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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今天我们如何谈论民主?

 skysun000001 2023-04-12 发布于北京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年第6期

作者 | 景跃进

编辑 |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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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政治学的核心议题。《政治学人·大讲堂》“'我们一起阅·探’系列第四期读书会以王绍光教授的《抽签与民主、共和:从雅典到威尼斯》为切入口,邀请了四位知名学者共同关注“超越选举民主如何可能”这一重点问题。其中景跃进教授在充分肯定王绍光先生“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理念的抽签式代议制民主”这一学术想象力的前提下,从不同方面展开深刻细致的讨论,对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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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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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跃进,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政治学发展史上,民主问题一直是一个具有高度争论性的话题。21世纪以来,关于民主/民主化问题的反思和批判构成了发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扬弃西式民主模式和民主话语的重要契机。王绍光先生的《抽签与民主、共和:从雅典到威尼斯》《民主四讲》在批判西方选举民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替代方案——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理念的抽签式代议制民主。在充分肯定这一学术“想象力”的前提下,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商榷性讨论:一是抽签式代议制民主能否实现公职机会平等的目标;二是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追求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是可欲的吗;三是如何看待“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四是如何在理论上定位代议制民主。


、引言

在政治学关于政体的研究中,民主,无论是远古的希腊民主,还是近现代亮相舞台的代议制民主,自始就是一个具有广泛争议性的话题。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的全球散播以及由此生成的复杂性,不断地为这一持久争论增添新的“燃料”。“历史终结论”的声音尽管时起时伏并力图成为多声部的主旋律,但在众声喧哗中经常成为被质疑的对象;“小镇上的唯一游戏”亦不得不面对自身规则的不断修正、调适和更改,以及话语阐释的与时俱进。

在民主话语的建构与反思的大剧中,中国政治学者的声音不是缺席,便是微弱得难以被听见。到目前为止,这一局面尚未有大的改观。晚清民初,在学术移植和建制拷贝的过程中,知识人扮演了学生的角色,主要任务是“抄作业”,基本取向是“拿来主义”。他们虽然也有社会科学本土化的意识,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将之发展出成熟且系统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取消,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得以恢复,接着就进入我们这一代人的故事了。前辈经历的过程似乎以浓缩的方式再次循环,“拿来主义”依然是最为顺手的选择。幸好历史不只有相似的重复,也有关键性的转折:在21世纪,中国政治学迈入了“新时代”。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与文化自信的提出,在当时有政治方面的考量,但其意义自然波及学术——在“四个自信”的基础上思考是否需要建构相应的学术自信。21世纪以来,学科自主性问题的提出、基于本土经验提炼概念/发展理论的探索、与主流理论对话意识的萌发,乃至(比较)政治学知识体系的重构……这一系列变化构成了新时代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增长点。这一新态势对中国政治学的长期发展将产生何种影响,尚有待实践的检验,但有一点似乎是确定的,即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对民主话题保持不间断的反思并探索知识创新的空间,既是中国政治学发展需要突破的瓶颈,也是难得遭逢的历史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阅读王绍光先生的相关著作,自有一番味道。在众多关于民主话题的中文著述中,王绍光先生的文字可谓别具一格。与大量的启蒙类读物不同,他的著作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从严肃的学理立场对西方代议制民主进行系统的反省和批判;二是主张重返古典民主精神,强调公民的直接参与,以突破(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的局限。这两个特点可以在西方政治学的知识脉络中找到它的源头和传承,但王绍光先生的文字不是对其简单的复述。在有关抽签和选举的详细研究中,他开辟了新的视域,为我们讨论民主问题提供了一种以前未曾认真思考的全新想象。

二、对代议制民主的反思和批判

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文字可谓汗牛充栋,人们望着众多的刊本,有时不免怀疑,在这方面还能说些什么?触碰这一议题不但需要理论勇气,而且手中要有金刚钻,如此方能避免重复性的学术搅锅。阅读《抽签与民主、共和:从雅典到威尼斯》和《民主四讲》两书,能不时感受到视觉冲击力,在许多看似常识的论述中,王绍光先生讲出了常识之外的故事,将原先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东西变成了值得反思的对象。通读下来,笔者有这样一种感觉:对于中国政治学来说,王绍光先生的写作或将成为讨论民主问题绕不过去的一道门槛。

