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ERGARTEN ![]() 业绩成果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的2条,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自治区(部)级及以上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的专业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 2.自治区(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自治区(部)级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奖项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盟市(厅)级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奖项二等奖两项或三等奖四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参加制订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起草人; 5.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一项以上,成果达到自治区内先进水平并经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6.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两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经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7.完成中型工程项目一项以上,质量达到自治区优秀水平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 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第七条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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