县令长正式听事办案之地,故又称“听事”或“厅事”,是官寺中的主要建筑。  

        正堂两侧的厢房中多受理一般小事。县廷中供诸曹小吏处理各曹事务的办公处所常视衙署大小而定,小者即在正厅两厢,大者在主庭院侧另建院落。县廷中还有一个重要设施,就是狱。《后汉书·孝安帝纪》卷5载:“皇太后幸洛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张继海考证出:狱应在县廷之北,与汉代人北方主刑杀的思想观念一致。由此可知,汉代县寺有“南衙北狱”的格局。汉代县长吏可以带家属去其所掌之县,《后汉书·光武帝纪》卷1载:“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于县舍。”由此可见,济阳令可以带家属相随。《后汉书·吴延史卢赵列传》卷64记述吴佑为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常闻讽诵之音。”由此可知,县寺主官有单独的居住院落,院内还有花园,作为官吏宴集、待客及游观之所。

        与此相比,小吏不能带家属入住县寺之内,所以他们只有集体宿舍“吏舍”可供居住。吏舍常集中设置,并有“吏舍厕”随之设置,见于《后汉书·党锢列传》卷67:“时宛陵大姓羊元群罢北海郡,赃罪狼藉,郡舍溷轩有奇巧,乃载之以归。”章怀注曰“溷轩,厕屋。”县廷还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居住在寺内的诸多县吏的生活,即:厨舍,见于《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卷11。光武于宜阳接受赤眉投降时,“帝令县厨赐食,众积困赣,十余万人皆得饱饫。”

      汉代衙署的格局可见于长安的丞相府,该府四面辟门,门外建阙,主体建筑“百官朝会殿”的西部有王公百官更衣处,还附有官邸和车马厩、客馆、奴婢舍等建筑。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画有多幅墓主生前担任过官职的城市的官衙图,可探知当时地方衙署的具体形象(图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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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乌桓幕府分幕府堂院、营舍和庖舍三个部分。幕府有南门、东门,南门有门、屋、塾和双阙。按照汉代官署制度,门内有庭,过庭才是“堂”或“厅事”,庭为堂的前奏,又叫前庭或前院。庭院东面有较为长阔的一排房屋,由《汉书·公孙弘传》所载“于是起宾馆,开东阁,以延贤人”可推知,这排房屋应当是宾馆、东阁。经前庭进入正中堂院,即为宽阔的广场和高大的堂屋。堂后小屋,内坐妇人,当为居室,又叫“寝或“内”。堂之北,为四间廊庑,过其尽头处的门亭北部又有一狭长院落,院后有长房一列,上书“库'字,当为仓库。幕府堂院之后为一区用墙垣划出的营舍,可能是幕府中管理军务的机构所在。在北营舍中,有“营曹”(管理军营事务的官吏治事之处)和“司马舍”(校尉下的属官治事之处),司马舍之北为仓房,为营舍储存粮秣之用。幕府衙门的西南隅,紧靠幕府南门,为一区四合房舍,应是幕府的庖舍。庖舍东面有廊庑五间,门一间;北面廊庑分作两大间;西面廊庑之外有廊屋三间,内有牛、马,当为牛马棚,旁为马卒。庖舍院中有堂一间,内坐有庖正指挥庖丁供膳者。

        该建筑群对后世产生影响之处在于,其一,堂前设“前奏院”的作法延续至后世的宫殿、衙署、宅第中,依等第不同常设一至数重不等,除供使用外,兼示威仪。如:帝王宫殿前常作好几重前奏院落;其二,该建筑群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前堂后内”制度的形象资料。与此相仿,封建帝王的宫廷为“前朝后寝”,官吏、士大夫的府第为“前堂后寝(或内)”(图5-1-5、图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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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的宁城县图中,宁县寺(县衙)屈居于图中幕府衙门的东南角,面积不及幕府的十分之一。”县寺南面有一书有“宁县寺门”的门亭,门内仅有一座似书有“吏舍”字样的单层无殿顶的房舍,内有二县吏。县衙门与幕府衙门在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上均相差悬殊,这些体现了封建社会的建筑等级制度。

二、唐代的衙署

       唐代称汉时的小城为子城、牙城或衙城。节度使驻节的州府城衙城正门称“鼓角楼”,设鼓角旌节,下开两个门洞,俗称双门。府县子城正门和无子城的衙署前正门称“谯楼”或“谯门”,上设鼓和为城市报时的钟。唐代以后中央和地方衙署多在主庭院外围建若干小院落,分几路布置(图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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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长安尚书省中路主庭院内建尚书令厅,称“都堂”。主庭院两侧建筑并列三路,以巷相隔,每路的前后各串连四个小院,共有24院,是尚书六曹的公廨。

三、宋代的衙署

      宋代府县谯门前建名为“颁春”、“宣诏”的二亭,是名义上的接诏布政场所。衙署位于子城中心官邸附于署后。属官公廨、住所和军营、仓库等布置于周围。子城战时可设防,又是军事据点。宋代州府衙署也有因无子城而分散设立的。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重建的平江府治是唐宋时期整个子城作为衙署的实例。子城有南、西两门,南门内轴线上布置府署和府邸。署由廊庑围成庭院。庭北正中正厅称“设厅”,以宴设将士得名。设厅后面为丁字形小堂。设厅、廊庑、小堂为长官办公之处。小堂后工字形的宅堂和东斋、西斋是府邸。邸北有池塘、园圃,散列轩亭,并可北通城上的齐云楼。唐宋时期州郡有供官吏宴会用的楼,称“郡楼”,或建在官署中,或建在风景优美的处所。齐云楼即属郡楼性质。府署前两侧整齐布列五个小院,是属官廨署。西部多是军事机构,还有练兵的教场和制造军器的作坊院落。平江子城和衙署重建于宋、金交战之际,还保留着兼作军事据点的特征。

四、明代的衙署

      元灭宋后,下令毁天下城墙,明代重建时,一般不再建子城。洪武二年(1369年)定制,地方衙署集中建在一处,同署办公,同门出入,以便互相监督。现存始建于明代的官署多在城市中心偏北,前临街衢。明正统七年(1442年)在北京皇城千步廊侧建的中央各部院衙署,布局基本一致,都是正堂为五间工字厅,两侧建若干院落。以吏部为例,总平面呈矩形,分前后两部。前部外门三间,门内分三路。中路是以面阔五间工字形正堂为中心的主庭院,前有三间的仪门,左右各有东西庑16间,正堂左右各有二小堂。左右两路各为六个院落,与中路以巷道相互间隔,是各职能司的公廨,后部为仓库。广盈仓,俗称老仓,位于应县金城镇西关内。坐北朝南,东西46.6米,南北18.15米,占地面积约846平方米(图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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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明代《应州志》记载,为明应州知州黄彪创建,清代重修,是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应州官仓,可储粮二千石。现存为清代遗构。粮仓建于高1米的砖砌台基上,面宽十三间,进深四椽,前出廊,硬山顶,筒板瓦覆盖。顶部上设通风天窗4孔,地下置南北向通风孔道。明代以后,地方府县衙署内常建土地祠、酂侯祠、马王庙等(图5-1-9、图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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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代的衙署

        据清康熙年间官僚王士祯记载,京城“六部、都察院公署,吏、户、礼在禁城之东,兵部、刑部、工部在三部后街之东,皆沿明制。惟三法司及兵部督侍郎公署与太常寺在禁城之西”。清北京城以皇宫为中心,官衙分布在宫城(“紫禁城”)南部的东、西两边,形成宫室与官衙各成体系又相互照应的格局。清代地方官衙是一个集大堂、内宅、六房等建筑于一体的复合建筑群体,在总体布局上,大堂和内宅建于中轴线上,佐杂胥吏办公的六房及仓房、库房、客房、书房、监狱等则位于大堂两旁的附属轴线上。

      通常,六房距大堂最近,位于仪门之后,大堂之前的东、西两侧,东为吏、户、礼三房,西为兵、刑、工三房,均沿轴线一线排开,分列于甬道两侧,其余的库房、仓房等建筑仍沿纵轴排开,位于距中轴线稍远处,这种布局符合《大清会典》记载:“各省州县与民最亲,凡大小案件无不始终于州县衙门,是以旧制,钱粮刑名等项分委承办,设有六房,即附于公堂之左右,使经制胥吏居处其中。”地方官衙严格依照此制,虽占地面积和形态有所差异,但总体格局却一致(图5-1-11~图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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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山西衙署建筑的组成与布局根据《清会典·工部》卷58载:“各省文武官皆设衙署,其制,治事之所为大堂、二堂,外为大门、仪门,大门之外为辕门(仅武官有之),宴息之所为内室、为群室,吏攒办事之所为科房。”结合山西地方衙署建筑的遗存现状,在调査资料的基础上,拟将山西地方衙署的组成分为五个功能分区,即:旌表戒箴之所,治事之所,宴息之所,吏攒办事之所、祭祀之所。并对其空间布局逐一分析,分述如下。

      旌表戒箴之所

        旌表,指封建统治者用立牌坊或挂匾额等方式表扬遵守封建礼教的人。戒,指禁止做,防备。旌表戒箴之所大多位于衙署建筑群的前部,包括影壁、牌坊、大门、仪门、监狱、大门以外东西两侧的申明亭、旌善亭等。

(一)影壁

       是建在衙署院落的大门外,与大门相对的屏蔽物,是按道教习俗修建的中国古代建筑所独有的形式,主要增加建筑群的气势,同时也可以遮挡外人视线,避免一览无余,又称照壁、照墙。照壁面北所绘图案无一定的规定,但多为形如麒麟的贪婪之兽,乃龙之九子,四体生火,周围是宝,但它生性贪婪,不知满足,大张血口,妄图吞日,结果利令智昏,葬身悬崖大海之中。此画意在警诫官员不要贪赃枉法(图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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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牌坊

