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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立地

 刘新发 2023-05-15 发布于江西

对林木生长意义重大的环境条件的总体。所谓环境条件,指林业用地一定地段上,通过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等所决定的那些环境条件。这些环境条件在观察期中,多少保持不变,或者是有规律的反复重复出现,但不是通过林木生存竞争互相之间决定的那些条件。

  • 中文名

  • 森林立地

  • 外文名

  • forest site

  • 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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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生长地段(空间位置)中诸环境因子的总称。生态学上称为生境。森林立地是森林生产力的基础,对森林更新、树种选择、地力维持和经营管理至为重要。林业上根据立地质量,划分立地等级或立地指数来评价林地生产力和制订相应的营林措施。
  • 中国古籍中早有涉及立地的记述。《诗经·邶风·简兮》有“山有榛,隰有苓”,说明当时已知土壤、地形等与林木的分布和生长有关。汉刘安《淮南子》称“欲知地道,物其树”,指明研究立地首先要考察生育在该地的树木。晋嵇含《南方草木状》中列述“柘宜山石、柞宜土阜、楮宜涧谷,柳宜下田、竹宜高平之地”,说明了适地适树的重要性。森林立地的概念于19世纪中叶以后由德国的E.拉曼等提出。20世纪以来,它被广泛应用于林业生产实践,作为评定森林生产力的手段和采用营林措施的依据。西方林学界曾一度盛行所谓“森林立地学”体系。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也曾设《森林立地学》课程,近似森林生态学的内容。50年代,中国林业部曾组织森林调查队,在全国范围内以各类宜林地的土壤养分和水分条件为重要因子,划分了各地区的立地条件类型。并相继在杉木林区、北方石质山区及次生林区做过大量立地条件的研究工作。
  • 立地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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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式各样的立地由气候(光照、温度水分空气等)、土壤(土壤组成、结构、物理及化学性质以及土壤有机物质等)、生物(主要是植被)、地形(山地、丘陵、平原、坡度、坡位、坡向等)诸因素综合形成。因地区或地段不同,影响因子有主次之分,影响范围有大小之别。在干旱地区,水分缺乏是影响立地质量的主要因素,可引起土壤干燥贫瘠,植被单一。在山区,地形对光照、热量、水分以及土壤肥力等起着再分配作用,成为立地质量的支配因素。在同一气候条件下,不同的地形和土壤肥力差异可使森林立地有巨大的变化,因而影响树种的分布和林木的生长、发育。林业生产上主要以土壤肥力为基础来评定立地质量和林分生产力。
  • 分类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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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气候、土壤和植被区分为各种立地类型,按潜在的木材生产力区分为各种地位级,也可按优势木的平均高生长来确定立地指数。综合有关立地因素评定的立地质量,用来表示林地生产力的高低。评价方法有下述几类。
  • 植被

  • 早在 20世纪20年代已开始运用指示性植物或植物群落作为立地质量和划分立地类型的标志。在认识天然植被和土壤一致性的基础上,1926年芬兰的A.K.卡扬德提出森林类型的理论,即以林下指示性强的植物及其所反映的有代表性的森林类型为划分立地的条件,并用来估测林地生产能力,如乌饭树型,酢酱草型,越橘型等。这一方法曾对北美和苏联产生影响。目前在美国发展为数量化的排序,以研究植被对环境因子的反应。
  • 生长

  • 以树高生长为基础,编制立地(或地位)指数和地位级表(见地位质量)。立地指数是立地质量的指标,在正常的林分中由优势木的平均树高来标定,即以树木生长作为反映立地生产力的“植物计”,用年龄与树高的相关曲线来表示不同立地对林木的影响和立地质量等级。
  • 环境

  • 环境因子可以单独或联合用于评价立地的质量和生产力。从数量化理论及多元分析入手的近代数学,已被广泛应用于立地评价和分类。以环境因子评价立地的方法通常有气候指标法、地质 -地貌法、地理学的土地类别划分法,以及土壤 -立地评价法。后一种方法是调查和测定土壤性质的多种因素,并与立地级建立多元回归关系,以评定立地质量。
  • 综合分类评价

  • 立地质量是影响林地生产能力诸因素的总和。在立地分类和评价时,考虑的因素越多,则对立地生产潜力的估测越准确。1936年德国的G.A.克劳斯用多因子分析估测立地生产力及立地势能,以后发展为联邦德国的巴登 -符滕堡系统。它在综合运用多学科分析复合因素的基础上,发展了森林的立地分类和制图,成为林地经营的依据,同时也作为研究森林发生、生长、产量、造林土壤和病理学的基础。此外,1952年加拿大的G.A.希尔斯所创的地文立地类型,引用了生态系统观点,后又由美国的B.V.巴恩斯于1982年进一步发展为生态立地分类。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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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在森林调查中引进前苏联以B.H.苏卡乔夫为代表的生物地理群落学派的林型学,主要对有林地划分林型,将林型作为组织森林经营类型的主要因素。同一时期在中国造林调查设计中引进前苏联生态学派的林型学,主要对宜林地划分立地条件类型,因此形成了分离的技术路线。
  • 有林地和无林地在一定条件下是互相转化的,为此需有统一的立地分类系统。分类系统的区域单位(只分到立地亚区一级)仅能满足宏观林业区划、规划和制图的要求。分类单位中的立地类型是营林造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的技术基础。为满足林业生产、科研、教学的需要,必须用新的划分方法取代并统一林型和立地条件类型的旧做法。1980年代后期,林业部资源司组织开展《中国森林立地类型研究》,经筛选、协调,划分并建立了4 482个立地类型,综合划分1 703个立地类型组,495个立地类型小区。至1991年,首次完成了统一的各级类型单位的建立,并阐明立地分异特点及各个类型划分的依据和标准,各类型的性状、特征及其生产潜力和分布行政范围,使立地类型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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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年代以来,“立地”概念的范畴进一步扩大。第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及以后,加拿大学者希尔斯提出:立地是森林生产和利用所涉及的外界因子组合,即一个气候、地形、地质、土壤剖面、地下水、植物群落和人的综合体。80年代以来,在广泛基础上进行的森林立地研究工作正方兴未艾。现立地一词已被广泛应用于其他科学领域和生产部门,如产业立地、工业立地、农业立地等,作为产业建立所必须考虑的环境因子而进行分析、评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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