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检查标准 1.0 总则1.1 适用范围酒店、宾馆、办公大楼、商业楼宇、商住综合楼、居住小区住宅楼供配 电系统。 1.2 系统结构简图
2.0 电力系统的电压和频率2.1 电压等级(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商住综合楼内部供电系统)2.1.1高压(AC):10KV 2.1.2 低压(AC):24V、36V、110V、220V、380V 2.1.3 直流电压:24V、36V、110V、220V 2.2 频率:50Hz(俗称工频,允许偏差为±0.5Hz)2.3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符合下列要求: 2.3.1 电动机为±5%。 2.3.2 电梯电动机±7% 2.3.3 照明:在一般工作场所为±5%;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10%;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为+5%、-10%。 2.3.4 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要求规定时为±5%。 2.3.5 计算机性能允许的电能参数变动范围表
2.3.6 采用蓄电池组作直流操作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5%,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低于85%,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高于115%额定电压。 2.3.7 采用交流整流电源作为保护用直流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流母线电压,在最大负荷情况下保护动作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最高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15%。应采取限幅稳定(电压波动不大于±5%)和滤波(波纹系数不大于5%)措施。如采用复式整流,应保证各种运行方式下,在不同故障点和不同相别短路时,保护与断路器均能可靠动作跳闸;电流互感受器的最大输出功率应满足直流回路最大负荷需要。 3.0 无功补偿3.1 高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为0.9以上。 3.2 低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4.0 高压配电4.1 高压电房4.1.1 机房内整洁,无杂物、灰尘,门窗无破损。 4.1.2 室内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5~40℃以内。 4.1.3 线缆、线槽整齐,防小动物措施落实好。 4.1.4 室内照明灯具完好,光线充足。 4.1.5 高压绝缘工具摆放整齐,在有效检验期内。 4.2 高压配电柜4.2.1 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与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相配合(≥10KV)。 4.2.2 配电柜底座安装牢固,没有生锈,接地线应连接牢固。 4.2.3 配电柜表面仪表、指示灯齐全,指示正确。 4.2.4 配电柜表面开关完整无损,操作方便灵活,位置正确。 4.2.5 小车推拉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 4.2.6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4.2.7 小车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开。 4.2.8 小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紧密接触,当小车推入时,小车接地触头应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程序应相反。 4.2.9 真空开关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 4.2.10 二次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不宜小于0.5MΩ。 4.3 柜内母排4.3.1 上、下布置的交流母排,由上到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母排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4.3.2 水平布置的交流母排,由盘后向盘前排列为A、B、C相,直流母排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4.3.3 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4.3.4 三相交流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单相交流母线与引出相的颜色相同。 4.3.5 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4.3.6 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线汇流母线:不接地者为紫色,接地者为紫色带黑色条纹。 4.3.7 母线的螺栓连接处及支持连接处、母线与电器的连接处以及距所有连接处10mm以内的地方不应刷相色漆。 4.3.8 母线连接处应良好的接触面,接触面的压强应在6.86~17.65Mpa的范围内(根据螺栓的规格、数量确定),以免造成接头连接不良而温升过高。 4.3.9 母线的接触面加工必须平整、无氧化膜。经加工后其截面减少值:铜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士3%;铝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5%。 4.3.10 母线的运行温度: (1)裸导体在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度(℃)
