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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2022-8

 初丹德月 2023-04-22 发布于四川

《乡土中国》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炼出来的结果。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因之,学习必须打破个人今昔之隔。这是靠了我们人类的一种特别发达的能力,时间中的桥梁——记忆。

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

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

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上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是传统。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再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

群体生活的规律有着生理的保障,不学而能。人的规则类皆人为。用筷子夹豆腐,穿了高跟鞋跳舞不践别人的脚,真实难为人的规律;不学,不习,固然不成,学习时还得不怕困,不惮烦。不怕困,不惮烦,又非天性;于是不能不加以一些强制。强制发生了权力。

我曾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

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和政治的区别是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这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去年看过费孝通的《江村经济》,觉得有趣,今年再看《乡土中国》,依然有趣。作为学者,愿意走入农村,观察农村,难得,能把零零碎碎观察的现象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提炼,变成系统性的结果,更难得。
 
费孝通作为过去观察中国农村的学者之一,感觉相比于一直扎根在中国的学者,他解读现象的视角会更立体一些,既能从中国儒家的传统思想着手观察和阐释现象,又能从西方现代的思想来观照和类比现象。而且态度相对中立,没有特别倾向某一方,只是理性地从事实的角度来分析。
 
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或者说大部分汉族生活的区域,都是以儒家思想为主的,非常符合费孝通在本书中所例举的那些共性,文化,礼仪,规则都是从儒家思想出发的,它一种从自我出发的,由内向外发出的,而西方的法制社会,它是集体由外向内发出的。当代,我们主要推崇引进自西方的法制,并认定这是一种比礼治更高效公平的方式,当然,对于脱离所谓的乡土(熟悉的社区)来说,法制似乎是更靠谱的,但对于相对熟悉的社区来说,或许礼治是比法制更明智的,当然,这种熟悉,现在已经很稀有了,人口的流动性,就决定了我们很难走绅士优雅的礼治之路。
 
我始终觉得道德是高于法律的,法律更像是一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如果整个社会的道德足够高尚,那么法律就将消失,内在约束始终比外在约束有效持久,只是现在整个社会发展层次不齐,道德这种相对形而上的东西又是被大家排在很后面的,所以,很难统一。
 
如果要了解中国社会,费孝通的书是非常好的切入点,不过当代社会,很多情况已经有所不同了,书中很多过去的现象已经慢慢消失了,但我相信,这种根植在文化和传统底层的东西,还在有意无意的影响着我们的年轻一代,所以,了解过去,就是了解现在,而了解现在,就会了解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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