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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331号建议的答复

 屋顶的花太狼 2023-04-26 发布于江苏

赵业亮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阅,并综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资源局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把审查关,做好源头监管。

1.严审严查规划设计方案,预防“潜伏设计”。

一是严格审查新建项目的套型、平面布局应公建化,设置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应大于15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销售,同时要求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严控该类项目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二是严格审查阳台、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外构架、挑廊、檐廊、空调室外机搁板、飘窗和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的平面布局;三是严格审查商办项目,对预售许可进一步规范,建立会审机制,规范现场公示,加强销售监管,引入公证机制,杜绝因潜伏设计导致违规拆改、误导消费的行为发生;四是严格要求商办项目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可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以上标准对应出自:《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宁规字〔2017〕79号)、《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宁规规范字〔201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办项目预售许可申报程序的通知》(房市字〔2019〕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宁规划资源规〔2020〕2号))

2.严审严查施工方案,防治“偷梁换柱”。

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力度,防止建设和设计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对照《关于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及变更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字〔2017〕319号)规定,严格遵循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规定进行,涉及到规划、消防、人防等专业的应先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查,保证建筑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二、群防联控,强化协同治理。

1. 完善监管体制。

一是实行规划竣工测量、房产实测和不动产地籍测绘“三测合一”;二是现房销售的房地产项目,经规划竣工测量、房产实测和不动产地籍测绘后,房产部门再行办理现售备案手续;三是预售的房地产项目,房产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房屋销售宣传方案、样板间实行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建设单位、销售单位的房地产营销宣传方案、样板间展示情况,并同步抄送规划资源、建设、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相关区政府,实施联动监管;四是全装修交付的建设商品住房项目,全装修工程要与商品房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监管、同步交付,实行全过程监管。未按要求做好“四同步”的全装修工程,装修设计或样板间设计与房屋原结构不一致,以及全装修部分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予价格备案,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全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管,如发现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整改,未经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备案;五是市规划资源局将加强对规划设计的预防性审查,从源头上加以防范,杜绝违法建设空间。

此外,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和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宁规划资源规〔2020〕2号),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对违规拆改、违规搭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增强工作合力。

2. 夯实物业监管、告知责任,前移、扩大巡防阵线。

我局联合房产部门制定控制预防措施,完善配套机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确保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房产部门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把乱搭乱建等行为纳入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建设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告知。下一步,我局将与房产部门采取信息化手段,实现系统联合实时监管。

3. 简化规划认定流程,提高查处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规范我市违法建设的查处程序,我局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城规字﹝2018﹞4号),80%以上违建举报情况无需逐一认定,大幅提高了查处效率。

三、多措并举,提升惩戒效应。

1.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了违建治理监管效能。南京市违法建设动态监管系统已于2017年元月11日上线运行。该系统对全市违法建设实行“漏报自动识别、查处状态显示、逐一跟踪督办、效能自动预警、系统自动评分、地理坐标标记”,强化对违法建设治理的动态监管,提升违建治理监管效能,实现销账式管理。

2.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长效治理,我局正在牵头制定《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将限制不动产登记、限制参与土地竞拍、纳入征信系统等措施纳入违建管理,提升惩戒效应,效限制违建行为产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违法行为人“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

您的建议涵盖规划、建设、管理,涉及多方面、多环节,虽然各相关部门已出台了有关文件规定,但抓好落实是关键。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市区两级的配合协作,逐步实现规划与自然资源、建委、房产、消防、城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实现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共同构建一个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化响应体系,遏制违建生成,及时有效查处违法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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