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远人:志愿服务是有限的服务

 远人公益 2023-05-11 发布于安徽

有一个我所尊敬的志愿者服务队,几乎每个休息日都安排志愿者到社区居民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小区居民排忧解难。他们有一句格言:无论有多难,只要你肯说。

对于他们的坚持,我很佩服;对于他们的格言,我却非常担心。我建议服务队队长,把这个格言换掉。

主要是这里面存在着志愿服务的一个理念问题:志愿服务是有限的服务,还是无限的服务?

仅从这个问题本身来看,很容易回答,当然是有限的服务,而不是无限的服务。然而在纷繁的现实生活中,在具体的志愿服务过程中,这个问题经常会以比较复杂的方式出现,让人难以适从,难以选择。

有一次,一位保健品销售企业的经理和我联系,说他们有一部分保健品想免费送给老人,但是人手不够,希望我们安排志愿者帮他们送。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从表面上来看:他们想帮老人,送老人东西,人手不够,需要服务;我们志愿者就是提供服务的,别人又是帮助老人的,那么我们当然应该答应。

我们当然不能答应。我当时就回绝了。

因为:第一,他们保健品的功效如何,我不知道,也无法检验,如果保健品本身对老人的健康有损害,我们怎么交代?第二,即使他们的保健品确实有保健作用,但是他们送的数量是有限的,如果让老人吃了以后,在身体上或心理上对这种保健品产生了依赖性,必须要再花钱买这种保健品,我们怎么交代?第三,即使他们的保健品确实有保健作用,也不会让人产生身体上或心理上的依赖,但是他们这是广告行为,是商业行为的一种,应该通过商业的方式进行,人手不够,可以自己招聘人员送,志愿服务是无偿的,然而志愿者却不能为这样的企业充当无偿的劳动力。如果说,我们志愿者介入的话,那就不能以志愿者的身份去,不能不要报酬。志愿者介入,是以雇工的身份,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社会公德的情况下,根据雇主的安排,进行派送活动,并索要劳动报酬。

因为志愿服务不是无限的,不是什么事都做、什么人都帮的。志愿服务是有限的服务,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多方面的限制。

有限服务的内容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诠释。

一、志愿服务的领域是有限的

有限的领域。志愿服务的领域仅限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明确、明显的公益性。这要重点区别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市场经济可以解决的,不提供志愿服务。也就是说,在市场上可以买到的服务,一般不提供志愿服务。如果要提供,也只限于提供给那些买不起服务的人。比如家电维修,市场上有专门从事家电维修的人,志愿者一般就不能提供家电维修,否则就会影响那些专门从事家电维修的人的收入。

第二种情况,具体的商业行为,不提供志愿服务。原因有三,一是商业活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志愿者参与进去不合适;二是商业活动有道义上的风险,志愿者参与进去,有可能损害志愿者的形象;三是即使是正当经营,志愿者参与进去,也干涉了市场行为,有违市场公正。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志愿者不能以志愿者的身份介入。如果参与,我们是学生的,可以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的参加;是一般社会成员的,可以以务工者的身份参加。而且别忘了,要索取报酬,这是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我们与经营者之间,只是雇工者与雇工的关系。

第三种情况,属于别人该做的本职工作,一般不提供志愿服务。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每个人都有义务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别人忙不过来的,又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可以帮忙。但是对于属于别人分内的工作,而且也能自己正常完成的,志愿者就不能越俎代庖,否则就是对志愿者价值的不尊重。如果别人懒惰,做不好工作,志愿者介入,在客观上就有奖励懒惰的意味了。只有那些工作辛苦、从事社会公共事业的人,志愿者才可以介入,缓解他们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辛苦,表达爱心、关心。比如,帮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

二、志愿服务的对象是有限的

有限的对象。社会需要帮助的人很多,每个人都需要关怀,但是志愿者的力量是有限的,志愿者组织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必须有一个选择,决定帮谁和不帮谁。而且,免费的午餐谁都想吃,许多买得起服务的人也不想花钱买服务,也想接受无偿服务,甚至有些人比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还要富足。还有一些人,虽然买不起一些服务,但是这种服务不是他们生存所必需的,这种服务的缺失不会对其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基本需求产生严重影响。所以,在现阶段,志愿服务只能针对那些买不起基本服务的人,只能针对那些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只能针对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

弱势群体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困难的人,如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的病患者家庭等;包括处于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如老年人、未成年人;包括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也包括处于特定情形下的正常人,如公交车上抱婴儿的乘客等。

三、志愿服务的内容是有限的

有限的内容。即使是对社会公益事业,即使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也不能超出志愿者的能力范围,一定要是志愿者力所能及的,一定不能让志愿者负担太多。目前中国,弱势群体太多,需要高度关注、投入的公益事业太多,经常,我们因为自己的力量太小,解不了别人的困难而痛苦。我们只有量力而行,做我们能做的。虽然,这里面存在一个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的问题。

