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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的角度、方向以及深度及针刺意外的防止(下)

 叶舞留香 2023-05-16 发布于云南

针灸是祖国医学的一种奇特的治疗方法,疗效独特,经济简便,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只要能够正确运用,更具有安全可靠、无毒副作用的特点,这是其它疗法所无可比拟的。千百年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针灸不仅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经久不衰,而且日益迅速发展,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当今,各种新的刺灸方法五彩缤纷,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针灸治疗效果显著提高,而针灸机理的研究正在孕育着新的突破。这门古老的医术,一片生机盎然。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作为针灸疗法本身是安全的,然而,一根据小小的银针,威力无穷,善于运用则可为人类造福,如果不善于掌握亦可能发生针灸意外,造成医疗事故。轻者给患者带来一时的痛苦,重则导致终生残疾,甚至死亡不救。据统计,自建国以来,国内有关针灸事故的报导已有数百篇,约有上千人因针刺不当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不少人丧命于针下,真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更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大量的已经发生的针灸医疗意外事故并未作公开的报导。在国外,多数应用针灸疗法的国家都有过这方面的教训。随着针灸意外的不断发生,正在严重地损害着针灸的声誉,影响着针灸的传播和发展。

鉴于这种情况,正确掌握针灸操作技术,严防针灸意外事故发生,已经成为日益重要的现实问题。这里,我们有必要对有关针灸医疗事故的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正确的处理和预防措施,以引起广大从事针灸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尽可能减少,甚至杜绝针灸事故的发生。

针灸事故的分类范围

针灸意外事故,是指在针灸治疗的过程中由于医者施术或患者本身原因而造成的被针灸者机体的意外伤害。

严格地说,针灸意外事故与“针刺异常情况”的有区别的。在针刺时,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的晕针、滞针、弯针、断针以及发生的少量出血、小血肿,都是属于“针刺异常情况”。它们虽然经常发生,但不难处理。一般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而在针灸医疗工作中发生了技术上的错误,造成病人的病情加重、或残废、甚至死亡的,都称为“针灸意外事故”。如严重感染、大出血、早产流产、气胸、中枢神经部位损伤、各种重要内脏损伤等,统属于针灸事故。当然,在有些情况下,“针刺异常情况”与“针灸意外事故”又不能截然分开,如发生在重要部位的折针,必须经手术取出者;出现症状比较严重的晕针,必须经抢救才能恢复过来者,亦应视为针灸事故。

对于针灸意外事故,无论古今医家都十分重视,不仅记载了不少教训,还积累了大量的预防和处理经验。从现存的医学文献来看,最早提出针灸不当,导致人体损伤乃至死亡的是《黄帝内经》。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素问》特设了专篇“刺禁论”来论述针灸禁忌的内容。据粗略统计,整部《黄帝内经》中论及针灸禁忌的有二十多篇,内容十分丰富。如病证禁忌、部位禁忌、情志禁忌、身体素质禁忌以及时间禁忌等。还明确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原则,如“脏有要害,不可不察”,“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这些论述对于后世应用针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此后,在《伤寒论》中,张仲景提出了有关误用刺灸的谆谆告诫;《外台秘要》中,王焘甚至提出“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的论点,主张废除针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三国志·魏书》中还记载了一则名医华佗所遇到的针刺意外案例。三国时候,有一个名叫徐毅的督邮得了病,请华佗前来为他诊治。他自述道:“前几天他身感不适,让医曹吏刘租扎了胃管(即中脘)穴,病不但没有治好,反而更加严重了。现在咳嗽剧烈,腹中疼痛,坐也坐不住,躺也躺不下”。华佗仔细地察看了一下以前的针刺部位,不由大吃一惊,说:“刺的不是胃管,误刺到肝脏上去了。这是非常严重的,谁也不可能救治,你马上就会吃不下饭,最多活不过五天,实在没有解救的办法了”。果然,不出华佗所料,到了第五天,徐毅便死亡了。

由此可见,刺伤重要内脏的后果何等严重!华佗乃举世名医,尚且无法救治,更何况是一般的医生呢?当然,由于古代的针具粗糙,解剖学不发达,救治手段落后,针刺事故不仅出现得多,而且往往很严重。但古代医家在大量的临床实践中,对针灸意外事故已经有了比较深入而全面的认识,并把重点放在预防上,这无疑是正确的。正因为如此,避免了大量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针灸意外。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对针灸学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的流传起到了某种保证作用。当然,由于历史条件和医学水平的限制,古代对针灸意外的预防,还仅仅停留在“禁忌”的消极方式上,对于事故的处理,有效的经验积累也不够多。

现代国内有关针灸意外事故的报导,主要见于建国后的各类医学报刊。这几十年来,我们处于这样一种情况:由于针具的不断改进,日趋精巧,针灸人员的素质逐步提高,消毒观念的加强,解剖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特别是有关针灸经穴解剖学专著的出版,都有效地阻止了针灸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由于社会方面的诸多因素和针灸学本身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新的针灸意外。

在社会因素方面,主要是政治形势的干扰,如“文化大革命”时期提倡的“一根针,一把草”运动,片面推广以深刺为主的“新针疗法”,出现了“普及” 针灸的滥用现象,并产生大量的可以导致意外的“新穴”、“奇穴”(如安眠)。再一个是人为因素,如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水平低下,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一些江湖骗子滥施针灸,也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后果和严重的事故。

另一方面,从五十年代以来,针灸的变革疗法——新的“穴位刺激法”层出不穷,又增添了不少新的针灸意外事故。如电针,特别是早期的直流电针仪,常可导致针具电解、电蚀而发生折针事故。尤其是电针刺激强烈,可造成灼伤、骨折,甚至还发生过电针大椎、鸠尾等穴造成病人立即死亡的事故。穴位注射法的应用,又使近二、三十年来的化学性损伤大为增加,其中有大量的周围性神经损伤、血管损伤,更多的则是导致手部畸形软组织损伤。既使是被认为十分安全、无菌、无痛的激光针疗法,也陆续发现一些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各种不良反应。

单就传统的针刺来说,建国以来针刺不当导致的损伤几乎涉及全身的各个系统。包括内、外、妇、儿、五官各科,造成后果较为严重的是中枢神经损伤和重要脏器的损伤。

中枢神经损伤中有刺伤延髓的,有刺中小脑的,有刺伤颅内血管的,其中以针刺造成的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最多。

重要脏器的损伤,心、肺、肝、胆、脾、胃、肠道、肾脏、膀胱等几乎所有的脏器都有过报导,其中以刺伤肺脏造成的创伤性气胸最为多见,其次是肠壁穿孔和胆囊穿孔。

除此之外,还有过严重感染、大出血、腹部绞痛、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败血症、坏疽、折针、过敏反应等针刺意外事故。

在所有的针刺损伤中,后果最严重的是死亡,其次是伤残和病情加重。

随着针灸医学在世界的普及流行,针刺事故也毫不例外地发生在国外,美国、英国、意大利及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朝鲜、日本等东方国家,以及前苏联等都有所报导。尤其是在日本,由于开展针灸治疗的年代久远,针灸流派纷杂,治疗人数众多,造成的意外事故也特别多。在1978年,日本有关部门普专门将所有的针灸事故报导汇集成册,题名为《针灸过误——气胸、折针、猝死》,以引起针灸者的重视。

