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谭远辉:余家牌坊旌表及鼎建过程考

 城头山视窗 2023-04-16 发布于湖南


余家牌坊旌表及鼎建过程考

          文/图 谭远辉

余家牌坊位于澧县城头山镇牌楼村系清道光年间旌表本地余家节妇罗氏而建牌坊座北朝南,以祁阳白石构筑,六柱三间九楼式,坊高12.7米,东西长7.5米,南北宽5米(图1)。2006年,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批文中却误作“余家碑坊”。

关于余家牌坊民间流传着一些传说,多荒诞不经。《余氏族谱》在转录原谱过程中也有一些谬误,还加入了一些现代捕风捉影和以讹传讹的东西。如引所谓《澧州志林·罗氏传》,澧州方志中称《志林》者只有两部,其一为乾隆十五年所镌《直隶澧州志林》,其二为道光元年所镌《续修澧州志林》。乾隆十五年余罗氏尚未降生,道光元年时尚未为余罗氏请旌。所谓传记内容也不是同治《直隶澧州志》中传记,不知从何而来。但因族谱传承有序,其中世系及原谱中传记大致还是准确的。同治《直隶澧州志》因据余罗氏请旌之事年代较近,虽难免有不准确之处,但还是有着较高的史料价值。最为可靠的是牌坊本身的碑刻和余罗氏墓碑志铭等。余家牌坊的建造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本文将以牌坊自身碑刻为依托,参考相关文献史料对余家牌坊建造过程中的申详、题奏、敕建经过及相关人物予以考辨。

请旌始事

牌坊南面明间一层坊额东、西两侧各嵌碑一通,记载了事情的发端(图2,图3)。东侧碑文曰:

具禀:澧州绅士周敦智、罗宏玫、周敦诗、蔡大典、张南阳、承宦、周敦友、罗宗伯、余继道、余上宾,恭呈本州贡生余继泰之妻余罗氏,谨开事实于左。

西侧碑文曰:

节孝余罗氏,质淑性贞,十六龄甫咏桃夭,越一纪旋悲鹄寡。内则无愧,女宗特昭。尽礼以奉高堂,妇兼子职;抚孤以承燕翼,母代父严。年例允符,名堪登诸志乘;幽光正阐,品应重以崇褒。

道光八年吉旦呈1〕

为余罗氏请旌之事首先由澧州部分绅士发起,时在道光八年(1828)。向官府呈报余罗氏节孝事实,并请官府予以旌扬,所谓“名堪登诸志乘”,“品应重以崇褒”,这里未明言建牌坊,但崇褒之“重”其意在焉。这些“绅士”主要有周、余、罗三姓,还有张、蔡二氏,无疑为本家及有亲缘关系者,当然不排除有赇请的过节。余、罗二家不论,为余罗氏婆家和母家,其中余继道可以明确为余继泰胞弟。周家与余家为几代姻亲。据《余氏族谱》及余罗氏碑志,余罗氏长媳、三个孙媳及一个重孙媳都是周氏女(图4,图5),也有余氏女嫁入周家,两家为交换亲。2〕

余、周两家都是当地望族。请旌首事中周敦智与周敦友为余罗氏长媳余周氏的亲兄弟。同治《直隶澧州志》卷十五“儒林”周敦智传曰:“号睿庵,岁贡生。……弟敦友,岁贡生;敦濂,诸生。子五人:守业,岁贡生;卓及严,皆诸生;守隆,登戊午贤书,官于闽漳浦县。”3〕这里周守业、周守隆均为周敦智之子。《余氏族谱》中周守业所撰《姑母余公夫人传》曰:“我姑父彬士公不幸早世,时我姑母年甫二十三。”彬士乃余罗氏长子余曰成之字号,所传者即余曰成之妻周氏。余罗氏长媳为周敦智之女。又周守业撰《周氏传》曰:“松峰公之配,予堂姊也。”松峰公即余曰亶之子余作恕,其妻周氏为余罗氏孙媳,周守业堂姐,则周氏应为敦友或者敦濂之女。4〕周守隆为余罗氏所撰墓志铭中又有:其孙清溪者,予姊丈。5〕清溪为余曰成子余作忠,字廷彦,号清溪。其妻周氏为周守隆之,故余作忠为周守隆“姊丈”(姐夫。余罗氏两个孙媳都是其长媳娘家的侄女,由此可见余、周两家关系之深。

关于余罗氏守寡之岁,《直隶澧州志》曰:“罗氏,余继泰妻,年二十四守节。”6〕族谱中周守业撰《余母罗太安人传》谓“年二十九居孀”7〕牌坊碑刻谓余罗氏十六岁出嫁,一纪后夫亡。一纪为十二年,如年二十四守节”,则距初嫁只有八年,“年二十九居孀”则距初嫁实岁十三年,虚岁十四年,适“越一纪”。《余氏族谱》中有余继泰与余罗氏详细的生卒日期。余继泰生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月二十一日,卒于嘉庆十一年(1806)十月初十,年二十八岁。余罗氏与余继泰同年,而长余继泰四月多,故此时余罗氏虚岁二十九。8〕因而《直隶澧州志》所谓年二十四守节”是错误的。

