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您愿意为自己心爱的人,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四个孩子躲在幽暗的阁楼里24年足不出户吗?躲在阁楼上24年无人知晓的男人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 故事要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讲起。那时,我国还在实行计划经济,各种物资都要凭票到供销社购买,因此供销社售货员不仅端着“铁饭碗”,还是一代人曾经梦想的职业。那时还流传着“听诊器,售货员,人事干部,方向盘”的俗语,体现着供销社的售货员和医生、司机、人事干部一样受人尊敬的地位。 在那个年代,王鑫就有着这样一份受人尊敬的职业,他在部队服役过几年,退役后被分配到当地供销社做售货员。 ![]() 当过兵,又是售货员,虽然王鑫有着这样令人羡慕的工作和经历,可是他的家庭却不是那么幸福。虽然新中国成立后主张自由恋爱,但是还有很多人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王鑫就是其中之一。 王鑫的妻子与他先后生育了四个儿女,由于是农村户口,只能在麟凤镇王鑫的老家种地,而王鑫则一直在旁边的旧城镇供销社上班。旧城镇和麟凤镇之间相隔六十多公里,即使现在交通如此便利,六十多公里的路程也很难每天往返,更别说在那个交通并不发达的年代了。 ![]() 由于交通不便,王鑫和他的妻子一个月也很难见一次面,有时候王鑫两个月才会回一次家,这就导致夫妻两人的交流十分有限。 而且,王鑫是供销社的售货员,每天接触的都是城里来的新鲜东西,眼界自然也开阔了许多,再加上来供销社买东西的大多是镇上的居民,时间一长,他和妻子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感情也渐渐淡了,王鑫回家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 一天,王鑫上街买米,认识了一个卖米的漂亮姑娘。因为她能说会道,聪明灵巧,王鑫也从此经常来她这里买米,两人也慢慢熟悉了。 通过这位姑娘的讲述,王鑫了解了她的身世。这个姑娘叫张玲,出生半年之后她的父亲就去世了,不久之后,她的母亲也改嫁了。她无依无靠,不到二十岁就嫁给了隔壁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酗酒成性,经常打骂张玲。 张玲怀孕之后,这个男人还是没有改他的老毛病。怀孕三个月时,张玲因为挨打而流产,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她便被那个男人抛弃,只能回到原来的镇上靠卖米维持自己的生计。 ![]() 由于经常见面,又相谈甚欢,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但是,当张玲得知王鑫还有妻子和四个孩子之后,坚持要和王鑫分手。 可王鑫不肯,王鑫想和现在的妻子离婚,但因为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又害怕自己的事被单位知道,影响自己的工作,这事便搁置了下来。 时间很快来到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了整个中国,王鑫和张玲所在的小镇也不例外。王鑫所在的供销社很快淹没在了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王鑫也下了岗,失去了自己的铁饭碗,需要自己去讨生活了。 ![]() 市场经济下做生意和当供销社售货员怎能一样,王鑫下岗后过得也十分拮据,但是和之前不变的是,两人依然保持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1987年底,两人不声不响地搬到了扎西镇的一栋木房子里。为了掩人耳目,避免因为重婚被公安局抓,搬家后的张玲每天出门做点小生意,而王鑫就在阁楼里藏着等着张玲回家。他偶尔也会从阁楼里下来做些家务,但是做完家务之后就很快回到阁楼上了。 ![]() 这一藏就是二十几年,直到2012年张玲一次不慎摔断了腿被送到医院住院,才让自己的表妹回家告诉王鑫去医院陪护,镇上的人们才第一次知道了这个男人的存在。 24年后,王鑫第第一次走出那个只有十几平米的小房子,走出这座小镇,但是即使大家都已经见过了王鑫,王鑫还是习惯性地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 后来,在社区民警的帮助下,王鑫才重新办理了户口,到民政局办理了和张玲的结婚登记,这时,王鑫已经是六十四岁的老人了。 ![]() 【以案说法】1、王鑫的行为算不算重婚呢?王鑫的行为属于重婚,但是由于已经经过了诉讼时效,因此不受追诉。王鑫与前妻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由于已经一起生活多年,且有了四个孩子且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考虑,应当认定两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 但是王鑫后来与张玲同居行为同样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因此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王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 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的量刑幅度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因此,对于王鑫的重婚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见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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