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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资料长编与志稿的异同

 千粟馆 2023-05-11 发布于甘肃

王渭泉

修志要先编纂资料长编,再编写志稿,目的是为了提高志书的质量。在编写志稿以前,先把搜集到的大量资料按照志书的篇目,经过整理、选录和编排,形成长编,这是对资料的一次全面整理和检验,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也为拾遗补缺,进一步充实资料,明确方向,同时为编纂人员系统熟悉资料、编写志稿奠定基础。同时,为志稿送审和今后存史提供依据。方志是传世之作,要求永久保存下去,供后人查考、利用。编纂长编,把分散的资料汇集起来,系统地整理保存,它本身就是存史的一种形式。而且由于资料长编对原始资料的容量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志书更具存史价值。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对先编纂长编这一步,感到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很有必要。

对资料长编与志稿究竟有什么区别联系?两者异同在哪里?感到必须弄清楚。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资料长编与志稿的相同点有三个方面;

1.按照相同的篇目内容  资料长编是为志稿提供编写依据的,两者应当是同一个篇目。不能搞两个不同口径的篇目,否则就会对不上号。如果说,资料是“原材料”,志稿是“产成品”,那么资料长编是经过粗加工的“精料”或“中间体”,是以资料的丰富、翔实为表述特点的一种体例。

2.来源出处相同  编纂专业志,资料是基础。资料长编与志稿引用的资料是同一个出处。资料长编来自资料,它的资料性强,每一处都要注明出处,以便查考。而志稿是根据长编的内容来概括加工编写的,是一脉相承的,两者引用的出处应是同一的。

3.编写章法相同  编纂长编和志稿,在章法上都采用记叙体,重在记叙,述而不论,就是志书的体例所决定的。长编基本上是按篇目辑录有关内容的原文,是史实的记录。志稿虽经编纂人员以语体文概括编写,但仍然是叙述性质,不作议论,要有,也是寓观点于立题选材之中,把意向贯串于字里行间。

二、资料长编与志稿有三点不同:

1.编纂要求不同  资料长编是按照篇目要求,在原始资料中,把有用的、相关的内容选录编排起来。基本上是原文照录,原文是古文或“文夹白”(文言夹白话)的,都应保持原状,不作意译,目的是为了给编写志稿提供原始依据。

2.内容繁简不同  资料长编是资料原文的选录,也就是按照篇目要求,选有关段落进行编排,供编写志稿时选用,因此在文字数量上必然会多于志稿。而志稿是经过概括、浓缩、改写的,也就比较精炼。两者的文字数量一般是一与两、三倍之比。

3.文字语体不同  资料长编以引用原文为主,凡引用的段落都不作删节,不作更改。志稿则不同。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编写。

总之,资料长编仍是资料,而志稿则已是严谨、科学的资料书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作者为《上海财政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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