(2)裸导体的热稳定 裸导体的热稳定可用公式验算:S≥ 式中 S——裸导体的载流截面积(mm2), Qd——短路电流的热效应(A2*s); C——热稳定系数。 在不同的温度下,C值可取下表中所列数值(不同温度下C值表)
(3)母线槽允许温升
母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不能只考虑母线本身所能承受的温度,要考虑母线的工作环境和负荷情况,要把与母线连接的设备、电线、电缆一起考虑,以不损坏母线绝缘及与其连接的设备及电缆电线为标准。更重要的是应定期检查测量母线的工作温度,并认真记录,以便比较分析母线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查处理。 绝缘材料的耐热等级
4.3.11 额定电压6KV以下的橡皮绝缘电缆最低绝缘电阻值(MΩ)
4.3.12 塑料电缆最低绝缘电阻值(MΩ)
4.3.13 电线、电缆线芯的长期允许最高工作温度和短时的允许最高温度
4.4 高压开关4.4.1 高压开关的定义、功能与分类:高压开关是用于开断和关合电压≥3KV 线路的机械开关装置。通常可分类如下表:
注:〇——有此功能;(〇)——有的具此功能。 4.4.2 高压开关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功能:各种高压开关均由五个基本部分组成,见下表(其中操动机构可根据性能要求选配):
4.4.3 高压开关主要技术参数:
注: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耐受电流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数值相等;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数值相等,且为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2.5倍。 5.0 变压器(干式变压器)5.1 每年清洁、检查变压器的项目5.1.1 清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停电、验电、接地线,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5.1.2 清洁变压器外表(包括底座、铁芯、引出母线或母排等) 5.1.3 清洁变压器高压绕组及低压绕组(用压缩空气吹去变压器绕组内部灰尘)。 5.1.4 清洁变压器散热风机。 5.1.5 清洁变压器温度测量、显示装置。 5.2 检查铁芯5.2.1 铁芯应无变形,铁轭与夹件间的绝缘垫应良好; 5.2.2 铁芯外引接地的变压器,折开接地线后铁芯对地绝缘应良好; 5.2.3打开夹件与铁轭接地片后,铁轭螺杆与铁芯、铁轭与夹件、螺杆与夹件间的绝缘应良好; 5.2.4 打开铁芯屏蔽接地引线,检查屏蔽绝缘应良好; 5.2.5 铁芯拉板与铁轭拉带应紧固,绝缘良好(绝缘数值请参考下面表格)。 5.3 检查绕组 5.3.1 绕组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 5.3.2 绕组应排列整齐,间隙均匀(油冷却变压器的油路无堵塞); 5.3.3 绕组引出线与母线(或母排)的连接应牢固,防松螺母应紧锁。 5.3.4 测量变压器绕组绝缘,绝缘电阻值应在允许范围内(参考下面表格内数值)。 5.3.5 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固定牢靠。 5.4 检查散热风机 5.4.1 测量散热风机绝缘,其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 5.4.2 检查散热风机温度控制器及显示器是否良好。 5.4.3 试验散热风机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4.4 最高日平均气温+30℃; 5.4.5 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低气温-20℃。 6.0 低压配电6.1 低压电房561.1 机房内整洁,无杂物、灰尘,门窗无破损。 6.1.2 室内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以下。 6.1.3 线缆、线槽整齐,防小动物措施落实好。 6.1.4 室内照明灯具完好,光线充足。 6.2 低压配电柜6.2.1 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与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相配合(≥400V)。 6.2.2 配电柜底座安装牢固,没有生锈,接地线应连接牢固。 6.2.3 配电柜表面指示灯齐全,指示正确。 6.2.4 配电柜表面开关完整无损,操作方便灵活,位置正确。 6.2.5 空气开关抽出、摇入,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 6.2.6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6.2.7 空气开关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 6.2.8 空气开关分、合闸线圈及失压脱扣线圈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MΩ。 6.2.9 二次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Ω;在比较潮湿的地方,不宜小于0.5MΩ。 6.3 柜内母排6.3.1 上、下布置的交流母排,由上到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母排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6.3.2 水平布置的交流母排,由盘后向盘前排列为A、B、C相,直流母排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6.3.3 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6.3.4 三相交流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单相交流母线与引出相的颜色相同。 