任何对代议制民主的反思和批判都有一个起点选置的问题。王绍光先生的出发点在哪里?又是什么?一言以蔽之,以古希腊民主为原型,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标准;通过古希腊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的比照,凸显代议制民主对于民主原型的偏离或蜕变。王绍光先生的这一选择为我们理解其反思/批评的进路及其替代方案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切入点。因此,本文的讨论可以从一个基本问题出发:相比古希腊民主,代议制民主究竟发生了哪些重大的变化?

根据已有研究,随着古代城邦演化为现代民族国家,同质性共同体演变为异质性社会,在政治方面出现了以下若干重要的变化:

(1)政治控制权或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
(2)从人民行使主权的政体变为人民作为权力来源的政体;
(3)民主从“人民统治”变为“人民选择统治者”,据此“人民”变成了“选民”、“民主”变成了“选主”;
(4)政治平等的概念从“公职分配的平等”变成了“选举权的平等”;
(5)随着中介(代议制)的出现,直接民主转变为间接民主;
(6)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板结出现了二分结构;
(7)抽签技术被选举工具所取代;
(8)从积极自由转化为消极自由;
(9)公民政治演化为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
  ……

在辨识这些变化时,人们在事实层面并不存在重大的分歧,分歧主要发生在如何看待这些变化,以及如何在理论上解释这些变化。分歧的实质是如何看待古希腊民主精神,以及如何理解民主的本质。对于本文而言,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在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之后,代议制民主还是不是民主?具体而言,这个问题可以分解为四个子题:第一,代议制民主对古希腊民主的偏离是否具有必然性?第二,在如此偏离古希腊民主原型的情况下,为什么仍将其称为代议制民主(添加形容词的民主仍在民主系列)?第三,在民主原型与其衍生物并存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确定民主的标准?第四,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是否是当代民主的唯一形式?

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会发现,回答这些问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为了便于叙述,本文勾勒了两种基本回答:一种是承认和肯定代议制民主并加以合法化;另一种则采取了批判和回归(超越)的立场。在这一分水岭式的选择中,王绍光先生毫不犹豫地站队后者。因此不难理解,为何在两本书中我们会读到如下的文字:

所谓“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
选举是代议制民主最重要的内容,我们完全可以把现在的“民主”叫做“选主”。
选主体制并不是真正的民主。
当人们不再关心与抽签相比选举能否使公职在公民中平等地分布、不再追问现代代议机构如何分配作为稀缺资源的公职、从而陷入选举的迷思时,被他们认为是“民主”的体制实际上不是民主的正品,而是赝品。
形象地说,如果“民主”原本是浓烈的二锅头,掺入“代表”“议会”等糖水、香精、色素后,“代议民主”就变成了诱人的小香槟了。更准确地说,被“代议民主”劫持以后,“民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现在被用来表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与古代雅典民主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其中包括不少反民主的内容,如政治权利的放弃,将其转让给他人,而非自主地行使它。

从上面的引文中,我们可以发现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否定性词汇,如“阉割”“无害化处理”“选主”“赝品”“劫持”“反民主”,也可以看出王绍光先生对这些变化的定性,如“根本性的变化”“完全不同”。他秉持和坚守的乃是古希腊民主理念(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并以此作为标准来衡量代议制民主。因此,两者之间的变化或差异有多大,代议制民主离真正民主的距离就有多远。

三、替代方案:用抽签替代选举

在学术史上,对民主的批评不是新鲜之事,重要的是在批评之后想倡导什么?在这方面,王绍光先生的问题意识是:“我们是否应该不拘泥于现在大行其道的'民主’形式,探索更接近民主理念的、'更好’的政治体制呢?”他给出的回答是肯定的:要超越西式代议制民主,“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求'选主’体制以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

(一)回归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在王绍光先生看来,古希腊民主的精粹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其论述中,“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而有特定的指涉,它意味着“统治归于人民”(人民直接统治),“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平等地、无差别地参与国家决策和进行国家管理”。

