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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刻纹玉饰的辨识

 天宇楼33 2023-05-02 发布于黑龙江

1987年在安徽省含山县凌家滩墓地第四号墓中曾出土一件刻纹玉饰,现收藏于故宫博物院。以往关于这件刻纹玉饰的放置方式及刻纹内容,很少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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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率先探讨了这件刻纹玉饰的用途,认定其为梳背饰;在明确了其摆放方式的基础之上经仔细审视,提出这件刻纹玉饰上所琢刻的应是一条单首双身的龙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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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在安徽含山长岗乡凌家滩村南的一片高岗台地上发现了一处新石器时代的墓地。1987年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凌家滩墓地进行试掘时,在M4中发掘出96件玉器,其中有一件刻纹玉饰。这件刻纹玉饰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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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家滩文化  人头形玉冠饰  故宫博物院

平面略呈长方形,上端较宽,整体形似一戴羽冠的人的侧面。正、反面均有刻纹,两面纹饰基本相同。冠硕大,上阴刻羽毛纹,耳部以镂空表现。人眼、鼻、口表现为侧面剪影,较简练。上下两端各有一钻孔,据此推测原来可能串缀于他物之上,亦可能用作冠饰。

《文物》1989年第4期刊发《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简报》是这样描述的:“刻纹玉饰1件(M4∶40)。黄色泛白,两面磨光。平面为不规则形。上部两端各对钻一圆孔。中部琢成菱形凹槽,槽中钻孔。左端刻两组直线、波折线,两面纹饰相同。长8.9、宽3.1~4.2、厚0.1~0.3厘米。”该简报没有提及刻纹的含义,所发表的线图如图一所示。

商务印书馆1995年出版的《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玉器》(上)卷中收录了此件玉饰,称其为“玉变形侧面人面纹饰”,“长8.9厘米,最宽4.1厘米,厚0.2厘米。玉料受沁成淡黄色,局部偏白。体片状,中间有水滴式孔。两面形式和纹饰相同,皆雕一侧脸人面,从刻纹上看似有眼、鼻、口和带纹的高冠。下部阴刻双箭头纹”。但对于玉饰中间的水滴式透孔和其周围的刻纹并未作出任何解释。

文物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凌家滩玉器》一书也收录了这件玉饰,称作“玉人头像饰”,“高8.9、肩宽3.1~4.2、厚0.3厘米”。“玉黄色泛白。器呈人头像饰。两面雕,左边靠近两端各钻一圆孔,两孔之间雕磨出眼、鼻,头部戴羽毛帽子,脖子中部琢磨凹孔,孔下饰几何三角纹。表面润亮。”该书的作者显然受到了《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玉器》(上)一书的影响,只不过细化了所谓“眼、鼻”的位置,至于透孔和其周围的刻纹含义仍然不得而知。

《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玉器》和《凌家滩玉器》所登载的照片和拓本基本上一致,如图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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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关于刻纹的含义姑且不论。对照上述书刊中的图片可知,该件玉饰的摆放方式有所不同。《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简报》是横向放置的,其摆放的方式为:平直且有两孔的一端在上,折曲的一端在下;《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玉器》和《凌家滩玉器》则是纵向放置的,其摆放的方式为:平直且有两孔的一端在左,折曲的一端在右。

实际上任何一种器物的摆放方式并非是随心所欲的,而应当取决于器物本身的用途。只有在弄清器物用途的前提下,才能够对于器物的摆放方式乃至相关的问题作出比较正确的判断。因此,本文将首先从该件玉饰的用途研究入手,待明确了器用方向之后,进而对刻纹的内容再作探讨。

关于这件刻纹玉饰的用途很少有人提及。《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全集——玉器》(上)卷中只是指出“前端上下有两个圆孔,可穿系佩戴”。至于如何佩戴,却只字未提。如果按照该书纵向放置的摆放方式,且将所谓的“前端上下的两个圆孔”当作穿系之孔的话,这件刻纹玉饰势必无法保持平衡的状态,因而难以系挂。如此看来,对于其用途的研究只能另辟新径了。

