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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春秋】《战时县长回忆》描述1943年宁强的情况

 芸斋窗下 2023-04-22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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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此文由新华通讯社信息资料中心殷新程同志提供,作者为抗日战争时期宁强县长刘凤文。他凭亲历、亲见、亲闻,较真实地记述了40 年代初宁强的地理环境、社会制度、风俗民情及各项重大事件等。对于研究1949 年10 月1 日前宁强的历史,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原文系上、下篇,为便于读者阅读,本次刊登时改以一至十三序号排列,一次登完。并将文中漏排和明显错字作了修仃,如“魏辅堂”的“堂”字,应作“唐”字等。殷新程同志对宁强寄予深厚的情谊和关切,他在致宁强县长的信中写道:“……在翻阅台湾旧资料中发现一篇《战时县长回忆》 ,写的是1943 年陕西宁强县的情况,这对于你们来说,是篇极珍贵的资料,特全文寄上,供你们参考。我所以选出并先行寄给你们这篇资料,还是由于我同贵县有一段因缘:1938 年底,我作为一个流亡中学生,从湖北进川途中,曾在贵县停留过,记得那时城外公路旁有不少摆卖玉器的摊子,五丁关的险峻奇美更引起我的惊叹,我至今还怀念着那个地方。现在当有不少变化了吧!…… ”我们在此谨表深切谢忱。

一、考取县长

民国26 年(1937)春,我从中央政治学校经济系毕业,参加考试院举办相当于高考的高级统计员考试,以优等第二名录取。分发工作时,我以籍贯东北辽宁,对我国西南广大地区情形隔阂,欲藉此公费赴任机会,到西南工作一段时间,而增对西南地区的了解。惟主持分发工作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禁烟总会(蒋公先总统为彻底禁绝烟毒,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设禁烟总会,并亲自以委员长身份兼禁烟总监,以雷霆万钧之势,大力推动禁烟工作)常务委员之一的甘乃光先生认为,西南与东北相去过远,风土人情差别太大,恐不能适应。乃改派同为北方的陕西省,担任陕西省禁烟特派员公署专员兼股长。于该年6月中旬赴任,于19 日到差。工作任务是禁烟统计与宣传为时仅18 天。到7月7 日,芦沟桥炮声即响,随即展开全面抗日战争。

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平津、京沪相继沦陷,中央政府西迁重庆,各机关全面实行紧缩,与战争无直接关系的机构相继裁并。各省禁烟特派员公署亦在裁并之列,于民国26年(1937)底结束。我乃转入新成立的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七分校(设在西安城南40 华里终南山下的王曲)担任政治教官。嗣后相继转任陕西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省营企业公司及省府统计室工作,直到民国32 年(1943)初为止。

民国31 年(1942)秋,考试院应陕西省政府之请,在西安举办陕西省县长考试,当时我适在省府统计室工作,对省县地方行政业务略有所知,意欲一试。惟行政工作所需法律知识最多,考试科目中,6 科有一半属于法律部门(宪法、民、刑法总则及行政法),而我在大学时有关法律课程连1 个学分都未曾修过。适有大学同年同学,法律系王君自赣南北返,暂住我家,也有意参加考试。他对经济学和财政学比较生疏,我俩互相补习功课。考试结果,共录取18 人,我侥幸中第4 名,他则不幸落第。

录取后,省府将18 名备用人员分发各县政府熟习县政业务3 个月,然后即遇缺陆续分发实任县长。我于民国32 年(1943) 3月分发宁强担任县长。

二、宁强概况

宁强县原名宁羌县,顾名思义可以知道该地原为古时羌人所聚居之地,位于陕西省西南,川陕甘3 省交界处。《 三国演义》一书中所载诸葛亮六出祁山的战略要地—— 古阳平关就在该县境内,至今该地仍称阳平关。(误,《 三国演义》 中的阳平关非今宁强县之阳平关,而是老沔县城所在地——《汇编》编者注)位于秦岭之南,大巴山之北,嘉陵江和汉水的上游均出其境,为川陕公路要道,在抗战时为西北广大地区通战时首都重庆之唯一孔道。境内全属山地,可谓“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面积广大,周围边界崎岖蜿蜒,按山路计,长700余里(东西长250余里,南北宽150 余里),与川陕甘3 省12 县接壤,其中属于陕西的只有3 县,属于四川的却有8 县,属于甘肃的1 县。而该12 县亦均属山区,距离各县城均甚遥远,与宁强却是以高山分水岭为界。尤其是四川的县接界处都好像是只伸出一只脚,搭到宁强的边界上,而各县边界因在山地,人烟稀少,地界不清,多有“插花”“飞地”(指地界甚为弯曲,犬牙交错,甚至境内某些地区属于其他省、县,而完全不与该省、县相连。此种情况有的是因地理环境复杂,划界不清,有的是上级政府有意如此划界,以便互相监督)。自县境内某一乡镇到另一乡镇,有的必须经过四川省某县的地界,向称难治。全县人口共约12 万余,地瘠民贫,梯田所产稻米不够县民四分之一需要(稻叶为紫色,为全国所仅见,可能系由于地势高寒,多雨,日照时间短,或为适应环境而变种,但米之香味与普通稻米无异),另外主要农产品为玉米。

县境内交通不便。除川陕公路通过县城,由大安镇到广元,另有由大安沿山溪水旁勉强可通行吉普车到嘉陵江边的阳平关外,其余均系羊肠小道,人马不可并行,粮食运输均赖体型甚小的川马驮运或由人力背负。

