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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人: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了

 远人公益 2023-05-11 发布于安徽

合肥市包河公园

在监狱与一位孩子是未成年人的服刑人员交流,了解他家庭情况。他说家住农村,妻子在其入狱后与他离婚,两、三岁的孩子由年迈的父母照顾。我问他有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过。他说没有。问他为什么。他很有担当似地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不想连累他们!”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真实的想法,或许他是想掩饰什么,故意这样说的。

作为一个成年人,稍稍思考,就会知道,很多时候,我们一人做事一人是当不了的。比如这位服刑人员,他因为犯罪而被判刑入狱,即使他本人想承担全部责任,不希望因为他的犯罪服刑而给家庭造成伤害,实际上,伤害已经造成了。

他的犯罪行为对他父母、妻子和孩子已经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不仅是耻辱,不仅是精神的、感情的和名誉上的伤害,还有实际的家庭经济方面的伤害。

本来,他可以和妻子一起赡养父母、抚养孩子,然而,由于他犯罪服刑,不仅没有能力赡养父母,还要他父母帮他抚养孩子。年幼孩子的成长也将面临着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困难和挑战。

古语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一个家庭和家庭里的成员来说,也是如此。

一位家庭成员很多方面的事情看起来好像只是自己个人的事,与家里人无关,实际上却可能直接影响到家庭其他成员的荣辱、利益得失。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无论自己是否愿意。个人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都可能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家里人。

因为利益相关、感情相关。

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最真挚的感情,其他任何一种感情都无法取代亲情,其他任何一种感情的力量都没有亲情的力量大。家庭责任是人的起码责任,每位有能力的家庭成员都有义务为家庭生活的和谐美满尽起码的责任。

每个人的能力和机遇不一样,所能做出的贡献也不一样,或许我们很多时候没有能力使我们的家里人幸福,没有能力使我们的家里人因为我们而骄傲,我们也不能让我们的家里人因为我们而感到耻辱,因为我们而遭受精神上、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重大损失。

作为一个深爱自己家里人的人,在做一些事情之前,特别是在做坏事之前,真要好好想一想自己这种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自己这种行为会不会对自己的家里人造成伤害,自己能不能接受家里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受伤害,自己有没有做好家里人因为自己过错而受伤害的心理准备。

在监狱,与许多子女尚未成年的服刑人员交流,他们对自己的孩子非常关注、非常担心,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和其他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一样正常成长。他们已经深深伤害了自己的孩子,这时候的担心有什么用呢?他们的孩子不只是缺少完整的家庭生活,缺少亲情、关爱,生活困难,还可能受到他人的偏见。

在看守所,会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他们都说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对不起自己的爷爷奶奶。他们已经深深伤害了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这时候说对不起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的父母为他们请律师辩护、希望能从轻或减轻处理操碎了心,他们的爷爷奶奶有的承受不了他们涉嫌犯罪的事实打击而遽然长逝。

如果他们当初能多想一点,多为自己爱的家里人想一点,多想一想会对自己深爱的家里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有些事情可能就不会去做了,有些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换一个角度,抛开对自己家里人的伤害不算,单就犯罪行为本身对受害人和社会的伤害,很多时候也是想“当” “当”不了的。虽然,自己和自己的家里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是,很多时候是弥补不了对受害人和社会的伤害的。如故意伤害致人残疾,即使判再重的刑,赔再多的钱,能够弥补对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庭造成的伤害吗?说极端一点,即使千刀万剐,能够使被致疾的人消除残疾、完好如初吗?

对于犯罪行为而言,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了。在社会的其他一些领域,有些事也是想“当”“当”不了的。有的领导安排下属做事,喜欢说“做错了我负责”。问题不仅在于真做错了,领导会不会耍赖,会不会负责,还在于领导本人能不能负得了这个责,听领导话而做错事的人是不是也要负责。而且,因为做错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能够弥补、能够挽回吗?

一人做事应该一人当,一人做事一人却往往当不了。多一点敬畏,多一点负责任的精神,可能就不用考虑要不要“当”、能不能“当”的问题。(2013年3月27日毕)

(作者:吴钊,笔名“远人”,安徽肥东人,现在合肥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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