在西方国家,主要是在1972年尼克松访华掀起“针灸热”之后,针灸意外事故的报导才陆续增多。仅“气胸”一类,十年来欧美等国家就报导了17例。

国外所发生的针灸意外事故,其种类大致上与我国相似,但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折针事故发生率高,例如日本针灸家使用的一种表面镀银的毫针,目的是使针体光滑,容易进针,但水银有腐蚀作用,常可使针具折断。而我国生产的针具质量优良,经久耐用,因此出现断针事故极少。二是继发感染出现感染率高,包括因继发性感染引起的骨髓炎、败血症等,其中最多的是在针刺过程中传播病毒性乙型肝炎。英国伯明翰地区,曾因为对针具消毒不严,导致了一场暴发性的乙肝小流行,其结果已被血清学鉴定所证实。在瑞士、意大利,也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针刺意外,大部分应归属于医疗事故,有的如晕针及某些过敏性反应,则难以归属。有的意外事故不是针刺直接引起的,如针刺诱发脑溢血等,针灸只作为一个间接的诱发因素,也无法归属到哪一类中去。但就其本质而言,都是针刺所导致的损伤。

针刺损伤的分类,一般分为反应性损伤、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伤、生物性损伤四类。

1、反应性损伤

反应性损伤,是指在针灸过程中,由于被针灸者的心理状态不稳定,饥饿、疲劳、体质过敏等,或由于针灸时刺激量过大、操作时间过长等引起的一系列机体功能紊乱。

在反应性损伤中,最常见的是反应性昏迷,即晕针、晕灸、晕罐等。尽管这一类损伤表现轻微,但也有后果相当严重者,尤其是一些“延迟晕针”的病人,常有严重的症候表现。

过敏反应,如穴位注射时药物含有致敏源,施灸时艾叶也可能含有某种致敏物质导致过敏反应,其表现以过敏性皮疹常见。严重者也可出现全身发热、瘙痒难忍,或面色苍白、大汗淋漓、脉细微弱。激光穴位照射中产生的“光针反应”,多在照射头面部时产生头昏、眼干、口渴、唇麻、耳胀、鼻痒等局部反应,或出现恶心、心慌、胸闷、冷汗、小便失禁、意识障碍等全身反应。

经络不良反应,即在针灸和其它穴位刺激方法中,由于针灸的激发,在循经感传或气至病所产生的损伤性反应,有人称之为“循经感传的劣性效应”。主要表现为循经出现的抽痛、麻木、抽搐或内脏功能失调,以及循经皮疹、循经出血带等器质性病变。由于目前尚不清楚其本质,故亦暂时归属于此类。

2、物理性损伤

物理性损伤是指由于针刺、艾灸、火罐等治疗方法使用不当,过强的物理刺激(包括机械刺激和温热刺激)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或器官的解剖完整性被破坏所造成的损伤。

鉴于目前临床上很少使用直接灸,因温热刺激造所的损伤不多。而拨罐不当虽然可出现水泡,但对机体损伤不大。所以物理性损伤中最普遍、危害最严重的还是针刺所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针刺造成的机械性损伤,涉及到内脏、神经、血管等各方面。机械性损伤的特点是,从损伤后到临床出现相应症状的时间一般不太长,其因果关系易于确定。

机械性损伤在针刺损伤中十分常见,如气胸就是最多见的机械性损伤。其后果又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其严重程度又与所损伤的脏器有关。一般而言,以损伤中枢神经组织和重要脏器(如心脏、肝脏)的后果最为严重,往往导致死亡。

3、化学性损伤

它是指针灸治疗过程中,由于在穴位中,注射某些化学药物而导致的机体组织的损伤。

化学性损伤是伴随着穴位注射疗法的开展而出现的。由于注射部位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软组织损伤”,多发生于前臂和手部一些穴位注射时,可造成的畸形和功能障碍;二是“周围性神经损伤”,常见桡神经、尺神经、正中神经和胫神经损伤,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三是“血管损伤”,以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发生率最高。

化学性损伤的发生率相当高,其病例的数量,属包括传统针灸在内的各种刺激方法之冠。尤其是因穴位注射导致软组织损伤,造成手部畸形的病例,更居于各类针刺损伤的首位。

化学性损伤的后果虽然不及针刺机械性损伤严重,但因其出现普遍,加上近年来不断有新的药物加入穴位注射的行列,故对此类损伤也不可掉以轻心。

4、生物性损伤

它主要是指针刺引起的继发性感染,即通过各种针具(毫针、三棱针、皮肤针及注射针头)将病原微生物植入被针灸者机体所导致的损伤。

生物性损伤又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具本身消毒不严,将外界的致病微生物带入被针灸者的机体而引起感染,如各种化脓性感染及由此导致的败血症、脓毒血症等,此类多为细菌感染;另一类是通过未经严格消毒的针具将其它患者体内的病原微生物传播给被针灸者,针具成为传播媒介,其中以传播病毒性乙肝最为常见,此类多为病毒感染。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临证应用时,这四种损伤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综合发生。综合发生时不仅使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而且给诊断和处理带来困难,更应高度警惕。

针灸事故的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者取穴与操作上的失误,又有患者某些自身的因素。明察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更能重点预防,弥患于未然。下面,我们通过介绍临床上曾经发生过的一些实际事例,来分析一下针灸意外事故的原因。可以说,每一次针灸意外的发生,都可以给我们提供较大的借鉴价值。而综合这些事故的原因分析,更能使我们比较全面、系统和迅速地获知这一方面的情况。

1、粗滥施术,盲目针刺

从发生的不少针刺事故分析,很多是在基层医务人员发生的。还有一些是仅懂得一点医学知识的人,甚至有些游医、庸医、道士等。他们不懂得解剖、生理知识,也没有掌握好针刺的基本技能,便盲目地针刺,胡乱施术,结果导致了严重的针刺事故。

一男性中年患者,肩臂疼痛、胸痛、咳嗽,在一个个体诊所求医。一次针刺达30多针,针刺部位包括颈项、肩部、胸部和四肢。针刺后患者当即感到胸闷、憋气、逐渐出现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口唇紫绀,四肢厥冷,呼吸停止,心浊音界消失,肝浊音界下降,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病人突然死亡,次日进行尸体检查,发现两侧前上胸部、锁骨下窝外端都有明显的针刺孔,两肺尖各有一个细小的针刺破口,两肺显著萎缩。

本病例的操作尽是局部取穴,既无辨证,又无经无穴。而且一次扎了30多针,实属莽撞。成年人前胸壁,在乳房以上的组织深度只有1.3—1.5厘米,按1厘米相当于成年人同身寸0.5寸计算,针刺以0.7寸左右为宜,但此例患者的针刺深度足以超过1.5寸。而且加上针具过粗,留针时间过长,又使用了提插、捻转、捣刺等过强手法损伤了肺脏。气胸发生后,没有详细检查,以致诊断不清,又没有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延误了时机,导致了病人的加速死亡。

还有些针刺事故是由于“隔衣进针”引起的,隔衣进针在大城市的医院中虽属罕见,但在一些偏僻地区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有的是病人因为天寒,或者怕羞,脱衣不便,有的则是医者为了炫耀针刺技术,往往隔着单衣、毛衣、棉裤、甚至鞋底就把针给病人扎了上去。这样不仅容易引起感染,更重要的是不易正确取穴和掌握针刺的方向和深度,造成意外。据近年来的报导,有五、六例因隔衣针刺而引起的严重事故,有的是刺伤了肝脏,更有的是刺中心脏而导致死亡。