县民民智未开。我到任前两年才设立1 所县立初级中学,是全县的最高学府。全县共分10 个乡镇,110 个保,县府组织甚小,仅设秘书1 人,民、财、教、建、军5 科及1 个田粮管理处(专司田赋征收、实物及粮食出纳保管工作)。全部工作人员仅六七十人。按照陕西省将10 余个县分为6 个等级的标准,宁强属于4 等县,尚优于秦岭上的留坝、凤县和陕北的保安、中部、肤施(即延安)等人口仅1 万余的各县。

我接到派令后,所遭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聘请佐理人员。县府原有佐理人员仅有秘书1 人系大学毕业,各科长中仅教育科长曾在大学肄业,其余均属高中程度。所以很想在省城西安物色几名大学程度而略有县政经验的人担任秘书、科长。但当时的西安也是人才缺乏,何况前往偏远的宁强山地县份任职?我当时想到情景有如三国时人才都为中原曹操所用,西蜀诸葛亮虽广求天下士而不得,无法成其大事。到后来,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不仅为之扼腕三叹。不得已,乃电前任县长请代挽原任秘书、科长全部留任。

留用原任人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们与我无私人关系,不敢过分舞弊(当时地方政治不甚清明,舞弊之事时有所闻),即使发生舞弊案也不会牵涉到我。但我没有亲信的佐理人员充耳目,发生弊案也不易察觉,无法澄清吏治。所以到任后,还是从关中地区请到一位中学时代的同学出任财政科长,除了办业务外,并充我的耳目,遇事也有人相商。但是因为地处偏远,终我任内,未能再找到其他适当佐理人员,只有在县内原有人员中调动职位,使其更能适才适任。

三、赴任途中

民国32 年(1943 ) 3 月,我偕眷赴任。道出陇海铁路,由西安至宝鸡,转乘川陕公路汽车,越秦岭至汉中(今南郑县),先向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报到,再转赴县任。战时川陕公路军运及货运相当繁忙,但无固定客运班车。我在宝鸡候车1 天仍未能成行,乃自己率领卫士1 人搭货运车先行赴汉中,留下家眷——余妻、妻妹及年甫1 周岁的幼女3 人——在宝鸡候车。拜托宝鸡友人代为洽车,直赴宁强县城,不必道经汉中。

当时担任区行政督察专员者为出身保定军校毕业的魏席儒先生,魏乃湖北人,谦谦君子,甚易相与。但其上更有川陕甘边区警备司令部,司令为祝芾南(字绍周,民国65 年在台去世)先生,曾因民国25 年(1936 ) “双十二”张学良、杨虎诚发动西安事变,劫得最高统帅时,渠以仅为中央军校洛阳分校主任之身份职位,指挥该校官生二三千人,以迅雷不及掩耳手段,于次日即先机占领撞关,有助于中央军包围西安,早日解决事变,有大功而调升该边区司令,战时军事第一,辖区地方行政都受他节制。祝先生对辖区内治安和禁烟工作采治乱世用重典手段,雷厉风行,收效甚著。在他辖区内担任县长,和他相处必须谨慎将事,所以在到任之前也要向他请示。由宝鸡赴汉中,路中须越过著名的秦岭,山势陡峻,川陕公路于抗战开始后赶筑完成,仅有石子路面,路况不佳,全长250 余公里,沿途九转十八弯,循山溪蜿蜒而上,越秦岭后又蜿蜒顺嘉陵江及汉水上游而下。中途经留坝县,在秦岭最高峰之南,县城仅数十户人家,城外跨山溪建有张良庙,即相传张良佐刘邦建立汉室后,功成退隐之地。

车行至留坝,天色已黑,乃在张良庙住一宿。夜阑人静,只闻山水流经庙下的潺潺水声,不禁心旷神怡,而有感于张良之选择此地隐居的过人智慧。翌日中午抵汉中,先后拜谒祝司令及魏专员请示。并与地方机关(属邻县)联系后,再次日即去宁强赴任。

到县后,询问家眷消息。伊3 人因未绕道汉中,计时应先我到县而未到,使我甚为悬念。至下午始到达,据告伊等晚我1 天成行,所乘为战时物资局运棉花包入川的便车。到达留坝县城附近河边时,方向盘失去控制而翻车,该车车身相当宽,余妻等3 人均坐在前座司机旁边。车有铁架木板棚,相当坚固,车向右翻时,车门开启,伊3 人均抛出车外,落于河岸边,仅小女喝了一口河水,3 人均未受伤,实为不幸中之大幸。但车棚下面,棉花包上,另卧有搭便车者1 人,则被棉花包压死(棉花经机器压实,有如石块,每包重400 磅,人卧在棉花包上,车翻时不能抛出,好几包棉花压在身上,直到将棉花卸下,始能将人救出,很少有生还希望)。

按我国传统,县长连同眷属一向住于县政府内。宁强县长公馆系新建在县府后院,分2进。前院有房屋3 间,一明两暗。全部建筑仅约15坪(1 坪为2 平方丈——《汇编》编者注)。中间客厅约6 坪,供会客、吃饭及召集高级干部举行汇报之用。后院则为厨房及佣人、侍卫居住,如此而已。据告在新公馆建成之前,旧公馆更属简陋不堪。我国内陆边区贫瘠县份,情形类多如此。不过最后院还有长约50 公尺的空地,可以在该处练习打靶,我自己备有10 响连发自来德枪手和白朗宁枪手各1 支。我自幼即善射,记得在民国20 年(1931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义勇军与土匪到处蜂起,我家即被抢掠一空。村民为了自卫,组织起自卫队,我是队员之一,第一次试射时即射下麻雀1 只。其后在南京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读书,军训课的打靶成绩总是列为前茅。在宁强时,我也时常在后院练习使用枪手,以防万一。