审核题奏

澧州绅士呈请以后,逐级上报、审核。由州府到省府再到礼部,最后奏请皇上御批,下达圣旨,拨款建表。经过了一个较为曲折而漫长的过程。

牌坊南面上端正中牌匾竖向浮雕端庄的“圣旨”二字。其下横向石碑刻湖南巡抚等官员奏请旌表及降旨施行的过程(图6)。碑文前半部分曰:

湖南抚部院康,为题报节孝事,查湖南省道光八年,据布政使司万,详知直隶澧州谢、准学正陈、训导王,据州乡绅公呈转申恳请表彰事。

澧州贡生余继泰之妻余罗氏,节谊浑全,孝心纯笃,应沐旌扬等情,理合照例题请,旌表给建。汇疏会同湖广总督卢、湖南学政程,合词具题。伏乞皇上睿鉴,敕部议覆施行。谨题请旨。9〕

这是湖南巡抚奏请旌扬的陈述。余罗氏旌表之事的申祥题报始自道光八年1828),先由乡绅呈报州府,再由州府呈送省府,省府再责成州府予以核实后再报。省府先经最高权力机构抚部院,由巡抚指定其职能部门布政司具体经办,布政使通知澧州知州,因事关礼教,知州又指定学正及训导负责核实。核实后又由湖南巡抚会同总督及学政联合向朝廷奏报,先经礼部审核,再呈送皇上御批。据同治《直隶澧州志》余罗氏传,道光十四年1834)予旌建坊”。则从道光八年至十四年,前后经过了七个年头。

碑中涉及州府、省会最高长官及相关职能部门官员7人,但均只有姓,没有名。这些官员的任职时间当在这七年之内,其人名是可以根据史料文献加以考证的。

湖南抚部院康”,即道光八、九年间姓康的湖南巡抚。据光绪《湖南通志·职官》,清代湖南巡抚有“康绍镛,道光五年1825)任。”下任程祖洛道光十年1830)任,因而这里的湖南抚部院康无疑为康绍镛。10〕

布政使司万”,光绪《湖南通志·职官》中清代的湖南布政使只有万贡珍,江苏宜兴进士,(道光)二十三年1843)任。”清代湖南没有第二个姓万的布政使。同时,《清道光实录》也有:“道光二十三年1843)三月丁卯(24日),以安徽按察使万贡珍为湖南布政使11〕所以也不是《湖南通志》的误置,因为“实录”乃实时记录,是可信的。据《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万贡珍为道光三年第三甲进士,12〕至道光十四年尚著交军机处记名,以道府用,尚未外放。13〕道光二十三年1843)乃牌坊建竣之年,万贡珍于本年任湖南布政使,余罗氏请旌之事委实与他没有什么关系。据《湖南通志》和《清道光实录》,道光八年1828)时在任的湖南布政使为裕泰下任吴荣光道光十一年1831)继任。14〕万贡珍应是牌坊碑刻李戴张冠,是否还有什么阙逸之情事?不敢妄自猜疑。

知直隶澧州谢谢希闵。同治《直隶澧州志·职官》清知州有:“谢希闵,浙江会稽人,道光六年1826)二月任。”下任文炜道光十三年1833)三月任。

准学正陈陈廷标。同治《直隶澧州志·职官》清学正有:“陈廷标,浏阳举人,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任。”下任周邦凤道光十四年1834)五月任。

训导王王可权。同治《直隶澧州志·职官》清训导有:“王可权,安化廪贡,道光六年1826)闰七月任。”下任郭远树道光十四年1834)九月任。15〕

湖广总督卢为卢坤。光绪《湖南通志》“职官”和“名宦”均谓卢坤道光十一年1831)任湖广总督。《清道光实录》则谓:道光十年1830)十一月壬午二十八日),以江苏巡抚卢坤为湖广总督。16〕这应是任命与正式到任的时间差异。

湖南学政程,光绪《湖南通志》清湖南学政有:“程恩泽,安徽歙县进士,道光五年1825)任。”下任汪世樽道光八年1828)任。《清道光实录》卷八十七:道光五年1825)八月丁巳(三日),调贵州学政程恩泽提督湖南学政。”又卷一三六:道光八年1828)五月戊午20日命翰林院侍讲学士湖南学政程恩泽回京供职编修汪世樽提督湖南学政。17〕有可能道光八年1828)为余罗氏请旌时程恩泽尚未离任。

奉敕鼎建

牌坊南面上端“圣旨”匾额下石碑后半部分碑文为朝廷诰命(图六),曰:

道光九年,抚部院康札开,是年二月,准礼部为知照事,本部抄录澧州余罗氏,既据该抚详慎核实,造具册结,疏请准给旌表。诰命该抚遵照办理,实给银两,听本家自行建坊,以为闾里式。18〕

在北面明间一层坊额西侧还有一通碑刻(图7):