        照壁对面即为牌坊,是官员每月初一、十五在此宣讲圣谕教化百姓的地方,故又称“宣化坊”。《诗经·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衡门”是以两根柱子架一根横梁的结构存在的,旧称“衡门”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牌坊。由此可以推断:牌坊至迟在《诗经》产生的春秋中叶即已出现。牌坊又称牌楼,但严格地说两者仍有区别。在单排立柱上加额枋、斗栱等构件而不加屋顶的称为牌坊,来源于古代常用来表彰人或事的“坊门”。“坊门”于北宋中期随着里坊制的废除而改用牌坊代替。牌坊上施以屋顶便称为牌楼,这种屋顶俗称为“楼”,常用楼的数目表示牌楼的规模,如一间二柱三楼,三间四柱七楼,三间四柱九楼等。它们多建于宫苑寺观、陵墓、祠堂、衙署等大型建筑组群的入口处主要起着显示尊贵身份、组织门面空间、丰富组群层次、强调隆重气氛等作用,现已成为互通的称谓了。牌坊上可设匾,使其成为弘扬礼教、歌功颂德旌表功名等的最隆重形式。牌坊在具有纪念碑性质的同时,往往含有标志性功能,它横跨于大道上常常作为通往重要建筑物道路的标志性起点,可以收束视线,起到门和“对景框”的作用(图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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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石坊

       戒石坊跨甬道设于大堂与仪门之间,向南刻“公生明”三个大字,向北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铭文16字。“公生明”作为官场箴规,意为公正方能明察事之本末,即所谓“公生明,偏生暗”(图5-2-3、图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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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堂之前立圣谕戒石坊的做法,是宋太祖赵匡胤首倡的。唐末宋初之间,为动荡不已的五代十国时期,当时的后蜀皇帝孟昶为了励官安民,在广政四年(公元941年)亲自撰写了《戒喻辞》:“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今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仁天难欺,赋兴是切,军国是资;腾之爵赏,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后来,宋太祖吸取了后蜀及同期其他各国政治腐败、不战而败的教训,便提取《戒喻辞》中的四句,即“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作为戒石铭的“规定内容”来晓谕百官,昭示天下。

       至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宋高祖将这一祖训颁于各州府县刻于大堂前,并称之为“戒石亭”。清时,因嫌出入不便,将“戒石亭”改为牌坊,称为“戒石坊”。堂前的戒石坊使堂中的地方官抬头可见,起到劝诫县令以民为本,秉公办事的作用。从建筑学角度来看,戒石坊建设于主体建筑之前,起到衬托主体建筑的作用(图5-2-5、图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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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门

       节度使驻节的州府城衙城正门称“鼓角楼”,下设两个门洞,俗称双门。府县子城正门和无子城的衙署前正门称谯楼或谯门,上设鼓,兼为城市报时建筑。还有一类县衙大门,俗称八字门,平面呈八字形,俗语“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中所说的门即为这类大门,又称头门。一般门前两侧都置有石狮。大门东边是击鼓鸣冤的地方,有人告状或有紧急案情时才击鼓,知县闻声升堂。如果无缘无故击鼓,就要惩罚击鼓人(图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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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仪门

      是县衙的第一道礼仪之门,通常是关着的,只有在新官上任、重大庆典、迎接重要官员时才打开,同时燃放礼炮以表示隆重。“仪”有礼节、法度之意。《国语·周语下》载:“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明清时官署中设仪门,即取“有仪可象”之意。据《明会典·官员礼》记载:“凡新官到任之日,至仪门下马。”仪门,取“有仪可象”之义,表示以适宜的行为为民表率。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登基时,出于避讳,一度将仪门改称宣门。仪门两侧设便门,因为古人讲究东为上,所以东门又称为“生门”、“人门”、“喜门”,通常大开,供平时车马、行人出入;西门又称“死门”、“鬼门”,通常关着,只有提审犯人和押解死囚犯时才打开。大门至仪门形成衙署的第一进院落(图5-2-8~图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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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狱

     在大堂西南仪门之外,故俗称“南监”,内有普牢、死牢、女牢和狱神庙等建筑。因西南属于坤地,风水学认为该处为肮脏之地,所以该方位在州县衙署多为牢狱。洪洞明代监狱位于洪洞县城古槐南路政府大楼西侧,原为洪洞县衙组成部分,俗称苏三监狱,相传明代京城名妓苏三曾在此监禁。据新修《洪洞县志》记载,创建于明洪武二年(1370年),清康熙三十四年(1696年)地震坍塌后重建,“文革时期”又被毁,1984年修复。整体院落坐东朝西,占地面积660平方米。大门楣书“明代监狱”。监狱位于院南,双门双墙,围墙高筑,两侧有普通牢房两排共10间,东侧小院为死囚牢,东、西、北各一栋,普通牢房与死囚牢之间设虎门牢(陛犴牢),虎门牢南侧为禁房,禁房西侧墙壁嵌一微型狱神庙,下有一死囚洞。以上建筑均为砖砌。死囚牢院内有囚犯使用的水井1眼,洗衣槽1个。1985年被洪洞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图5-2-11、图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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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彰瘅亭和申明亭

      于衙门的东西两侧对称设置。“彰瘅(dān)”,语出《尚书毕命》“彰善瘅恶”,意思是表彰善的,憎恨恶的,以示劝惩。彰瘅亭是宣讲圣谕、乡规民约,彰善瘅恶之所。“申明”即陈述、说明之意。明初,申明亭是张贴衙门中官员劣迹的地方。清代,这里是代书的活动场所。代书是为人代写呈状的人。《大清律例·诉讼》中规定:“内外刑名衙门,务择里民中之诚实识字者,考取代书。凡有呈状,皆令其照本人情词据实誊写。呈后登记代书姓名,该衙验明方许收受,无代书姓名,即严行查究……。”因此代书是官方批准,并经刑房书吏考试而录用的非官方人员,又称作“官代书”。

二、治事之所

       治事之所指的是县官的办公处所,包括大堂、二堂。“堂”之称谓早在周代就已经出现。“堂”本来的意思是指台基,因为立于高大的台基之上的必定是与之相称的高大的建筑物,于是“堂”就成为高大的建筑物的别称了。自汉代以后,衙署和宅第等的主体建筑一般称为“堂”,以至于建筑物中的主要公共空间也称作“堂”,如:大堂、厅堂等。“堂”一般均为南北朝向,位于中心线上。作为单体建筑的堂,其形制分为台阶、屋身、屋顶三个基本部分,具有中国古代建筑最明显的外观特征。封建等级制度对堂的形式、构造有所规定,在台阶做法上,堂只有阶,没有陛。在屋顶形式上,唐代时规定堂只能用歇山顶或悬山顶。宋代以后,官署、住宅等只能用悬山或硬山屋顶。

     在结构方式上,宋《营造法式》中规定堂是用柱梁等构件组成一榀榀横向梁架,再用檩枋等构件将各榀梁架联结而成。宁武府署位于宁武县城的头百户街,坐北朝南,东西18米,南北62米,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沿中轴线自南向北建有大堂、宅门、二堂、内署等建筑。大堂面宽20米,进深13米,硬山顶,前后门相通,前后窗相对,现存已改造为民国年间的会议厅;宅门宽20米,硬山顶,拱券门洞;二堂、内署现在被改造为民居。根据《宁武县志》记载:“1725年(雍正三年)设宁武府,下属宁武县,府署和县衙均设于宁武县城内”。另据《宁武府志注》府署图,中轴线上的建筑依次为大门、仪门、大堂、宅门、二堂、内署。现存的建筑除仪门、大门不存外,其余建筑保存较好(图5-2-13-图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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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堂

      即正堂,取名为“亲民堂”,表示县官是人民父母官,与人民相亲相爱的意思,为整个衙署建筑群的核心。大堂高大、轩昂、庄重,代表着官衙的威严。大堂面向大院,两边为厢房,东面厢房是供礼师爷办公的地方,西面厢房是供刑师爷办公的地方,也属武器库。《阳宅三要》曰:“夫衙署大堂为听政之所,临民之地,以大堂为主,宜正大光明。”

      大堂内部正中为暖阁,是知县发号施令的法堂。暖阁内设置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有令签、朱笔和惊堂木,令签有黑色和红色两种颜色,黑色代表较轻的刑罚,红色代表死刑。暖阁之上悬挂“明镜高悬”、“正大光明”等匾额。暖阁之后是屏风,上面绘制的图案是象征清正廉明的“海水朝阳图”,又叫“旭日东升”。暖阁前列有县令仪仗,即桐棍、皮槊、肃静牌和刑具,如水火棍、讯杖等。知州、知府的暖阁前列有肃静牌和回避牌,而知县的暖阁前仅列肃静牌。大堂前有下跪石供原告和被告下跪。清朝,知县审案前,由差役将惊堂木、朱笔、墨笔、红、黑砚台、笔架、红绿头签、签筒等用品摆放在公案上,将印盒、印垫放于印架上,磨好墨,然后堂役传齐原告、被告、干证于班房,书吏将原告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事由填写清楚。刑房、站堂衙役排衙,齐喊堂威,古堂鼓,知县升堂入座。

       堂讯开始,用朱笔点名,刑书唱名,皂隶传唤,原告跪于东,被告跪于西,由书吏记录口供,拒不认罪的,施笞、杖等刑,审理毕,知县点朱加印,批出判词,案毕退堂。明清两代,知县很讲究大堂办事,为的是“日与百姓相见”,以加强在百姓心目中的威望和影响力。有时对泼皮之流“坐大堂对众杖之”,以惩一警百,教育民众。

       浑源州衙大堂位于浑源县永安镇永安社区永安西街路北。坐北朝南,东西长42.16米,南北宽11.05米,占地面积466平方米。创建于清顺治年间,原牌匾上书“岂第”二字。现存大堂为清代建筑。面阔十一间,进深四椽,单檐硬山顶。正堂五间出抱厦,抱厦东侧护风板上刻“礼堂”二字。州衙大堂于1982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图5-2-16、图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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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堂

      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接待外地官员、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之所,又叫“退思堂”或“思补堂”。二堂内正中的屏风绘有“松鹤延年图”,公案上的令签只有黑色的,表明此处所判的刑罚较轻。二堂以德治县,大堂动刑罚,依法治县。二者相结合,为“德法并用,文武兼治”(图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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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宴息之所