四、禁烟铲烟

就任之后,第一步工作就是安排人事。所有原任高级佐理人员——秘书、科长——全部留任,仅更换监印兼出纳及收发各1 人,人事乃安定下来。不久教育科长因病辞职,乃派前一任科长继任,此一职位在各县都一向由本县人士担任,而教育界多有派系之争,此先后2 任科长原属郎舅关系,但分为两派的领袖,斗争排挤甚烈,经此次更动后,势力趋于均衡,暂能相安无事。再数日,我由西安邀请来的中学同学赵君到县,派为财政科长,原任科长调为田粮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法定由县长兼任),并将责任重大的粮仓主任易由本县巨富担任。一方面藉以办理一次清仓;另一方面如果下一次本任办理清仓时,粮食如有短少,本人可免负赔偿责任。

县府人事安排就绪后,至五六月之间,正值春夏之交,盛传在与川甘2 省交界山区原始森林中,有四川武装莠民越界伐木烧山,种植婴粟(鸦片烟苗),我也因已到任2 月许,急于了解地方情形,乃率领保安队2 个班( 1 班13 至14 人,3 个班为1 个中队,相当于正规军1 个排。全县共有自卫队1 个大队,分3 个中队,但实有人数仅两个中队零1 个班,约百余人。大队长由县长兼任,另由省保安处指派大队副1 人,负责训练、作战指挥及军需业务),携带警犬视察,遇有烟苗即予铲除。

当时法令,对违反禁烟者处罚极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鸦片者”,处死刑,此一条,至今尚属有效。而当时更采用军法审判,速审速决,其种植婴粟而抗拒铲除者格杀毋论。我并宣传带有警犬,入山捕捉种植婴粟的莠民;另以武力保护警犬,如有人胆敢以火力危害警犬者,即格杀毋论,藉以警告莠民不得抗拒,而事先远避铲烟部队,免起冲突,只要达到铲烟目的即属成功。彼等莠民以恐惧警犬行动快速,恐遭捕捉,所以早已远避,其种有烟苗被部队发现即行铲除。记得在接近四川边界处有若干莠民种烟,闻风远遁,惟有一跋足之莠民,因行动不便,被警犬捕住,而此时远处部队正瞄准射击,遂中弹毙命。论法,该一莠民已被警犬捕住不能再逃,即不宜就地射杀,此一行动似有“草菅人命”之嫌。幸在该时对烟毒犯严刑峻法之下,死者家属亦不能控告,事后自行将尸体拖离烟地掩埋了事。此事发生后,远近风闻,所有种烟莠民均望风远遁,所以县境内除黎坪垦区(详后)外,铲烟工作均能顺利完成。并沿途视察各乡(镇)、保的民生疾苦和教育设施。地域辽阔,而人口虽不很多(在陕西省为中等县份),但为管辖方便,仍将全县分为10 乡(镇), 110 个保,至8 月下旬视察约达半数乡(镇)返县,准备略为喘息,即开始推行县政经常工作。

五、安汉之死

在县府休息不数日,到8 月下旬就奉川陕甘边区警备司令祝芾南先生电召赴汉中开会。会中透露:地跨南郑、褒城、沔县、宁强4 县的黎坪垦区(业务属中央农林部管辖,最高峰在宁强县境,名日黎坪,设有垦区管理局)的烟匪,在垦区管理局局长安汉的包庇之下种植鸦片。会中指示由警备部特遣一加强连兵力(配置重机关枪),从汉中出发,4 县长随该连直接前往,不必回县。另伤本县调自卫队1 个中队,由县城直接前往,与大队在黎坪会合,沿途铲除烟苗。本县自卫队首先在垦区中属于宁强地界,但本县行政权力受安汉的干扰不能达到的地区发现烟苗。电报到达汉中之时,祝司令甚为高兴。电饬4 县长将垦区境内烟苗完全铲除后,将安汉押解汉中,并搜查垦区管理局文件,证实安汉有知情不报之嫌。后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监部派员审判处死。安汉为汉中人,留学某国,专攻农业。惟志大才疏,颇具雄心,观其取名“安汉”可知。建议农林部将南、褒、沔、宁4 县接近黎坪的高山地区划为森林垦植区(实际上该地区原属原始森林区,交通不便,在当时情况实无力开发)。虽系中央直辖的特种业务区,但行政管理的权责仍归各县,而安汉有干涉该区4 县行政权之措施。与4 县政府,尤其是南郑县(即安汉生长和居住之地)时生胡龄。并时常批评南郑县政和祝司令以铁腕统治汉中,因此种下死因。此事当时于右任院长在中央曾为其奔走无效,心中至为不快,于院长曾为此请假甚久,这也是政治上的一件秘辛。

六、烟匪作乱

这个任务共花了10 余天,至9 月中旬,中秋节前夕,在汉中公毕,我搭货运便车,由汉中返任。黄昏时到县境大安镇公所。因为距县城还有40 公里,中途又有五丁关大山,夜间行车甚为危险,于是决定留宿大安镇公所。晚饭还没吃完,即接到报告说:在东方30 华里,天台乡第五保处,有约100 人,均蓄长发(满清式发辫)在佛堂聚会,手持长矛大刀,焚香拜佛。其首领并施法力,口念咒语,声称刀枪不人,意图不轨,最利的武器为旧式火枪。

接着又连续接到报告说:天台乡第一、第三两保也有同样情形,教民人数合计约300 余人,并声称要打到县城去做皇帝。他们并用葫芦蒙上红布(其实是伪制的,用以骗人),口喷符水,然后用刀砍它,不能砍入。便声称这是符水的神力,人喝了符水也是刀枪不入。

