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借车出事故,选谁为被告?

 yebo11 2023-05-06 发布于辽宁
借车出事故,选谁为被告?
来源自:找法网  2016-10-31

导读:

生活中,不少借车出事故的案例,这个时候,受害人应该将谁列为被告?借用人还是车主?或是承保的保险公司?接下来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车主将自己的车辆出借给他人。出借的车辆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受害人在起诉索赔时,由于车主与实际驾驶人不同,应当如何选择被告对自己才是最有利的呢?

  一、必须选择交强险的承保公司作为被告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承保较强下的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第一顺序的赔偿责任。因此,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法定的赔偿义务人,受害人在起诉时应首先将其列为被告。

  二、将借用人列为被告

  车主借出机动车后,机动车就由借用人实际进行控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导致他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借用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作为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责任人,应当对事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好将车主列为被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在机动车借用情形下致使机动车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一般不知道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是否有过错,在起诉时最好是将车主也列为被告,以免遗漏。

  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最好将以上三者都列为被告,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全部实现。

注:《侵权责任法》已被废止,《民法典》有类似规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