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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济南软件企业要做“双软评估认定”!

 知产蒋经理 2023-05-04 发布于山东

“双软识别”是一种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软件企业来说并不陌生。然而,大多数中小微软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特别是在资本方面,可以省钱。因此,有效地享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中的企业至关重要。

软件产品识别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软件产品在我国开发,并拥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结论:通过上述条件的介绍,申请软件产品识别,必须先取得软件版权证书。然后是第三方软件评价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识别登记测试报告。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软件产品测试报告的名称必须与软件的版权名称完全一致,一个字不能差,否则以后的税务记录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我希望企业在申请软件产品识别时必须注意这个问题。

软件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以上;

3、当年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软件产品收入不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50%(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

5、企业拥有至少一项软件产品认证书;

6、企业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等。

结论:通过以上条件介绍,软件产品识别证书是软件企业识别的前提,当然,并不意味着企业有软件产品识别证书可以通过软件企业识别,因为软件企业识别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是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陈宇管理的实际申报操作,发现有很多嵌入式软件企业进行信息系统集成或与硬件捆绑销售,如何定义和收集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会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企业往往不严格按照软件产品的形式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不能很好地与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相对应,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最好与客户协商,在合同中,如果有软件和硬件产品,我们必须将软件和硬件产品分开,试着使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更加清晰,这样,我们在申请评估时,通过的概率就会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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