当时大安镇长和自卫中队长告诉我,此辈乱民聚会地点,距我留宿地30 华里,仅2 小时急行军的路程,而当地所驻自卫队连同我的随身侍卫不到20 人,且无碉堡可资防守(山地民房均由木料筑成,不能防枪、防火), 万一他们向镇公所进犯,我的安全堪虞。当时又谣传:这些乱民是黎坪垦区烟匪,被铲烟部队赶下山后作乱的。如果真是这样,情形就非常严重了(烟匪人数很多,都各配有长短枪)。

七、加强戒备

我根据陆续探报,判断此为愚民作乱,不足为患,所以异常镇定。但为防万一,仍打了电话,把驻防阳平关(距大安30 华里)的自卫队一中队(全数仅46 人)全部调来,一班(15人)增防镇公所与乱民聚会地点中间的要路口,以便中途截击,阻止其前来攻击我的住处。另两个班驻防距镇公所15华里的五丁关大山沿途据点,以便维护川陕公路安全通行。同时以电话与县城联络,嘱县府秘书及自卫大队副,调集全部武力(1 个中队46 人)保卫北、东、西3 门(南面通大巴山,无城门),而以主力保卫通川陕公路的北门(该地为车站,因交通较便,成为商业区,几个中央机关也设在该地)。另商请境内客军协防。

当时县内驻有一位接收新兵的王连长,是我在军校担任政治教官时的学生,他率领1 个排长和3 个班长共5 人驻县等候接兵,我请他也协助守西门。另外在县城北关尚有过境(因案奉令暂驻县待命,县府曾协助其粮晌)的炮兵营(只有1 个连,名为炮兵营,无炮,但有机关枪10余挺),由县府秘书协调他协防。但李营长不愿移驻城内,也不愿分守各要路口,而将部队部署北关以北的山坡上,集中一地,居高临下,与县城成犄角之势。事后获悉,该部队也迷信刀枪不人之说(如此部队,如何能打现代化的战争?) ,预备在教匪来攻之时,先试行阻击,如真有刀枪不人之神力,即率部逃走,故不肯入城协防。

各方部署完毕后,即用电话向汉中警备司令部报告。我则率领自卫队巡视镇公所的环境,计划如教匪来攻时如何防守,并派遣侦探继续侦察乱民动向。到了晚11 点时,并无来攻迹象。我便指示电讯人员随时与县城和邻县联络,我便和衣而睡,以解整日的疲劳。

八、有惊无险

我在次日清晨(即中秋节)4 时30 分起床,据报并无异样,用电话向县城查询,那里也无动静。我商请夜宿大安而前往四川的4 辆货车,每车各配枪兵3 人,徐向县城开驶,每车间保持相当距离,使路人有武装车队返城增防的印象,以安人心。并向乱民侦探(假定他们有侦探的话)显示政府正在调集部队中。我随车携带了军用电话机,沿途每隔数分钟即停车一次,把电话搭在电线上与县城联络。停车处总以有砖或土造民房为原则,便于遭遇乱民时进入固守。

车行2 小时,过了五丁关,距县城仅约20 公里的较平坦的沿河公路。我与县城通电话,那里仍无动静。已是清晨7 点钟了,过了乱民实施拂晓攻击的时间,心中略安,以为上午当无事故发生。不意再前进至距县城约15公里处,则遇到自县城方向来的商民报称,路遇大批乱民,身穿佛衣,手执旗帜和大刀长矛,自小路攻往县城。随即听到县城的机关枪和步枪声甚密,我心中甚为镇定,心想过路驻军的机关枪既然响了,当然乱民无力攻入县城。

我于是把车队停在途中孤立的民房外面,以便防守。另派人前往侦察,同时用电话与县城联络,获知乱民如醉如狂,3 次冲到城下,有2 人登城,已被自卫队打死,现在乱民已退,向北山逃散中。城内人心惶惶,有钱的士绅均已准备逃亡,要求我急速返城以安民心。我当即饬令守城的自卫队派1 个班(15 人)出城,沿公路及两侧搜索前进,追捕逃匪。我则率随行的自卫队沿公路及两侧搜索前进返城。30 分钟后,与城内来迎队伍相遇。并在公路右侧山上小路中,捕获徒手乱民六七人。

我进城到县府后,立即召集会议,清查战果,并计划下一步行动。

九、开庭侦讯

(一)清点北关(为川陕公路车站要地)、西门、东门,乱民共遗尸17 具,其中,自卫队打死者5 人,接兵部队王连长在西门城墙上用枪手打死爬城者1 人,其余是炮兵营机关枪扫射而死的。事后据报:炮兵营第一次机枪扫射时,因在山坡上瞄准偏高,未射到一人,部分乱民曾冲到城下,在爬城时被自卫队打死。炮兵营中迷信的官兵误以为乱民真的刀枪不人,心理已出现动摇,欲往山上撤退。当时某连长令再试射一次.并改向低处瞄准,当即射倒数人于城外水田中。再开一排枪,射死己达10 余人。乱民不支,乃立即逃散。

(二)捕获乱民首领之侄朱某(已被封为太子)、首领的姘居人(已被封为皇后)、军师夫妇及其姨妹等重要分子5 人,另有乱民30 余人。其中有数人是新将发辫剃去,而四周尚留有短发,被认出是留有发辫的乱民分子而予逮捕的。因乱民均留有发辫,认为将辫子剃去即可免被认出捕获,而不知将头发全部剃光,留下更明显的证据,其愚可知。

