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可能沦为 洗钱犯罪分子的帮凶 本报讯 4月1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安徽持续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惩治洗钱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安徽省共有51起案件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定罪宣判,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54.5%,其中“自洗钱”案件21件,占比41.2%,共处罚金人民币142.99万元。另有检察院、法院在办洗钱案件28件,公安机关在侦洗钱案件25件。 近年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作为安徽省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安徽省公安厅、省监察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形成运转高效的惩治洗钱犯罪格局。 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中,金融情报价值得到有效发挥。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274份,协查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241起1230次,协助破获案件47起。有效落实扫黑除恶、反腐、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禁毒等重大决策部署,协助调查涉黑涉恶案件34起,涉嫌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领域案件368起,移送涉嫌骗取留抵退税线索39份。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副处长余竹旗提醒,社会公众应了解法律关于反洗钱的规定,强化反洗钱意识,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资金交易,不贪图小利,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不能将身份证件、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出租、出借、售卖给他人使用,上述行为极有可能沦为洗钱犯罪分子的帮凶;社会公众发现有洗钱线索,希望积极向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