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教育家陈鹤琴说:“从出生到7岁是人生重要时期,儿童的习惯、语言、才能、思想、态度、情绪等都要在此时期打好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易造就了。” 民间的老话也都说“孩子3岁看大,7岁看老”,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孩子2岁左右出现“自我意识”,父母的管教使孩子在3岁左右形成性格特点,3-6岁时进入“潮湿的水泥期”,当于是父母的“反悔期”,孩子的性格、行为习惯都像“潮湿的水泥”一样可以被环境重新塑造。 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的李玫瑾教授,也曾对父母们有过忠告:“6岁之前说不!” 这3个“小毛病”不能惯,该打就得打 1、不满足、不妥协就哭闹 绝大部分的孩子在2岁左右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哭的时候就可以得到关注、可以得到满足”,所以从那时开始,孩子在不满意或者不被妥协的时候,就会用哭闹来“威胁”父母。 这个时期,孩子还没有形成是非观,只是尝到了哭闹带来的甜头,并不能理解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如果家长每次都妥协,那就会助长孩子的这种做法,今后变得越来越骄纵、任性,将自己的哭闹作为家长的软肋,肆意的“威胁”父母。 2、无视规则 还有些父母管教孩子的时候比较温和,总觉得孩子还小不着急,所以总是一次次给孩子机会,用“唠叨”代替惩罚。 可是孩子小的时候自律性比较差,通常是有能力遵守规则,但却没有形成这种守规矩的意识,而家长的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就会给孩子一种“规则不重要”的错觉,形成一种“漠视规则”的习惯。 所以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家长要给孩子更明确、更严肃的态度,不要因为心软而耽误了给孩子立规矩的时机,李玫瑾教授就曾说过:“孩子该打就要打”。 3、乱发脾气摔东西 2到4岁左右的宝宝,意识和动作都有了明显的发展,但语言表达能力可能差一些,所以有时候孩子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就会做出打人、摔东西等乱发脾气的行为。 这个时期家长一定要及时的干涉,让孩子学会用语言来表达情绪,或者用正确的方式来发泄情绪,而不是用这种暴力的方式。 父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3到6岁左右,是孩子建立规则感的关键时期,而只有形成了规则的孩子今后才能明是非,而且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责任感。 而孩子是否能形成这样的规则意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对孩子做出什么样的要求,是否能给孩子带来榜样的作用? 所以父母一定要及时的帮孩子纠正错误的行为,给出适当的惩罚,而且以身作则,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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