    “凡治必有公署,以崇陛辨其分也;必有官廨,以退食节其劳也,举天下郡县皆然。”③宴息之所顾名思义是作为衙署的行政长官及其亲属生活起居的地方,位于二堂后面的内宅门之内,包括位于中轴线上的三堂以及后花园、东西花厅等建筑。由于同属居住类建筑,这里将寅宾馆亦归入此类建筑。

(一)三堂

        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务及起居的地方。有些案件事关机密,也在此审理。三堂的建筑体量、规格同二堂相似,但装饰则较为华丽,体现了它作为知县居所的特点,有较浓厚的生活气息。大同府衙署坐北朝南,东西长20.1米,南北宽103.94米,占地面积2089平方米。据《大同府志》载:“府署在城内西北隅,明洪武九年(1376年)陈则创建,知府汪承爵增修,是一组规模较大的建筑群,清初顺治五年(1648年),由于姜瓖兵变被毁,清初顺治六年(1649年)知府胡烨鼎重建”。自此重建后,历任随时补茸,规模仍然很大,衙署原为三进院布局,中轴线有大门、仪门、正堂、后堂。后堂左右为同知宅和通判宅。前堂两侧为经历司,东西厢房为吏房。仪门两侧有依仗库。大门内两次有吏公厅、土地庙、银库等建筑。府衙署现仅存二堂和后堂。二堂面宽五间,进深四椽前出廊,硬山顶,后堂面宽五间,进深四椽,硬山顶。1981年2月24日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图5-2-19~图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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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花厅

        衙署建筑中的花厅主要供知县及其眷属生活起居和会客之用,也可作为高级官员的密室,供密谈之用。花厅的位置多在三堂左右。厅前庭院往往植花木、叠石峰,构成幽静、恬淡的园林环境。

(三)后花园

       在三堂之后,经过一个小巧的角门,方可进入。内有山水、亭阁。虽然仅方寸之地,但往往别有洞天,与内宅门以前的空间形成鲜明的对比,是知县与其眷属赏心悦目及县官回避政事之处。

(四)寅宾馆

       是明代县衙安置上级官员、差人住宿的公馆。寅,尊敬之意。《尚书·无逸》记:“严恭寅畏。”《尚书·尧典》记:“寅宾日出。”寅宾馆是作为招待尊贵客人和外地官员的处所(图5-2-22~图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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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吏攒办事之所

        吏攒办事之所包括衙署最高行政长官的佐贰官的衙署、三班六房及属官的办事机构等,是知府的下属办理公务和居住的地方(图5-2-25~图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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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佐贰官

      其省级衙署称为藩司、臬司;府级衙署称为同知宅、通判宅,县级衙署称为县丞衙、主簿衙。它们在衙署中的位置是相对固定的,均在治事之所的两侧。

(二)三班

      指快班、壮班、皂班。快班,也就是捕快,专管民、刑案件,相当于现在的刑警队;壮班,在当时管征纳税,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皂班,在升堂时站立在两旁的衙役,专管打板子。

(三)六房

      位于衙院大堂前的东西两侧,亦称“六曹房”、“六科房”。自北向南,按照以东为上、左文右武的方式排列,东三房是吏、户、礼,西三房是兵、刑、工。东房由县丞分管,西房由典史分管。六房之中各房的职能是:吏房,掌署内人事,乡绅丁忧、起复等事,类似于现在的人事局;户房,主管全县征粮、纳税、赈灾、户口、劝农等事,类似于现在的粮食局;礼房,掌管教育、庆典、礼仪、祭祀以及知县的信件、帖子等事,类似于现在的教育局;兵房,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兵卒,兼管驿站;刑房,伽杀贼盗、堂事笔录,拟写案牍、管理刑狱诸事;工房,掌蚕桑织造、工程营造、起盖衙门等事,类似于现在的建设局;铺长房,掌邮传及迎送官员之事;承发房,应办各种公文信札,皆由此房挂号,又分发各房转办;仓库积储粮食,库房积储财物。其职权无一不是在知县的主持监督下,由各房办理具体事务。六房职权不同,利亦不等,民间有“户富、吏贵、刑威、兵武、礼贫、工贱”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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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祭祀之所

       在衙署建筑中,往往设有象衙神庙、萧曹庙等一类的祭祀性建筑。这些建筑在教育人们树立忠孝人伦观念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维护封建宗法礼制的作用(图5-2-28、图5-2-29)。

(一)狱神庙

     在我国古代地方衙门的监狱里,除设有普牢死牢和女牢以外,都设有狱神庙。每逢初一、十五或狱内发生重大事情,甚至连犯人也都要到庙堂里去祭祀、祈求狱神的保佑。狱神就是监狱的发明者一皋陶。皋陶是古代传说中尧舜时代的刑官,他断案公正,善辩是非曲直,赏罚严明,深受百姓的欢迎,加之他发明了“囚”、“牢”,是我国最早的监狱。所以他就成了监狱的祖始爷,不管哪一级的监狱,都供奉着他的偶像,并在这里教化犯人改恶从善。

(二)衙神庙

       又称为“郯(tán)侯庙”或“郯阳侯祠”,所谓“萧曹”,就是指汉代的两位大臣萧何和曹参。萧何是西汉名相,曾封郧侯。萧何死后,曹参继为相国,凡事无所变更。萧何与曹参二人均政绩卓著,世有“萧规曹随”之典故,后代官员多祀之,表明他们有以萧何、曹参为偶像,忠君爱民,照章办事,恪尽职守当一个好官的愿望。郧侯祠内的主要建筑有三:萧何庙、献亭、风雅台。正面萧何庙,南面风雅台,献亭居中。

      风雅台即戏台,每逢重大节日,知县都要调戏班来唱戏,中间的献亭有两项功能,一是祭祀萧何庙时摆放供品,二是供知县坐在上面看戏(图5-2-30)。

(三)马王庙

       旧时,马为运输、作战、行旅等农业生产劳动、军事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畜力,素有“马通人性”之说。信仰中的马王爷掌管牲畜的生死病疫,自古以来,邑人多有敬仰、供奉马王者。马王庙是祀祭马王神的神庙。马王是道教神统中的“灵官马元帅”。

(四)土地祠

      里面供奉的是土地爷,用来保护一方水土的平安。明初,朱元璋规定地方官贪赃60两以上者要砍头示众,并要剥皮于大堂,土地祠就是剥皮场所,所以,土地祠又称“皮场庙”。

第三节 山西衙署建筑实例分析

      山西现存保护较好的衙署建筑有榆次县衙、平遥县衙、霍州州署和绛州州署等,这些建筑格局完整,风貌保持良好。其他如临晋县衙、太平县衙等,除个别建筑保存较好外,格局和风貌破坏严重(图5-3-1)。在这些衙署建筑中,位于临汾市的霍州州署大堂、位于运城市的绛州州署大堂和临晋县衙,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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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建筑形制与空间布局来看,尽管受地理环境、地方民俗以及营造主持者的个人意志等因素的影响,规模大小不尽相同,但其形制和布局有相似之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些衙署建筑位置并不固定,如霍州州署与绛州州署均位于城内显著的高地,前者位于霍州城的东北部位,后者位居绛州城西北高崖之上。榆次县衙与平遥县衙位于偏离于城市几何中心的中央地带,以表示与都城宫室的等级差异,前者在榆次城的中央稍偏西南部位,且地势较高,后者建于平遥城的中央偏西南部位。在建筑朝向上,衙署建筑群均坐北朝南。由此可见,山西地方衙署在选址和朝向方面总的趋势是势高、居中、向阳(图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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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总体布局上,山西的衙署建筑群均采用轴线控制下的合院式布局方式,均于南面设门,门内沿南北纵向分东、中、西三路布控全局,以中路为主,布置衙署的主要建筑,如大堂、二堂、内宅等。中路建筑除霍州州署的中轴线有偏移现象外,其他衙署的中路建筑均有恒定、贯通的中轴线,且以中轴线对称布置。

         它们的主要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衙署总体中的布局,也很有规律性,尤其体现在中路建筑中。这些衙署的中路建筑由南至北均有:照壁或牌楼(坊)、大门、仪门、戒石亭(坊)或堂前牌坊、大堂、二堂、内宅。戒石亭(坊)或堂前牌坊位于大堂之前,其东、西两侧由北至南分别为吏房、户房、礼房和兵房、刑房、工房,呈现出“东文西武”的布局特点,六房的布置即使由于官制的变化机构有所增设也不打乱这种格局特征。

       归纳总结山西地方衙署建筑的形制与布局规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择中而居,唯我独尊;顺应自然,因地制宜;其二是坐北朝南,轴线控制;院落组合,复道重门;其三是前堂后宅,宅园合一;前部开敞,后部幽静;其四是左尊右卑,左文右武;中间对称,两边灵活(图5-3-3图5-3-4)。下面择其要逐一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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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绛州州署

(一)历史沿革

      新绛县位于山西省西南部,运城市北端,临汾盆地南缘,汾河下游。新绛县旧称绛州,自古翼辅汾晋,以晋国三城而驰名,历代设州置郡,为河东要区而不衰。绛州州署始建具体年月已不可考据民国《新绛县志·卷八》载:“县署即旧州署在城内西北崖上,高敞宏壮,甲于列郡,创建不知所始。大门三楹,寅宾馆在大门内东隅。清康熙七年(1668年)知州刘显第修,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知州张成德重修。仪门三楹,门西有潛心堂碑,东有碧落碑,仪门外东隅有土地祠、富公祠。大堂为帅正堂,明洪武九年知州顾登重缮,清乾隆十八年(1679年)秋因雨久半圮,知州张成德修,清光绪四年(1878年)知州陈世纶以工代赈重修。静观楼一名望禾楼,在署后园,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知州李文洁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知州张成德因圮重修署旧有公楼,楼后有花萼堂,堂后有园池,池上有亭曰洄涟,轩曰香,承西南门曰虎豹,东南亭曰新,前舍曰槐,负渠曰望月,又东南有苍塘、风堤、鳌豕、白滨,诸名盛唐刺史樊宗师有记,后久废。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知州李寿芝即园池遗址,缭以周垣,重加建筑亭榭渠塘,一如旧制…”。又据《平阳府志·卷之八》载:“城西北崖上。明洪武九年(1376年)知州顾登重修,成化六年知州言芳、弘治九年知州时中增修。万历五年知州屈大伸、十八年知州白壁、国朝顺治间知州张云龙、康熙七年知州刘显第、三十九年知州胡一俊重修……”。