(三)掳获伪“大定佛国”木刻“国玺”及土制各种印信等5 件。另有黄色粗纸印制的宣传品(类似建立大定佛国宣言)1 竹篓。

(四)掳获长矛大刀不计其数。

我随开庭侦讯人犯(县长兼理司法,并兼军法官。另由法院派1 名承审员佐理),查询他们首领的姓名、可能的去向和作乱的动机。据其军师供称:首领为朱天武,僭称皇帝。自称系明朱洪武的后裔,来自四川遂宁县某大佛堂,他可能已逃往四川山中。他供称作乱的动机是取得宁强县城,建立大定佛国后,再取汉中,即可天下太平(可见他们的眼光只看到汉中),百姓可以不再当兵纳粮,并鼓动民众随其到宁强去抢盐吃,宣传品的内容也是如此说的。宣传品是军师写的,别字连篇,辞不达意。例如文中号召个个留“发辫”,居然写成“法便”。这个军师不过只念了最落后地区的私塾4 年,而竟能充任军师,这些乱民的知识水准可知。

这一事件迅即传到战时首都重庆,中枢震动,川陕交通中断半日。到了中午12 时,汉中警备司令部派警备部队1 个营驻县,以安人心,并维护川陕交通。我对此事的善后处理如下。

十、处理善后

(一)加紧搜捕首犯朱天武,朱迅即逃往四川的遂宁。我报警备司令部行文四川省政府协缉,但久无下文。

(二)我以县长兼军法官身份判处为首人犯伪太子、皇后,军师夫妇等4 人死刑,有伪官职者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其余无知愚民一律无罪释放,报请警备司令部复判,旋奉警备司令祝芾南先生明抉的电示:死刑者增加军师的姨妹1 人(其实不一定有此必要)共5 人,并立即执行,其余盲从者均无罪释放。于是声威立即树立。

(三)山中缺盐是乱源之一,立即协调驻县盐务机关迅谋增加食盐供应,以裕民食。

(四)重惩乱事发源地天台乡知情不报的一、三、五各保保长(作乱之事已酝酿半年以上,保长们均知之甚稳。徒以迷信,深恐该等乱民一旦成功对其不利而不敢报),把他们扣押,依战时军律判刑。

(五)派遣侦探散布山中各地,给以代号,一人的代号有好几个,并随时更换。这是故布疑阵,使民众以为侦探人数甚多。又指示各保甲人员,如有匪踪为侦探察悉而保甲人员不知者,即以未尽责论处(保甲人员远比侦探人数为多,消息应更灵通)。此一措施使原来是良民受愚者彻底改邪归正,匪徒则无法在县境隐藏,窜往北面邻县酒县的北山为患,直到抗战胜利也未完全消灭。但远距宁强约150 公里,而宁强则未再发生匪患。

(六)此一事件发生于抗日战争开始6 年之后,人民已苦于御赋,又因当时政府为改善民生,百废俱举,如建立中学,兴修水利,兴建县政府办公室,全部运用民力。民以为苦,因而生怨。叛徒首领号召愚民的口号是不当兵、不纳粮和抢盐吃,可见民生的疾苦。宁强是战时首都重庆通大西北的要道,如果安全发生问题,动摇抗战大局,则将成为国家民族的罪人。所以我本着“民已劳止,乞可小休”的古训,博采众议,除继续完成未完工程外,暂时停办新兴事业1 年,与民休息,以舒民困。

(七)迷信是此一事件的乱源之一,我决心彻底铲除迷信。该年秋收之后,我巡视了全县110 个保的每个角落。每到一处必在街头民众聚集之处演讲迷信的为害,并拆除庙宇与佛堂。较大的庙(均无历史文化价值),毁了神佛泥像之后,改为学校或公仓,小庙则当即个部拆除。由于民众仍固于迷信,无人敢动手拆除某些佛像时,我则亲自动手毁其头部,然后再令民众拆除。县境北山和邻县接壤处有较大的庙,孤立于山顶,四周山下巧里以内均属老林而无人烟,既不能办学校,也不能做仓库,且过去时常窝藏盗匪。我巡视到该地,下令举火把庙焚毁。最可笑的是由于我彻底拆除庙宇,有些民众迷信,为了保存神像,在我将到某处之前,先将庙内神像请走,避免我的破坏,等我过去之后再将神像请回。我知道之后,乃向民众以开玩笑的方式开导,这些神像连自身都不保,而要活人庇护,它能庇佑活人吗?

由于以上各项措施,直到抗战末期,宁强未再发生任何事故,后方安宁,这也可以说是我对抗战的一个小的贡献。

十一、一般行政工作的推动

国父在其遗教中指示:在宪政时期,县为自治单位,县政工作的推行应采取地方自治。但在北伐统一中国、训政尚未完成时期,抗日战争即行爆发。当时一切为争取胜利,故有“军事第一、胜利第一”的口号。推行宪政和地方自治的时机为之延后,县地方行政仍维持几千年传统的吏治。县长由上级(省府)委派。依据“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乡(镇)、保、甲长应由民选产生。但当时情势,无法举行普选,事实上只是由地方有力人士逐级推,或于必要时,乡(镇)长径由县长委派,执行上级命令。县设参议会,由县长就地方上受过较高教育和绅粮等菁英分子中遴选,报请省府核聘组成,作为县长推行县政的咨询机构。

县政工作范围广泛,大别之,可分为管、教、养、卫4 个范畴,这些都是以地方建设为出发点。另外为争取胜利,还要执行中央征兵、征粮的政令,因限于篇幅,仅就苹苹大端略述如次:

(一)管与教——“管”就是管理或组织人民推行政令,其方法为运用各级行政组织。由于宁强地域辽阔,人口过于分散,而民智未开,交通不便,管理至为困难。曾发生教匪事件,酝酿已在半年以上,而县政府事前毫无所闻。所幸乱民的知识水准太低,谋叛能力极弱,而我当时的应变措施得宜,致未酿成巨变。事件过后,乃着手加强民众组织,清查户口,并重新办理联保切结(保甲制度的精神即在于联保切结),保证各级组织内不许再隐藏任何不法分子,如有发现,则保甲长负连带责任,并因人民过于迷信,乃全力予以破除。除前述拆毁庙宇、销毁神像外,并分批召集全县国民学校校长,施以破除迷信和宣导中央政令争取抗战胜利的精神教育,使他们运用学校教育,灌输儿童从根本上清除迷信思想。

