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分割,即先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则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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