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的读书量就庞大且杂乱,尤其是读认知低浅,自句流畅的言情小说,一天一本不是问题。 最疯狂的一年,我读了六十本言情小说,几乎涵盖了市面上全部的畅销书。 后来学强势文化,学自己写小说,角度的转变让我意识到了作家的牛逼之处,也挖掘到了新觉知: 流行的言情小说,包但不限于:久别重逢的校园初恋、霸道总裁文、商战精英文。它们都爱把女主角塑造成弱势文化的“林黛玉”,从男人身上得到不切实际的幻想与好处。 男主就像神一样,拯救女主于苦难,于水火。 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作者,意外的是,她们底层一定是强势思维,因为她们写文章通常是代入了男主的视角,知道自己什么场景要发挥什么样的“能力”,所以把书前的读者迷的团团转,这是独属强势文化的魅力。 原来慕强概念,多年前的言情小说中就已经流露。 而爱读小说的人要想创造自己的作品,最难的就是强势思维的学习、多线思维的掌控,以及全新爱情观的建立。 强势文化的爱情属性,通常是给予,是躬身入局,陪对方演一场彼此都开心的戏,而不是一味等待、幻想、错误吸引和情绪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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