在服务的种类上,不能求多求大,只能做自己能做的。如果只能提供修理水电的服务,就提供修理水电的服务;只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只能参与公益宣传的,就只参与公益宣传。在服务的深度上,在总体上要追求深入持久,但是要考虑具体的志愿者的可承受能力。如果无法深入、只能浅层次参加的,那就只点到为止;如果参加不了长期服务项目、只能参加集中性的服务活动,就只参加集中性的服务活动。在服务的方式上,不能要求志愿者面面俱到,主要是提供帮助和服务,提供体力上、智力上的支持,提供一些花费不多或相对富余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有些服务项目目前还需要志愿者捐钱,比如助学活动,这也应该在志愿者的能力范围内,不能提倡和鼓励捐得越多越好。

四、志愿服务的程度是有限的

有限的程度。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采取合适的帮助程度,适可而止。不是帮得越多越好,帮得越深入越好,奉献得越彻底越好。

第一,对受助者的帮助应该是有限度的。即使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即使是符合受助条件的人,志愿者对他们的服务也不能有求必应。在现阶段,志愿者应该做的,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存的问题,而不是发展的问题;是温饱的问题,而不是小康的问题;是严重影响他们生活或学习的最窘迫、最需要的难题,使他们能够基本实现生活或学习的一般需求,而不是无限满足他们生活上、学习上的各种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因为志愿者的力量毕竟有限,许多志愿者是省吃俭用帮助他人的;许多志愿者是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暂时放下应该承担的家庭责任来提供服务的。无限制的服务和满足,对这些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家人不公平。生活中还有好多人的生存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有限的资源应该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帮助更多的人,帮助更多最需要帮助的人,无限制地满足一部分受助者的需求,对于其他最需要帮助却没有得到帮助的人不公平。

第二,志愿服务的程度不能严重影响志愿者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志愿服务的本质就是奉献,是超义务的社会活动,不可能不对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应该是有限度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志愿者及其家庭能够轻松承受的,应该不会对其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如果不顾自身条件,不顾自己及家庭的承受能力,一味地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使自己和家庭因为志愿服务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虽然可能感人,却是应该反对的。因为志愿服务是超义务行为,履行的是义务外的社会责任,那么前提就是要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努力履行好分内的家庭责任、工作职责和学习责任。如果自己分内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因为志愿服务而受到严重影响,在一般情况下,就是本末倒置,也违背了志愿服务的精神和本义。不仅很难持久,还可能会给志愿者本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毁家式的志愿服务,不如不要。

第三,志愿服务的程度不能危及或影响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应该是安全的,人身安全不能因为志愿服务而受到威胁或伤害。有时候,一般的志愿服务不会对志愿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伤害,但是深入一点,就有可能会对志愿者的人身造成威胁或伤害,如志愿者独自入户的服务活动等。为了确保志愿者人身安全,除了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办理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有时候,志愿服务就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浅尝辄止,不能深入。虽然深入一点,受助者的受益会更多一些,志愿者也未必一定会被伤害,然而,一般情况下,只要明显存在可能的风险,如果没有可靠的预防措施或保障措施,志愿服务就要适可而止。除非是在特大、重大的灾害面前,在紧急情况下,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为了更大的利益,明知道有危险,也要往前闯。志愿者该放手时要放手,不能为了帮助他人,而冒着很可能发生的风险;不能为了帮助他人,而听任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安排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时,也要注重志愿者的人身安全,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五、志愿服务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

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除了一些专职的志愿者组织者和一些有生活补贴的社工之外,志愿者一般都有自己的学习或工作,都有自己的生活。志愿服务可以作为我们生活中、生命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绝不能当作我们生活、生命的全部,不能当作生活、生命的主要内容,不能占用我们的主要精力和主要时间。否则,就是对志愿精神的误读,对志愿服务的误解。

志愿者主要是利用业余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般不占用正常的学习或工作时间、精力。有一些志愿服务项目是要占用正常的学习和上班时间的,如大型赛会服务,一般需要连续几天提供服务;如合肥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有些被调查的单位只在工作日上班,只有占用正常的学习和工作时间才能正常开展社会调查。但是这种参与,首先就要求参与者可以腾出这个时间,腾不出时间的不能参与;其次即使能腾出时间,也不宜参与过多,毕竟这不是生活、生命的全部。

有限服务、量力而行应该是志愿服务的一条原则,从表面上看,这好像是我们不愿做一些事情的借口,然而实际上,我们不管什么情况,不管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什么事都做,不但做不了,也会损害志愿者的信誉。有限服务、量力而行符合志愿服务的特点和规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