      绛州州署在明洪武年间、清顺治、清光绪年间陆续有所修葺。署内曾有建筑:大堂、戒石亭、东西六房、仪门、门、幕厅、知州宅、州同宅、吏目宅、土地祠、寅宾馆、牢狱、申明亭等。署内现存建筑有:绛州大堂、二堂、州署花园—绛守居园池绛州大堂、二堂在今新绛中学校园内(图5-3-5、图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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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制与布局

      根据史料记载,绛州州署按照传统的南北轴线对称布局方式分布,纵向有三条轴线、三串院落。正中的一串院落是整个建筑群的主体,从南到北依次有牌坊、大门、仪门(仪门两侧东西分别有潛心堂碑、碧落碑)、大堂(大堂之前东西两侧分别为吏户礼房、兵刑工房)、官厅、二堂、内宅、绛守居园池。西侧轴线建筑有:吏目宅等;东侧轴线建筑有寅宾馆、土地祠、富公祠等。

1.旌表戒箴之所

       署前三坊,东西两座牌坊横跨州署大门正对的街道,东为尧里坊,中间一座设于州署大门之南,即古治坊,是明万历五年知州屈大陛所建。大门,面阔三楹,门两侧八字砖墙。仪门,面阔三楹,门西有潛心堂碑,东有碧落碑。监狱,在仪门外偏西。敬畏坊,在大堂甬道中,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知州童绂建。原为“忠爱坊”,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知州白壁所建。预备仓,在大门内西隅。常平仓,在预备仓内。

2.治事之所

      大堂,又称“帅正堂”,史载唐太宗李世民征讨高丽时,曾诏命大将军张士贵在此设帐募军,故称。相传,大堂还是张士贵募军时名将薛仁贵的投军之处。大堂始建于唐代,自建成起为历代州署衙门的正堂。大堂坐北向南,面宽七间,进深八椽,占地面积557平方米。堂前原有卷棚式抱厦三间,屋宇已毁于解放初期,基础尚好,部分莲花瓣柱础石尚存唐代遗风。大堂现存主体结构为元代遗物。堂内北壁东侧镶有宋代“文臣七条”碑石。碑文为:真宗皇帝大中祥符二年作文臣七条彝伦攸叙敷锡庶官,恭刻坚珉,昭示万世,仰遵圣训焉。其文日: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必专尚威猛。四曰责实。谓专求实效,勿竞虚誉。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碑文中话语警策有力,告诫为官者清正廉明。大堂内现存有鱼儿跪石。钱量库,在帅正堂东偏。武器库,在帅正堂西偏。幕厅,在大堂西。二堂,在官厅之北。吏目署,在县署仪门内西夹道(图5-3-7~图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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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宴息之所

       内宅,在二堂之北。吏目宅,西夹道。州判宅,在内宅之东。知州宅,堂后次公楼北。州同宅,东夹道。寅宾馆,仪门外东北,清康熙七年(1668年)知州刘显第修,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知州张成德重修。

     绛守居园池,即绛州太守的宅园,其位置在当时绛州州署二堂之北,俗称“新绛花园”,又称“莲花池”,是我国现存唯一的隋代州府花园。隋初,新绛一带屡遇旱灾、井水咸卤,而当时的经济生活中,农业耕作居于支配地位,内军将军临汾县令梁轨遂于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导鼓堆泉开渠灌田,又引余波贯牙城蓄为池沼,中建洄莲亭,旁植竹木花柳。”绛守居园池即成。现存园池,在民国初年修建的基础上,经新绛县抢修文物指挥部于1991年召开“修复绛守居园池论证会”,于1998年开始修复园林,先后修复了洄莲亭、洄莲池、积水池、嘉禾楼、梁公祠、望月台、嫦娥奔月雕像、假山、苍塘以及隋唐形制的孤岛亭、拙亭、虎豹门台阶等20多处,新开了园池北门,移建了清代门楼,敷设了水系管道,铺设了青砖卵石曲径,种植了牡丹、芍药、玫瑰、石榴、蜡梅、海棠、桂花等名贵花木100余种5000余株。修复后的居园池有春、夏、秋、冬四景,每个景区内分别植有四季相应的迎春、夏莲、秋菊、冬梅等花卉,花木葱茏,池水寂静。步入园池,与历史对望,万念俱消,古人携酒洗尘心、抚琴荡凡襟的情景如在目前,园池之古韵令人屏息、赞叹(图5-3-10~图5-3-12)。

(三)特色分析

       从州署在城市中的位置来说,绛州州署位于“城内西北崖上”。因绛州古城临水而建,州署位于城内高地,既可以防涝,又可以俯瞰全城,便于对百姓的管理,同时位居高处也显示了它的统治地位。这种做法类似于唐长安城在城市东北龙首原高地上建造大明宫的布局方法。在建筑单体的形制方面,绛州州署大堂前后檐开间尺寸不一,前檐尽间用砖墙砌筑,梢间设栅栏,明、次间为敞口。后檐明间设有板门,其余以砖墙封护。大堂运用抬梁式结构,堂内有金柱四根,为减柱造、移柱造营造法。前后檐用柱各八根,两山用柱各三根,所有柱子均无统一规格可循。前檐次、梢间,后檐金柱头上施有大内额(这种结构类似于霍州州署大堂中的大额结构)。梁架用材弯曲,剥皮后稍加砍锛则用之,表现出元代遗构粗犷豪放的风格特征。大堂斗棋共六种,分别置于前后檐柱头与补间上。前檐五铺作双下昂并计心造,后檐四铺作单棋。大堂举折平缓,出檐深远,屋顶为单檐悬山式,布瓦覆盖,两山博风板、悬鱼基本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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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潞安府衙

       潞安府衙位于长治市城区西街街道上党门社区。古为上党郡及潞安府衙大门,坐北朝南,东西长67.52米、南北宽21.4米,占地面积1444.93平方米。据清乾隆(1736~1795年)《潞安府志》记载,创建于隋开皇年间(公元581~600年),金元之际毁于兵火,明洪武三年(1370年)重建,三十二年(1399年)增建钟楼,成化七年(1471年)增建鼓楼,弘治三年(1490年)及清代均有重修。

      上党门一字排列,正中为大门,两侧为钟楼、鼓楼。存明碑1通。国务院于200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上党门大门,石砌台基高0.83米,门前设有月台,长7.30米,宽18.50米,高12米。面宽三间,进深六椽,屋顶单檐悬山顶。七檩中柱式构建,柱头科三踩单昂。门内中柱间施门,两次间置砖雕影壁,门两侧各建砖雕八字墙。上党门钟、鼓楼为明代建筑,清代重修。钟、鼓楼均坐落于砖砌高台之上,台高7米,下宽18米,上宽17米,外侧设台阶可转折而上。二层单檐歇山顶。楼身均面宽、进深各三间,下层四周围廊,密梁式,前檐明间设四扇六抹隔扇门;上层七檩梁架,清小式建筑,明间辟八角形窗。新开潞安府治记碑位于大门后,东边台基上。青石质,圆首,赑座,通高3.14米,宽0.96米,厚03.5米。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立石。额篆书“新开潞安府治记”,碑身楷书,首题“新开潞安府治记”,记载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青羊人(平顺县)造反,政府军镇压后在当地设虹梯关、玉峡关,并将青羊划归潞安府管理的史实。后文为潞安府管辖民众的条文。崔铣撰文,姚谊篆额并书丹,长相刻石(图5-3-13~图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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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谷县衙

       太谷县衙位于太谷县明星镇鼓楼社区居委会县前街。据民国版《太谷县志》记载,始建于北朝北周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元大德三年(1299年)重修,明清两代多次修葺。占地面积3784平方米。坐北朝南,三进院带偏院布局,中轴线存大堂、二堂、三堂,东西两侧有二、三进院西厢房、耳房,偏院内仅存正房五间。大堂为明代遗构,余皆为清代遗物。大堂面宽五间,进深六椽,单檐悬山顶,七檩前廊式构架,外檐斗栱五踩双昂,麻叶形耍头。三堂为二层楼阁式,面宽五间,进深六椽,单檐硬山顶,鼓镜式柱础,二层挑出勾栏平座,斗栱三踩单翘,一层梢间为四方灯笼锦灵花窗,部分门窗装修已改。

       现由太谷武装部占用。1995年太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5-3-16~图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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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榆次县衙

(一)历史沿革

      榆次区位于山西中部的晋中盆地,东与寿阳县交界,西同清徐县毗邻,南与太谷县接壤,西北与太原相连。现为晋中行署所在地,是晋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榆次之名最早始于战国时期,战国赵置榆次县,属太原郡。可考的榆次县衙建于宋朝。宋太平兴国四年(公元979年)正月,宋太宗赵光义出兵围攻北汉的统治中心太原,五月北汉战败投降,其10州、41县从此并入了北宋。宋太宗把太原地区改称并州,州址设在榆次县,榆次作为并州治所,三年后并州治所移到唐明镇,即今太原市。