6.3.5 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6.3.6 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线汇流母线:不接地者为紫色,接地者为紫色带黑色条纹。 6.3.7 母线的螺栓连接处及支持连接处、母线与电器的连接处以及距所有连接处10mm以内的地方不应刷相色漆。 6.3.8 母线连接处应良好的接触面,接触面的压强应在6.86~17.65Mpa的范围内(根据螺栓的规格、数量确定),以免造成接头连接不良而温升过高。 6.3.9 母线的接触面加工必须平整、无氧化膜。经加工后其截面减少值:铜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士3%;铝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5%。
注:(1)U0为额定相电压。(2)Ul为额定线电压。 低压电器的分类与用途
7.0 应急发电机组7.1 发电机房7.1.1 机房内整洁,无杂物、灰尘,门窗无破损。 7.1.2 室内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以下。 7.1.3 线缆、线槽整齐,防小动物措施落实好。 7.1.4 室内照明灯具完好,光线充足。 7.1.5 地面无积水、无油渍。 7.1.6 隔音材料完好无损。 7.1.7 排烟管隔热绝缘材料完好无损。 7.1.8 机房各工作间耐火等级与火灾危险性类别
7.1.9 机房各房间温度要求
7.1.10 发电机房各类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7.2 柴油机6.2.1 柴油机额定功率,系指外界大气压力为100Kpa(760mmHg)、环境温度为20℃、空气相对湿度为50%的情况下,能以额定方式连续运行12小时的功率(包括超负荷10%运行1h)。如连续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则应按90%额定功率使用。如气温、气压、湿度与上述规定不同,应对柴油的额定功率进行修正。 7.2.2 柴油机带负载运行时应在额定转速稳定运行,并且: (1) 机油压力正常(不同机型机油压力不同),润滑良好,没有异常响声。 (2) 机油温度在正常范围(40~70℃)。 (3) 冷却水温度在正常范围(70~95℃)。 (4) 排烟温度在正常范围(400~500℃)。 (5) 排烟管没有漏烟现象。 (6) 机器机身、油管没有漏油现象。 7.2.3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dBA)
7.2.4 柴油机应能随时起动,并在15s内投入带负荷运行。 7.2.5 机组报警分类和项目选择
注:①单机运行的机组不需设置。 7.3 发电机(配电)控制屏 7.3.1 控制屏表面干净。 7.3.2 开关、按钮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动作准确。 7.3.3 指示灯、仪表齐全,指示正确。 7.3.4 逆功率保护功能正常,出现逆功率(≥15%)时能在15s内自动分闸 (对双机或多机并联运行)。 7.3.5 短路保护功能正常,出现短路故障时能瞬时分闸。 7.3.4 同步并车装置功能正常,可手动或自动操作,动作准确灵活,冲击电流小,不会出现逆功率导致跳闸。 7.4 发电机7.4.1 发电机的相序必须与市电一致。 7.4.2额定电压与低压电网一致,且波动范围在±5%以内。频率波动范围在±5% 以内。 7.4.3 在全压启动最大容量笼型电动机(消防水泵)时,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当无电梯负荷时,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 7.4.4 发电机各相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各相电流之差不超过额定值的20%。 7.4.5 发电机绕组、励磁回路绝缘≥0.5MΩ。 7.4.6发电机运行时,绕组温度不应超过绝缘材料最高允许温度(参考发电机、 电动机绕组最高温度)。 7.4.7 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 7.4.8 发电机、电动机绕组最高温度 发电机、电动机绕组最高温度
7.5 发电机组自动起动要求: 7.5.1 机组应始终处于准备起支状态,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起动,并在15s内能投入正常带负荷运行。机组应与电力系统联锁,不得与其并列运行。当市电恢复时,机组应自动退出工作并延时停机。 7.5.2 为避免防灾用电设备的电动机同时起动而造成柴油发电机组熄火停机,其用电设备应具有不同延时,错开起动时间。一般应先起动大容量电动机,然后再依次起动中、小容量电动机。 7.5.3 自起动机组的操作电源、热力系统、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水以及室内环境温度等均应保证机组随时起动,水源及能源必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不得受工作电源停电的影响。 7.5.4 电起动设备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a、电起动用蓄电池组电压宜为24V,容量应按柴油机连续起动不小于6次确定; b、蓄电池组应尽量靠近起动电动机设置,并应防止油、水侵入; c、应设整流充电设备,其输出电压宜高于蓄电池的电动势50%,输出电流不小于蓄电池10h放电率的电流。 7.6 柴油发电机组的继电保护及自动化7.6.1 发电机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设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及过压、欠压保护装置。 b、 当两台机组并列运行且无人经常值班时,应设置逆功率保护。 7.6.2 机组的控制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组的控制有机旁控制、控制室集中控制和自动控制三种方式。对于应急机组宜采用自动控制或控制室集中控制方式。 