具体而言,“人民当家作主”包含了两个维度:一是“公职维度”:要求所有公民人人轮流为官。在拥有公民权的群体中,实施抽签 轮职 短期 限任(有些职位是选举的),人人为官,人人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铲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鸿沟。就此而言,古希腊民主为世人提供了最为经典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模板。二是“决策维度”:要求全体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王绍光先生的讨论兼顾了两个维度,但重心放在第一个维度,因为在逻辑上决策维度可以视为公职维度的函数;更为重要的是,担任公职的机会均等/轮流执政是争论的焦点,也是理解和评价代议制民主的关键。

既然古希腊民主的真谛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在于公职的平等分配,那么能否在代议制条件下坚守古希腊民主的真谛,保持公职的平等分配?对此,王绍光先生给出了这样的回应:“让我们回想一下民主的原意:人民的统治。即使由于规模较大的现代国家不能实行古希腊那样的直接民主,即使我们接受代议制的原则,即使公民不能人人都担任公职,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民主的原则至少要求所有公民都应有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在不能实行直接民主的情况下,公职的平等分布本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此,王绍光先生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在承认代议制原则下,恪守古希腊民主的精神——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平等。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他主张“将抽签带回来”!

(二)用抽签取代选举

在代议制条件下,保有公民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的确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方案,其政治正当性无人能质疑,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操作?王绍光先生提出的方案是在代议制民主中引入抽签,用抽签来取代选举。许多学者在听闻或看到王绍光先生的著作时,第一个反应是质疑的:为什么要花如此大的精力来研究一种被认为已过时的民主技术?但在王绍光先生看来,只有抽签才能够充分体现古希腊民主的精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既然如此,不妨用点篇幅来讨论一下抽签。王绍光先生将抽签视为民主的技术(民主抽签),认为它可以纠正选举政治的弊端,保证公民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抽签制的优势无非是两点。第一,抽签对选举制下可能发挥作用的各种不公正因素可以釜底抽薪。在选举中,金钱与各种策略扮演的角色就是试图扭曲人们选择的结果。抽签等于彻底消除了操控选择结果的可能性。第二,抽签保证所有人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担任公职的机会,让最普通的人也有机会从政,即使社会本身十分不平等。”“在抽签制下,每个人当选的机会是随机决定的、完全平等的。不管是什么人、拥有多少财产、受过多少教育、祖上有没有名人、长得好不好看、口才如何,所有人的机会是完全均等的。”

在与选举的对比中,抽签凸显了平等和公正这两个基本属性。在古希腊,民主理念只有通过抽签才能实现,离开了抽签,就没有古希腊的民主;离开了抽签,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就无法落地。

从逻辑上说,用抽签选择代表(政治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抽签本质上是一种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作出公正分配的方式。在王绍光先生看来,这种方式不但适合于古代民主,也适合于代议制民主:“直到18世纪末,抽签在民主与共和制度中都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缺少了抽签,古希腊城邦民主就不是民主了,罗马共和国、佛罗伦萨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也就不是共和国了。”“即使在现代世界,对于诊治漏洞百出的西式代议制民主,抽签恐怕也不啻一剂良药。”“抽签是实现民主与共和理念的利器,对古代的民主、共和如此,对当代的民主、共和也理应如此。”

在肯定抽签技术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同时,王绍光先生对抽签技术的绩效性也颇具信心:“我们不要忘记,现在世界各国法院的陪审团成员都是用抽签方式挑选出来的,担任陪审员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被抽中而拒绝履行这个义务,还会受到处罚。陪审团的功能是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这种性命攸关的重要工作都可以由随机挑选的老百姓决定,其他还有什么事情随机挑选的老百姓不能决定?用抽签的方式实施代议制为什么不行?”