一位9岁的男孩,从小身体不太健康,患肺结核、心脏病、出现咳嗽、吐痰、气促、疲乏等症。经某医师针刺治疗,前5次裸体取穴均未发现异常,小孩并不喊痛,只是哭。第6次扎针时,医生未让脱衣,隔衣针刺心窝部鸠尾穴处。针尖斜向上方,留针时只见露出衣外的针柄一上一下的摆动,小孩大声喊叫、呼痛、哭,说受不住。不久将针退出,见患儿呼吸困难,嘴唇发绀,两手握拳弯曲,作苦闷状,表情极其痛苦。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无效,病人迅速死亡。尸检打开胸腔,见心脏体积显著增大,心包膜极为紧张饱满,整个心脏膨满胸腔,而肺脏因受挤压萎缩几乎不可见。心包膜上有明显针眼1个。近胸骨剑突下的横膈面上有一针刺孔,针孔周围有充血现象,膈膜之上的肌肉间亦可见明显的针刺孔,并有较大面积的溢血斑块。切开心包膜,心包膜内充满血液及凝血块,共430毫升,除去积血凝块后,见右心室前壁有一不规则的破裂孔,大小约0.4×0.6厘米。从由皮肤、横膈上、肌肉间、心包膜、心脏的针孔推测,针在胸骨剑突下朝胸腔约作40度倾斜角而刺入。

本例患儿,原有心脏病史,解剖所见,心脏极度扩大。医者隔衣针刺鸠尾穴,虽然不在心脏投影区内,但亦要针尖向下。此例却针尖向上,且刺入太深,穿过了横膈、心包、误入心脏。留针期间,由于心脏不停地作自动收缩舒张,破裂口很快扩大,出血加剧,致使心包填塞,压力骤然升高,阻止了心脏的正常舒张,最终导致循环功能急剧障碍而死亡。

2、取穴不准,操作失误

针刺是直接在穴位上施术的,但每个穴位并不只是平面上的一个点,还必须与正确的针刺角度、针刺方向和针刺深度结合起来。而且穴位下的脏器、组织不同,必须取准定准,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不但不能收效,反而带来严重危害。从现已报导的针灸事故来看,有不少就是取穴不准、操作方法不当所造成的。

有一位老年病人终年患咳嗽,近又反复发作,在某县针灸培训班治疗。一位学员在天突穴针刺,平刺进针,达1.5寸以上,留针至10分钟时,患者连呼:“不行,不行!”。赶快出针,患者立刻呼吸困难,不到两分钟,面色苍白,全身痉挛,口唇,指甲青紫,口出惨叫,肢出冷汗,大、小便禁,不醒人事,立即注射强心剂,抢救无效死亡。尸检颈部甲状软骨上有针孔一个,周围轻度充血,喉头有大量血性痰液阻塞。确定为刺伤喉下气管,神经和血管引起反射性痉挛,血痰壅塞喉头,造成呼吸困难,窒息死亡。

天突穴位于胸骨上窝的正中,而本例取穴在第三环状软骨上,实属错误。而且进针方向欠妥(仅用平刺手法),深度也超过1.5寸。此穴的操作甚至为重要。病人应正坐仰靠。先直刺2—3分,刺入皮下后,针尖转向下方,沿胸骨柄的后缘与气管的前缘之间,缓慢进针1—1.5寸。此例病人无论取穴,操作均系错误,导致了不可回复的严重后果。

针灸医师必须明知穴下的解剖情况,方能下针无误。不但重要脏器,重要神经枢部位的解剖结构要详察清楚,有主要动脉的血管部位及主要神经及其分支通过的部位,也要予以明察,不可造成血管、神经的损伤。如果穴位差异过大,穴下的重要脏器、血管受到损伤,会造成严重后果。

有一位60多岁的老人,曾有胸闷史。此次因胸闷、两胁疼痛,四肢乏力,手臂酸麻,到一家“祖传中医”处求治。医生用1.5寸的毫针,施行针刺,当针刺“期门”穴一分钟后,患者连喊“不行。”随后便坐不稳而躺在床上,两手抓胸,说:“不好,不好,心中有个气流往上升……。”继而不省人事,大汗淋漓。小便失禁。立即出针,并予以心脏按摩,人工呼吸,针刺人中穴等抢救15分钟左右无效,检查确定死亡。尸体检查发现:左侧乳头处内侧2.7厘米,右乳头内侧3.3厘米(注意这些不是双侧期门穴位置)各有一针刺孔,均有芝麻大小的血痂,经分层切开并剥离胸部皮肤、肌层,见左乳头内侧针孔斜行进入各肌层、纵膈、心包,直达主动脉弓根部。主动脉弓根部被刺破,进针与主动脉破口夹角约72度,心脏稍扩大,腔内积血约400毫升。心外膜下脂肪沿血管周围和组织间隙向外扩散,覆盖面积占80%,尤其以右心为甚,脂肪厚度为13毫米,有向心肌深层浸润,压迫心肌纤维的倾向。心脏的瓣膜及心肌各壁无异常。

根据尸体检验时发展心脏肥大,表面脂肪深积较多,患者又是60多岁的肥胖之人,显然生前患有隐性冠心病。本次胸闷、胁痛即是表现症状。但医生刺用“期门穴”不仅取穴位置相差过大,而且针刺方法错误。期门穴应在乳下二肋间,用毫针刺入3分,但此医者却用1.5寸的毫针在右乳头内侧2.7厘米处针刺,采用斜刺法。因病人坐位接受针刺,刺入孔与主动脉根部受份处的夹面为72度。其深度不是3分,而是40厘米以上,这样就刺破了主动脉弓部,引起大出血,导致了循环衰竭死亡。

3、刺中要害,加重病情

人体最为要害的部位,莫过于中枢神经。大脑和延髓位于颅腔之内,脊髓位于椎管,它们合称为中枢神经。因此在项部、脊椎部的穴位针刺时,一定要根据解剖结构,掌握好针刺的方向和深浅,稍有不慎,刺伤中枢,就会造成事故,而且凶险较大。以往人们对这些穴位畏之如虎,一般不多采用,即或非用不可,也是浅刺即止。但从五十年代起,特别是近一、二十年来,对哑门、风府、风池、大椎这些穴位的针刺深度,有越来越深的趋势,有的不注意内部结构,追求“高效深刺”,再加上取穴不准,针刺方向错误,极易发生事故,甚至顷刻丧命。

一位男性青年,因头痛、失眠、烦躁,在乡村卫生所就医。取刺哑门穴,用26号向上方针刺入2寸多,并施行提插捻转手法,在行针过程中,病人诉说有触电感向四肢放射。医生点头表示“知道”,但直到患者出现头痛、恶心、难以忍受时,才将针抽出。后因病情加重,医者前往复诊,又再次在这个穴位上施针。患者即时出现呕吐,舌体发硬,语言障碍。4小时后呈昏迷状态,血压下降64/32毫米汞柱,瞳孔小而不圆,高热,心率减弱,呼吸紊乱,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死后通过尸体检查,证实为针刺失误,损伤脑干(延髓)出血而死亡。

哑门穴的内部正对延髓,为了安全起见,针刺时应朝着口或鼻尖向下进针,深度在0.5—1超速为宜,只要在1寸之内的,一般不会损伤中枢,可能发生危险的深度是1.5寸,危险深度是2寸。此例病人,却是医者用26号粗针,向上方深刺2.5寸,针身误入枕骨大孔。加上使用大幅度的提幅、捻转,伤及延髓。而且两次重复施术,使病情迅速恶化,失去了救治时机。如果初次针刺时能对患者产生的“触电感”引起注意,及时退针,观察病人变化,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或许可免于病人的死亡。