宁强的学校教育,依照“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每一乡(镇)设一中心国民学校,为六年制的完全国民学校;每保设一国民小学,为一至四年级的小学,每校只有教员1 人,学生人数少者不设校长。由于人口分散,为便利学童上学,有些地方,还在一保的第2 人口集中区设有分校。运用这些小学校长、教员,协助乡(镇)保长推行破除迷信和宣导政令工作。

宁强设有县立中学1所,为前任县长任内所创办,我曾计划在该校内附设师范教育班1 个,以便培养各校师资。惜尚未开班,我即已离任。

(二)养——所谓“养”的工作即是经济建设。由于人口居住分散,工业尚未开发,连小规模的食米加工厂,如碾米厂都没有,仅在县城设有手工火柴厂1 家,供应汉中地区10 余县。另有一由曾留学德国的县参议会议长创办,用稻草作原料制纸的工厂,但以战时设备与技术困难,试车数次均失败,迄未开始生产。因此全县人民的经济生产几乎全赖农业。

农业生产的丰歉与水利关系最为密切。为了改山坡旱地为水田,增强稻米生产,前任曾发动民力兴建堤堰1 处,已经完成,勉可通水,但因缺乏水利工程人员,有些工程不合水力原理,每遇大雨即行破坏。所以仍须随时花费很多人力修复,人民怨声甚多。县参议会劝我暂停再建水利工程。鉴于教匪事件发生的原因系由于战时民间疾苦过甚,我乃决定,除了维护已建堤堰外,接受参议会意见,暂停新工程的兴建,以舒民困。

交通建设为开发山中资源(主要是木材和银耳)的先决条件,所以要发动民工于农闲期间,将县中重要道路略为拓宽,另将大安通阳平关嘉陵江岸原只能通行吉普车的道路加以整修,使能勉强通行货运卡车,以便县内多余的玉米能集中阳平关,沿嘉陵江运往四川。由于在任时间尚不到2 年,成效未彰。

(三)卫——“卫”的工作范围包括两方面,即“保卫”与“卫生”。保卫的工作,如前述全县有100 多人的自卫队,除了弹平教匪事件和武装铲烟外,尚未发生其他事故。日常工作,除随时注意戒备外,即加强纪律和战斗训练,无足多叙者。

卫生方面,由于山地人民知识水准低,不知日常生活卫生的重要。例如山中民宅很多是“人猪同舍”,即伐木架屋,人住屋内,屋下即为猪舍,猪粪尿臭气扑鼻,蚊蝇满室,危害人体健康至巨。此种构造据称为防御山中野兽夜间偷袭猪只而设计,久之习以为常,普及山中。我往山中巡视时发现此种情形,劝导人民改正此种恶习。另在民宅之外增建坚固的猪舍。如民力无力自建,可由二三户人猪同舍人家互相协助建造,逐次改善。

蚊蝇为害人体健康几乎尽人皆知,但在当时DDT 杀虫剂尚未传到我国。一般防治蚊蝇方法,只有劝导人民生活上讲求清洁,以减少蚊蝇的滋生,此外别无其它良策。

上述纯属县地方行政的经常工作,此外,县政府的重要任务,还有执行中央政令。在战时即为征兵征粮。征兵为完全代办中央业务,征粮则兼具地方和中央财政的双重任务,兹先谈后者。

(四)征粮——我国一向以农立国,尤其边疆落后地区,工商业未发展,地方财政几乎全靠与农业有关的各种赋税,其中最主要者为田赋。到民国30 年,抗战进入第4 个年头,由于战费庞大,造成巨额财政赤字,通货膨胀加速。中央决定:将原属省县财源的田赋改按农地所产作物种类征收实物,并归中央统筹支配,另按实物价值拨款地方。因此中央及省县财政乃成为一体,县办理田赋征实,除留一部分供县级公粮外,其余上缴省及中央,而中央则另按核定预算金额拨款补助地方。征收实物,一方面要办理征收,同时还要办理粮食出纳保管,任务艰巨。宁强因只有约四分之一耕地生产稻谷,其余为玉米和少量甘薯,因甘薯无法保存,故仍征现金,问题简单。至于农民须缴纳田赋稻谷、玉米者,须由山中产地运至县城、大安和阳平关3 个粮仓所在地缴纳。因宁强山高多雨,粮食干燥程度很难达到标准,验收时生纠纷,如果拒收时,纳粮人须将粮运回,日后再纳,在山地往返运粮,其艰难可知,其弊端也由此而生。

问题最严重的是玉米,每年到了7 月以后必然生虫,将整粒玉米吃光(关中地区未闻有此情形)。而军粮如果能领到稻米,绝不接受玉米,宁强从未驻军,只有过路部队到县领粮,或指拨他处军用。故宁强每年所征玉米,约有三分之二不能拨出。每到六七月间,存粮即奉令限期在未生虫前出售。且因不知何时令拨军粮,恐误军用,不到最后限期不敢出卖。出卖时因时间迫促,数量庞大,价格势必降低。而当时物价上升快速,粮商买到玉米后,一转手间即可获得暴利。年复一年,均属如此。投机粮商及地方绅粮已深谙此中奥秘,乃从中取利,玉米从征收到出售,一出一入之间,劳民伤财莫此为甚。我到任后不久,听到粮仓管理人员报告后,即建议上级政府,对不产稻谷地区的田赋征实应采较具弹性的制度,先估计在宁强可能拨用的玉米数量,再据以降低征收比例,其余部分改征现金,但直到我离任以前仍未能得到合理解决的途径。因贻误军用的罪名任何人都不敢承担也。

