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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直觉

 新用户15679553 2023-03-28 发布于安徽

    一般人认识外在只能用意识。意识的分析工具为逻辑,通过眼耳鼻舌身意来感知,来“确定”外在现象,用概念、体验来认知所“确定”的外在现象的具体内涵。用逻辑学原理推论各现象间的关系,最后形成“理论”,以得出的“理论”来解释我们外在的世界。这种“理论”,本质上是对现象的解释,是“知识”。

      另一方面,人们又似乎能感觉到另一种异于意识逻辑的认知工具,那就是直觉,可是又说不清直觉的本质。究其原因,是境界不到,所以辨不明白。低境界是看不清高境界内涵的,这就好象,一个站在地面,另一个则居于山颠,只有“会当临绝顶”,才能“一览众山小”;只有大海的胸怀,才能无所不纳,小溪小河是永远不懂大海的,这是庄子寓言中的“小大之辨”,这也是老子的“博智之别”。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什么是直觉。

    直觉的本质是智慧,而不是认知。认知是大脑的才有的功能,而直觉是心灵所特有的能力。认知依赖肉体六根,以及记忆中所存储的体验。体验推动意识,意识调动概念名相,心意相续就是思维。认知是以大脑为主导,心灵为从属,心灵只是配合大脑提供必要的体验。例如要区分水和白醋,不能从“色”上认识,就只能从“味”上认识,于是用鼻子“嗅”一下,通过心灵对醋味的体验来“确定”,于是就可以确定这是醋。在认知中,脑为君,心为臣。可是在直觉中,恰恰相反,是心为君,脑为臣。直觉是心灵的直接确定,并不是通过六根,不用意识,也不用概念。那么直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中国人一向主张:心为人之本,所以中国人,更善于用心,不似西方人那样善于用脑,中国文化强调:以神统形,形神合一。西方则强调:以形摄神,神为形所用。中国人喜欢向内求,西方人喜欢向外求。这些都是认知与直觉的区别。直觉是心灵的直接确定,而不是用大脑分析的结论。直觉拒绝概念对心灵专注力的分散,直觉统合六根,唯嗅“气息”,“气息”不是单一的“色”或“味”,而是外在存在事物的整体属性。一旦抓住了“整体”属性,则事物的本质也就清楚了。属性着重从两方面体现:一是“气”;二是“味”。这也是《神农本草经》认识百草的方法。直觉所用到的不是体验,而是经验。体验,是单一一根在心灵的呈现,呈现的也并非是事物的整体属性,而经验则不同,经验中有我,有目的,有达到目的的途径。经验是知行合一的,经验是高于体验的。 在认知中,“我”是被排除在外的,不能有我的因素,否则就不客观了。而经验中,恰恰离不开“我”,没有“我”经验的参与,直觉便不能“确定”。

     直觉虽融合了“我”的经验,可是“我”的经验中却没有我的“主观”。认知活动中虽排除了主观的“我”,可是终究排除不了“我”的潜意识认知“偏见”,这就是罗素的四个“偏见”。认知是直线式的思维,始终摆脱不了“我”的活动。没有“我”的活动,认知根本开展不了。而直觉则排除了“我”的活动,直觉是“心”的能力,虽然每个人都有,但差别却很大,有些人直觉能力很发达,其“心”很容易与“境”融合为一体,从而很容易就能“确定”外在所认知事物的“属性”。直觉要求的是“静观”:要抽一只烟,或者听一曲音乐,或者一个人静静得独处。只有当“心”的频率和外在环境的“频率”一致时,才能“共振”,灵光才“乍现”,灵光一现,则光明圆满,就能从暗昧的境界中解脱出来。这个“灵光”是什么呢?就是一个“念头”,这个“念头”中包涵了超越境界的“认知”,灵光,就是这个“念头”所发出的光。将这个“念头”,付诸实施,就出了困境,就打败了强敌,就攻克了世界“难题”。

    下面再说一下直觉的境界。直觉,非直线逻辑,而是立体的感知。可以这么说:心灵是一个能量“场”,心灵的能量,遍布于其间。心灵是用“觉”,而非“观”。心灵犹如原子核,居于“场”的核心而不动,越不动,其“场”越“高能”,当外界有“异物”闯入时,“场能”便被激发,觉而感应,则“异物”现明,心得明而现“知见”,知见即是光明,这就是灵光乍现。

    一个人具有直觉能力,与其心灵从外在环境中解脱的程度直接相关,一个人越无求,心灵便越自足,心便愈是单纯,愈单纯的心灵,感应能力偏愈强。故老子曰:知足者富,知止不殆,知足不辱。谚曰:人到无求品自高。谚曰:无极长乐。总之,直觉力只能通过修心而得到,直觉力是心灵的觉察。而认知力则是观察,逻辑的本质正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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