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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之书丨112、《婚姻里、世法里的调心三要》

 金刚手菩萨 2023-04-23 发布于天津

《心灵之书·112、婚姻里、世法里的调心三要》

最近有道友和我探索婚姻里的调心问题。婚姻里的问题与心性、个性、因缘有关,也与业缘、命理有关,很多修道者会遇见婚姻里的各种问题。

十多里前一位好友说自己要结婚了,我占卜了一下告诉好友,这婚姻会有问题,女方强势,会给你带来很多痛苦。结婚了,遇见那些痛苦时从修心而言,要做到三点,是三个层次;

第一,忍辱,老婆欺负你、羞辱你、骂你,你当成是修炼忍辱功夫;

第二层是消业,夫妻间那些口舌之争、语言之辱当成是消你多生的业障。做消业想,就真能消业;

第三层是悟空,所有的这些难受是五蕴和合而有,其性本空,了不可住,了不可得。真正悟空,就会无人相、无我相,那时候夫妻间的矛盾中不再生烦恼,会有内心的清凉与喜悦,此心如如不动。这就是大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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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没结婚前我就告诉此理。后来朋友结婚,带着爱人来见我,我第一次见她就告诉她,她命理上“剑锋金”很严重,容易出言伤人。我说我的朋友是善良老实之人,不能伤害他、欺负他。朋友的爱人笑着答应了,说曾有人告诉她,她命中有“剑锋金”。

十多年的婚姻里朋友被爱人的“剑锋金”伤得很厉害,是朋友不断地修心、调心才过到了现在,如果不是朋友以此来修行,只怕早离婚了。这个过程朋友有痛苦,他爱人有痛苦。试问天下人,谁的婚姻中没有矛盾和痛苦?即便那些历史伟人、圣人的婚姻中经常充满着痛苦。

本质上说,这样的婚姻关系,甜蜜着,也伤害着,是命理上,也是业缘中的,所以他们没结婚前我就从占卜中知道了。但修行能改命,你知道了命理的大概而不能改命,那是你修为不够、道力不充。

一位道友,我曾占卜出他们婚姻里有变数,提醒他们要注意,要彼此关爱以改变之。的确,曾有一个阶段朋友夫妻间常有口角,有彼此言语的伤害。但朋友通过调心来改变自己以改变命运,终于平安地度过了命理上的“婚变期”,反而更加恩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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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讲:修行者一旦通过修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则自己因果链上的其他关系都会跟着变。

很多社会关系里“忍辱、消业、悟空”三要也是需要的,这是修道者的调心之道,世俗中人可能不接受,觉得忍辱太窝囊,不接受没关系,这话本是针对修道者而言的,真想修道,任何不利自己的事情中都能修忍辱、了业障、悟空性。即便是有利于自己的事情里也能悟空性,从而不被眼前的好处、名利所迷惑。

人与人的关系里会有很多矛盾、不满、纠结,这些不能化解,修道者就很难入静很难入定,不能入静入定就很难修成丹道。人与人的矛盾一旦彼此入心了,会有潜在的信号、能量通过彼此的意念信息而“量子纠缠”,从而彼此干扰,而使彼此难以入静。

修到更精微的境界,对这些你会非常清晰的。如何化解这些心底的矛盾、纠结而不干扰自己心理、意识?唯有悟空。真正悟空之后就不再受外界的、他人的信息能、意识能的干扰,从而安然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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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还跟朋友们论及人在社会生活里遇见的名利、情感、地位、恩怨等等的诱惑与影响时该如何保持自己的立场问题。真修道就要修“欲界定”。那些诱惑面前、那些欲望面前要有定力,要定得住,可以借此修炼定力,考验定力。

修欲界定,首先要持戒,要持自己该守之戒如佛教的五戒十善,还要有自己的心戒。每个修道者的心戒可能不一样。比如我的心戒是“不以道术谋财”。能持戒就能修成定力,有了定力,面对诸多诱惑时不会动摇,才能立定脚跟。

这是“老僧常谈”的话题,我讲的也是我体验了的,并非泛泛而论。

我经常接待很多烦恼纠结的修行人,说到底是调心境界不够才会那样烦恼,调心的功夫够了,真能“转烦恼为菩提”,甚至不用转,烦恼当下就是菩提,“烦恼即菩提”,岂虚言哉。烦恼与菩提不二,生活与修证不二。当如是观,如是修,必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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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忍辱行的仙人在山中

遇见了持剑的歌利王

王的妃子们围绕仙人问道

嫉妒之焰如地火烧狂

仙人的身躯被利剑切割

忍辱者在王妃的惊惧中转化业障

大王,我心中毫无嗔恨

慈悲的心摄授愤怒的王

悟空的仙人以微笑传递悲悯

伤残的躯体顷刻恢复原来的模样

大王,此非神通,心能转物

自性的能量在法界与身心流淌

三界唯心,万法唯识

万物终究链接为一合相

惭愧的国王顶礼膜拜

中天滚动正午的太阳

微风送来菩提林的清凉

法座之下焚烧珍贵的龙脑香

那部《金刚经》已写进虚空藏

悟空的人能听到万物诵经的声响

(注解:这首诗化用了《金刚经》里忍辱仙人的典故。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

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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