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 【优惠内容】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享受条件】 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发文日期:2019-11-11)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发文日期: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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