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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诗社是不是诗社?”

 冬可燃冰 2023-05-08 发布于江苏

(臧谷字画扇/伊人别馆藏品)

我说

冶春诗社不是诗社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风先生眯着眼睛摇摇头

于是

我搬出压箱底的一大捆资料

一口气写了近四千字~

浪费大家五分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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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谷字扇/伊人别馆藏品)

“冶春诗社”考

岳亚

清代扬州诗人之多,诗风之盛,呈现“一时文宴盛于江南”的空前盛况。晚清进士臧穀秉承渔洋山人等先辈遗风,发起成立了冶春后社。旅台学者、诗人杜负翁(召棠)1973年10月1日在台湾印行的《江苏文献》第四卷第一期《冶春后社题名录》中写到“冶春后社,始于光绪中叶,……邑人臧宜孙太史,步武前贤,维持风雅,定名冶春后社,历数十年而弗衰,与上海南社齐名……”冶春后社社员们的觞咏之会主要有府东街臧穀的桥西花墅,县东街萧丙章的萧斋,左卫街花局巷之风来堂,教场之惜馀春茶社,南门城楼等。直至民国四年,始有固定的社址。民国四年的1915年,宝应县同知杨丙炎设计督建瘦西湖之徐园,后诗人们请于园主徐宝山,“于园内,辟精室三间,极为幽敞,乃诗友们休息之处。”室中悬联云:“社名仍号冶春,何必改作;来者都为游夏,可与言诗。”  由清末民初扬州文化史之巨匠吉亮工撰句并书。既号称“冶春后社”,我们理所当然地就认为有“前社”。甚至吉亮工也认可民国前的扬州文坛上曾经存在过一个作为文学团体性质的诗社“冶春诗社”。但是,这与历史事实是不符的。现在就 “冶春诗社”做一考识,以期订正几百年来相关的错误认识,还历史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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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谷对联/伊人别馆藏品)

扬州“冶春”二字独步海内,响彻诗坛。与清初王渔洋始开“红桥修禊 ”之先河作冶春绝句有关。

王士祯(1634—1711),原名王士禛,字子真、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世称王渔洋,谥号文简。山东新城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進士,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特旨授翰林院侍读,迁国子监祭酒,迁左都御史、累官至刑部尚书。诗词创作首创“神韵说”,开一代诗风,为清初文坛公认的盟主。擅长各体,尤工七绝。顺治十七年(1660 年)三月任扬州府推官,直至清康熙四年(1665年)七月离开扬州赴京任职。期间2次主持红桥修禊。康熙元年(1662年)“季夏之望” 即六月十五日,王士祯与袁于令萚庵、杜于皇濬、邱季贞象随、蒋釜山阶、朱秋厓克生、张山阳养重、刘玉少梁嵩、陈伯玑允衡、陈其年维崧等十人第一次修禊于红桥,众人“击钵赋诗,游宴不息”,此次修禊,王士祯作《浣溪沙》三阕,其中有:“北郭清溪一带流,红桥风物眼中秋,绿杨城郭是扬州”。众人唱和,一时传为佳话。王士祯后撰有《红桥游记》。当时唱和的文体是词而非诗,时间也非上巳日,而王士祯在自撰年谱中却仍然称之为“修禊”,并且相应地还把时间误定为“其春”,以致后人往往受到误导。康熙三年(1664)农历三月初九日清明(非上巳日),王士祯邀林古度字茂之、张纲孙字祖望、孙枝蔚字豹人、程邃字穆倩、孙默字无言及许承宣字力臣、许承家字师六等七人修禊红桥(其中杜濬虽有邀约但末至),即席赋《冶春绝句》二十四首,其中“红桥飞跨水当中,一字栏杆九曲红。日午画船桥下过,衣香人影太匆匆。”最为著名。唱和者众,一时盛况空前。渔洋山人首开二次红桥修禊, 其影响可与东晋王羲之“兰亭修禊”相媲美。近代词人朱孝臧评说:“消魂极,绝代阮亭诗。见说绿杨城郭畔,游人争唱冶春词,把笔尽凄迷”。