能够刺伤延髓的穴位,以项后的哑门、风府最为险要,两侧的风池、翳风,安眠次之。由于延髓是主司运动、感觉、呼吸、循环的中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延髓即使有轻微的损伤,也足以造成不可恢复的致命性后果。在临床上,针刺项后穴位,除了刺伤延髓,造成生命中枢瘫痪外,还可刺伤脑组织。同样凶险很大。

一位16岁的学生,因患精神分裂两年,屡治无效,试用针刺。在风府穴针刺时,进针过深,又施用了重泻手法,患者突然停止呼吸。经注射咖啡因、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紧急抢救措施,数分钟后呼吸恢复,但神志仍然不清,给予脱水剂治疗。下午又出现呼吸衰竭,紧急开颅手术,见脑压甚高,右小脑半球表面有5毫升大的血肿,呈暗红色,局部隐约可见刺伤痕迹,右小脑及延髓明显充血水肿。吸除血肿之后,自动呼吸一度恢复,但术中并发急性脑疝膨出,切除右小脑半球外侧组织,行颅内减压后关闭颅腔。继续使用脱水剂、呼吸兴奋剂和升压药物,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风府穴“抽刺”,是近年来治疗精神病的一种主要方法,若能正确运用,实能收效。但风府穴的危险性大,甚至高于哑门,正对应着延髓和小脑,针刺方向必须朝下颌进针,最大深度不能超过1寸。此穴运用时刺得太浅难以得气,刺得太深或手法不当,最易导致意外,故不可盲目追求“触电感”和全身震颤反应。此例即是针刺风府太深,手法过重,损伤了小脑右侧半球,其程度比一般的损伤更为严重。虽经积极抢救,呼吸几度恢复,但终因损伤部位重要而不治。

在项后的穴位中,风池穴用的最多。一般朝对侧眼球方向针刺1—1.5寸,针经颅底,没有进入颅腔的危险。但向对侧耳屏前缘的方向刺,最易刺入颅腔。而且此方向正与椎动脉从枕骨大孔进入颅脑的方向对应。风池穴出事故,大多是由于刺伤延髓或刺伤了椎动脉及其分支,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

一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七年来久治不愈。1987年在某厂医院针灸治疗,取刺双侧风池穴,斜向中线留针(此方向朝对侧耳屏)。留针期间,患者自行将右侧的针向深部刺入,未被发现。半小时后,在拔除右风池的针时,患者尖叫一声,并诉说右眼发亮一下。一个小时之后,出现频繁的呕吐、呃逆,枕部疼痛。又过了三个小时出现昏迷。送往医院急诊手术。切开硬膜,发现枕大池蛛网膜右上方有一小孔,有血性脑脊液。切开蛛网膜,见有血肿2毫升,色尚鲜红,已凝固,延髓受压,小脑亦呈水肿,清除血肿后,关颅。术后用抗菌素、脱水剂、止血药对症处理,一个半月后病愈出院。

此例即是进针方向错误,病人留针期间又自行将针送往深处,刺伤了蛛网膜下腔出血。这是一种较严重的针刺事故,虽然临床绝大多数由于针刺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经过抢救而得以脱险,但在刺伤中枢中发生率最高,往往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需要高度重视。

中枢神经损伤中的另一种事故是刺伤脊髓,多在大椎、身柱、至阳等背部正中脊椎上穴位施术时发生。一般来说,平常用针轻轻刺一下脊髓,病人可出现触电样感觉,但不会造成严重意外。如果刺得太深,手法过重,会伤及脊髓实质,造成脊髓刺伤。其程度轻的,称为“脊髓震荡”,表现为脊髓功能暂时性或一过性传导障碍,如针刺大椎时手法过重,会出现四肢一时性的瘫软现象。其程度比较重的,称为“脊髓损伤”,脊髓组织发生充血、水肿,症状表现为损伤节段以下的肌肉紧张下降,有明显的运动障碍,以及膀胱、直肠括约肌障碍,多可导致病人瘫痪、截瘫及大小便失禁。

一位患精神失常病的青年,经服用大量镇静药物治疗无效后,由当地医生给予刺大椎穴治疗,因病人精神不正常,拒绝与医生合作,医生为了控制症状,施用重刺激,强手法,病人自觉针刺部位出现“过电”样感觉,全身发麻,当即不醒人事。经过抢救治疗后,神志、意识逐渐清醒,但下肢瘫痪,小便失禁,行动需要人扶持,经服药,配合针灸治疗一个月后,下肢功能稍有恢复,可离杖慢行数步。

此例病人即是针刺大椎穴手法失当,刺激过强,造成了脊髓组织的严重损伤,而出现下肢瘫痪的症状。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脊椎正中的穴位上通电刺激,危害更大。据《神志精神病杂志》1981年第5期报导,一位女性病人针刺大椎穴后通电。中间反复变化数次,电流强度最大时达6—7毫安,并施行间断的节律性刺激5—6次,病人突然四肢软瘫,唇口紫绀,紧急抢救无效,当即死亡。类此损伤脊髓造成的严重事故,更应当引以为戒。

4、疏忽诊察,刺伤内脏

在前人总结的针刺经验中,有“胸背薄如饼,肚腹深如井”的说法。近几十年来,有人主张腹部深刺,甚至主张进针至腹腔,认为“避开骨头闪开筋,愿扎多深扎多深”。实际上,针刺腹部过深,并非安全无害。腹腔内的脏器,虽然正常状态时不易遭受损伤,但在病理状态下,如肝脏肿大、胆囊肿大、肠粘连或肠梗阻、膀胱尿潴留等疾病发生时,时针过深,或大幅度地提插捣针,很可能误伤这些脏器。内脏损伤是针刺意外中最常见,后果也较严重的一种事故,大多是在内脏病变时,医者未能认真进行腹部检查,滥施针刺造成的。

(1)刺伤脾脏

一位年龄仅有17岁的女学生,一年多来发现左上腹出现一个不太明显的包块,略活动,时常隐隐作痛,有时痛的比较严重。有一次觉得上腹部和脐四周剧烈,伴有恶心呕吐,吐出食物及酸水,发冷不发烧。当即请本村医生诊治,在左上腹疼痛的部位扎了4针,(取穴为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并留针15分钟。针刺期间未感特殊不适,但拔针后不久即觉得左上腹疼痛加重,迅速蔓延至全腹,渐觉呼吸困难、口渴,因病情加重,送往医院,检查患者腹部膨隆,腹肌紧张,有抵抗、压痛、反跳痛,尤其是以左上腹为重,叩诊腹部有移动性浊音,肝浊音界正常,脾浊音界扩大(上达第7肋间,下达肋缘),巴兰司氏征阳性。血化验白细胞22100/mm3,中性82%,腹腔穿刺,抽出鲜红色血液。临床检查符合“脾破裂造成的内脏出血”。遂转外科手术。切开腹膜后,即有鲜血涌出,在脾区尚有多量的凝血块。脾脏比正常的几乎大两倍,重330克。无粘连,略呈三角形。在脾脏凸面近下极有一个2.0×0.5×0.1cm3的伤口,还在向外涌血。伤口正对着腹壁的第一个针眼,即“梁门”穴的位置。于是切除脾脏,吸尽腹腔内的余血1000毫升。手术后恢复顺利,伤口一期愈合。

