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西北侧民族团结纪念园(原中山公园)内。碑高1.42米、宽0.66米、厚0.12米,碑刻楷书汉文誓词75字,有傣文、拉祜文、汉文人名48个,青石制作。碑文内容为:“民族团结誓词: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1950年12月27日,普洱区(包括现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召开普洱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傣、佤、彝、拉祜、哈尼、傈僳、布朗、基诺、回、白、汉等26个民族(含支系)的头人、酋长、首领、代表以及地方党政军领导等共计300余人。会议上,代表们倡议共建一座“民族团结誓词碑”。在会议的最后一天(1951年1月1日),根据佤族、拉祜族代表的提议,用佤族剽牛、喝咒水、吃鸡血酒的仪式盟誓,各民族的代表及领导人共48人在誓词后面签名,勒石为碑。民族团结誓词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在边疆民族地区取得胜利的实物佐证。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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