其次,所纳田赋多寡代表纳税人的财富大小,战时地方政府支出浩繁,入不敷出,常有根据各户赋额摊派、筹款支应情事。中央及省政府虽三令五申不许摊派,但由于事实上的需要,地方机构为完成上级所赋予的使命,仍采掩耳盗铃方式,把筹款责任推给县参议会负责办理,实际仍是根据赋额摊派。因此,田赋和县中的赋籍清册在我国地方财政上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田赋系按农地的生产能力区分为若干等则,作为征收的标准。此项标准尚系逊清时代所订,当时即受地方势力左右。有些产量高的上等农田,其所订等则可能很低,也有产能低者所订等则反高。且各县的总赋额订定后即不再更动,换言之,即各县所纳赋额在全国总额中的比例固定,各县间农地情况变更(例如某地区兴修水利或土地荒废),其赋额不变。一县内私人间土地转移也多有田赋未随之转移者,或大地主赂进土地,而将田赋分散,寄予其家属或他人名下,以掩藏其富有,造成不公平的现象。

田赋的不公平还有另一原因,即在订定等则时,有些县份发生反抗朝廷事件,当局震怒,往往施以普遍性的惩罚,其常用的方法即是加重该一地区的赋额,使其后代子孙永远担负重赋,所以益增田赋等则的不公平。

中央政府为求负担公平及易于掌握真正粮户不使逃漏,在战时无力举办全国土地清丈彻底改正等则的情形下,乃设计一种临时性的简易办法,即举办土地陈报,于民国犯年内全面推行。由地主将其所有全部土地、所在地、等则、面积、赋额等重新陈报归户,其等则与产能显有差异者也加以调整。这一工作由县田粮管理处主办。当时负责经办的副处长所受教育虽然不高(高中程度),却能想出一个良好方法。当时没有电脑,也没有国民身份证统一号码。但每户有一户口名牌(木制),如同现在台湾的户口名簿者然。地主来县陈报土地及赋额时,必须持同户口名牌、地契及上年纳粮的粮票办理登记。其原来有粮无户者(当时赋粮无人敢于抗缴,但常假托他人名义纳粮,故成为有粮无户情形),真相即暴露,在本县内的财产均已归人同一户内。而县中隐藏的富户(实际上何人富有,在县中人们大致都能知晓,但县府无案)即为之查出。其有赋无田者(即旧地主将土地出售而田赋未随之转移者),经查明其应归人的户名,亦可免去田赋清册中的赋额。遇有按赋额多少摊派款项时,负担渐趋公平。据我所知,此项办法,至少在全陕西省为宁强所特有,故土地陈报成绩最为良好,曾受上级嘉奖。

(五)征兵——战时当兵卫国乃国民的天职,但征兵制度必须公平。我国因适龄青年远超过所需补充零额,为求公平,只有抽签一法,如能认真公平抽签,不论贫富,中签者必须应征,即不会发生问题。战争初期情形尚好,日久弊生,有的富家子弟中签者花钱雇人顶替,有些不知善尽当兵义务者,中签后潜逃。兵役人员为完成征兵使命,采用不法手段“抓兵”,即将县内适龄壮丁抓去充数,兵役制度乃大为破坏。我接任县长时,战争已进行将近6 年,“征兵”已公开地变成“抓兵”。适龄壮丁大多相偕逃亡,而逃亡壮丁到处有被抓可能,社会为之不安。被抓壮丁交到部队后,有如囚犯般被看管,睡觉时迫其脱光衣服,行军时以绳子将每一班人连成一串,以防逃亡,这种情形我亲眼看到,亟思改进,但孤掌难鸣。

其次,我在县城外公路上巡视,见到由四川接兵的部队路过宁强开往汉中方向,虐待新兵至死,我心中感到非常难过。乃用电话令饬大安自卫队拦截(新兵无枪,只有连、排长带有枪手),并向汉中警备司令部报告。该部据报派员来县查实,对于接兵连长予以处分(如何处分已记不清)。此事传播开来,使到本县接兵或路过县境者均有戒心。但兵役弊端已经形成,以我这官卑职小的县长委实无能为力,只能尽力去做,以求心之所安而已。我常想一种风气的形成,都要经过相当时间,避免坏风气的形成必须防微杜渐。既已形成再想改正即甚为困难,而使执法者束手无策。如果要彻底纠正,则必须有商鞍立木取信的精神和决心,始能收效。

十二、因“禁烟不力”而卸任

我到任后的第2 年,民国33 年(1944)春天,日军在太平洋的战争逐渐失利,已露败相。但困兽犹斗,图迅速结束我国战场上的战事,俾专力对付美国的攻势。在我南战场,沿湘桂黔铁路猛攻黔南,贵阳危急。在北战场,则于攻占洛阳之后,西犯撞关,日寇铁骑,曾一度渗入潼关南方夹谷,关中为之震动,若干人士已准备逃难。幸为我援军驱退,关中转危为安,这时我正在宁强山区巡查,关中危急消息传到宁强时,实际上日军已退,未受影响。但山中莠民却认为此时政府只顾对外,无暇抽调部队武力铲烟。甘肃最南部武都专员公署所辖数县(与宁强接壤),因禁烟而发生叛乱事件,中央曾自甘肃中部调部队镇压。宁强最西一乡名青木川,与四川、甘肃2 省和本省沔县三面接壤(此处有误,青木川并不与沔县交界——《汇编》编者注),距县城180 华里以上。该地原有一恶霸,名魏辅唐,拥有长短枪200 余支,一向藉种烟发财。后来因为成为巨富,有了身家,不愿再过亡命生涯,乃收敛形迹,伪装为善,并与各方有力人士联系,做出一个巨绅模样。政府为安定后方,对彼也多方安抚,不使生变。但彼实际上仍暗中在深山老林中砍木烧山,偷偷种烟。有大批武装部队来铲时,彼即率部躲出境外,部队去后,再归来收割“烟土”(即鸦片,割取烟果外皮下之浆,干燥而成)。该乡乡长即为彼所推荐,实际上是狼狈为奸,唯他之命是从。

