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培养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也不仅仅为了在高考中拿到一个满意的分数。在我看来,语文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听、说、读、写的实践,掌握“语文”这个工具,能够很好地进行表达交流;通过对经典文本的分析和欣赏中,触摸那些伟大的灵魂,获得精神的给养,自觉去充实思想,提高精神境界;通过文化的浸润,思想的锤炼,练就一双慧眼,洞悉繁杂喧嚣的本质,保持一种自由和独立,固守一份宁静和充实。 心灵本应轻盈而洁净,但现实生活用它固有的强大惯性,把人拉向地面,拉向沉重和脏乱。而诗歌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文学体裁,从诞生直至现在,一直是所有文学样式中语言最精炼、纯净的,直指人内心最柔嫩的部分。所以,打开一本诗集,无论是诗经、楚辞、唐诗和宋词,还是莎士比亚、纪伯伦、北岛和海子,那一行行文字总是让人忍不住发出轻声的叹息,那是诗歌碰撞灵魂的声音。 在应试教育愈演愈烈、高考竞争白热化的当下,语文地位比较尴尬。一方面,在增加分数的效率上面,不如数学、英语和综合,这些科目通过长期的高强的刷题,学得好的学生能取得很高的分数,甚至满分,但语文学得再好考很高的分数仍然是一件难事,尤其考满分几乎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很多师生认为,喜欢语文和不喜欢语文的同学,学语文和不学语文的同学,在成绩上差异不大。他们据此不重视语文。语文成绩的大部分是要靠刷题来提高的,但到了一定的水平后,就要靠语文素养了。一个热爱语文的同学的语文成绩能比一个不热爱的同学的高二十分以上。作为语文老师,不仅要刷题讲题,更要想办法让学生喜欢语文,感受语文的魅力,欣赏语文的美。 人教版高中语文的第一单元就是新诗,学生学习的热情高涨,在新诗写作的练笔中,更是佳作迭出。“少年情怀总是诗”,何不用一节课专门给同学们讲讲新诗呢?课程不过是素养的载体,成绩也是素养的体现,语文老师教学的着力点应该放在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上。单纯地讲析课文、做题讲题是很难提高素养的。如果把学生局限在应试的泥潭里,不试图把他们引向广阔的大江大海,那么他们自己很难自发地游向更广阔的江海。 此次新诗专题课用了一节课的时间,也不是把学生引向广阔的语文之海,而是展示给他们大海的几张照片,让他们从内心感受到诗歌的美好,而心生向往之情。将来在书籍上看到一首诗时,不跳过,而是能轻声读读,体味其中的美好。在书店、图书馆里,能把那些布满灰尘的诗集取下来翻一翻,静静的读一读。那么这节课的目的就达到了。 现代化的喧嚣早已让人异化,成为这个巨大工具的一个个部件,文学尤其是诗歌能让人回归自身,审视自己,感受自己,提升自己。近年来,“老树画画”“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为你读诗”等等走红网络,仓央嘉措、余秀华、六神磊磊、范雨素等等人物引起的轰动,其本质上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在以冰冷的钢筋水泥作为表象,以信息技术和移动终端为媒介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对诗意生活的向往和追寻。 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时间限制,就从中外诗人中选取了知名度相对较高的几个,然后根据爱情、孤独、抗争、希望、青春等母题中选取了几首代表诗作,进行了简单的讲解。其实,只要我们留心,很多地方都有诗歌的影子,电影电视中有诗歌,比如娄烨导演的《推拿》中对海子和三毛诗歌恰到好处的运用,《星际穿越》中反复出现的迪兰托马斯的《不要温和地走进那良夜》,《超脱》中出现在结尾的爱伦坡的《厄舍府的倒塌》,《死亡诗社》中基廷老师朗诵的惠特曼的《草叶集》,等等。更不用说,很多优美的歌曲,歌词也是诗,尤其是在去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鲍勃迪伦更是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诗歌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者说,诗意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 而且,每当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后,比如五四运动、抗日战争、纪念周恩来、汶川地震等等,最先的文学样式就是诗歌。 