(三)基于抽签的代议制民主:一种新的政体(亚)类型

用抽签实施代议制,这一观点的新颖之处在于,王绍光先生跳出了“直接民主与抽签”“代议民主与选举”的程式思维,对传统的词汇组合方式进行解构并探索新的组合方式,将抽签与代议制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代议制与抽签”这一新的概念结构。这种做法似曾相识。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运动和邓小平南方谈话打破了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二分法,创造性地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这一新的词汇组合方式不但具有概念创新的价值,而且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就逻辑而言,“代议制与抽签”在代议制民主的谱系中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新分支或新亚类。

历史比较的视角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在“选举制度中抽签的位置”一图中,王绍光先生为我们概括了自古希腊民主(以雅典民主为典型)至现代代议制民主演化进程中,抽签技术与选举技术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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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古希腊城邦民主的特点是“直接民主 抽签 公民(事实上)轮流担任公职”的三位一体;现代民族国家民主制度的特点是“代议制 选举 精英统治”的三位一体。那么,王绍光先生为我们勾勒了一个新的三位一体,即“代议制 抽签 公民(逻辑上)担任公职机会的平等”。这三个“三位一体”构成了不同的民主模式。对本文的写作而言,最为重要的是,(由此)可以区分出两种不同的代议制民主模式: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模式与基于抽签的代议制民主模式。表1提供了诸种模式的一个简要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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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抽签式代议制民主遭遇的难题

上文对王绍光先生的核心观点作了极度简化的处置,留下的讨论空间是巨大的。下面笔者围绕四个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阅读感想,也算是与王绍光先生的一种学术商榷——代议抽签能否实现公职机会平等的目标?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追求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是可欲的吗?如何看待“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如何在理论上定位代议制民主?

(一)代议抽签能否实现公职分配机会平等的目标

王绍光先生主张“将抽签带回来”,将其运用于代议制民主实践之中,以实现公职分配的平等机会。严格地说,这一观点可以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道德层面的主张,即“所有公民都应有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二是经验层面的命题,即“公职在公民中平等地分布”。作为一种道德主张,应在政治哲学中保留其相应的地位,不宜轻易予以否定,毕竟生活在凡尘世界中的人们也要仰望辰星,需要脱俗的理想,哪怕是乌托邦;但作为一个经验命题则涉及稀缺资源的分配,能否做到公职的平等分配,不取决于人们的理想,而取决于现实生活的逻辑。

在此,王绍光先生可能遇到的问题是两个层面之间的张力,表现为道义上或逻辑上的机会平等与经验上的机会不平等之间的矛盾。如果说古希腊民主通过抽签实现了公职公正而平等的分配,那么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抽签技术却无法做到这一点。何以此说?因为此抽签已非彼抽签。

当我们论说古希腊“民主抽签”技术的平等时,它包含了完整的三个环节:一是出发点的平等,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二是程序平等,所有人都得到同等的对待;三是结果平等,保证每人都获得官职分配的份额。如果说其中还是存在差别,那么这种差别也只是任职时间先后的差异。任职先后的时间是由抽签决定的,因此这一差别是公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故而古典民主的抽签技术不但能满足平等的道义要求,也能满足平等的制度(程序)要求,还能满足结果平等的要求。

将抽签技术运用于代议制民主时,会产生怎样的结果?抽签平等的三大环节能否得到相应的体现?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结果一目了然。为什么相同的技术导致了不同的结果?规模是也。规模与数量有关,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如果要实现城邦民主的理想目标——通过人人为官/轮流任职的方式,消除统治与被统治结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那么在既定人口规模的情况下,每个公民能够担任公职的时间是既定的(且限制连任)。人口基数的规模越大,每个公民能够担任公职的时间就越短。随着公民人数的不断增加,最终会面临这样一个临界点:人数太多,以至于在既定时间内,无法满足全体公民轮流担任公职的需求——毕竟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大多数人在没有轮到担任公职的机会之前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政治共同体的规模效应不但体现在结果方面,也向前延伸到程序方面。古希腊民主的程序平等要求所有公民得到同等的对待,在具体操作上就是将所有公民都纳入抽选的范围,需要考虑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避免重复抽选(抽中)。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抽签能否保证所有公民在程序上享有完全平等的担任公职的机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代议制民主下任何有效的抽签都必须限定在特定的人群范围之内,这意味着伴随抽签实践的是各种条件的设置,其中每一种条件都意味着不同程度的排除。如果说小规模(城邦政治)是古希腊民主抽签技术有效使用的前提,那么大规模政治共同体则构成了抽签技术平等性的障碍。政治共同体的规模越大,这种障碍构成的压力就越大,被抽中的公民数量就越显得是“少数”。对于这一事实王绍光先生并不否认:“抽签制和协商民主虽然可以消除选举制中难以避免的政治不平等,但它们仍然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不管多少人被抽中,不管多少人参与协商,他们都只能是人口的极小一部分。”质言之,通过抽签可以让少数公民以最为公平(就现实条件而言)、最具形式代表性的方式担任公职,但是它既无法实现所有公民平等从政的目标(结果平等),也不能保证所有公民具有同等的从政机会(程序平等)。

