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最早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戴维·伯奇(David Birch)提出,泛指那些跨越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期的企业。 自打瞪羚企业概念提出以来,便受到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持续关注,美国《硅谷指数》甚至一度将瞪羚企业数量作为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中国,瞪羚企业长期被独角兽的光芒所掩盖;直到近几年,地方转型升级的压力持续增大,亟需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而瞪羚企业因其创新能力高、发展潜力大的特质,逐渐走向了前台。 地方政府培育招引瞪羚企业有四点重要意义: 1、从过往数据看,瞪羚企业的年收入大都在5000万元以上,各项经济指也标远超一般企业,能为区域经济增长做出突出贡献。 2、瞪羚企业是新兴产业的引领者,若是能够在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和资金链支持下,围绕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或一条新的技术路线健康发展,不仅会进化成为独角兽,甚至可以直接带出一个主导产业; 3、上级政府对瞪羚企业的价值越来越重视,一些地方已经将引进、培育瞪羚企业的数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地方领导的考核体系中; 4、瞪羚企业对资金和政策的需求比较强烈,相对于大型企业更容易被招引;同时,这些企业对地方的归属感更强,企业一旦壮大,在当地追加投资的可能性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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