        据明万历《榆次县志·卷一》中有关公署的记载,“公署察院在县治东,中为堂,扁曰振扬风纪,前为仪门,左右为东西序。又前为大门,后为退堂东西为吏舍厨次,週绕以棘垣,弘治十六年创建,嘉靖二十五年重为缮理。布政分司在察院东,中为堂,左右为厢房,前为仪门,扁曰甘棠。暂憩,又前为大门,后为退堂,东西为吏舍厨次,正德四年建,嘉靖二十四年继葺。按察分司在布政司东,其制略如察院而规模隘,宣德五年知县曹显毁尼庵改建,成化二十二年知县梁琮继修。阴阳学,在县治东,今废。医学,在县治东,今废。旌善亭,在县治东。申明亭,在县治西…”(图5-3-20、图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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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据清同治二年凤鸣书院刻本《榆次县志·卷之二》公署:“县治为宋并州守署之遗,在城中央少西南。大门三楹,榜曰榆次县,又榜其楣曰晋藩首辅,前明晋王封国太原,以县拟三辅,故云,至今仍焉。门内东南为思凤楼,相传潞公所筑,上列钟鼓以司晨昏。明祭酒阎朴有记,旧在仪门内,国初移此,下为寅宾馆,今改役舍。迤北为税课亭,为土地祠,后移祠于西,改建关帝庙。土地祠后为狱祠,左右为役舍,迤东转北为仪门,榜曰古并州治内建圣谕牌坊旁列六曹,正北为大堂,榜曰牧爱。东西为库,再东为赞侯祠。堂后左为永益库,右为听事舍,中为宅门,门内有古槐二株。东为门房,西为花亭。院内厅三楹,知县会客于此,二堂旧榜为思补,今曰悬鉴涵冰。又内为三堂榜曰思凤,今为优学。内为四堂,知县寝室在焉。最后厅九楹,甚宏敞,今止存三楹。优学堂西偏,旧有槐月轩、冰雪堂半憩亭,后俱倾,今为幕友舍。东列屋数间,为庖厨。墙东隙地数亩,有高阜可以眺远………北为马厩,中有马王庙三楹。庙旁有井,知县邹双建仓于其南。       又东为旧仓,乾隆四年知县刘涛以公署多敝,自内宅至大门毕修之。其后,宅门内屡有补葺,惟大堂兴。圣谕牌坊仪门、大门数处,知县张映南于道光二十四年重修,今尚壮丽可观……故察院公署在县治东,明崇祯十五年夏炎于火,国朝康熙二十七年知县刘星以其址建雨贤祠……”(图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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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记载,可以初步得出结论。衙署的沿革与当时社会的职官制度密切相关,衙署的中路建筑清代较明代变化不大,东西两路建筑随着官制的变化和发展而有较多变化,规模较明代增大。

(二)形制与布局

        榆次县衙位于榆次区北大街东侧,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共有5个堂26个院落。分为东、中西三路建筑,中路为牌楼、大门、仪门、戒石坊、大堂、二堂、三堂,内宅门、四堂、五堂,是县衙的主体建筑;东路为土地祠、思凤楼、衙神庙、寅宾馆、采亭、侯祠、巡捕厅、县丞院;西路为膳房院.牢狱、牢神庙、三班房、钱税院、主簿院、钱税院,西花园、马王庙。大堂是整个衙门的核心建筑,堂前有宽敞的庭院和月台,两厢是“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建筑风格肃穆庄严(图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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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旌表戒箴之所

         牌坊,立于榆次县衙门前,草白玉石质,四柱三门,两侧带耳门,顶部雕刻为华表式柱头,其他部位分别刻有二龙戏珠、丹凤朝阳、狮子、杂宝、博古等图案,表达了为政者和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同共向往。牌楼阳面正中题字为“民具而瞻”,出自《诗·小雅·节南山》。两侧题字分别为“正风”、“敦仁”、“崇礼”、“尚俭”。阴面正中题字为“恪慎天鉴”,也出自《诗经》,提醒官吏及庶人要注意经得起“上天的审察”;两侧题字分别为“举直”。“厚俗”、“庄敬”、“牧爱”,集中讲述了从政为官之道。

      大门,在牌坊之北。大门面阔三楹,进深两间,里外左右对称,悬山式正脊顶。门两侧是刻有麒麟、牡丹和杂宝图的八字砖墙,上有砖雕联语:

“经纶疆守为政戒贪警于黎众何妨署冷如冰勿骛声花忘职事学焉得所近固奉忠孝发为文章左宜右有,

 衣被苍生养廉唯俭察其所安但愿百姓若堵还从宽大保和钟爱其能勿劳应以父兄止于子弟上君下民。”

    门前左右各蹲一尊石狮,象征着官衙皇权的威严。左边雄狮脚踏绣球,右边雌狮脚抚幼狮,是取阴阳和泰之意。衙门楹联也是劝官尽责:“居官当思尽其天职,为政尤贵合乎民心。”衙门檐下有登闻鼓,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击鼓鸣冤”所用的鼓。如果递状人案情较急,而门子又不予禀报时,便可以取槌擂鼓,“咚咚”鼓声惊动了里面的知县,状子就可以递进去了。门内还有一副清代名吏赵慎珍所撰的楹联:“为政不在多言,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当官务存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此联一出,为清代官场所盛传,并被当时的榆次知县选来挂此,用以励己励人(图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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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门,是大门之内的门,俗称“二门”。仪门为三门六扇,东西两侧各有一座耳门,分别为“人门”和“鬼门”。仪门阳面上书“晋藩首辅”,阴面匾额为“古并州治”,言明榆次县衙之倚重。仪门上安有二十七格走马板,中间三格画着福禄寿三星,其余画了二十四孝图。仪门两旁也挂有楹联,阳面为“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知耻近勇;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明面为“官有典常,任一日,则尽一日之心,况兼地广事繁,敢不夙兴夜寐?民供正课,宽几分,则受几分之惠,纵使时丰岁检,常如怨暑恣寒”。字里行间,渗透着“牧民为民”的为官之道(图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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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石坊,县衙仪门到大堂之间的甬道中间立有戒石坊,全名为“圣谕戒石坊”。戒石坊阳面匾额为“廉生威”,楹联是“大其牖天光人,公其心万善出”,阴面匾额为“公生明”。戒石坊左右各有两块石碑,左碑阳面碑文是明代山西霍州人曹端(1367~1434年)所写的“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公生明,廉生威,后来成为明清以来的官箴)。这段碑文是明嘉靖三年(1524年)冬天,河北无极知县郭允礼书写的(拓制);阴面的碑文是“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何患不治乎”。“戒石坊”右碑阳面碑文为大文人黄庭坚于公元1132年奉南宋皇帝赵构之命所书的《戒石铭》正文:“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明面即为孟昶所撰的《戒喻辞》全文(图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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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事之所

       大堂,又称朝堂,面阔五间。榆次县衙大堂的屏风图案与众不同,屏风上画的是一种非常贪婪的瑞兽。根据民间传说,这种动物,平日以金银财宝为食,浑身金光闪闪的,它还想吃掉天上的太阳,却从天上掉下来,落入东海而亡。这种屏风意在警诫县太爷要勤政廉明,不可贪赃枉法。大堂前有面阔三间的抱厦,抱厦题匾为“牧爱堂”,联曰:“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金柱联为:“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勿务声花忘政本;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还须克己守廉正。”由大堂正中举目南望,视线可穿越抱厦、戒石坊、仪门、大门,有空旷肃穆之感(图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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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堂,是知县议事及审理民事纠纷的地方,匾额题字“悬鉴涵冰”,楹联为“浮躁一分到处便招尤悔,因循二字从来误尽英雄”,里面有栩栩如生的蜡像人物,展示了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张之洞与阎敬铭秉烛夜谈的情景(图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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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堂,是知县日常办公的地方,匾额为“恭敬惠义”,楹联是“要办事,莫生事,要任怨,莫敛怨;可兴利,毋近利,可急功,毋喜功”。三堂的东西耳房是师爷室,楹联分别是“行不得则反求诸己,躬自厚则薄责于人”;“慎其前则无悔于后,忘以往而有失之今”。宅门两侧设“门子房”和“更夫房”(图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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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宴息之所

     四堂、五堂,都是供知县生活起居的用房。四堂匾额题为“思补堂”。楹联为“光前须种书中粟,裕后还耕心上田”,有居而励志之意。五堂匾额题为“冰雪堂”,楹联为“堂上一官称父母,莫言当官易,要广施父母之恩典;眼前百姓即儿孙,应知为民难,须多照儿孙以福星”(图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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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吏攒办事之所

   六房,甬道的东西两侧各有廊房九间,这就是县衙必设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东三房是吏户、礼,西三房是兵、刑、工。三班,县衙三班指皂班、快班、壮班,负责衙署中站堂、行刑、缉捕等事。

5.祭祀之所

      思凤楼,是宋代榆次县令文彦博为祭拜西晋榆次知县荀浪而修筑的建筑,为二层重檐十字歇山顶建筑,高17米,是榆次县衙特有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思凤楼建在二米多高的方形台明上,台明四周设石围栏,南北两侧设石踏步。后来,世人在思凤楼一层塑文彦博坐像,二层立苟浪像,以纪念这二位贤人。荀浪,西晋咸宁年间(公元275~280年) 任榆次知县,卓有政绩。晋武帝下诏褒奖荀浪道:“就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爱之如父母,乐之如时雨。”咸宁二年(公元276年)六月,凤凰翔集于榆次,人们纷纷传言这是荀公政风清廉带来的吉兆。文彦博,宋天圣八年(1030年)出任榆次县令,勤于政务,后来历任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出将入相长达五十余年,称“文潞公”。牢神庙,是祭祀牢神的庙堂。牢神是中国杂神中最年轻的神(图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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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色分析

      从平面布局来看,由于历史原因,榆次县衙在宋朝太平年间曾作为并州治所,州府县衙合署,从而使其具有州级规模,因此一般县级衙署的中路建筑是四进三堂制,而榆次县衙的中路建筑则是六进五堂制,这一特有的布局方式蕴涵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迁和发展。除建筑本身的布局和形式外,中国古代建筑常常借助楹联、匾额、雕刻艺术等装饰手段表达其自身的内容和格调,达到其形制的完整性。榆次县衙富含山西黄土风情的民俗文化,县衙内保存有大量内涵丰富的楹联、匾额及历史文献。

    县衙内的石雕、砖雕、木雕等艺术品刻工精细,生动古朴,例如:县衙中常见的六合通顺照壁,这种照壁以鹿(六)鹤(合)、松树等为主要内容,有“踏入府门,六合通顺”的寓意,这些建筑雕刻艺术也是榆次老宅院中常见的装饰形式。榆次县衙包含有建筑文化、民俗风情、名人文化等衙署文化的诸多内容,有着极高的历史、艺术价值,堪称宝贵的文史资料库以及封建社会县级衙门的历史标本,因而有“三晋第一衙”之称。