当时传说,青木川魏辅唐听说镇守汉中区的祝司令(芾南)已升到关中去做省主席,青木川成为“天高皇帝远”的局势,而日寇又曾试攻漳关,关中不安,祝已无力再顾到青木川的禁烟工作,乃放心大胆在与川甘2 省交界处,偷种烟苗。

我听到报告,曾仔细研究当时情势。由于战事吃紧,既不能得到省府和汉中驻军的支援,而县府武力尚不到魏辅唐势力的一半,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武都式的荞民叛乱,自身安全固无足惜,但如果导致大后方的不安,影响抗战大局(此时为八年抗战最危险时期),则将变成国家民族的罪人。考虑至再,乃决定亲率自卫队1 个中队,仍带警犬,如上年一般的宣传,以先声夺人,驱使种烟莠民远避,沿途查铲,但不要越过边界(禁烟法令规定,禁烟不分疆界,查到邻县烟苗亦应铲除,但四川军阀暗中包庇种烟),避免引起冲突。沿途经过2 个乡(镇),徐徐前进查铲,惟烟苗系种在无路进出的森林中,不易发现(实际上种烟附近地区居民,在种烟季节前,夜间观察烧山的烟火自何处林中升空,即可侦知该处准备种烟.但此辈居民多与种烟莠民结成利害关系而不肯报告)。到青木川境内,果然发现烟苗数处,予以铲除。但民众均已远逃,无法查出种烟者姓名(保、甲长均诿称不知土地为何人所有)。到乡公所所在地,魏某率众荷枪实弹,摆队相迎,当日并飨以盛宴,我当时真有如汉高祖赴鸿门宴的感觉。翌日出发铲烟时,彼托称在武都境内有事,将部属大部分带到邻境山中,以观察我的行动,而嘱乡长带队携枪陪同铲烟。在此情形下,我只能做到适可而止,将县境内可能查到的烟苗全部铲除后,即率队返县。

返县后不久即奉到省府电令谓:“据密报宁强县境发现烟苗,饬查铲”。我即将查铲情形及处境电复。旋又奉电,对铲烟工作有所指责。我即复电,并即公文呈复,请其指示何人所报,由何人在何处发现烟苗?就本县力量只能做到这个地步,如此往返争论甚久。到9 月底,省府即以上级政府之权威来电指我“禁烟不力”免职(非撤职),但所发表的继任人选,感于宁强的难治,遗巡不前,迟不到任。

十三、二个月的“跋足县长”

美国总统自当选到接事,其间有两月半之久(在罗斯福总统修改宪法前,此一空档时期长达4 个多月),这一段期间即将卸任的总统推行政令甚难。俗称这时期的总统为“跋足总统”。我在宁强奉令移交,等候新任来接,时间在60 天以上。此时我也就成为“跋足县长”, 推行县政甚感困难。而战时有关军事方面的任务均属紧急,不可一日或停。而某些在我任内不得意的政客更意欲发动事故,来使我难堪。

在这时发生一个事件,就是原拟为难我的县商会主席,我早就听到传闻说他有鸦片烟瘾,但因无凭据,对于一个绅士,不便轻易扣押调验。不意其儿媳因为家庭事故,吞鸦片死亡,我于是藉此机会将商会主席扣押,彼毒瘾发作,乃托人向我告饶,表示在我未离任前,绝对服从命令办事(商会有时要为县府筹款,在战时此种情形更多),卸任时也不故意为难,希望能准其因病保外就医。我把他羁押约1 周始许其交保。自此一事件后,直到12 月间新任来接,我卸任时为止,两个月期间,政令推行仍很顺利。

又某次月夜,晚8 时许,由大安搭货运便车返县城,同车者约10 人,其中数人为县民。车行过五丁关最高点,转下坡时,车灯忽坏,在此进退不得的情形下,司机要冒险继续前行。我乃自告奋勇,愿以右脚站在车的左门外踏板上,用双手抓住车门窗框,藉月光查看前面道路情形,并指挥司机偏左或偏右行驶,同时征求另一人照我的方式站在车右方看路,指挥司机,车乃以人行的速度,自山上往下缓行。该处公路系沿山溪左岸修筑,如果有向右翻车之虞时,我可以跳下,不至如我家眷于来宁强赴任时在留坝翻车时抛出车外,落到河滨的情形。如果车行偏左,则必撞到山坡,也不至翻车,所以危险并不很大。就这样走完山路,车在河滩平原公路上行驶较速,直到10 时许始抵达县城,我此一做法深得县中若干人士的好评与慰问。并谓已奉令交卸的县长,尚能如此努力奉公,实属罕见。因而虽系跋足县长,政令仍能顺利推行。

我在此时深深体会,一分努力,一分收获,公道自在人心。

原奉令接我的某君既迟不到任,再过1 月余,省府改派高自振先生来接,我到12 月初始把县印交出,偕眷赴汉中暂住。我则只身赴省另谋新职。不久,即奉派任省田粮管理处主管军粮采购、粮食管制和省级公粮的筹措核发等任务最重的科长,结束了我1 年又10 个月的落后地区、战时县长之艰巨任务。

来源: 宁强政协网 文 / 刘凤文 图 / 网络、宁强那点事儿

✤值班编辑:黎德华 周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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