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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的读书故事

 滚滚睡着了 2023-04-20 发布于山东

▶▶4月23日,又一个(第28个)世界读书日要到了,我们来看一些非主流的名人与书的故事。

01

谁说文人没有经济头脑?

从小到大,我们看了足够多的关于名人酷爱读书的故事,比如上海解放前夕巴金没有钱吃饭也要买书;黄侃经常斥巨资购书,还不知足地说“十载仅收三万卷”;闻一多新婚之日醉心读书、甚至忘了迎亲……

这些故事积极而励志,十分鼓舞人心,常为人们所称道。

但也有一些小事,反映了读书人的另一面,同样很有生活气息。原来这些学者文人并非只会“悬梁刺股”地“五经勤向窗前读”,也另有可爱的一面。比如他们也会动用经济头脑、搞点倒卖生意,靠书搞钱。

1939年,汪曾祺考入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当时,昆明的旧书摊大多集中在文明街的北头路西。这几家店的老板对于书的内容都不大内行,只要是稍微整齐一点的书,古今中外、文法理工,尤其是工具书,只要拿过去,当时就付钱。

西南联大的同学们普遍非常拮据。汪曾祺回忆说:有一次他们发现一家旧书店的《辞源》收购价,居然比原价还要高,而不远处的商务印书馆的书架就有几十本崭新的《辞源》。于是他们高兴地以原价买下,转身即以高价卖给那家旧书店。如此反复,居然干了好几次。

    笔下凡人琐屑生活韵味悠长的汪曾祺,果然从学生时代就懂生活!

    朱自清给人的印象是清癯瘦苦,一个“整饬而温和、庄重而矜持”的老派文人。

    朱自清买书比较有名的一个故事:某次他看见新版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十四元买不起,只好硬了心肠将结婚时父亲给做的一件大氅当了十四元钱。父亲做这件大氅时很费了点张罗。拿去当的时候,也踌躇了一下,却终于舍不得那本字典。想着将来准赎出来就是了。没想到一直没能赎出来,后来每次翻那本字典都引为遗憾。

不过买书也为朱自清赚到过钱。老北京旧历正月里厂甸的旧书摊非常有名。土地祠内外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地来往,有一次朱自清买到了一本《伦敦竹枝词》,花了三毛钱。买来以后,恰好林语堂所办的《论语》杂志要稿子,就从中选抄了些,加上自己的一点心得说明,寄给杂志,得着五元稿费,收益达十多倍。朱自清在散文《买书》中特意记下这件事,并感慨说“这是仅有的一次,买的书赚了钱。”

02

并不是所有文人都爱买书藏书

张爱玲今天几乎已经无人不知,被白先勇评价为“不世出的天才”,更是文艺青年们的心头好。

张爱玲自然喜爱读书,她曾经说过:“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尤其是对于《红楼梦》的研读,十分透彻,“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遇到几个陌生的字都会自己跳出来”。连红学专家周汝昌都赞叹: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已,我现今对她非常敬佩,认为她是“红学史”上一大怪杰,常流难以企及。张爱玲之奇才,心极细而记(记忆力)极强,万难企及!

但张爱玲的阅读面并不广泛,在阅读方面,她“也随和也挑剔”,所以,许多名著她并不熟悉。据庄信正在他与张爱玲的通信集中说:一九六三年张爱玲为香港电懋公司把《呼啸山庄》改编为电影剧本《魂归离恨天》,但张爱玲却坦承从未读过这本名著,而只是看过电影和舞台剧本。张爱玲的美国丈夫赖雅,与作家乔伊斯是好朋友,他向张爱玲极力推荐乔伊斯的作品,她却从来不读。甚至于,张爱玲曾经在给朱西宁的信中说,她连自己的丈夫赖雅的作品都不看。

这与张爱玲的读书态度有关。张爱玲把自己读的书分为“喜欢”和“不喜欢”,完全凭兴趣和应用来决定。对于喜欢的书读之不厌,十分珍爱。她说:“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