王士祯的两次“红桥修禊 ”是集会,也有“冶春”唱和,却不是结社。“诗社”意思是诗人定期聚会而结成的社团。

清代顺治至乾隆年间文字狱盛行,政府严禁文人结社。顺治九年开始,立在府学、县学明伦堂里的卧碑上就有明确禁令:不得立盟结社。王士祯身为掌管刑法的朝廷命官,这方面的政治立场无疑比一般官僚更加清醒。“红桥修禊”相对于结社而言,只是一般所说的集会,因此 “冶春诗社”在清初作为一个社团形式的存在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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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诗社”都有组织、有领导、有章程、成员构成、有雅集地址等,至少会留下诗社集会唱和、诗作总集等等信息,但是所谓的“冶春诗社”则一片空白。举一个例子来说:随着清政权的不断稳固,遗民的国恨家仇逐渐淡化,文字狱减少。乾隆初年,扬州盐商马曰琯(1688- 1755)、马曰璐(1695-1769)兄弟组织发起“韩江诗社”(一作“邗江诗社”或“邗上吟社”),依托于马氏“小玲珑山馆”与行庵,频繁集会,成为清代中期广陵诗坛最引人瞩目的文学盛事,《韩江雅集》是诗社集会唱和诗作总集。今存《韩江雅集》十二卷,为乾隆年间精刊本。此书汇集了韩江诗社自乾隆八年(1743)至乾隆十三年间大小 89 次集会的诗作,涉及参与人数 42 人。如此详细的资料为当时的扬州诗坛生态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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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冶春诗社”的最早记载,其实是作为地名使用的,而不是一般所说的诗社社团的名称。卢见曾《雅雨堂诗集》卷下《红桥修禊》四首小序,曾叙及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年)皇帝第二次南巡时,扬州红桥所在的“保障湖”一带疏浚整理,“两岸园亭,标胜景二十”,其中有一景称作“冶春诗社”。原序文:“扬州红桥自渔洋先生冶春唱和以后,修禊遂为故事。然其时平山堂废,保障湖淤,篇章虽盛,游览者不能无遗憾焉。乾隆十六年辛未(1751)圣驾南巡,始修平山堂御苑,而波湖以通于蜀冈。岁次丁丑(1757),再举巡狩之典,又波迎恩河潴水以入于湖。两岸园亭标胜景二十,保障湖曰拳石洞天,曰西园曲水,曰红桥揽胜,曰冶春诗社……”

阮亨(1783—1859)《广陵名胜图》载:“ 冶春诗社,王士正(祯)赋《冶春词》即此地。” 蒋士铨(1725—1785)《忠雅堂诗集》卷二十有《“田园”主人画冶春诗社图,即阮亭司理红桥修禊处。既为作记,缀诗十二首》。可见 “冶春诗社”作为一处地名,一处建筑景观,其之所以取这个名字,乃是因为该地原为王士祯举行“红桥修禊”、留下《冶春绝句》二十四首的地方。