五、临晋县衙

      位于山西省西南部的临晋县城,本是春秋刳首故城,北魏为北解县治,隋为桑泉县治,唐初一度为河东郡治和蒲州治,此后为临晋县治达1200年之久。1954年,临晋县与猗氏县合并后,县人民政府迁驻猗氏,原临晋县城改为临晋镇至今。临晋县衙,位于“城中央”,建于元大德年间,明洪武四年(1371年)、弘治四年(1491年)重修。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地震损毁,重建。后在明隆庆年间、清康熙年间有所增修,临晋县衙建筑群纵向分三路布置,中路建筑除照壁无实物及史料记载外,由南至北依次为:大门、仪门、戒石亭、大堂、二堂、内宅。戒石亭东、西两侧由北至南分别为吏、户、礼三房和兵、刑、工三房。西路中的监狱位于六房西南,东路中的寅宾馆、土地祠位于县衙东南。县衙中的主体建筑大堂面阔五间,正面不出抱廈,与平遥县衙类似,体现了县级衙署大堂的规制特征。该大堂采用大额式结构,与霍州州署大堂和绛州州署大堂中所用的结构方式相类似。临晋县衙在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县衙建筑群的形制与布局均显示了前述山西地方衙署建筑的形制和布局特征(图5-3-32~图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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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霍州州署

(一)历史沿革

      霍州市位于山西省中南部临汾地区的北端。古时因霍州北藉韩信岭,南扼白壁关,山高河急,地势险要,地处南北交通要冲,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素有中州重镇、河东屏障之称。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其弟叔处于霍,称为霍国。金贞祐三年(1215年)置霍州。其后几十年间,兵革连年,县庭不守,生灵涂炭,城池圮毁。元成宗元贞三年(1297年),铁穆耳命程荣复立霍州城池,起盖公廨(xiè)。此时霍州州署“权为国王行邸”。元大德七年(1303年),洪洞、赵城特大地震,牵连霍州,州署民宅荡然无存。

     元大德八年(1304年),监州矢剌不花同知州李伯渊主持重新修建。大德九年(1305年)夏四月落成。元至正十八年(1358年),王士元兵至霍州,焚毁州署,唯大堂幸存。明洪武四年(1371年)知州重修,成化初知州相继增修。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知州荡克宽于仪门前修建大门一座,上盖谯楼,改大门为“承流宣化”坊。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知州褚相改路建坊,筑东、西、南三面围墙,立左右廊房各三楹于大门外,改“承流宣化”坊为“古霍名郡”坊。

      清顺治年间,知州相继修葺。乾隆年间,知州又相继增修。到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知州铁岭德生再度重修。霍州州署经顺治、乾隆年间两次较大的扩建增修,进入鼎盛时期,占地面积达到3.85万平方米。自清末到民国,天灾无常,兵连祸结,霍州州署除中轴线建筑保存基本完好外,东西辅线及署外建筑或被严重破坏,或被改建(图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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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之霍州州署,位于山西省霍州市东大街北侧,占地面积1.87万平方米,现存主要建筑由南至北分别为:“二龙戏珠”影壁、“古霍名郡”坊、谯楼、丹墀、仪门、甬道、戒石亭、东、西厢房、月台、抱厦、大堂及东、西耳房、二堂、内宅、静怡轩等60多处,是我国目前尚存唯一一座较完整的古代州级署衙,与故宫博物院、河北保定直隶总督署(府级)、河南内乡县衙(县级)构成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四大古代官衙。1965年霍州州署大堂被公布为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霍州州署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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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制与布局

      据明嘉靖三十七年《霍州志·卷二》载:“在宣一里。元权为国王行邸,大德七年(1303年)地震倾圮。大德八年(1304年)监州失利不花,同知州李伯渊修葺,至正十八年(1358年),毁。国朝洪武四年(1371年),同知吕稷建。成化初,知州张圮、鲍克恭继修。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知州褚相改路建坊,筑东西垣墙。又于大门外,立左右廊房各三楹,旷然改观焉………。”又据清道光五年《直隶霍州志·卷六》载:“州治在宣化坊南向,前有坊表三,列东、西、中。大门一座,门之上有谯楼。楼东为土地祠,为吏目署;西为囹圄。由大门而仪门入,为大堂。堂前甬道,恭设武石亭,亭东西列各书吏房。东上南向,为郧阳侯祠。祠东侧有官厅,堂之西为库,其东则承发房居焉。大堂后宅门,中设同门。入门,为二堂。康熙四十二年圣祖皇帝西巡,于三月十五日御书:'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十四言赐知州臣李绍祖制匾,恭悬于此。左翼为客座,右为签押房,皆有廉。二堂之西,书室三所,其后有古马神庙,前有州陈公祠。二堂后即内宅,东西翼为内书房。迤东为静怡轩;又东为绿云山馆,中有曲水池;东南隅有景岳亭,缭以短垣;南为东厨、杂屋。署以间计,在宅门以内,大小七十余楹……。”

        根据上述记载可知,霍州州署建筑群在明朝时期即分为中轴线和东西辅线三路建筑,中轴线上有:州前坊、谯楼、仪门、戒石亭、大堂(大堂之前东西两侧分别为吏户礼勘合科、兵刑工承发司)、二堂、知州衙、同知衙、判官衙、内宅或后宅;东辅线建筑有:壮班、吏目衙、吏目厅、快班、东公廨、霍山驿、花园等;西辅线建筑有:皂班、监狱、西公廨、书房等。清代时霍州署建筑群在中轴线上有:署前三坊、谯楼(大门)、仪门、戒石亭(戒石亭东西两侧分别有东西三房)、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在东辅线上有:壮班、捕署、捕厅大堂、花厅、霍山驿、快班、土地祠、吏目署、郧侯庙、官厅、东书房、静怡轩、绿云山馆、景岳亭、庖厨、杂屋、马王殿等;

     西辅线建筑有:皂班、监狱、狱神庙、书室、陈公祠、马神庙、西书房城守署、常平仓等。对比明清两代的衙署建筑格局,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明清两代衙署的中轴线上的建筑比较稳定,变化不大,东、西辅线建筑由于官制的改变而呈现较大的变化,霍州州署东、西路建筑清代较明代构成要素增多,规模增大(图5-3-37、图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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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堪舆学说”及皇家建筑布局的影响,霍州州署建筑群由中间的主轴线和东西辅线将衙署格局车带成主次分明、功能各异的长方形院落,主体建筑物均对称布置在主轴线上,附属建筑分布于东西两侧的附属轴线上。各轴线均有数进院落,每进院客中,以主要建筑为中心,左右分布次要建筑,构成合院式的布局特征。各院落之间通过门、廊、过道等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霍州州署中轴线上的建筑以大堂为核心,“二龙戏珠”影壁、“古霍名郡”坊、谯楼、丹墀、仪门、甬道、戒石亭等均用来烘托主体建筑,渲染庄重威严的气氛。壮班、捕署、土地祠、快班、东书房、捕厅大堂、霍山驿、马王殿、花厅等东辅线建筑和狱神庙、城守署、常平仓等西辅线建筑处于附属地位(图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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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旌表戒箴之所

     “二龙戏珠”影壁,位于霍州市东大街南侧,与古霍名郡坊隔街相对,早年毁坏,现已重建。署前三坊,原东西两座牌坊横跨东大街,中间一座设于州署大门前,即州前坊。州前坊,原为明代所建,为一间四柱三楼式,中间较两边宽阔,顶部由圆椽方桷、斗栱、筒瓦构成,琉璃瓦剪边,显得炫目辉煌,中门楣顶木格子内,南书“古霍名郡”,北书“保障三城(清代直隶霍州及其所辖的灵石、赵城)”大字。两边小门框的斗方上,南向左右分别写有“平理”、“保厘”,以示其施政宗旨。谯楼,位于仪门前,对着仪门35米处,雄伟高大、宛若城门。周祈《名义考》中有:“门上为高楼以望曰谯………下为门,上为楼,或曰谯门,或曰谯楼也。”谯楼砖砌底部东西宽15米,南北进深11米,中间开有宽5米的门洞。门洞上楣书“振辰”二字,源出《论语》“以政为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意为执政者如能以德感人,则近者悦,远者来,天下归顺。谯楼顶部楼阁二层,飞檐翘角,富丽堂皇,称为霍州“两秀”明珠之一(另一秀明珠为霍州鼓楼)。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知州荡克宽建,1985年塌毁,1990年复修(图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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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墀,位于谯楼与仪门之间,南北长60米,东西宽35米,因古宫殿阶上地面以丹漆之而得名,原是官吏朝拜王公之所,因霍州署元代权为国王行邸,故有此规格档次。后来用作知州迎接皇谕圣旨、举行仪式和群众“闹社火”等集会的署内广场。仪门,即州署第二重正门。从丹墀拾级而上宽4.5米的18级台阶,至仪门。台阶前面两侧,端坐有石狮一对,二者神态各异,栩栩如生。此门建于明嘉靖年间,为一高台悬山式建筑,基座与地面垂直高度2.5米,房脊距离地面8.3米,东西宽15米,南北进深10米。仪门面阔三间,四梁八柱,五檩四椽,檐檩之上有七朵斗栱,建筑明间开阔,气势雄伟。“霍州署”金字牌匾悬于仪门上端。仪门东侧便门为“人门”,西侧便门为“鬼门”。甬道,连接大堂与仪门间的通道,长62米,宽6米,高出地面1米,是古时衙役站立两旁,迎送各级官员的礼仪之道。

    戒石亭,立于甬道中仪门之北20余米处的木牌坊,南楣书“天下为公”,北楣书“清慎勤”。原设亭的地方立一石碑,后改建为“戒石亭”。原石碑南刻“公生明”,北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虚,上天难欺”。用以告诫官吏,永铭不忘(图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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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狱,即谯楼西之囹圄。明代监狱在丹墀之西南角,自成一个院落,关押重罪犯,有男监狱、女监狱及其他生活用房,如:库房、伙房、厕所等。看守所居于丹墀的东南角,原属吏目衙的一角,曰“东看守”,关押轻罪犯(图5-3-42、图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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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事之所