笔者曾经对长江下游地区史前时代的玉质梳背饰作过研究[1],发现凌家滩墓地出土的这件刻纹玉饰同已知的玉质梳背饰之间存在着许多的联系。所谓玉质梳背饰,乃指镶嵌于木、骨或象牙等有机质地的梳子顶端的玉质部件。以1999年海盐周家浜遗址所发现的一件玉背饰象牙梳为例,本文将其上端的冠状玉质部分称作梳背饰,中间的象牙梳身称作梳背,下端的象牙齿称作梳齿(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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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 · 玉背象牙梳  海盐县博物馆

梳背为神徽羽冠的形态,已受沁成鸡骨白色;下端呈凸榫状,嵌入象牙梳顶端的凹槽内,并用两枚销钉作固定。象牙梳上部正反两面阴刻席纹,下部切割打磨出 6 枚梳齿。这件玉背象牙梳是考古发掘出土的首件、也是唯一一件完整器。它的出现,解决了良渚文化玉冠状器的用途与定名问题。

长江下游地区史前时代的玉质梳背饰以良渚文化的最具特色。据不完全统计,良渚文化的玉质梳背饰出土数量已达40余件,并且形成了一定的发展序列。出土地点明确的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上大下小,形近倒梯形。一般高3~5厘米左右,宽5~10厘米之间,厚0.3~0.4厘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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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其顶部的形制特征,大体可将良渚文化的玉质梳背饰分为凹形和凸形两大类。虽然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顶部的形状不尽相同,但其下端的形制颇为一致,下沿平直且较薄,通常还有短榫,其上往往对钻数个小穿孔,以便于固定在木、骨或象牙等质地的梳背上。

凌家滩87M4出土的刻纹玉饰,器高3.1~4.2厘米,宽8.9厘米,最厚处0.3~0.4厘米,其尺寸恰巧落在良渚文化的玉质梳背饰的大小范围之内。若按照梳背饰的用法来放置这件刻纹玉饰的话,即应将平直且有两孔的一端朝下而折曲的一端朝上,如图四所示。

那么,这件刻纹玉饰的整体形状正好亦呈上宽下窄的倒梯形,下端平直且较薄,其上也有两个对钻的小孔可供固定之用。显而易见,其下端的形制及结构与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的下端十分相似,只是上端的形状与之有所不同而已。由此可知,凌家滩M4出土的这件刻纹玉饰应当是一种可以同其它器具连缀或拼合在一起而使用的复合性器物的一部分,即玉质梳背饰。

参照对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的发现与认识,早在两年之前笔者业已将凌家滩墓地87M10出土的“玉兔饰”以及87M15中出土的“玉冠饰”认定为玉质梳背饰[1]。凌家滩墓地中出土的这几件玉质梳背饰的年代大体相当于崧泽文化第三期至良渚文化早期之间[2]。

它们下端的穿孔结构很相近,但上端的形状却各异,尚未形成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那种定式发展的态势,这或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苏皖平原地区史前玉器复杂面貌之一斑。鉴于上述凌家滩墓地玉质梳背饰的出土位置大都在死者的头部附近,表明史前时代的苏皖平原地区确实也曾存在着类似太湖地区那种“插梳以饰”的俗尚。

顺便说一下这件刻纹玉饰下端两个小穿孔之间的痕迹问题。《凌家滩玉器》一书的作者将87M4:40这件刻纹玉饰称作“玉人头像饰”的重要证据之一就是认为其“两孔之间雕磨出眼、鼻”。

笔者曾经仔细查看过此处的痕迹,不像是刻意雕琢所致,倒更似在镶嵌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磨损痕迹。因为玉质梳背饰穿孔以下的部分要镶嵌于木、骨或象牙等有机质地的梳背上,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势必会出现磨损的情况。类似的痕迹在良渚文化的玉质梳背饰上可谓比比皆是,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在有穿孔的一端,只是磨损的程度不同而已。详见图片所示,不再赘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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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山M74出土

