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9岁女犯杨淑银押送刑场的照片,因组织他人抢劫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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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1997年4月25日,年仅19岁女犯杨淑银,因组织他人抢劫被判处死刑。在抢劫分子头目杨淑银的精心策划下,她伙同两名罪犯持枪抢劫运钞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最终他们被捕后,都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然而,对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且无知的杨淑银被捕时,她竟然向询问记者:“我不会被判五年吧,五年的时间也太长了,我会受不了的”。真的是愚蠢至极了! 杨淑银也为她的愚昧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希望大家引以为鉴,珍惜生命,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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