脾为腹腔中的实质性脏器,脆性很高,极易容易破裂,大约占腹腔内伤的30%左右。尽管正常的脾脏被9—11肋骨所覆盖,在体表的投影区并无经穴分布,但刺伤脾脏造成破裂出血的情况,并不罕见。针刺损伤脾脏,多在病理情况下,如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门静脉高压等疾病发生时,常可导致脾脏肿大,又易被人们误作“痞块”予以针刺。肿大的脾脏游动度低,脆性明显增近,这时不仅邻近脾脏的左侧章门、京门穴可导致损伤,还可涉及到其它更多的腹部穴位。

本例病人的脾脏约大两倍,其下极恰伸至肋缘之下(梁门穴的深面),医者诊前失于检查,针刺又过深,而刺入脾脏达1厘米,在留针15分钟内,脾脏随膈肌的呼吸而上下移动,使针固定于腹壁致使划成一伤口,造成脾破裂,出血不止。如果施术前能仔细检查病人,发现脾脏肿大,刺入不是如此之深,损伤当能避免。

(2)刺伤肝脏

一位妇女因食后胃痛,在村卫生所针刺治疗。医者在上腹部正的中脘、上脘、鸠尾连施三针。进针与留针时,患者均感到腹部有刀割样剧痛。起针后服两片镇痛药,疼痛一时缓解而入睡。夜间因腹痛而醒,此时全腹呈弥漫性持续性疼痛,呼吸困难、口渴、恶心、面色苍白、烦躁不安,送往医院抢救。检查全腹壁紧张,有广泛的压痛、反跳痛,腹肌反射消失。血白细胞16000/mm3,红细胞202万/mm3,血红蛋白5克%,腹腔穿刺抽出鲜血,立即进行剖腹探查,发现腹腔内积有鲜血。肝在右锁骨中线季肋下4—5厘米,剑突下5—6厘米。腹腔内血液清拭后,发现肝右叶(即剑突下)有三个0.5×0.5cm2的出血灶排成一行,鲜血喷射,与剑突下腹肌的三个针孔相一致,病灶周围组织坏死。遂将肝左叶切除,充分止血缝合,经输血、补液、抗感染及保肝药物治疗,50天后出院。

肝脏是人体最大的实质性脏器,也是一个比较脆弱的娇嫩器官。虽然大部分被肋骨、肋软骨覆盖,不易被刺中,但在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肝脏肿大,随着肿大程度的增加,涉及体表的穴位增多,这时针刺前正中线的中脘等穴即可损伤肝脏。本病例患者三年前曾患无黄疸性肝炎,肝脏显著肿大,医生事前未触及肝脏,便深刺中脘、上脘及鸠尾三穴,三针均伤及肝脏。肝组织本来就十分脆弱,病变时肝细胞变性,表面粗糙,更容易破裂出血,而出现明显的腹膜刺激症状。病情危急,经及时抢救,才得脱险。虽未致死,但足以可知刺中肝脏的后果。

(3)刺伤胆囊

一位60多岁的木工,因上腹部反复疼痛,泛酸、呕吐,在某医院针刺治疗。医生在相当于右侧期门、日月穴处施行针刺。刺后腹痛非但不减,反而加剧。数小时后全腹疼痛,颜面苍白,血压下降至60/40毫米汞柱,体温上升至38.8℃,脉搏120次/分。X线透视未见游离性气体,右肋膈角活动减弱。腹腔穿刺抽出5毫升淡黄色胆汁样液体,诊断为“胆汁性腹膜炎”。紧急施行剖腹探查术,于腹腔内吸出胆汁样液体200毫升,见胆囊肿大如拳头,胆囊壁充血水肿,胆囊底有一个直径为1.5毫米大小的圆形破孔,有胆汁继续外流,其穿孔部位与针刺体表穴位相一致。遂进行肝囊切除术,发现胆总管中有花生米大小的结石三块,蛔虫一条。在胆总管行“T”管引流和腹腔引流术,三周后痊愈。

一般而言,胆囊所在的部位较深,体积较小,表面圆滑而有一定的张力,胆囊的前面还有肝脏所覆盖,针刺通常不易伤及。但在胆道梗阻或胆囊本身的病变(如结石、异物、炎症、肿瘤)的时候,胆囊内胆汁充盈,体积明显肿大,而且此时又缺乏应有的弹力和张力。如果深刺其表面的日月、期门(右侧),或用针过粗过长,或反复提插捣动,容易招致刺破胆囊。此例病人患有胆石症及胆道蛔虫症,结石与蛔虫将总胆管堵塞,胆囊内胆汁充盈、郁积,而使胆囊肿大如拳头,表面粗糙,缺乏弹力和张力。医生未经检查,盲目针刺,结果刺中胆囊底部,造成了穿孔。而且肿大、郁积的胆囊由于其内压较高,刺破即可促使胆汁外流,穿孔不易闭合,胆汁加重了对腹膜的刺激,出现了胆汁性泛溢性腹膜炎。

(4)刺伤肠道

针刺腹部的穴位,有时还容易刺伤肠道。肠道属空腔器官,表面光滑坚韧,富有弹性,活动度大,且可以自动躲避针尖,不易被刺中。万一刺中肠壁,因针孔细小,也往往能自行闭合,不致于会发生严重事故。但在某些病理状态下,用粗针、长针无止境地深刺、乱捣,亦可刺伤肠道,导致肠穿孔。尤其是急性肠梗阻,肠扭转等肠管高度膨胀的病人,危险性更大。因为这些病人的肠道充气,肠壁变薄,失去正常的韧性,所以进针时很容易刺中。而且高度充气,积液的肠管紧贴于腹膜下,活动度小,不能象正常肠管那样躲避针尖,一旦被刺伤,又往往缺乏正常肠管所具有的收缩力,针眼不易闭合而使肠内容物外溢,致使肠道穿孔并发急性腹膜炎。

一位农民患者右侧腹股沟疝,肿物突出不能自行还纳,伴有腹痛、呕吐,不能排便,排气等症状。当地医生在腹部针刺10余处,其中有的在脐窝两侧,有的在双下腹部,有的在上腹正中,并在留针期间反复提插、捻转。针刺后当晚即出现持续性腹痛,按之剧痛,伴有发热等症状,日渐加重,四天后经X线腹部透视见两侧横膈上升,右侧膈下有游离气体,肠曲、膨气,下腹部有数个液平面。因症状符合急性腹膜炎,决定手术处理。打开腹腔后,溢出大量粪臭样气体及脓液。共吸出脓液渗出物百余毫升。在脐旁两侧、右下腹等处的肠袢间,共有粘连性脓疡7处,其脓疡部位的肠管上,均可见到毫针粗细的穿孔,少则一个,多则数个,且都与腹部的针刺部位相符。术中即进行肠穿孔修补术和疝修补术,并放置引流,术后18天痊愈出院。

一般刺伤口肠管后,由于毫针较强,多不立即出现症状,而在刺后一至数天后才被发现。此病例的患者为右腹股沟嵌顿后出现肠梗阻症状,此时肠管蠕动及活动度明显降低。弹性相应减弱,在腹部深刺及反复提插实属禁忌。而医者却在腹部多针深刺,并在留针期间反复提插、捣刺等手法,致使肠管多处穿孔,甚至一处数孔,致使肠内容物大量溢出,引起继发性化脓性腹膜炎。

