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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沁河流域古村镇、古堡寨分布图01
2023-03-29 | 阅:  转:  |  分享 
  
晋城市:沁河流域古村镇、古堡寨分布图导读古村镇是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的人文现象,它的起源、形成和发展都与特定的历史环境密切关联,既是地理环境的
适应产物,也是区域历史的物化形式,因此,呈现出不同的区域特征。纵观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经历了从建筑到街区再到城镇的整体化过程,
1964年发表的《威尼斯宪章》明确了:“历史古迹的要领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
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的建议书》(HUL),再一次把城乡遗产的视野
拓展到更广阔的地理环境和区域社会之中,将在历史上与城镇相关的自然和文化因素纳入到城镇保护与发展框架之中。近年来,我们发挥城市规划专
业优势,从有界的镇村空间跨越到地理单元,从单一的聚落保护关联到区域发展,探索了一种 “域”层面的城乡聚落保护方法。试图在区域背景中
发现聚落形成与演化的历史脉络,提出整体、系统、可持续的保护与发展对策,并形成了一系列规划成果,其中“沁河流域古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
是最早进行探索的项目。山西历来被称为“表里河山,四塞之区”,在国防格局中有着突出的战略地位,尤其是明清两代,开中飨边,铁绸行商,使
山西成为中国早期经济开放的“特区”,古村镇正是在“防守”与 “流通”的区域社会背景下发展到一个鼎峰,形成了完整的空间体系。现存古村
镇中包括长城沿线的军屯边堡、汾河盆地的商家大院、沁河流域的堡寨聚落等特色集群,并在黄河沿岸和太行八陉形成渡口型和关隘型等特色类型,
全方位承载了明清两代山西的社会记忆。然而,现阶段的古村镇保护却局限在“以村为单元”、“以院为重点”的通式中,反映古村镇地域特色、阶
段特色、类型特色的特殊性没能得到充分认识,忽略了区域历史背景对古村镇的介入,造成了山西古村镇“千村一院”的错觉。沁河发源于山西省沁
源县西北太岳山东麓的二郎神沟,向南经安泽、沁水、阳城、泽州,切穿太行山,流入河南省济源县,在武陟县汇入黄河,全长458公里,流域面
积1.29万平方公里。沁河流域的上游与下游因地形陡峭鲜有人居,古村镇集群特指沁河中游,集中在晋城市域范围内,流域总长度163km,
涉及泽州、阳城、沁水3县的14个乡镇,包括28座古村镇。本书以沁河流域为载体,从古村镇形成与演化的历史环境和区域发展出发,提出“古
村镇集群”的概念及保护方法,即将历史上因某种共同的机制,使得文化相关,特征相似,地域相近的古村镇称为古村镇集群。古村镇集群规划则是
一个体系建构问题,从历史成因和自然环境出发,也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态势,以沁河流域古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为例,关于古村镇集群的概念
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古村镇集群中包含了若干个层次,一个区域空间的集群体系中,应该存在多个集群。沁河流域是晋东南集群体系的一个大集群
,流域总长度163km,涉及泽州、阳城、沁水3县的14个乡镇,包括30个古村镇,在这个大集群中,根据历史渊源、空间关系和区域发展又
建构出若干个子集群,也是一个个文化旅游单元:“庄河三街”河街集群,沿庄河支流从上到下分布着上庄、中庄、下庄三个村庄和润城镇,庄河便
是集群形成的动力机制,历史上三庄以河道为街,洪水来了行水,洪水去了开集,形成了一组罕见的“北方河街”。“樊河双堡” 古堡集群,在樊
河支流两岸耸立着两座规模宏大的古堡,南侧的黄城村(现称皇城相府)是陈氏家族的“族堡”,因祖上的一代名相陈廷敬而光耀乡里,北侧的郭峪
村是在商镇基础上形成的“村堡”,历史上有“北方第一城”之说,樊河一线还有王街军堡,尧沟街堡,共同表达了“明末匪患”这一沁河流域的重
大历史事件。“端嘉四村” 集群沿沁河首尾相接,在“金郭壁、银豆庄、花花曲堤、乱坪上”的民谣中四个村建构出成为一个次集群。此外,还有
古道相连、两岸相望的“双伏长街”集群,集群将上伏村与下伏村的三里龙街、官津古渡、古寨、大庙等关联在一起。沁河古道沿线传统堡寨村落空
间分布示意图底图来源:晋城市博物馆提供其次,古村镇集群的文化内涵来自不同的外部作用,干预为“集”,结构成“群”。并且,作用力越大,
村镇关联性越强,类型特色越突出。沁河流域古村镇在明朝“开中制”这一政策主导下,建设了四通八达的商道体系,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商镇街市,
成就了众多的商贾巨富,构筑了防御为主的聚落,在古村镇特色中分别表现为商道市镇型、家族大院型、防御堡寨型。并且,以古道与河流为载体,
以商镇与码头为节点,构建出一处处相互关联的整体。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古村镇集群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区域社会整体形态的一个缩影。外部
干预通常在一个特定的时段内发生,随着形成集群的作用机制消失,相关要素失去了明确的逻辑关系,集群逐渐解构。随着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集
群零散化成为当代普遍现象。重构集群并不完全是回到历史,而是立足当下,建立“古村镇联盟”的保护与发展机制,将各自为政的古村镇重新集结为一个整体,参与到地区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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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ldtsg1957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