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上来说,书法(汉字)的基本构成元素是“线条”,通常我们也说是“点画”,点是线的缩短,线是点的延伸。有时我们只用“线条”来表示书法的基本构成。 若把“线”变成“线条”,还应该有“条”自身的变化——形状、宽度(粗细)、长度(长短)、曲直不同引起的变化,如圆点、方点,圆笔、方笔,长横、短横,撇、捺,以及线条边缘轮廓的变化等等。 所有不同的变化都表示着线条“张力”的方向和大小的不同,其中以“S线”和“圆”的层次最高。 线条变化所呈现的内在“张力”不同的方向感——“势”感,让我们的视觉产生了线条的“动感”。这种“动感”,呈现出很强的变化“节奏”。 线条无限丰富的变化,构成了中国书法从布白结体到章法布白无穷无尽的变化。 由线条经过分间布白,结体为不同的汉字书体和书法形态,在整体上呈现为不同的风格,不同风格体现着不同的意蕴境界,给人以不同的审美感受。基本书体有: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每种书体还可以细分,如草书有章草、行草、今草、大草、狂草等。其中魏碑是隶楷过渡的书体,要么偏隶要么偏楷。 线条无限丰富的变化,以不同的形态和方式呈现在不同的书体和书法形态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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