边中宝(1697—?)《竹岩诗草》卷下《题冶春诗社图》八首小序:“冶春诗社”者,阮亭先生司李扬州时修禊故地也。康熙甲辰上巳,先生于小秦淮西岸北控虹桥之区,与诸名士赋诗饮酒,极目骋怀,首唱冶春诗廿四章,群贤和之。一时佳话流传,直追永和故事。嗣后地渐荒芜,归之田氏。主人香芷,念前修之遗迹,慨兴废之靡常,即其址扩而新之,名曰“冶春园”。倩王虚舟笔,大书“冶春诗社”,泐之石。又觅名画工绘图,且为记。顿使先哲所遗,焕然改观焉。乾隆壬辰,余偕随园弟来游,见夫崇楼复道、异石繁花,心为之喜。及披阅图记,更不觉悒悒于百有九年之往事也。题诗八首,亦犹是“俯仰今昔,感慨系之”云尔。这里“壬辰”为乾隆三十七年(1772),小序及该组诗应该就作于这一年。此时的主人姓田,“香芷”为其字号。“冶春诗社”者,“阮亭先生司李扬州时修禊故地也”,“直追永和故事”,“更不觉悒悒于百有九年之往事也”, “俯仰今昔”,可见“冶春诗社”相当于一个纪念性质的场所,有人文故事的景观胜地。序文“倩王虚舟笔,大书'冶春诗社’,泐之石”。王虚舟即王澍(1668-1743),字若林,号虚舟,江南金坛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入翰林,绩学工文,尤以书名。据前文“冶春诗社”的最早记载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其时王澍已经离世达14年了,可见边中宝乾隆三十七年(1772)看到的“冶春诗社”四个字并非王澍的亲笔,更可能是他的集字。

李斗(1749—1817)《扬州画舫录》卷十云:冶春诗社在虹桥西岸。康熙间,虹桥茶肆名冶春社,孔东塘为之题榜。旁为王山蔼别墅,厉樊榭有诗云:“王家楼子不多宽,五月添衣怯晚寒。树底鸣蝉树头雨,酒人泥杀曲栏杆。”即此地也。后归田氏,并以冶春社围入园中,题其景曰“冶春诗社”。由辋川图画阁旁卷墙门入丛竹中,高树或仰或偃,怪石忽出忽没,构数十间小廊于山后,时见时隐。外构方亭,题曰“怀仙馆”。馆左小水口,引水注池中,上覆方版,入秋思山房,其旁构方楼,通阁道,为冶春楼。楼南有槐荫厅,楼北有桥西草堂,楼尾接香影楼。后山构山亭二,一曰欧谱,一曰云构。文中提及的厉鹗(1692—1752),字太鸿,又字雄飞,号樊榭、南湖花隐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樊榭山房集》卷二十五,公元1744年厉鹗在扬州,作诗《五月十四夜,红桥王氏园看月,同玉井、梅沜、南圻作》“王家楼子不多宽,五月添衣怯晚寒。树底鸣蝉树头雨,酒人泥杀曲栏杆”。在这之后,清代著名诗人和藏书家,华亭人黄之隽(1668-1748)于乾隆十二年(1747)左右,也曾游览此园,赋诗《红桥王氏园》。可见在公元1744年时楼园尚属王家,谈不上“冶春诗社”之名。王澍在1743年已经离世了,更谈不上边中宝的亲笔之说。

阮亨(1783—1859)《广陵名胜图》载:“ 冶春诗社,王士正(祯)赋《冶春词》即此地。冶春本酒家楼,后为候选州同王士铭园亭,捐知府衔田毓瑞重构,园在虹桥以西,临河而起者为香影楼,又有冶春楼、怀仙馆、秋思山房,云购、欧谱二亭与净香、倚虹诸园遥遥映带。其子候选布政司理问田本同从弟候选光禄寺典薄田桐叠加修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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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文字记载清晰地反映了“冶春诗社”的历史变迁。康熙元年(1662)及康熙三年(1664)王士祯两次“红桥修禊”在虹桥西岸的茶肆(酒楼)。康熙二十七年(1688)三月三日,孔尚任主持红桥修褉后,将虹桥茶肆更名为“冶春社”,并为之题榜。至乾隆十二年(1747)左右楼园属王家,王士铭与王山蔼疑为同一人,山蔼为其号,官候选州同。之后归田毓瑞,字“香芷”, 捐知府衔,重构园楼,始题其景曰“冶春诗社”。年份不迟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王振世(1877—1954)《扬州览胜录》云:“嘉道以后,此景(冶春诗社)遂废。”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三云:“长堤春柳在虹桥西岸,为吴氏别墅,大门与冶春诗社相对。”考其故址,在今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内。

2021/8/29岳亚

于浦东伊人别馆灯下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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