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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爷的功过观

 吴营洲文存 2023-05-10 发布于河北

阎王爷的功过观

吴营洲


余生也晚,没见过阎王。不过,听老辈人讲,阎罗王凶得很,可不是好见的,没有孙悟空的那般神通,万万不可造次。说来也是,本人只有一条小命,真舍不得用它作晋见礼去拜谒一番。
据《法苑珠林》称,阎罗王曾是毗沙国的国王,与维陀如生王交战,兵力不敌,便立誓愿为地狱主,当上了幽冥界的头头。看起来,这阎罗王是个败军之将。在国人眼里,败将是不值钱的,纵然不踢上一脚,也往往会嗤之一鼻。奇怪的是,人们对阎罗王却是另眼相看,《隋书·韩擒虎传》中的“生为上柱国,死作阎罗王”,绝非一家之言。由此可知,阎罗王在人们的心目中,仍不失为英雄。当然,人们对阎罗王顶礼膜拜,并非因为它是外国货,它确实有着值得称道的地方。
《阅微草堂笔记》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老媪,被拘至阎罗殿前,阎王一见,连忙改容拱手,赐茶让座,并命冥吏速送生善处。原来,这位老太太一生毫无利己损人之心。观弈道人在此发了一阵感慨,他说:“夫利己之心,虽贤士大夫或不免,此一村妇,而能自制其私心,何怪王之加礼乎?”然而有一官,身着公服,昂然步入冥府,自称廉洁正直,没干过贪赃枉法的勾当,所至但饮一杯水,无愧于鬼神苍生。哪知阎王微微一笑说:“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置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该官辩解说:“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王怒道:“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
——真真是掷地有声!且出人意表!
《子不语》记述的另一件事,也有些味道。李某死了,生魂解到阴间,阎王将其生平作官恶迹,一一察过,准备定罪,哪知此人自诉平生不食牛肉,作官时禁私宰尤严,似可以此功德抵销他罪。阎王说:“此之谓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子不食牛肉,何以独食人肉?”李说:“某并末食人肉。”阎王说:“民脂民膏,即人肉也。汝作贪官,食千万人之膏血,而不食一牛之肉,细想小善可抵大罪否?”
——同样是掷地有声!同样是出人意表!
这便是被老百姓尊之为“爷”的阎王。他论人断事,确实绝妙。不是么?为民的,无过便是功;为官的,无功即有罪。那些平素吃斋念佛、循规蹈矩,而在重大问题上,草菅人命贪财的,更是该杀。
听人讲,阎罗王的门柱上,有一对联为:“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于是我觉得,让阎罗王主管地狱,实在可惜。
(此则芜文原载《沧州市日报》198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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