就此而言,在现代民族国家/代议制条件下,无论是抽签还是选举,与其说是包容的手段,不如说是排斥的工具,只是形式不同而已。这一结果意味着,公民轮流担任公职这一古典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已经不可能了;无论是采用选举,还是采用抽签,都会导致相同的结果。两者都无法改变少数人统治这一基本事实,区别在于选举的排斥具有偏向性,而抽签的排斥在表面上具有公平性。如果说选举政治领导人是“选主”,那么经由抽签而出的领导人则可称为“抽主”,无论是“选主”,还是“抽主”,都以不同的方式堵截了“人民当家作主”的通道。这是大规模政治共同体的必然归宿,也是“规模逻辑”的必然之果。

(二)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追求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是可欲的吗

前文讨论了(代议制民主条件下)抽签技术能否实现“所有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平等”这一目标,现在我们试图追问:这一目标本身是否全然合理?这一追求是可欲的吗?是否存在其他的价值因素和经验变量需要反思式平衡?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对于政治学分析而言,以下两种差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一,专业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属性。与古代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异质性社会,功能—结构的分化使“专业”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这一点同样表现在政治方面。在各国现代化过程中,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政府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多,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与之相应,对政治家的任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生活领域出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在公职分配方面,选举替代了抽签,将人人担任公职转变为人人选择谁担任公职;二是在公职领域通过政治—行政二分法,区分选举公职与考试公职——政府机构的官僚制化使公务员成为一种职业。在理论上可以将这些变化概括为“政治活动的专业化”。

专业性为政治生活提出了一个全新的问题:职业性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是否需要一定的资质?在政治本身成为一种职业,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担任公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少部分从政之人是合格的?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这构成了政治学思考的一个基本问题。

在解决这个问题时,抽签采取的态度是“听天由命”(结果的随机性)。抽签有两个重要假设:一是特定政治共同体内的所有公民同样重要,应得到无差别的、平等一致的对待;二是公民是理性的,有能力承担公职。在相对同质且结构简单的古代社会,这些假设及相关实践不会产生大的问题,但在现代社会若推行公民抽签、轮流执政很可能带来巨大的政治和治理风险。

既然抽签有很大的概率将“平庸之人”或并不热心从政的人推上领导岗位,那么是否存在降低这种概率的可资工具?与抽签具有同样悠久历史的选举顺势走向政治舞台的中心。通过设置各种条件,选举提高了担任公职的入门之槛。尽管选举无法做到胜者皆王,且带来了王绍光先生所批评的诸种弊端,但在从政者的专业性方面确实提供了比抽签更为有力的保障。这恐怕是选举替代抽签的一个重要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解释经验层面发生的现象。根据王绍光先生的说法,18世纪构成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点,这是一个选举技术彻底取代抽签技术的时代。无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还是美国制宪时刻,在组建政府过程中使用抽签的有关建议基本上被忽视了,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在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时,王绍光先生认为选举比抽签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精英阶层的利益。这个观点并没有错,然而专业性逻辑或许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的专业性原则基本上排除了在政治生活中大规模运用抽签技术的可能,尤其在政治高层。

其二,个人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古代政治生活的原则是共同体优先,古希腊公民可以抽签、可以投票,但他们没有现代政治意义上的个人自由选择。在现代化过程中,西方社会完成了从共同体到个人、从身份到契约的双重转换。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权观念的发展中,自由选择始终被视为最为核心的要素。

