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使《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执法事项,其中将“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异味处理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以及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行政执法权正式移交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餐饮执法权下放工作,推进区域环境执法管理,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污管科于4月12日组织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要点培训活动,大城小E团队受邀做主题发言,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及各街镇参会。 餐饮油烟无小事 生态环境局与城管执法局 共同协手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用实际行动做到 “烟火气”不扰“凡人心” 为百姓解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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