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没有影响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内定履行缴费义务满容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需知: 按照《失业保险属》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在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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