腹腔内的脏器损伤,还有刺伤胃、刺伤膀胱等。如食后过饱、胃部极度膨胀,即可刺中,胃内容物外溢;膀胱极度充盈之时,针刺前未让患者排尿,也容易刺中膀胱,尤其是尿潴留病变时最易发生。

5、手法过重,刺激强烈

在针刺过程中,虽然取穴无误,针刺角度、方向正确,但使用了过重的手法,给病人以强烈的刺激,也会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这主要是对一些畏惧针刺,精神紧张,容易激动的病人,取用了某些针感较强烈的穴位,使了特殊的行针手法。尤其是脑动脉硬化,血压较高而又不稳的患者,更容易因为强烈的针刺刺激而诱发脑溢血等意外。

有一位年近60岁的病人,曾有过高血压及左侧偏瘫史。在突发脑中风后住院二十余天。病情稳定后出院,并配合针灸治疗。第一、二针后感觉良好,第三次在针太阳、百会、风池穴时,医生使用了过强的手法,病人即感到头晕,出冷汗。拔针后,随即出现呕吐,半小时左右即进入昏迷、尿失禁。体温升高39℃,血压增高190/120毫米汞柱,脉搏加快92次/分,心律明显不齐,左瞳孔直径3毫米,右瞳孔直径1.5毫米,双侧巴氏征(+),急诊腰穿均为血性脑脊液。立即施行脑内血肿简易穿刺引流术,放出鲜红性液25毫升。并置硅胶管一根,继续引流,5小时后又引出血性液10毫升。第二、三天仍有血性液体不断流出,病情不断变坏。第四天,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本例不是直接刺伤脑颅内组织的损伤,而且是一种由针刺引起的间接性损伤。由于病人曾有中风病史,脑血管硬化,而针刺的过强刺激,引起了血压的进一步升高,颅内流体力学的变化和波动,最终导致脑部血管破裂而发生脑溢血。类似这种情况,在针刺头部穴位时最容易发生。

在腹部的穴位针刺过深,手法过强,有时既使不损伤腹内脏器,也会刺激肠系膜神经和腹部其它内脏神经,使腹部肌肉高度痉挛,引起强烈的腹部绞痛。

一位中年病人,患腹胀、胃痛、消化不良六年,取天枢、中脘、足三里等穴针刺,均采用强刺激手法。针后四小时,患者腹部疼痛,剧痛如绞,面色苍白,口唇青紫,全身震颤,鼓颔叩齿,精神焦躁,哼叫不停,脉象微弱,体格检查全腹部均有显著压痛。经过注射吗啡、青霉素,口服鲁米那等治疗,腹痛依然如旧,症状不见好转,体温升至37.9℃。经外科会诊,认为是刺伤腹内肠管及血管出血,有腹膜炎等急腹症的可能,准备采用手术。但病人的化验结果,血色素9克%,红细胞450—550万/mm3,血压(收缩压)100—130毫米汞柱,与急性腹膜炎不相符合。于是又进一步请专家会诊,结果为针刺过深,手法过强而导致的肠系膜神经和腹部神经高度痉挛,给予阿托品2毫升肌肉注射,20多分钟后,患者自觉腹部轻松,疼痛减轻。又内服“茛菪酊”等解痉药,三天后恢复正常。

一般来说,针刺引起的腹部绞痛,多与损伤腹腔脏器有关。而此例患者的腹痛,被认为是针刺腹部穴位过深、手法过重引起的肠系膜神经和腹部其它内脏神经引起的功能紊乱,造成的急性腹痛。此类腹痛,应归属于功能性急性腹痛。

由此来看,无论头部穴位、躯干穴位,刺激过强均可发生意外。至于四肢部的敏感穴位,在使用了强刺激手法时虽不多出现严重事故,但也能导致晕针,或出现周围性神经损伤。

6、忽略刺禁,违犯针忌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意外,古时候的人总结了不少教训,并提出过一些指导性的法则,如《素问·刺禁论》中指出,“勿刺大醉,勿刺大怒,勿刺大劳人,勿刺新饱人,勿刺大饥人,勿刺大渴人,勿刺大惊人。”这些至今仍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因此,对大惊、大怒、极度悲伤之人不可施针刺,对于过劳、过乏、身体过度消耗之人也不要针刺,因为不良情绪状态,虚弱的机体状态,不仅不能收到针刺效果,还最容易晕针和导致意外。

如果病人患有严重的慢性病,身体十分衰弱,是绝对不能针刺的。不注意这一点,尤其是再遇到生气、疲劳等情况,加上针刺的机械性刺激,很可能成为造成事故、发生死亡的诱因。

有一位成年男性,患有严重的肺结核。有一次与家人争吵,心中气闷,到一家开业诊所去扎针。针刺完毕后,乘车回家,死在了车上。经尸检证明,取穴位置正确,针刺部位下的脏器无任何损伤。左右两肺部均发生粘连,右肺及左肺上叶有严重的慢性纤维干酪性肺结核,且有大小不等的空洞形成。

显然,病人的死亡主要原因是本人患有严重的肺结核,针刺与死亡并无直接的关系。但不可否认,针刺可能是引起患者死亡的一个诱因。它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和启示是,对慢性久病严重到了一定的程度,最好不予针刺。其对此类病人侥幸图治,虽然取穴正确,针法无误,然而有时病人竟死在治疗床上,或死于起针后的很短时间之内,涉及到医生的责任的技术方面的事故,引起法律上的医疗纠纷,若不通过尸检,很难阐明死因。《灵枢》中说:“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确为经验之谈。至理名言,理应重视。

对不同的病人施针,应该有不同的注意侧重点,如对小儿不能针刺头顶部腧穴,以防伤及颅脑;对孕妇不能针刺少腹、腰骶部腧穴,以免伤胎流产。南北朝时期徐文伯刺合谷、三阴交“立下死胎”,今天的人也都把这些穴位视为禁忌。有一首“妊娠禁忌歌”,开宗明义地写道:“孕妇不宜针合谷,三阴交内亦通论。”似乎已经成为千古不变的定论,否则会导致月经量过多。从临床来看,这一点似乎并不重要,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不良情况。但应注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造成经期大出血的现象。

一位妇女患脊椎结核,要求针灸治疗。当时正值月经来潮的第三天,取双侧三阴交、阳陵泉施行针刺。以捻转法进行,行强刺激,均麻胀至足踝关节。15分钟后突然下腹部抽搐疼痛,特别是两侧输卵管处更加明显。即时不敢仰卧、侧卧,甚至不敢直腰,只好匍匐在床上。登厕后发现,大量血液由阴道流出,呈暗红色,伴有小紫血块。出血之后,腹痛得以缓解。

这类情况,是否为患者本身的瘀血疾病,或是手法过猛,或是所取的穴位与生殖系统关系密切,尚待进一步探讨。不过,类似脊椎结核的慢性病,不应当在经期针刺,更不应当取用三阴交之类对子宫机能有特殊影响的穴位,使用过猛的刺激手法,已经属于违反刺禁。

7、消毒不严,继发感染

针刺时的消毒并非无关紧要,但很多人对此敷衍马虎,草率从事,造成了继发笥感染。针刺感染发生普遍,虽说后果并不严重,有时也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在偏僻农村的一些行医者,针刺前随便将针具在衣服上杠杠,头发上擦擦,手指上捋捋,鞋帮上磨磨,就给病人扎了上去。或者采用习俗的口温针法,或者隔着毛衣,棉裤施以针刺。这样都极不卫生。临床上不少人消毒,往往也图省事。用一个酒精棉球擦拭好几个穴位,从头一直擦到脚,且不等酒精挥发就针刺。这样也达不到消毒目的。事实上,临床消毒不严而发生的感染。绝非少见。

