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1.不要留证据原件在手里,只留复印件、扫描件。 2.不要单方面轻信当事人说的话,不要低估人性的特点,要记得看证据,注意留痕。 3.不要忘记开庭时间和保全续封时间等重要节点,忘了自己生日都不能忘。 4.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者其家属做出承诺,不要大包大揽。 5.刑事业务,不要帮忙传递信、件或者带话,这很重要,同情心不得泛滥。 6.不要将案卷材料、拿到手的材料随手放,一定要第一时间放入案卷袋,开庭前要整理好材料,以免遗漏。 7.不要限于经验主义陷阱,一定要个案个分析,不要先入为主。 8.不要轻易碰律师见证的业务,特别是继承领域的,让意向人去找公证处更好。 9.不要只顾埋头苦干,还要做好职业规划、推广和营销,能不能在未来走得更远,要看你给自己铺了多远的路。 10. 不要忘记自己的初心,不要变成自己当初不喜欢的那种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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