德虽潜而必发,美以闇而日章。诰命该州节孝祠内题名设位,照例遵行。19〕

就是说除了恩准建牌坊以外,朝廷还命州府在节孝祠内给余罗氏题名设位。同治《直隶澧州志·祠庙志》下“节孝祠”曰:“今志内各氏事实为节孝、为贞节、为贞女、烈女皆有小传,分类载列女志中。”20〕余罗氏小传在其列(见前)。

封建社会十分注重女性的德行与操守,这实际上是套在女人身上的桎梏,稍有逾矩便会遭人唾骂,甚者可以动用家族私刑。女人可以没有文化,但一定要遵守三从四德,所谓三从,即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从子从一而终。女人因为贞洁受到官府乃至朝廷旌表,那是全家乃至整个家族的荣耀。

“圣旨”道:“诰命该抚遵照办理,实给银两,听本家自行建坊。”即建牌坊由抚院拨给一定银两,本家自行备料请匠构建,建坊之事官府不予参与。所拨银两其实是象征性的,至于怎么建,建多大,实际需要多少钱,官府就不管了,钱不够自己想办法,量力而为。

北面明间一层坊额东侧有碑刻(图8):

奉宪召赴本省照例领给银两。节孝余罗氏次男德元率侄作忠,竭诚拣石修建。

孙作恕沐手敬书。21〕

碑文中“次男德元”,即余罗氏次子余曰亶,字德元,号信亭其长子余曰成已于道光元年(1821)亡故,故由次子主事。22〕“侄”为德元之侄,余曰成之子;“孙”乃余罗氏之孙,余曰亶(德元)之子。为余罗氏下两房长孙。

又南面二层圣旨下主匾(图9):

节孝坊

旌表贡生余继泰之妻余罗氏

皇清道光廿三年岁次癸卯吉旦拣石修建23〕

余家牌坊用料为优质的祁阳白石,非本地所产,要水陆兼程长途运输到达澧阳平原,加上石材的加工、雕镂,精心设计,而后华构危耸,历数百年风雨而不隳,其路途之险厄,工程之艰踬,技艺之精湛,用度之浩繁,其可想见矣。《余氏族谱·信亭公传“公之建斯坊也,日惟思贻母令名,始而躬赴远县购一色白石,既乃无昼夜无寒暑躬自督工……盖阅九年,始竣。而公以督工故,毁饥骨立,甫竣遂卒。”余曰亶(信亭公)卒于牌坊建竣后四年的道光二十七年1847)。24〕

道光廿三年”乃为牌坊竣工的时间,《直隶澧州志》谓“道光十四年予旌建坊”,则从道光十四年(1834)兴工至二十三年(1843)蒇事共历九年时间,与《余氏族谱·信亭公传及罗氏碑志中记载相合。据余罗氏碑志,余罗氏生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六月初六日,卒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八月十二日,虚寿72岁。25〕如此,道光八年(1828)请旌时余罗氏50岁,道光十四年(1834)建牌坊时56岁,道光二十三年(1843)牌坊建竣时65岁,后六年寿终。

莫道往事如烟,春梦无痕,却看雪泥鸿爪,雁过留迹。在历史的沧桑轮回中,余家牌坊依然不屈地矗立在澧阳平原,向滚滚红尘中的过客诉说一段尘封的往事。

注释:

1〕熊建华、龙仕平主编:《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岳麓书社,2021年,第122页。

2〕a.余先好主编:《余氏族谱·卷首》(三修),自印本,2002年b.谭远辉:《清敕建节孝坊余罗氏碑志考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2023年4月12日。

3〕(清)何玉棻、魏式增修纂:同治《直隶澧州志》卷15,岳麓书社,2010年,第416页。

4〕《余氏族谱·传记》,第57、66页。

5〕谭远辉:《清敕建节孝坊余罗氏碑志考释》

6〕同治《直隶澧州志》卷17,第476页。

7〕《余氏族谱·传记》,第54页。

8〕《余氏族谱·世系》,第110页。

9〕《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第119页。

10〕(清)曾国荃、郭嵩焘等纂:光绪《湖南通志》卷121,《续修四库全书》第661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1页。

11〕a.光绪《湖南通志》卷121,第233页;b.《清实录》第38册卷390,中华书局,1986年,第1014页。

12〕《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第四册,(台湾)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69年,2377页。

13〕《清实录》第36册卷249,第756页。

14〕a.光绪《湖南通志》卷121,第233页;b.《清实录》第34册卷96,第563页。

15〕同治《直隶澧州志》卷九,第298、300页。

16〕a.光绪《湖南通志》卷121,第230页b.光绪《湖南通志》卷107,第62页c.《清实录》第35册卷180,第839页。

17〕a.光绪《湖南通志》卷121,第232页b.《清实录》第34册卷87,第387页;c.《清实录》第35册卷136,第93页。

18〕《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第119页。

19〕《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第120页。

20〕同治《直隶澧州志》卷14,第384页。

21〕《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第120页。

22〕《余氏族谱》,第31、111页。

23〕《湖南石刻文献集成·常德卷》,第117页。

24〕《余氏族谱》,第59、112页。

25〕谭远辉:《清敕建节孝坊余罗氏碑志考释》。



主编/易宗明| 编辑/黄 静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