上海博物馆

综上所述,既然这件刻纹玉饰是梳背饰,那么其摆放的方式理应如图四所示:即平直且有两孔的一端朝下,而折曲的一端朝上。

明确了这件刻纹玉饰的用途和摆放方式,再来审视刻纹的内容就能够较为客观地释读其含义了。

由图四来看,这件刻纹玉饰的整体图案是围绕着中间的菱形(或称水滴状)透孔展开的,其中的任何一段线条都是刻意勾画上的。我们只有将中间的菱形透孔与周围的刻纹结合起来观察,才能够搞清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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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玉梳背   故宫博物院藏

出土时位于墓葬中点偏东。鸡骨白,表面抛光。平面略呈长方形,上端较宽,梳背上部几何弯折,整体形似一戴羽冠的人的侧面。正、反面均有刻纹,两面纹饰基本相同。冠硕大,上阴刻羽毛纹,耳部以镂空表现。人眼、鼻、口表现为侧面剪影,较简练。上下两端各有一钻孔,据此推测原来可能串缀于他物之上,亦可能用作冠饰。

经过仔细辨析,得知其菱形的部分恰似一龙首,两侧的角状刻纹如同两足;龙首后边所连续的部分当为龙身的前段,这一部分比较复杂,由四条直线所构成的两组条形似代表并列的两段龙身,而其中的波折线当表示鳞纹;至于盘蜷的双龙身后段则被省略,只留下了两组箭头状的刻纹,犹如展开的双尾绕至龙头的前端之处,形成了双尾衔首之势。概而言之,这件刻纹玉饰上琢刻的乃是一条单首双身的龙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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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形象在长江下游苏皖平原史前时代的遗存中早已有发现,并且多表现在玉器上。20世纪80年代在南京浦口营盘山遗址曾经出土了一件龙形玉饰,“长4.9厘米。灰白色,表面磨制光滑。龙头部一侧留有琢磨痕迹,龙身中间有一对钻圆孔”。现藏南京市博物馆[1]。据图六可知,此件龙形玉饰以简洁的手法雕出首、足和身体的前段部分,其中位于头下方的龙足呈角状。这种弯足无论从形状看还是从位置看,都与凌家滩M4∶40所刻划的龙足有着明显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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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在凌家滩墓地的M16中亦发现了一件玉龙,编号为M16∶2。其质地为透闪石,颜色灰白。玉龙首尾相连,整体略呈椭圆形。“吻部突出,阴线刻出嘴、鼻,阴刻圆点为眼,头部阴刻几条线呈皱纹和龙须,头雕两角。龙身脊背阴刻规整的弧线,表现龙为圆体,连着弧线阴刻19条斜线,表示为鳞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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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凌家滩玉器》一书中,关于98M16∶2这件玉龙是这样叙述的:脊背上“连着弧线阴刻17条斜线并两面对称,玉龙两面雕刻基本相同,整体抛光温润”。

查阅图七可知,实际上沿玉龙脊背两侧所刻划的弧线在龙尾部是相交重合的,也就是说弧线内所刻划的对称斜线实为16条,并非如《安徽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第三次发掘简报》中所记的“17条”,或《凌家滩玉器》中所述的“19条”。若将这件龙上所刻划的弧线和斜线在平面上展开的话,应当是在两条渐趋重合的直线之间填充着若干个V字形,而这两条直线相交之处与最后一个V字形正好构成箭头状。这种在两条直线中间填刻斜线的构图方式应该说同凌家滩87M4∶40的龙形刻纹玉饰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依据与玉器共出的陶器以及相关因素分析,笔者曾探讨了苏皖平原地区史前玉器遗存的年代序列,凌家滩87M4的年代大体相当于太湖地区崧泽文化的第三期;凌家滩98M16的年代大体相当于崧泽文化第四期;营盘山遗址的年代估计大致相当于崧泽文化第三、四期之间[1]。

