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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划定36条“红线”

 森林一叶 2023-04-18 发布于湖北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优化营商环境,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创新监管方式,联合向涉企收费主体印发政策提醒函,对3类收费和5个领域的具体收费事项划定36条“红线”,从正反向提醒涉企收费主体“可为”与“不可为”。

一是明确“可为”目录清单。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均应在对应的目录清单内。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价格等应与服务对象充分协商,并通过合同约定。未经公示或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二是划定“红线”明确“不可为”。聚焦当前涉企收费中存在的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四大类问题,对各种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剖析,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项设定红线,并以具体“不可为”事例指导收费主体和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执行政策要求。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宣传解读收费减免和优惠政策,用好12315、12345等热线和“互联网+督查”、网上信访等平台,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和投诉反映,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问题、破解难题,确保我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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