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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威

 求是1025 2023-04-21 发布于山东

法律权威形成的根本标志是法律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服从,人们自愿接受法律的统治。法律权威对于法治国家建设意义重大。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是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特别是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和法律得到人们的普遍服从。

前提要求

要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才能制定良法,才能制定出为人民利益所需而又清晰明确的公平正义的法律。法律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强制性,更来自法律自身的价值性或道德性。恶法虽然也具有强制性,也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但是它不会让人们自愿服从、自愿接受,甚至会引发人们的普遍不服从,进而损害法律权威;而良法则符合人们的道德需求,满足了人们“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M.T.西塞罗)的理性追求,能够促进法律权威的形成。

运行要求

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在于法律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法律权威的形成需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需要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法律权威的形成需要公正司法。“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F.培根)法律权威的形成需要维护个案正义,需要通过个案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排除外部力量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尊重并按照司法规律办事,构筑司法权威,并通过司法权威推动法律权威的形成。法律权威的形成需要全民守法,就一国而言,“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亚里士多德)树立法律权威,需要全民守法,从执政党到普通百姓都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法律的坚定捍卫者,没有任何人游离在法律之外,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核心要求

要理顺政治权威与法律权威的关系。二者是一组相关概念,政治权威主要是指掌握政治权力的主体,或者是政治权力的掌握者,如古代的执政者、君主、元老院,今日的政治家(总统、首相、议会领导人等)、议会、政党领袖等,这些主体因为掌握政治权力而迫使人们与其形成了服从与强制的关系。理顺二者的关系,要做到:①将政治权威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做到权力服从法律,权力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②通过法律分配政治权威手中拥有的权力,通过法律控制并实现权力制约权力。③发挥政治权威在法律权威形成中的作用,使政治权威成为守法的模范,并引领全民守法。

扩展阅读

  • 拉兹 J.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朱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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