从年代上看,凌家滩87M4∶40的龙形刻纹玉饰较早,凌家滩98M16∶2的玉龙较晚,营盘山遗址的龙形玉饰可能介于前两者之间。从工艺上看,凌家滩87M4∶40的龙形图案采用平面刻划和镂空的手法;营盘山遗址龙的形象采用平面雕琢的手法;而凌家滩98M16∶2的玉龙采用立体雕琢加刻划的手法。这三件龙形玉饰的表现形式可谓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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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古发现,在中华神州大地上,北起辽河流域、南抵珠江流域、东自太湖流域、西至渭河流域的史前时代遗存之中,龙的形象可谓屡见不鲜。其中以后岗一期文化的蚌塑龙、红山文化的玉龙以及陶寺文化的彩绘龙最具代表性。全国各地区史前时代各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中的“龙迹”业已呈现出多姿多采的面貌。然而从龙的形象来看,大体可归为两大类:一是单首单身龙;二是单首双身龙。

单首单身的龙形,迄今以辽河流域查海遗址所发现的年代最早,大约距今8000年左右。辽宁阜新查海遗址的龙是用大小均匀的红褐色“石块堆塑而成的,全长19.7米,龙身宽1.8~2米,昂首张口,弯身弓背,给人以一种巨龙腾飞的感觉”[1]。前述的苏皖平原史前时代的两件玉龙,以及享誉海内外的后岗一期文化蚌塑龙、红山文化玉龙、陶寺文化彩绘龙,全都属于单首单身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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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县西水坡出土

距今约6400年的蚌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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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

高25.5厘米、最宽21.8厘米、曲长60厘米、直径2.2-2.5厘米

单首双身的龙形,以往仅在辽河流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和黄河中游的二里头文化中有所发现,只是其年代较晚,业已进入夏代的纪年。这种单首双身龙以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墓地所出的图案最为完整。该墓地所发现的单首双身龙绘于陶鬲的袋足部分,鬲的表面磨光漆黑,彩为朱白两色相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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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龙有须有角,吻部尖锐,双身反向蜷曲,龙体上饰有规整的U字状鳞纹。凌家滩87M4∶40的刻纹玉饰上所刻划的龙形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单首双身类型,其吻部同前者相似,亦相当尖锐。这种吻部尖锐的特征大概可以视为单首双身龙的一种共性。

从总体上讲,单首单身龙的出现年代要远远早于单首双身龙。因此,根据单首单身龙的造型来认定凌家滩87M4∶40这件刻纹玉饰上所雕刻的单首双身龙的形态应该不至于大谬吧。

凌家滩87M4∶40这件刻纹玉饰以中间的菱形透孔为中心,运用透雕和阴线细刻相结合的手法,在正、背两面勾勒出相同的单首双身龙图案。同样的设计理念和表现形式在良渚文化的玉质梳背饰上并不鲜见。例如瑶山M11∶86[2],其中央有尖突,尖突正下方透雕一椭圆形大孔,以该孔为中轴,在器体的两面用阴线刻出神兽纹的图案(图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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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反山M16∶4和反山M15∶7[1],均采用多孔透雕和阴线相结合的手法,勾画出神兽和神人的组合形象,两面的纹饰相同(图十:3、4)。不论在刻纹的手法方面还是在图案的设计方面,凌家滩87M4∶40刻纹玉饰与良渚文化玉质梳背饰之间的联系都是显而易见的,这为本文的研究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佐证。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本文的研究并非无懈可击。譬如,从这件玉饰上的龙形刻纹图案来看,因盘蜷的双龙身后段业已被制作者省略了,故并列的双龙身前段与双尾无法直接衔接,两者之间的鳞纹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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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龙身前段中的波折纹是表示向上蜷曲的鳞纹,而龙尾部的V字形纹则表示展开的鳞纹,抑或是龙尾与龙身并非一次琢刻而成呢?诸如此类,由于龙身后段的省略,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实在是太大了,笔者既不通书画又不通篆刻,力所不及。正因为如此,不揣冒昧,草就此篇以求教于方家。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承蒙张忠培、徐启宪及聂崇正诸位先生的指教,在此一并致以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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