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信息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须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如若人在外地,只带了户口本没带身份证,又无法及时补办,在需要入住酒店、旅馆时,只要到辖区派出所核实身份,并由派出所出具《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就可以了。 2、健在、死亡证明——卫生防疫部门 3、实际居住地证明 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办理实际居住证明,可提供相关资料到社区(村)委会办理。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不对个人出具。 5、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的,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6、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8、偿还能力证明——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9、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 12、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13、人员失踪证明——人民法院申请 14、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 16、房产情况证明——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 看到的友友建议收藏备不时之需,您还知道哪些?欢迎做补充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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