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姜某是福建人,和妻子一起在市场卖菜,他上有老下有小,虽然不是有钱人,但家庭的经济情况还算不错,夫妻感情也很好,一家人幸福美满。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一个没有案底,平日里老老实实的人,却会做出强奸86岁高龄老人的无耻行径。86岁的王老太瘫痪在床,一直和小儿子、小儿媳住一起。 在他路过王老太家时,恰巧看到王老太的儿子儿媳一起出去。九点多,姜某回家,再次路过王老太家门前,看到院门还开着,他意识到,王老太的儿子儿媳还没有回家。酒精作祟,致使他失去理智,居然产生了侵犯王老太的想法。他走进屋里,不顾王老太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姜某准备离开,却听到门口摩托车的声音,是王老太的儿子儿媳回家了。他紧张起来,哪里还敢走正门,于是迅速跑上二楼,想翻窗踩着车库顶棚跳下去。可姜某慌乱不已,再加上黑灯瞎火,他一个不小心,踩空掉了下去,直接摔晕。儿子听到车库有动静,连忙去看看什么情况,然后就看到姜某只穿着上衣躺在地上,靠近了还闻到他满身的酒味。儿子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姜某是喝醉了撒酒疯,他给姜某家人打电话,让他们将姜某接回家,担心姜某出事,还一直守在他身边。此时,儿媳已经回家,她一进屋就听到王老太抽噎的声音。儿媳跑到王老太卧室,看到她衣衫不整,于是赶紧将丈夫喊来。随后,王老太将被侵犯的事情告知儿子儿媳,但由于侵犯时没有开灯,所以她也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听母亲说完,儿子瞬间就想到了姜某,他立刻报警,当天晚上,姜某就被警方抓获。经过生物样本的比对,证明姜某就是侵犯王老太的人,审讯时,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姜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王老太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受害者王老太既是86岁的高龄老人,又是残疾人士,因此,对姜某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姜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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