      大堂,大堂底部的平台叫月台,为一高于甬道约0.2米的长方形平台,南沿边伏卧石虎、石狮各一对。经专家鉴定,这对石虎属唐代石刻标本,是1000多年历史沧桑的见证,石狮为元代作品。大堂前部是抱厦,又称卷棚,面阔三间,东西宽11.3米,南北进深7.5米,四梁八柱,五檩四椽,脊檩距地7米,前后沿两根圆周1.5米的粗檩,通贯两端,8根大柱直径都在1米以上,鼓形雕花柱础石圆周2.3米。抱厦前额所挂牌匾上有明代知州褚相题写的“亲民堂”三个大字。抱厦明柱上镌刻着一副楹联:

莫谓民可欺一二事偶不经心其怨其咨议腾众口;

漫说官易做千万户于兹托命以教以养责在藐躬

(图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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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厦与大堂浑然一体,结构甚是严密。明清时期,知州一般为五品官员,他们举行重大仪式,处理大案要案,俱在大堂进行。大堂始建于唐代,现存大堂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一般都称为“亲民堂”,明时又叫“正厅”,面阔、进深各五间,上为悬山式屋顶,东西宽22米,南北进深15米,占地面积为332平方米。大堂脊顶距大堂内陆面10米,堂内陆面高出堂外地面1.2米。堂内后梁额上,悬有一匾,写有“正大光明”,大堂正中设公案,两侧列“肃静”、“回避”牌及其他仪仗等,衙役则分立两厢听命行事。大堂东西两侧,各有一面阔三间的带廊耳房,东为议事厅,西为刑厅,分别经大堂东西墙壁中间的便门与大堂连通(图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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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堂,在大堂后,现存为民国年间建筑,面阔、进深各五间,前后设回廊。二堂在明时也叫退厅,为知州初审民事、刑事案件,处理日常州务大事的办公地方,一般处理钱粮和民事诉讼(图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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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宴息之所

       内宅,二堂后,明代建筑,明代为知州、同知、判官及其家眷生活、居住的地方,知州居中,东为同知,西为判官,又称后宅,清代屡有修复,为知州居住的地方。东、西公廨,明代建筑,为知州读律令或待客之所。花园,内宅之东有便门通花园,经询,霍州州署花园之水由“官渠”引进,花园为州官提供了一个可游可赏,忘倦忘归的境地,可惜该花园现已损毁(图5-3-47~图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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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吏攒办事之所

      三班,皂班驻丹墀西南角,负责监押犯人;壮班设在丹墀东南角,负责侍卫警戒;快班设在东科房后院内,负责缉捕事宜。六房,吏、户、礼房与兵、刑、工房分别设于东、西科房,位于大堂前甬道东、西两侧,各为回廊式厦房十七间。东、西科房左右对称,为明嘉靖三年(1524年)知州宇文镛建。霍山驿,明代建筑,在仪门内东侧,负责接待来宾和传递公文(图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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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祭祀之所

       郯阳侯祠,位于大堂东耳房东侧。陈公祠,系清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知州崔允昭为纪念陈钧所建的祠堂。位于古马王庙之前,为西辅线建筑。陈钩,清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升任霍州知州。

       大金川之役,因无法应付上司的威逼,公款供应不支,又不忍剥脂膏以病民,于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元旦自杀。霍民多祀之。狱神庙,位于男、女监之北,庙里有三尊神像。中间坐着的老者,即所谓狱神。据传这位狱神是尧舜时代的刑官皋陶,他制定了法典,用法断决案件,且断案公正,善辩是非曲直,赏罚严明,深受百姓的欢迎。皋陶是牢狱的首创者,是远古以来声名最为卓著的刑狱之神。史称其“决狱明白,察于人情”。皋陶任大法官时,“天下无虐刑”,实属难得(图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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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色分析

       从州署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其平面布局来说,霍州署众多的建筑集居于州城东北处的最高地域,而非按“居中不偏”、“不正不威”等礼制思想布置于城市中央,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按八卦方位布就;二是霍州素为兵家必争之地,其军事地位显著,所以出于军事原因,将州署设于城中最高处,可居高临下;三是因于地形,类似春秋战国时期齐临淄、燕下都、赵邯郸的城址中“因地制宜”的规划思想。

       霍州州署虽然遵循定型化的衙署建筑布局模式,即:若干条纵向轴线控制下的层层院落式布局,大堂及其所在院落在整个建筑群中位置明显,主题突出。但其总体布局中有一奇特之处在于:并非所有中轴线上的建筑物均以中轴线对称布置,即:大堂、堂前坊、二堂、内宅等共用一条中轴线,“二龙戏珠”照壁、“古霍名郡”坊、谯楼、仪门、戒石亭、甬道的中轴线有所偏移,出现这种中路建筑的中轴线不恒定的现象,原因大致为:大堂为元代所留建筑,谯楼为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知州荡克宽所建。

      从单体建筑来说,元代霍州州署大堂,似“一块分层化石”,可谓一“滑稽绝伦的建筑独例”(梁思成语)。大堂位于城内陆势最高处、霍州州署中轴建筑群的中心点上,表现出的风格质朴大方,在营造法式上更是别出心裁:为五间六椽,前后乳栿用4柱,大胆采用偷梁减柱造,明间金柱全部减去,仅用前后4根檐柱,大梁内额跨度大,明间开阔,14根顶梁大柱,直径均在0.5米左右,6根粗壮大梁,直径均在0.8米以上(图5-3-52、图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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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梁架檩柱选材用料,均不旋不刨,顺其自然,粗头尽其材,细头稍加垫,以节省材料。这种木结构营造法式,史所罕见,体现了元代粗犷豪放的风格,与前面建于明代的雕梁画栋、富丽堂皇的抱厦恰成对照。这种对照做法体现了营造者的独具匠心。抱厦作为大堂的门面,装饰得华美庄严,充分体现了大堂中为官者的身份及其所代表的皇权的威严;大堂内部的梁架朴实无华,既反映出州署官员对民情的体察,又说明衙署的建设多由地方官员捐款修建,因缺少专项经费而较多因陋就简,以实用功能为主。面阔三间的大堂抱厦,其奇异之处,一奇在当心间阔而梢间稍狭,四柱之上,以极小的阑额相联,其上却托着一整根极大的普拍枋,将中国建筑传统的构材权衡完全颠倒。这根极大的普拍坊就是大额式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沿面阔方向纵向架设的这条大梁—普拍枋,可以承担梁架上部传来的一切荷载,再把荷载传递到支撑在下部的立柱上。正是这种结构的成功应用,才使得额上的斗栱可以灵活布置,不受限制(图5-3-54)。而斗栱刻意的均匀排列,可能是出于建设者想要表达“秉公执法,断案公正”的意图。霍州州署大堂,这座超越常规的建筑,以其独特的建筑结构、构造手法历经几百年之久,不圯不朽,是我们研究衙署建筑难得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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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孝义县衙

      位于山西省中部吕梁地区南端的孝义市,地势西高东低。这里,春秋时晋置瓜衍县,秦灭魏置兹氏县,三国魏设中阳县,北魏改置永安县,隋属西河郡治,唐贞观元年(627年)以邑人郑兴孝行闻名于朝,敕赐名孝义县。宋太平兴国年间曾一度改称中阳县,熙宁五年(1072年)改县为镇,元祐元年复置县,1958年并入介休县,1961年复置县。

       1991年设县级市。孝义县衙位于“城西门内十数步”,地势高爽(图5-3-55)。图片

     该县衙于元魏孝静帝武定元年筑成,元初尽毁。至元丁亥重修,大德七年,地震复圮。次年再新,以后在明代天顺二年、弘治六年、国朝年间相继增修。孝义县衙建筑群纵向分三路布置,中路建筑由南至北依次为:照壁、大门、仪门、戒石亭、大堂、宅门、二堂、内宅,戒石亭东西两侧分别为吏户礼承发房和兵招刑工仓储书吏办事房,这种格局与上述实例相仿。东路建筑主要有:秦书宝庙戏楼、捕班房、典史署、郯侯庙、东快班房。西路建筑主要有:壮班房,马神、关帝、土地庙、皂班房、禁狱、茶房、西快班房、书房、厨房、马神庙、花厅。

      禁狱位于县衙西南方位,与其他实例中牢狱所处的方位相一致。县衙大堂底部有宽敞的月台,正面不出抱廈,具有县级衙署大堂的规制特征。孝义县衙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其自身的布局与形制特征与前述衙署建筑相近,反映出山西地方衙署建筑的形制和布局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图5-3-56~图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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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平遥县衙

(一)历史沿革

        平遥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西南,太岳山之北,太行山、吕梁山两襟中央。自公元前221年,秦朝政府实行“郡县制”以来,平遥城一直是县治所在地,延续至今。平遥县衙位于县城内西南政府街(明代称行道街,清代叫衙门街)平遥古城中心,东西宽131米,南北长203米,占地2.66万平方米。

      始建年代待考,早期的形制全貌已荡然无存,现存建筑为明清规制,除少量元代建筑外,大部分为明万历年间重修。据平遥县志记载,元大德七年(1303年)八月六日夜,县境发生大地震,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县衙建筑亦倒塌殆尽。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知县何其智将三间大门改修为砖砌门洞,于门洞上增修谯楼三间,并在县衙内东侧新修寅宾馆三间。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知县周之度在县衙大门外东侧增修观风楼一座。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知县杨延谟对县衙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重新修建大门三间、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间、土地祠三间、木结构牌楼观政亭一座、大堂五间(其中东梢间为钱粮库,西梢间为武备库)、公堂东西耳房各三间(东为赞政亭,西为銮驾库)、吏、户、礼、兵、刑、工六房22间以及大堂后内宅(东设县丞宅,西设典史宅),在兵、刑、工房后修建公廨房,公廨房以北修建县仓。至此,平遥县衙在明清两代的格局已基本定型。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将牢狱围墙改为砖石结构,在仪门之外、大门之内修建砖窑14间,名曰“赋役房”,以便里老收粮。衙门外东侧新修彰瘅亭、阴阳学、医学,西侧添修申明亭。衙署对面路西修筑管支马户,轿夫房,总捕司房共9间。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在衙署内东侧增修钟楼一座。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在县署内东侧空地又修建郯侯庙,包括正殿、前殿各三间,戏台一座。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维修县署内东侧的关帝、观音、火神祠,将原址的三间正殿扩修至五间,祠西侧增修壮班正班房三间。