    相对于正经书籍,早年张爱玲更喜欢读小报;晚年,则特别喜欢读“名人传记和侦探小说”,更多是为了消遣。她的读书口味常常与别人不同,她曾向庄信正推荐过一本叫做《Teddy Bared》(《泰迪熊》)的书,庄信正说:“我去买了本,薄薄一册,封面花哨惹眼;但看不下去,丢掉了。”

张爱玲还有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不喜欢买书。她说:“我这人只有一点和所有女人不同,就是不喜欢买书。”她认为,买书,是人生的一种累赘。不喜欢买书,更不喜欢收藏书。同赖雅结婚后,看到赖雅满屋子的书,她竟然全部卖掉了。1958年9月2日,她在给邝文美的信中说:“趁这机会(搬家)卖掉Ferd(赖雅)堆在家里的几千本书,至少够来回旅费。我这样反对藏书的人,这也真是人生的讽刺。”

03

大家读书可以不走寻常路

普通人读书就是读书,而一些大学问家们,处处闪烁着天才的桀骜不驯,他们有自己的读书方式方法,自与常人不同。

明代常熟有个人叫桑悦,所著《南都赋》、《北都赋》颇为有名,恃才傲物,说天下文章自己第一,其次是祝枝山。这个人看书有个习惯,书一读完就烧掉,因为“已在吾腹中矣”。但他也不是吹牛,监司请他校刊书籍,预先删掉一些来测试,对文意不连贯的地方,他都能取笔补上。

好莱坞电影《碟中谍》里,阿汤哥每次接受了任务,指令都会在几秒钟后自动销毁。在读书人这里,“阅后即焚”不是啥稀罕事。

读后“焚书”的人,不只桑悦一个人。明代复社领袖张溥,同样有大才, “诗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对客挥毫,俄顷上就”。张溥的才能并不是天生的,他“幼嗜学,所读之书必手抄,抄已朗诵一过,即焚之”。

在幽静书斋里焚香净手后开启读书固然仪式感和氛围感拉满,但欧阳修的“马上、枕上、厕上”这“三上”说也很有市场。

欧阳修的理论,实际上出自其上司钱惟演。钱惟演厚遇文士,曾多次对欧阳修说:“平生唯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则阅小辞, 盖未尝顷刻释卷也。”也就是说,读经史,要端正心态,正襟危坐;小说是消遣书,可以躺着或卧着,以闲适的心态读;上厕时间不长,可以读小辞之类的短小文章。

钱惟演的高明,就是在不同的状态下读不同的书。对于今天繁忙奔波的现代人依然有很大借鉴与启发意义。

又一个世界读书日马上要到来,这大概是一年中大家的朋友圈里含书量最高的时候。毕竟不管怎样的人设,读书总是最万无一失的一个选项。

三毛在《梦里不知身是客》里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网络上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那些背过的诗、读过的书,大半都已经忘了,还有什么用处?一个高赞的回答是:小时候吃过的饭菜,都已经看不见了,但是它们都已经化为了骨肉和精髓,成为了你身体的一部分。

    就像《红楼梦》,非要说有用,除了高考作文或许会考到某个小典故,那真是没有什么用。但这部书被无数人推为至爱,三毛就曾说:“有一日,堂上跟莘莘学子们开讲《红楼梦》,才在游园呢,下课钟却已惊梦。休息时间,突然对第一二排的同学们冲出一句话来:要是三毛死了——当然是会死的——《红楼梦》请千万烧一本来,不要弄错了去烧纸钱。”

 时代的确已经大不一样,今天的《红楼梦》高居网评“死活看不下去的书” 第一名。爱与不爱,都有道理!

    很多名人都说最爱读的是无用的书,我们不妨在“三上”这样的零碎时间,也从无用之书读起。不一定是《红楼梦》,也可以是《乌克兰拖拉机简史》或者《甄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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