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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2020-40

 初丹德月 2023-04-22 发布于四川

《哈耶克传》

 
政府的合理职能应当是保证个人尽可能充分地以自己觉得最合适的方式利用其知识和才能。

感觉经验乃存在于有机体中,而不拥有独立的形而上学地位。

知觉是由演进的过程决定的。

在哈耶克看来,在感觉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意识到其复杂性都是最重要的。正是复杂性使我们不可能做出详尽的预测,从而不可能进行控制。

测量就是进行区分,区分得越细致,测量得越精确。

最丰富的多样性对于人类的发展而言具有绝对的、最根本的重要意义。

法律的恰当目标是为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人创造一个私人领域,使之能按自己的意愿活动。

人的理性了解和实践可能是有限的。最理想的社会应当以这一前提条件为基础,而不能以人的理性无所不能的信念为本。

政治乃是实现与社会秩序的维系相容的个人自由之最大化的艺术。

人间的法律并不旨在提升美德,而仅在于确保人们和平共处:法律并不禁止一切恶行,而只禁止那些对社会有害的恶行;法律并不要求人们事事行善,而只在涉及普遍福利的方面有所规范。

事实上,每位社会成员都只能拥有整体知识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因为每个人对社会赖以运转的事实的绝大部分都一无所知。”因此,依赖某个全知全能的发号施令者规定的秩序,从来都是不可行的。秩序既是一个描述性术语,也是一个伦理性理想。

自由社会的鼓吹者与社会主义体制的鼓吹者之间的斗争,并不是一场道德上的冲突,而是一场知识上的冲突.

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知识分工,社会面临的根本问题并不是如何将这些知识聚集到一处,而是如何使社会形成让这些零散、分工的知识和信息得以最有效利用的秩序。

各个社会的法 律所体现的,无非是个人之间的法律。归根结底,理应存在的唯一的法律,乃是个人在不存在政府的情况下适用于所有其他人的法律。

社会领域中的事实和自然科学中的事实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物理学领域中存在物质性实体,而在观念性的社会领域中,事实仅仅是精神上的构造,是个人或群体所持有的他或他们应当如何行事的价值模式。
 
前两年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认识了哈耶克,然后断断续续看了两本他的书《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瞬间就被他给吸引了,忍不住感叹,原来快一百年前就有人对这个世界和社会认识这么清晰了。果然,人类的很多历史只是在循环往复而已。
 
看了哈耶克的书后,我对政府,集权,自由的了解更多维了,以往的教育都只在从一个方向引导我去了解这些事物,但哈耶克的出现,给了我新的认知角度。
 
现在的世界,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共产主义国家,集权无处不在,只是民主国家的集权相对约束多点而已。从这次美国大选就能看出,很多人理想中的美国民主也是非常有限的,资源的集中导致权利的集中,权利集中了必然会有公平与不公平。哈耶克倡导的那种个人自主遵守,积极竞争的国家是最理想的,但或许也是最难的,因为国家或政权的权利无限弱化的时候,也就是个人的权利和素质被无限放大的时候。
 
所以,当一个共同体是由无数个高素质的个体所组成的时候,政府或领导人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只有在非常野蛮的时期,我们才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或组织者,引领团队里没有方向的人朝前走。说到底,还是需要整体国民素质提高,但国民素质不够高也并不是集权的理由,要想让国民素质整体提高,更需要一个宽松,自由,公正的成长环境,而不是被集权所压榨的生长环境和扭曲的社会价值观。
 
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内自我保持敏感,也要对外我们生存的环境保持敏感。发现很多同龄人对政治的了解和参与度都很低,大部分人都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和生活中,却很少关注我们生存的大环境,但其实大环境是决定我们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大家烦恼的教育,买房,养老都是大环境决定的。我们从小的教育并没有培养我们关注政治的习惯,但我们始终要有意去关注与了解,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生存环境,我们有义务,更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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