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揭示了人存在的“荒诞性”,如果站在广阔的空间、辽远的时间角度来看一个个人,不过是“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那么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呢?尤其是在现代性语境下,用外在的权力、金钱、名声给一个个人贴上标签,以此来衡量人的价值。因而站在这个价值模式的金字塔顶的人终究只是少数,那么大多数人的价值和意义究竟是什么?而当人“为他人而活”,靠他人赋予自己意义,那么人自然会随着外界目光的冷热,而或沉或浮、或悲伤或喜悦,渐渐得迷失掉自己。“人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人需要自己赋予自己生命以意义,这样才能在纷乱中保持清醒,在喧嚣中保持宁静,才能去追寻真正应该追寻的东西,从而获得一份丰盈。 梭罗说,瓦尔登湖是神的一滴。这里的湖水清澈见底,可以看到湖水中的草、流动的鱼和在水流中不动的石子,湖水充满了光明和倒影,成为一个下界天空。在这里生活,需要对寂静的坚持,和对孤独的换取。而我总以为,很多时候,如果不能惯于寂寞,我们无法真正触摸到自己的内心,也无法真正地领悟到诗意的所在。 此时此刻我低声问自己,我是否能找到诗意栖居的地方,如同从前一样呢。就像梭罗、就像苏轼、就像沈从文做过的一样。在这样一曲浮生里,无论是承天寺夜游,还是湖心亭看雪,他们都试图以这样闲散的寂静的方式触摸到生活的诗意。也许,生活的诗意最终只来源于心底。你看那渔翁,晓汲清湘燃楚竹,好一个清湘,好一个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本来不过是劈柴烧水捕鱼行舟,却仿若是飘逸欲仙。诗意本身与生活不违背,诗意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 辛波斯卡说“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既然都是荒谬,何不用写诗的方式来记录灵魂的律动呢? 书写就是一个将思想外化、物质化的过程,书写是一个自己与自己对话,感受自己、省察自己、提高自己、沉淀自己的过程。
电影一开场就说,沙复明“处事张扬”,具体的体现就是他不安于自己是盲人这个事实,极力融入“主流社会”(双眼能看见的人的社会),他在舞厅跳舞正说明了这一点。他相亲的对象是一个正常人,朋友王大夫打电话给他,说要他给自己和女友“一口饭吃”,他问王大夫:“眼睛怎么样?”体现就是他内心深处强烈的悲伤和渴望。 他给小向介绍盲文,说“有了盲文,所有的盲人一下子有了眼睛,有许多盲人都成了教师、作家和音乐家”,而当相亲终于失败,在小向母亲的鄙夷声里,他打开拐杖,摸了摸墙——回归了他作为盲人的真实存在,面向着湖面,用轻微低沉的声音诵读海子的《黑夜的献诗》:丰收之后荒凉的大地\人们取走了一年的收成\取走了粮食骑走了马 如果说海子的黑夜只是一种悲伤、孤独、荒凉的象征,那么太阳终将会升起,春天终将会到来,明亮又会遍洒大地。 但沙复明的黑夜,盲人的黑夜却是彻底的,无边无际的,日日夜夜、年年岁岁都始终存在着的。在这种漫无边际没有尽头的黑夜下,沙复明此时的内心一定如海子笔下的大地一样荒凉、寒冷和沉重。这样一种感觉是很难通过语言传达出来的,唯有诗歌有这样一种力量! 沙复明苦苦爱着都红,因为来都红的眼睛是盲的,但看起来是和正常人一样的。都红是沙宗琪中最漂亮的姑娘,但这个“最漂亮”头衔在盲人世界中毫无分量(当然一心向往健全世界的沙老板例外,可惜的是他喜欢最美丽的,却不知道什么是美丽,用徐泰来的话来说“比红烧肉还美丽”)。但都红对沙复明没有一点爱意。在这样一种纠结中,在一个突然停电的夜晚,都红的手指被人关门时轧断了。无法再进行推拿,意味着失去工作,必然要回到现实世界。在外界社会中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并且失明的姑娘。 由于种种原因,沙宗琪推拿店也面临解散。而此时的沙复明把自己患肝癌很久的事瞒着所有人。 当王大夫来告诉沙复明,“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她心理没有你”。这一句话将沙复明对爱情的憧憬彻底浇灭。此时的沙复明痛苦地用头撞墙,嘴里出来的却是三毛的诗“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诗歌在这里很好地传达出沙复明的内心情感,对现实的无奈,理想破灭后的痛苦,对心上人的担心…… 此生,身处黑暗;此生,有太多悲伤;此生,看不到明亮…… 如果有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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