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一种诉诸视觉的艺术形式,它的作品最终体现为凝定在纸上的形态,无论是悬挂墙上还是置于案头,都是一种静态的欣赏。但是,好的书法作品却总是给欣赏者以动感。 在汉字书法中,草书给人的动感最为强烈。宋曹说:“草书贵通畅。……种种笔法,如人坐卧、行立、奔趋、 揖让、歌舞、擘踊、醉狂、颠伏,各尽意态,方为有得。”唐代著名草书家张旭, 曾经观看舞者公孙大娘表演剑器舞,因而得悟草书的精意,杜甫有诗赞述此事, 在书法史上传为佳话;又传闻他曾经见到公主和担夫争道,由彼此之间的动势而领会草书的要诀。因此,在后来的艺术家心目中,张旭的书法已经充分表现了天地间各种事物的运动本质,故韩愈赞誉他:“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 草书的书写方式也有其特点。首先,草书的书写速度非常快,需要具备较高的书写技巧和功力。其次,草书要求写者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以便表现出自己的个性特色。最后,草书书写时需要注意节奏感和整体感,以保证字形的连贯和美观。 草书用笔 草书是中国书法艺术中的一种字体,与楷书、行书、隶书、篆书等不同。草书与其他书体相比,更强调书法的速度和力度,具有狂放奔放的艺术特色。草书的笔画粗大而丰满,落笔生动,富有变化,能够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和情感。草书的笔画呈现出飞逸的状态,有如云卷云舒、波澜壮阔。草书的笔画虽然错综复杂,但仍然要求符合一定的横平竖直原则,以便保证字形清晰美观。草书的笔画自由而不失灵动,具有神秘的艺术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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