一位16岁的男孩,因跌倒时右腕屈曲着地,出现腕关节肿胀,疼痛,活动障碍。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肿胀消退,疼痛减轻,但腕关节活动仍然困难。后经当地医生针刺,针具与穴位皮肤均未消毒,用穴多在腕关节附近,尤其多在桡侧手背部施针。当针刺四次之后,手背腕关节处肿胀复起,疼痛加剧,局部皮肤发热,发红,半月未见好转,且症状加剧。经骨科检查,右手腕背部软组织明显肿胀,X线拍片证实,局部软组织发炎,右腕关节外伤性半脱位,桡骨下端的骨膜有炎症反应,用抗菌素及对症治疗痊愈。

本病例所出现的软组织及骨膜炎,主要是由于腕部软组织受伤后抵抗力降低,而针刺时未经消毒,将致病菌带入软组织内而造成感染。软组织炎症波及骨膜,或针刺时针尖直接触及骨膜,使骨膜损伤,亦导致了炎症的发生。

临床所见到的严重感染,有不少也是由患者不注意卫生造成的。如一位妇女针刺后见针孔流血,就自己用手擦去血迹,使致病菌自针孔侵入机体。在抵抗力低下的情况下导致了急性感染,造成深部脓肿,在外科住院行“脓肿切开引流术”,排出脓液650毫升。还有一例患儿在“穴位结扎”后,当晚睡眠时自行将敷贴在穴位切口处的消毒纱布全部撕脱。因距医院较远,家长便用破棉絮予以包扎,结果造成严重感染,并发败血症,经住院救治后始行脱险。

针刺感染的后果,除了部分指端残废、脓肿、败血症外,还可导致骨膜炎,坏疽。在引起严重败血症后,有时还会合并广泛性血管内凝血,甚至失治死亡。

我国自五十年代耳针疗法开展以来,因消毒不严等原因所引起的耳廓感染也时有发生。由于耳廓菲薄,血运较差,针刺时一般都要刺入软骨内,如果没有严格消毒,可直接将致病微生物植入软骨或软骨膜,造成炎症。而耳廓软骨对绿脓杆菌又有特殊的亲和力,绿脓杆菌对一般抗菌素不敏感。所以,一旦感染波及软骨,治疗甚至为困难。临床上有不少人因此而发生耳软坏死,软骨组织纤维化,造成耳廓萎缩,出现畸形。

由此可见,针刺感染也是一种不算很轻的意外事故,不能不加以关注。

8、电针刺激,运用不当

五十年代应运而生的电针疗法,标志着针灸医学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新的针灸意外事故。因电针的刺激量一般都大于单纯针刺,病人多出现强烈的肌肉抽动,特别在突然增大电流的情况下,容易造成骨折。如果电流的电解作用在人体作用的时间过长,也会造成组织灼伤。

一位老年患者因小腿部疼痛不适,而求医治。医者采用电针疗法,由于电流过大,通电10分钟后,自觉针刺部位有烧灼感,但能忍受。前后共通电40分钟,治疗5小时后,小腿外侧肿胀,并出现大面积水泡。次日水泡溃烂,溢出血样粘稠状渗出液,局部疼痛加重。三日后创面出现脓性分泌物,呈黑褐色局部坏死。经外科确诊深Ⅲ度烧伤,合并感染,肿块为直径4×2.5cm的椭圆形。

此例老年病人末稍循环不良,而用较强的电流通电40分钟,实属过长,造成组织灼伤,针孔周围被电解发黑,并有组织液流出,形成局部肿块。临床所见,灼伤的出现多在阴极附近,应予以注意。

应用电针时,由于电针的电解作用而造成的断针事故也时有发生。近年来虽然直流电针仪已被淘汰,但脉冲电针仪在使用过长一段时间后,初级与次级之间的绝缘被破坏,会有直流成分的混入。如果失于检修,再加上选用针具不当,通电过强过长,往往会使针具电蚀,电解而发生折针。

一位18岁的青年女性,因患坐骨神经痛采用针刺治疗。医生取了一根2寸长的毫针,将针身全部刺入环跳穴内,然后又加上了电针。留针20分钟后时,发现只有一根电针导线连在针柄上并脱掉体表,针身已经全部浸入皮肤内无法取出。后经X线拍片定位,发现断针位于臀大肌内,经外科手术切开,才取出断针残体。

此例断针主要是由于医者选针时没有注意针身长度与准备刺入腧穴深度的关系,选用了较短的毫针,将针身全部刺入腧穴。在这种情况下,又加用了电针,这即是本次断针发生的原因。

使用电针,必须按常规操作,同一电四季输出的正负两极,必须接在同一肢体较近的两个针柄上,尽量避免两侧肢体相连,否则电流回路可能通过心脏,干扰心脏的节律收缩,导致心律失常,甚至诱导心房纤颤。如果直接在靠近心脏的部位施用电针,后果不堪设想。

一位19岁的年轻姑娘,患精神分裂症,采用针刺滚。一次针刺“鸠尾穴”。用2寸毫针在剑突下半寸垂直进针再向胸骨正中线平刺1寸。然后用电针仪接通曲池、鸠尾穴的针柄,通电后鸠尾穴的针柄明显跳动。数分钟后,病人突然尖叫一声,头向后仰,眼向上翻,呕吐不止。迅即拔针,已出现紫绀,呼吸、心跳均停止。经开胸按摩心脏,呼吸与心跳先后恢复,但仍持续昏迷,后终因肺部严重感染而死亡。

此例病人取鸠尾穴方法正确,并未直接刺伤心脏。但在心脏附近通电,强大的电流干扰了心脏的收缩(心律的节律性收缩是靠右房结处不断发生的微弱的生物电流而进行的)。引起了心脏骤然停止,对此需要特别注意。

此外,在延脑部位亦禁用电针,脊柱两旁的背俞穴通电时也不能将一组导线跨接两侧,以防横贯脊髓通电,造成脊髓休克。脊椎正中的穴位通电已有过死亡报导,更需引以为戒。

9、穴位注射,导致损伤

伴随着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穴位注射新疗法,各种化学性损伤也相继出现,包括软组织损伤、周围神经损伤和血管损伤等不同情况,而且发生率普遍,已经引起医学界的关注。

穴位注射不当引起的损伤,从为手内在肌的损伤。损伤后,形成瘢痕,造成手部挛缩畸形。此类损伤,几乎全部发生在手背的合谷穴。大部分是因发烧在合谷穴注射安乃近、复方奎宁所致,以12岁以下的儿童最为多见。在所有的针刺损伤报导中,这种损伤的病例居于首位,曾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发现上千余例。

一个5岁的小女孩,四年前因上感发烧,曾在双手合谷穴区多次针刺,并于每侧穴位注射安替比林0.5毫升,当时无特殊异常,一年后发现双手合谷穴区有硬条索状块。拇指活动不便。拇指外展及指掌伸直均受到限制。采用手术治疗,术中见双侧拇收肌在拇指掌关节抵止部附近,有白色瘢痕,左侧为0.6×0.5×0.3cm2,右侧为0.5×0.3×0.2 cm2,于是切断病变拇内收肌第一背侧骨肌的止点部,以解除痉挛。切除后,拇指被动活动已达正常范围,双手功能逐渐恢复正常。