控制系统按功能分为起停装置、并车装置、频载调节装置、总体逻 辑控制、事故处理和报警装置、附属系统控制装置及电源控制装置等。以上控制装置的配置应按机组自动化等级确定选设。 b、严禁机组与电力系统电源并网运行,并应设置防止误并网的可靠联锁。 7.6.3 就地操作机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旁人工起动、调速、停机; (2) 机房与值班室(或消防控制室)间应设必要的联络信号; (3) 可装设自起动装置。 7.6.4 隔室操作机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6.6.3款中(1)、(2)之要求; (2)应能在控制室或配电室控制(或监视)以下全部或部分项目: a、 起动、停机、送电、停电、调频和调压; b、 各运行参数: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励磁电流、励磁电压、累计运行时间,柴油机和增压器的油压、油温、水温及水压等; c、 正常运行和事故性质的声光信号; d、 并联。 e、应单独设置蓄电池组作为控制电源,并设置整流充电设备。 7.6.5 选择自起动机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市电中断供电时,单台机组应能自动起动,并在15s内向负荷供电; (2)当市电恢复正常后,应能自动切换和自动延时停机,由市电向负荷供电; (3)当连续三次自起动失败,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4)应能隔室操作机组停机。 7.6.6 自动化机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6.6.4款中(1)、(3)及(2)之a、b和6.6.5款的要求; (2)机组应符合国标《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的规定; (3)应能自动控制负荷的投入和切除; (4)应能自动控制附属设备及自动转换冷却方式和通风方式。 7.6.7 机组并列运行时,一般采用手动准同期。若两台自起动机组需并车时,应采用自动同期,在机组间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8.0 蓄电池8.1 一般规定:8.1.1 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 8.1.2 蓄电池不得倒置,不得重叠。 8.1.3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室内;存放中严禁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保证清洁。 8.1.4酸性蓄电池的保管室温宜为5~40℃;碱性蓄电池的保管温度不高于35 ℃。存放宜在放电态下,拧上密闭气塞,清理干净,在极柱上涂抹防腐脂。 8.1.5 照明灯具应为防爆型灯具,导线或电缆应具有防腐性能或采取防腐措施。 8.1.6 蓄电池室内严禁烟火。 8.2 蓄电池的选择8.2.1 不间断电源蓄电池 8.2.1.1蓄电池作为不间断电源设备能源向电子计算机供电时其输出功率应大于电子计算机各设备额定功率总和的1.5倍。对其他设备供电时,为最大计算负荷的1.3倍。供电时间大于半小时。 8.2.1.2负荷的最大冲击电流不应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额定电流的150%。 8.2.2 应急照明蓄电池 8.2.2.1蓄电池向应急照明设备供电时其输出功率应大于应急照明设备最大计算负荷的1.3倍。 8.2.2.2 蓄电池向应急照明设备持续供电时间应≥1.5小时。 8.2.3 柴油发电机组启动蓄电池 8.2.3.1 柴油发电机起动用蓄电池组电压宜为24V。 8.2.3.2 蓄电池容量应按柴油机连续起动不小于6次确定(充足电后); 8.2.3.3 启动冲击电流应小于25倍10小时放电率电流(启动瞬间)。 8.3 蓄电池的充电[以铅酸电池为例]8.3.1蓄电池的初充电 8.3.1.1 凡未经使用或干燥保存再行使用的蓄电池,均应进行初充电。 8.3.1.2 拧下蓄电池上的排气栓(排气栓表面有化学胶帽者要除掉化学胶帽),将配制好的电解液[比重d=1.285±0.005(30℃)]仔细的由注液孔缓缓灌入,电解液灌入之前温度不准超过25℃。 8.3.1.3 电解液的液面必须高出极板10- 15mm,以防止倾斜45°角时电解液流出或极板露出液面。 8.1.3.4 蓄电池注入电解液后,静置1 ~ 4小时,电解液温度应在35℃以下(如超过35℃应设法冷却),此时电解液比重降低,但不要调整,即可以开始初充电。充电前如液面降低可用比重d=1.285±0.005(30℃)的电解液调整到规定的液面高度。 8.3.1.5 充电前要仔细检查充电线路的连接是否正确,注意蓄电池的下负极 性,切勿接反,如反充电对蓄电池危害较大。 8.3.1.6 一般蓄电池初充电电流和充电程序按下表进行。当大多数单格蓄电池电压达到2.35~2.4V时,及时转达为第二阶段充电。初次充电应不少于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的2.5~3.5倍。
8.3.1.7 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均不得超过45℃,否则应尽快采取冷却降温措施,使用权电解液温度降至35℃以下再进行充电,但初充电中暂停时间不能过长。 8.4 普通充电8.4.1 蓄电池经过初充电以后的再充电称为普通充电蓄电池在充电前应擦去灰尘和脏物,并用电压表检查级板间是否短路,检查电解液液面是否降低,根据需要补充蒸馏水,然后进行充电。充电一般按下表进行。
8.4.2充电时需每小时测量一次电解液温度和每个单格蓄电池的电压,当大多数单格蓄电池电压达到2.35~2.4V时,改用第二阶段电流充电,充电结束时调整电解液比重至1.285±0.005(30℃)及规定液面高度。 8.4.3当比重高于规定值时可加入蒸馏水,如低于规定值时,加入预先配制的比重为1.4的稀硫酸,比重调整后继续充电0.5~1小时。各单格蓄电池电解液比重相差不大于0.01。 8.4.4 充电结束是根据所有单格蓄电池中有大量气体析出,液面产生均匀细密的气泡,并且连续4~6小时电压及电解液比重稳定不变来决定。 8.4.5蓄电池充电完毕应清洁表面,拧好排气栓,要使排气栓在正常情况下保持排气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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