不妨比较一下古典民主政治与现代民主政治在这方面的区别。在古希腊,参与城邦公共活动是一种特权和荣耀,公民生活的意义围绕着公共事务而展开。政治舞台的开放程度、官职任用技术、任期时间和期限、政治决策方式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现代社会,公共事务和政治活动依然是重要的,但已不再是普通公民的唯一意义来源,甚至不是主要的意义来源。公域和私域的区分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无论是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分,还是以赛亚·伯林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别,都揭示了公民生活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政治领域之外的广泛的社会空间成为人们投放精力、追求幸福的巨大舞台。人们对于成功和荣耀的标准产生了不同的看法,除了政治权力,商业活动中生成和积累的财富开始成为衡量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公民对政治生活并无热情可言,更谈不上将其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目标。

如果说政治的专业性抬高了担任公职的门槛,那么基于公民权利的个体自由选择在客观上将政治边缘化了,形成了所谓的“政治冷漠”或“理性忽视”。尽管这种现象让共和主义者痛心疾首,并被认为是一种需要医治的政治疾病,但其长期存在是一种必须面对的经验事实。有的国家将公民投票权既界定为权利(可以放弃),也界定为义务(必须承担或履行),这尚可理解;但若在担任公职方面也采取类似的制度安排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如此一来,“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这一观念在实践中很可能转化为一种政治强迫。这样的做法既否定了公民的择业自由(选择从政或不愿意从政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的个人自由),也可能带来国家治理的灾难。如果这一描述是现实的,那么“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这一理念的可欲性便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三)如何看待“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如上所述,王绍光先生恪守民主本意,将“人民当家作主”等同于所有公民轮流担任公职,从事政治决策。这一处置方式在理论上和道义上可以自洽,问题是现代政治共同体的规模使得公民轮流担任公职以及直接从事政治决策不复可能,现实可行的唯一形式是代议制民主。价值与经验之间的张力会导致一种内在的矛盾:如果将王绍光先生的叙述逻辑贯彻到底的话,产生的一个可能结果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术语将被收入政治词汇的历史博物馆,成为陈列的展品,而不是活生生的语言。

就民主话语的建构而言,在民族国家成为政治共同体的普遍形式的情况下,如何对待古希腊民主的遗产有两种不同的概念策略可以选择:(1)既然在代议制条件下无法实现古希腊的民主理念(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公职轮流 直接参与政治决策),那就放弃它,采用其他术语来自我命名;(2)虽然实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人们继续沿用古希腊的民主术语,根据新的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调适—给民主添加形容词并对其作出新的阐释,以与时俱进的方式建构民主话语的知识谱系。

第一种策略是另起炉灶,干净利索,至少不会出现术语滥用、概念误解、意义混淆等问题;第二种策略是旧瓶装新酒,虽免去了发明新词的麻烦,但易引发术语的意义之争。从历史来看,西方人选择了第二种方式。据说1777年汉密尔顿发明了“代议民主”一词,用于描述美国的共和政体,由此民主一词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化历程。在这一过程中,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二分法的建构标志着民主一词完成了双重蜕变:从贬义到褒义的词性之变,以及从古典到现代的意义转型。在此,民主词义的连续性与断裂性同样显著。

这一术语选择策略构成了我们今天思考民主问题的知识背景和逻辑起点,与此同时,也不得不承受由此带来的代价——关于民主概念/理论的“诸神之战”烽火连天,民主实践的范围越是广泛,这种争论就越是激烈,民主的意义世界也就越是丰富,也可以说越是“杂乱”。

回到本文的具体语境:一旦摆脱了“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公民轮流担任公职 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思维定式,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我们应当如何阐释“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呢?将这一理念安置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在此我们需要面对基于功利主义的古典民主理论以及熊彼特对古典民主理论作出的修正。古典民主理论假设“'人民’对每一个问题持有明确而合理的主张,在民主政体中,人民以挑选能保证他们意见得以贯彻的'代表’来实现这个主张。这样,选举代表对民主制度的最初目标而言是第二位的,最初目标是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授予全体选民”。在批判古典民主理论的基础上,熊彼特建议:“假如我们把这两个要素的作用倒转过来,把选民决定政治问题放在第二位,把选举作出政治决定的人作为最初目标。……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