本例为反复针刺和肌肉注射刺激性强,剂量较大的药物所致的手部软组织损伤。合谷穴位于第一、二掌骨之间,其浅层为第一骨间背侧肌,深层为拇内收肌横头。手部的肌肉比较小而娇嫩(尤其是小儿),但其功能十分重要,如果注射药物刺激性较强的安乃近、安基比林、复方奎宁,可影响到这两块肌肉,同时造成损伤,造成手部功能障碍。部分病人合并指掌关节屈曲畸形,并可出现病理性半脱位。

穴位注射造的周围神经损伤,远比单用毫针出现异常的多,迄今为止国内报导的已达上百例,损伤的范围涉及坐骨神经、腓神经、腓总神经、腓深神经、桡神经、正中神经以及尺神经等,引起多种的周围神经障碍。已出现过此类事故的穴位主要有环跳、足三里、阳陵泉、曲池、内关、神门、列缺等。

一位一岁半的小儿,开始患腹泻,每日七、八次,某卫生所给予“合霉素”口服,腹泻次数减少。后又出现高热,经治疗热退,但大便次数及性质(带少量血丝)不见好转。该卫生所以12.5%的合霉素250毫克,在两侧足三里穴位注射,每日一次,注射深度为1—厘米,注射两天后,腹泻减少,每日2—3次。但见两下肢运动不灵活,行路呈跛行,易跌倒,并有垂足现象。当时怀疑为“脊髓灰质炎”,收治入院。但询问病史及综合各项检查,两足下垂发现之前病儿并未与脊髓灰质炎病人接触过,而有足三里穴位注射合霉素的病史。体检两膝关节以上运动自如,膝关节以下运动失常——“垂足”、“拇指不能背屈”,诊断为“合霉素引起的双侧腓深神经外伤性瘫痪”。经肌肉注射维生素药物,配合电理疗及热敷理疗,逐渐好转和恢复。

本例系穴位注射合霉素不当,伤及腓神经,出现运动功能障碍。此类损伤较易发生,主要是所注射的药物酸碱度过高,刺激性较大,或剂量、浓度使用不当,而又在有神经干和主要分支的穴位上施术。对于小儿患者,尤其容易发生这种损伤,不可不加以注意。

在穴位注射施术中,不按常规进行操作,如未回抽看看有无回血,误中血管,即注入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常可导致血管损伤,其中以“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最为多见。因药物注入血管后,药物令刺激血管壁,引起血管痉挛,产生右面感染性的血管全层性炎症,血管壁内血栓形成并逐步机化,最后血管闭塞,支端坏死,在国内报导的此例事故中,无论上肢、下肢的肢端都有发生,且均为注射氯丙嗪或氯霉素所致。

一位中年女性因胆囊术后经常腹胀、腹痛、呕吐,数日不排便、不排气,被诊断为“术后肠粘连”。用氯丙嗪,以每穴12.5毫克的剂量注射双侧足三里穴。先注右侧,患者无反应。再注左侧,针感强烈,未抽回血即推药,药液刚推完,病人即诉说不适,面色苍白,眼球上翻,迅速拔针,针孔流血,按压后停止,扪病人脉搏缓慢有力,但欲入睡。第二天,病人不再呕吐,主诉左大趾疼痛麻木,局部不冷不热。检查发现,在大趾呈紫红色、肿胀,趾尖处约有1×1cm2的区域为暗红色、感觉消失,左足背动脉搏动消失。几天后,足二、三趾趾尖亦开始疼痛,麻木、发红,左足大趾趾尖出现坏死,形成一边缘清楚的溃疡,溃疡处感觉消失,无出血。诊断为“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经静脉点滴2.5%硫酸镁,内服中药“四妙勇安汤”,溃疡处及时外科处理,溃疡处逐渐缩小,愈合,趾尖感觉恢复,足背动脉搏动转为明显,从注射氯丙嗪到溃疡完全愈合,为时105天,出院时一般情况良好。

该例患者为中年女性,平时无烟酒嗜好,从发病原因及病程迅速短暂的特点来看,显然是氯丙嗪误注入胫前动脉所致的“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氯丙嗪是酸性较强,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可反射性地引起局部供血障碍。目前一般临床用2.5%溶液(1毫升含氯丙嗪2.5毫克),其PH值为4—4.5,但穴位注射就应加以稀释,降低酸度,减少注射局部的刺激,避免组织的坏死。该病人使用这种具有较强刺激的药物,而且误入血管,引起非感染性血管内膜炎症,形成血栓,幸亏及时发现确诊,采用了有效的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等措施,力经图治,得以救治。如果引起严重的肢端坏死,出现坏疽现象,常须作截肢(趾)术,则给病人带来终生痛苦。

10、体质差异,反应强烈

针灸虽然可以有效地治疗过敏性疾病,但也可以诱使机体出现程度不等的过敏反应。导致过敏反应的主要原因是患者本身具有过敏体质,在使用药物穴位注射、或施用艾灸时因含某些致敏物质而出现反应,迄今为止未至尚未见到单纯毫针刺激引起的过敏反应。虽然预后一般良好,但也有时亦可出现较重的症候。

有一位孕妇,既无过敏史。妊娠8个月时,妇产科检查胎儿臀位。回家后自用市售艾卷灸至阴穴20分钟,一小时后,觉得胸背、四肢骚痒。至次日早晨,眼睑、口唇及面部浮肿且痒,胸、背、四肢发生风团样丘疹,瘙痒难忍。拟诊为“急性荨麻疹”,服中药三剂,停用艾灸,诸症消失。后来第二次艾灸至阴穴,上述症状重复出现,且较前次更为严重,伴有胸闷、呼吸困难,阴部亦肿,排尿困难。服中药六剂后,症状消失。

此位孕妇本身有过敏体质,不宜用艾灸治疗。凡在艾灸或穴位注射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的先兆,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法。

激光穴位照射一向被认为是无痛、无菌、无损害及无副作用的新疗法。然而,随着这一疗法的普遍开展,发现它也会引起机体的不良反应,称这“光针反应”。光针反应的发生率并不低,约在3—5%之间。多在照射头面部穴位或病灶区时发生。

一位青年患者,因右上眼睑外麦粒肿,怕痛而采用激光治疗,取半坐卧位,病灶正对激光束。5分钟后,感到恶心、呕吐、胸闷、心慌、冷汗。因求治心切,未告诉医生,又过了10分钟,又发现患者面色苍白,头部软弱歪向一侧,两眼上翻,身体自动下滑。立即关机停照,并将患者扶至平卧位,询问病人时已不能应答。脉搏迟缓而无力,45次/分,呼吸尚可。不信,患者出现尿失禁。立即掐按双侧内关、神志逐渐清醒。但仍面色苍白,口唇青紫,精神萎靡,不愿说话。经静脉注射50%葡萄糖60毫升,维生素C 1毫克后,症状有所缓解,约40分钟后恢复正常。

此例为重度的全身性激光反应,其症状类似重度晕针,但确切原因不明。

因针刺不当造成的患者病情加重、残废、死亡等医疗事故,是医生与患者的共同不幸。以上,我们从10个方面分析了针刺意外事故的原因。当然,它不可能包罗万象,把临床上造成事故的一切原因都概括进去。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针刺事故的发生,并不只是某一单个方面的因素,往往同时有几个因素起作用。但是,针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医生的责任心不强,操作方法错误,粗心大意,马虎从事。通过以上的分析,目的是使从事针灸的医生提高警惕,认真地掌握好针灸疗法的操作技术,不要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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