        清嘉庆六年(1801年),在壮班房前增修影壁一座,在关帝、观音、火神祠前重修乐楼三间。清道光七年(1827年),重修关帝、观音、火神祠内院东西配房,外院增修壮班西班房三间,厨房一间。清光绪五年(1879年),整修县衙东花厅。清光绪七年(1881年),整修二堂、耳房及东西门子房,同时整修宅门东西耳房及花厅院南房、东房,其余各处有毁坏者都予以修葺。由此可见,平遥县衙东西两路建筑规模逐渐增大(图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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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制与布局

      平遥县衙建筑群纵向分为东、中、西三条轴线,中轴线上为六进院落,自南向北依次为大门、仪门、牌坊(牌坊已毁,它的两侧为六房)、大堂、宅门、二堂、内宅、大仙楼;东侧线上由南至北有彰瘅亭、土地祠、寅宾馆、郯侯庙、常平仓(又叫钱粮厅)、花园;西侧线上由南至北有申明亭、牢狱、公廨房(遗址)、十王庙、洪善驿、督捕厅、马王庙等。衙门外,左翼有观风楼,右翼有乐楼(尚未复原),前有照壁。平遥县衙整个建筑群主从有序,前堂后寝,左文右武。房屋间数为二百九十九间半,是封建王朝最基层统治机构的完整再现(图5-3-60、图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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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旌表戒箴之所

         影壁,正对衙门之南建有一座砖砌独立式影壁,主要用于避邪。衙门之南的照壁南街之名便由此而来。大门,在衙门街的西端,坐北朝南,面宽三间,进深两间,单檐悬山顶,前檐斗棋三踩,朴实而威严。中间是走道,前檐东侧放置有一面“登闻鼓”,俗称“喊冤大鼓”,以备百姓击鼓申冤。衙门的后檐各有一间房舍,是门子和更夫的居所。大门于1996年修复。彰瘅亭和申明亭,分别位于衙门的东西两侧,建于明代。后来,申明亭正房里又加塑了观音菩萨塑像,叫“观音堂”。于1996年修复申明亭观风楼,在衙门东侧20米处,民间俗称“风水楼”上下两层,第一层是砖砌高台,中间为砖券门洞。第二层是木构建筑,面宽三间,进深三间,前后出廊,单檐歇山顶。阁内塑有武圣关羽像,该楼由知县周之度创建于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毁于20世纪50年代。仪门、衙门往北是仪门,是进入县衙的第二道屏障。平遥县衙仪门面宽三间,进深二间,五檀悬山顶,檐下斗栱三踩,创建于明代,1999年修复。仪门两侧各建一角门,东角门叫“人门”,西角门叫“鬼门”。牢狱,位于县衙西南方位,其占地面积在清朝时达到1700平方米,有轻狱、重狱、女狱之分。轻狱是仿窑洞建筑,内有火炕。重狱是重刑牢房,没有窗户,没有火炕,墙厚是普通牢房的两倍。司狱房,狱司(即现在的监狱长)在牢狱中的办公场所,为里外套间(图5-3-62~图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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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事之所

       大堂,是在原基址上重建的仿古建筑,位于仪门之前甬道的尽端,是平遥县衙的主体建筑。大堂又叫公堂、正堂、正厅等,面阔五间,进深六椽,七檩前后廊式,单檐悬山顶,前檐斗栱五踩,补间一攒,栅栏门,直棂窗,灰瓦顶,前有月台。大堂明间和次间敞口,东西梢间分别是钱粮库和武备库。

      钱粮库内存放供当地日常开支及赈灾用的粮食银两及账册,由县丞负责,其职能类似于“财务会计”。武备库是明清时县衙内存放升堂时所用的刑具和部分兵器,以及存放县衙内所有兵器和刑具清单的地方,平常由典吏负责管理。与大堂在同一轴线上,位于大堂东西两侧,还有赞政厅和銮驾库。赞即参与、佐助,赞政厅即参政厅,是县丞及师爷参赞知县政务的地方。同时,知县在这里常可以听到各里坊耆老、乡绅以及告老还乡的官员对县里各方面情况的意见。

        銮驾库是存放县衙中用来迎接和引导圣旨的龙亭和仪仗的地方。这种仪仗仿制宫中的銮驾,平时不用,存放于銮驾库。二堂,绕过大堂内的暖阁屏风便走出了大堂,看到宅门。宅门是县署内院的屏障,平时常人不能随意出入,门口有门子把守。门子房类似现在所说的“传达室”和“保卫科”。

       宅门阔三间,硬山式样,前出廊,后檐明间抱厦一间,檐下有屏门,遇到迎接上级官员、钦差及重大庆典等情况时才全部打开。进入宅门就是二堂院,正中是二堂和东西耳房,二堂是县署中的第二大主要建筑,面宽五间,明次间敞口,梢间为茶房和招房,二堂室内也设有暖阁、刑具及仪仗,与大堂陈设基本相同。凡是由婚姻、土地、债务等引起的民事纠纷,知县都要在这里审理,直至调解,但对顽固不化分子也要施以刑法。可以说:二堂是不公开的法堂。二堂的东西两侧分别是县丞房和主簿房,是县衙的二把手和三把手办公的地方,他们相当于今天的副职,协助知县工作。此外,二堂院的东西厢房还设有“钱谷师爷房”和“刑事名师爷房”,做为知县的幕僚的办公场所(图5-3-65)。图片

3.宴息之所

         内宅,出了二堂便是内宅院。内宅,名曰“忠爱堂”,面宽五间,硬山顶建筑,内外装修略显豪华,较其他建筑有生活气息。内宅是知县居住、接待上级官员、与僚属商议政事、处理一般公务,以及审理机密案件或不宜公开的案件的地方,是县衙的主体建筑之一。明清时期,五品州官可以携带家眷上任,而县官则不能,所以平遥县衙的县官内宅没有家眷居住。东花园,从郯侯庙出来经过衙署粮厅,便是东花园。花园为县令提供了赏月观花、品茗对弈、去烦息静的处所。花园内有“对弈亭”,是在外做官的刘伯温回平遥祭祖时与平遥知县达鲁海下棋的地方。洪善驿,设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清雍正八年(1730年)裁驿丞,驿铺迁移于县署西侧。

       洪善驿是当时招待来往的下级官员住宿的地方,具有现在的“招待所”的性质。寅宾馆,位于土地祠的东北侧。清代,由于平遥属于“冲繁”之县,官差往来频繁。寅宾馆是招待上级官员住宿的地方。

4.吏攒办事之所

       衙役房,进入县衙大门,沿中间甬道两侧便是赋役房,共有砖券窑洞14间。平遥县衙征收的赋税,主要由户房经管。雍正十三年(1735年),规定征收分上下两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到五月截止,下期从八月开征到十一月截止。衙役房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是征收赋税钱粮的场所,也是壮班的班房。东西赋役房以北建有两间小屋,东为厨灶,西为炭房,供赋役们自己烧水煮饭而用六房,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位于大堂前面的甬道两侧,对称设置,各为廊房11间,清一色的青砖灰瓦,六檩硬山前廊式。 

       吏、户、礼房居东,兵、刑、工房在西。六房中的办事人员叫胥吏。胥吏各有所司,处理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事宜。据《牧令书辑要》(袁枚著)记载:“夫治民者,州县之职也,然治民不自民始,胥吏者,官民交接之枢纽也。”说明了一个很深刻的社会现实,即没有胥吏的大量工作,国家机器就无法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就得不到基本保障,由此可见州县胥吏的重要性。三班,快班房,位于牢狱之北,现为遗址;皂班,位于大堂前甬道两侧;壮班房,位于大堂、赞政厅之东。

      督捕厅,始建于清初,主管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之事,隶属兵部。与牢狱南北呼应,主要是便于提审犯人。粮厅,在花园以南,是县衙储存粮食的地方(图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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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祭祀之所

        大仙楼,内宅之后还有一进院落,其主体建筑是大仙楼,是县衙中现

存的唯一一座元代建筑。大仙楼为砖木结构,上下两层,底层是砖券窑洞带前廊,是知县吃饭的餐厅。二层是木结构建筑,面宽三间,五檩悬山前廊式,殿内神龛内供奉的是守印大仙。据传守印大仙就是狐仙。十王庙,屋顶使用有琉璃饰品,这反映岀明朝时平遥烧制琉璃的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平,当时琉璃饰品一般仅用于皇宫或庙宇。衙神庙,又称“郯侯庙”,供奉的是汉初三杰:正中为萧何,左为张良,右为韩信。郯侯庙的对面即为戏台,戏唱给神听。土地祠,为明代建筑,坐落于县衙东南端,由戏台、献殿和正殿组合成两进院落。除了它的常规作用保佑一方平安外,还有特殊的功能,即临时囚禁涉嫌犯科的有功名的人。土地祠的格局与郯侯庙的格局相似,对面也是戏台,是唱给土地爷听的。戏台以南为钟楼、鼓楼,晨钟暮鼓,但鼓楼已被破坏。马王庙,在洪善驿之北。

(三)特色分析

     从县衙位置及平面布局来说,平遥县衙位于“城中之西南”,位居风水观念中的城市“正穴”。由于平遥城历代为县治所在地,因此平遥县衙始终保持县级衙署的规制,为我们研究县级衙署的布局和形制规律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依据。平遥县衙使用传统方法进行恢复重建,在建筑的群体布局、单体形式及细部做法上均尊重历史,如:严格遵守“前堂后宅”、“左文右武”等整体布局方法,建筑形式采用官式和民间地域传统相结合的做法,并以地域传统为主导,以山西其他县衙形制为参考。在复建六房部分时,注意“东高西低”的传统做法,即东三房在地面高程上略高于西三房。在修复内宅部分时建筑风格较大堂、二堂部分活泼,以显示生活气息。总之,平遥县衙为传递传统建筑文化遗产的仿古建筑重建工程提供了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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