这确实是一个大胆的想法。到了熊彼特那时,西方民主话语的范式已经完成了一个“三级跳”:古希腊民主是“公民轮流担任公职 直接参与政治决策”;进入民族国家时代,古典(代议制)民主理论的核心是“人民主张(意志体现) 选举代表实现人民主张”;熊式民主理论的核心则是“选举政治家 政治家代表人民作出政治决定”。在这一演变趋势中,普通公民离民主的核心(担任公职与政治决策)越来越远,中介(代表)的作用越来越大;政治家的角色越来越主动,普通公民的角色则越来越被动。不难看出,西方民主的发展过程就是普通公民被不断边缘化的历程。

在这种情况下,代议制民主何以被称为“民主”?基于上面的叙述,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不可能是积极的。在远离古希腊民主传统的语境下,消极角度的解释虽然不令人满意,但也提供了相应的说法——坚持人民主权原则,亦即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别无出处;一切权力为了人民,别无他求。在现代民族国家条件下,人民主权原则构成了代议制民主的基石,并具体体现于公职和政策两个维度。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不要求担任公职的机会平等,但要求维护和保障政府职位的公共性。而“一切权力为了人民”则意味着,担任公职的官员不但要对民众的需求作出回应,而且其行为是可问责的,需要接受来自人民的评价。

在政策维度,人民主权的意涵体现在广泛的公民参与。在“公职轮换”不复可行的情况下,公民政治参与的重心转向了公共政策领域,诸如全民公投、行政民主、政策民主、协商/审议民主、全过程民主、信息公开等都是与政策相关的术语表达。用官方话语来说,除了选举民主,还有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因此,民主化的推进并不局限于公职领域,在政策领域深化公民参与同样重要,无论是扩大公众参与的人数,还是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皆是如此。

(四)如何在理论上定位代议制民主

在如何看待代议制民主的问题上,王绍光先生的两种表述值得关注。

一是将选举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等同起来。在他的两本书中,对选举民主的批判与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没有明确区分,很大程度上两者是一回事,故而对选举民主的批判直接导致对代议制民主的否定性评价:“不少人鹦鹉学舌把代议民主称为'间接民主’,好像它与'直接民主’都是'民主’,只是类型不同。其实,民主一'间接’、一排斥人民大众的参与,它就抛弃了民主政体的实质,变成了另一种政体,非但可能是不民主的,而且可能是反民主的。难怪有些思想家质疑'代议民主’到底是不是够格被冠以'民主’这一令人尊敬的称号。”

二是在面对无法超越代议政治的现实时,对代议制民主的接受更多地出于一种无奈:“即使由于规模较大的现代国家不能实行古希腊那样的直接民主,即使我们接受代议制的原则,即使公民不能人人都担任公职,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民主的原则至少要求所有公民都应有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

上述两种表述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和谐之处,这说明在基本概念问题上有进一步澄清的必要。这应该是另一篇论文的主题,在本文脉络内,笔者想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代议制民主是一个高阶范畴。在概念的“金字塔”结构中,代议制民主是一级概念,选举民主(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抽签民主(基于抽签的代议制民主)是二级概念,是代议制民主的不同表现形式。因此,批判“选举民主”(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与批判代议制民主在逻辑上/概念上不是一回事。对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的批评,并不意味着否定代议制民主;同理,主张超越“选举民主”不等于超越代议制民主。

第二,代议制民主的必然性与普遍性。对于大规模政治共同体而言,代议制民主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不管如何批评它,以及如何修正它,终归取代不了它。代议制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须臾离开的基本框架,是人类政治—治理智慧的结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设置。在民族国家的情况下,只要实行民主制度,代议制便是不二法门。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找到在经验层面能够超越它的替代性制度。

第三,代议制民主的历史性与开放性。在起源上,代议制与民主不是一回事;在君权衰落、人民主权学说流行、普选权扩展的过程中,传统的代议制逐渐开始与民主相互结合,并在各国形成了不同形态的代议制民主。必须强调的是,代议制与民主的这种结合不但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过程,而且是一个尚未终结的过程。在非西方国家迈向代议制民主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代议制与民主相结合的其他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形式的“历史终结论”都应当被终结。

