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1.规模效益指标可以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一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三年平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第一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上一年度正在增长;或者三年平均员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第一年总员工超过100人,上一年度正在增长。二是企业成立10年内,总收入超过10亿元,近三年收入没有明显下降。三是企业成立5年内,总收入超过5亿元,近三年收入没有明显下降。 2.创新门槛指标可以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一是近四年科技活动平均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二是筛选条件。只有上一年度总收入数据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5亿元,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有效数据超过两年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1亿元,近两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20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戴维·伯奇给这些企业起了一个生动的名字——“瞪羚”。其特点是增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手段是通过推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应用新技术、拓展新市场、创造新模式或构建新业态,实现快速增长,引领区域经济发展。 瞪羚企业的成长路径: 实现核心技术突破的跨越式发展; 以新的商业模式实现快速增长; 抓住市场细节取得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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