五、对民主问题的思考需要想象力

在对代议制民主的诸多反思与批判中,王绍光先生的分析进路与立论方式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不能说是独辟蹊径,也不能称其为首创之见,但王绍光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系统研究及推进的程度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其系列写作的计划尚未完成(我们期待计划中的其他两卷能够早日完成并顺利刊行),然就目前已经达致的成果而言,其观点已自成一家。因此,笔者将其“代议制 抽签”的主张视为代议制民主的一种新亚类。

在某种意义上,民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偏离”甚或“异化”民主本意的历史。具体而言,两种过程尤其值得关注:一是西方文明内部从古希腊城邦民主到近现代民族国家代议制民主的演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巨大嬗变,本文第一部分以比照方式简要勾勒了这一变化的幅度;二是西方代议制民主在跨文化语境下的全球传播—扩散过程中发生的诸种演变,出现了不同于西方(基于多党竞争选举的)代议制民主的亚类型,由此形成了当今民主的多元而复杂的谱系。王绍光先生的著作集中讨论了第一个过程,其中需要回答的两个核心问题是:一是如何理解“选举民主”,亦即基于选举的代议制民主?二是能否用“代议制 抽签”的方式超越“选举民主”,实现公职分配的机会均等?他在两个层面依次展开对“选举民主”的批评:一是制度/体制/政体层面的批评,总的基调是贬低代议制民主(间接民主),褒扬古希腊民主;二是技术层面的批评,贬低选举,褒扬抽签。基于这些批评,王绍光先生主张回归古希腊民主的本质,从“选主”返回“人民当家作主”;实现这一目标的技术手段是“将抽签带回来”,用抽签取代选举。因此其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在维持代议制条件下,通过抽签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本文从四个方面对王绍光先生的思考作了力所能及的回应,其中不少说法是老话题翻炒一下重新装盘,但也有一些是新的挑战,与我们所处的时代有关,与我们当今的问题意识有关。

如果我们将目光转向第二个过程——西方代议制民主在全球的扩散,类似的问题以类似的方式再次呈现:非西方国家在学习/借鉴西方政治文明过程中,根据自身国情作出的制度安排,应当如何看待?是将其作为民主广谱中的不同亚类,还是用“民主与威权”二分法来加以排斥?这一设问又将民主的标准问题凸显出来。王绍光先生对“选举民主”的批判是基于古希腊的民主标准,西方政客与学者将中国视为“威权政体”是按照今天西方选举民主的标准。看来在全球化的当下,标准问题是关键之所在,从技术到制度都是如此。拥有原初发明权的主体力图维持对自身有利的“经典标准”,这一做法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但未必是有道理的,更不是真理的。正是在这里,不同话语权的争夺乃是不可避免之事。对于这一竞争,我们无法用“价值中立”或“客观学术”的态度来加以悬置。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采取的立场是包容的:一方面,不能因为代议制民主不能满足公职平等分配的要求而否定其民主性;在笔者看来,恪守古典民主的立场/原则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我们站在某种道德制高点,对西方民主进行批评,将其归为假民主之类,而实际上无人能够做到所谓的“真民主”——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均等,那么这种批评即使畅快淋漓,也不具有真正的意义;因为它不能为我们提供切实的、改善人类政治状态的解决方案。正确而现实的做法是对原典的民主概念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和修改,以适应新的情况。另一方面,同样重要,或许更为重要的是,不能因为中国没有实行西方意义上的多党竞争制而否定其作为民主新亚类的可能性。到21世纪中叶,中国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我们完全可以对民主概念作出第二次调整和修改,以适应民主全球化的基本趋势和复杂现实。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今天讨论王绍光先生的著作(尤其是关于超越西式选举民主的相关论述)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思考民主问题时如何发挥学术想象力?王绍光先生的著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榜样性的案例,对其观点的商榷并不能遮蔽这一闪烁之点。

编辑 | 周伟

审核 | 梅思平;萧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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