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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省政府第一节 省政务委员会

 风云际会2009 2023-05-19 发布于上海

第一节 省政务委员会(1927 年3 月~1927 年7 月)


民国16年(1927年)3月,安徽省结束了“以军董政时期”,开始了“军政分治时期”。3月初,北阀军进入安徽后,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于3月25日议决安徽省政治组织,设政务委员会(系战区与训政开始中过渡组织),任命委员9名,指定李宗仁为主席委员,主持安徽政治事宜。委员有光明甫(光)、常恒芳、朱蕴山等。此项命令被蒋介石扣压,蒋于3月27日另外擅自委任了28名安徽政务委员,其中不少是国民党右派、旧军阀、“西山会议派”及流氓头目,并任命旧军阀陈调元为省政务委员会主席委员。委员先后有:蒋作宾、刘复、余谊密、张仲林、刘文明、张秋白、李宗仁、麦焕章、王天培、夏斗寅、王普、柏文蔚、常恒芳、光、高一涵、李应生、程潜、朱培德、贺耀祖、范熙绩、吴忠信、李杭文、胡叔麒、杨虎、唐家骥、卢耀、孙等人。陈调元当时统军北伐,未及兼顾,省主席由蒋作宾代理。下设4个厅,刘复兼民政厅厅长,余谊密兼财政厅厅长,张秋白兼建设厅厅长,刘文明兼教育厅厅长。此年7月政务委员会改组,并增设农工、司法、军事3个厅,管鹏任主席委员,蒋作宾、周雍能、何世桢、张秋白、李因、刘复、李宗仁、王普、李应生等9人为委员。同年,政务委员还组成了省政府筹备委员会,张秋白任筹委会委员长。
历任政务委员会主席委员如下:
民国16年(1927年)3月陈调元
民国16年(1927年)7月管鹏


第二节 省政府委员会(1927~1949 年)

一、沿革民国16年(1927年)夏,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调整政治组织。同年8月10日,安徽省政务委员会改组,正式成立了安徽省政府,管鹏任首届省主席。

国民政府任命管鹏、蒋作宾、周雍能、张秋白、李宗仁、刘复、何世桢、李因、冯玉祥、柏文蔚、陈调元、王天培、马祥斌、韩安等15人组成安徽省政府委员会。

下设7个厅,委员蒋作宾兼民政厅厅长,委员周雍能兼财政厅厅长,委员张秋白兼建设厅厅长,委员何世桢兼教育厅厅长,委员李宗仁兼军事厅厅长,委员刘复兼司法厅厅长,委员李因兼农工厅厅长。同年8月,蒋(介石)汪(精卫)分裂,爆发了宁、汉战争,汉方三十五军军长何键攻占安庆。8月21日,宁方安徽省政府省会由安庆迁往芜湖。9月,汉方三十六军军长刘兴占领芜湖,汉方省政府成立,何键任省长。10月,宁方收复芜湖、安庆等地,重组安徽省政府。汉方失败,退至湖北。(详见政务纪略)

民国16年10月,省政府改组,陈调元任省政府主席,11月5日在安庆就职,李宗仁代表监督,由陈调元,汤志先、陈中孚、雷啸岑、张秋白、韩安、宁坤、柏文蔚、何世侦、刘复、陈家栋、孙等12人组成省政府委员会。省政府始设秘书长,由省政府委员刘复兼任。民政厅长汤志先,财政厅长陈中孚(后为陈家栋),建设厅长张秋白,教育厅长何世侦(后为雷啸岑)。另设秘书处,但省政公文仍袭旧制,由各厅代办。
民国17年,省政府委员有所变动,委员有陈调元、柏文蔚、吴忠信、刘复、韩安、胡春霖、汤志先、孙、张鼎勋、李应生、罗良鉴、袁励宸、李范一、吴醒亚、程天放。刘复兼民政厅长(后为罗良鉴),余谊密兼财政厅长(后为袁励宸),胡春霖兼建设厅长(后为李范一),教育厅长韩安。孙兼秘书长。后陈调元调离,由孙代理省主席。
民国18年春,省主席为方振武。冬间更易石友三,以正在戎行,不及兼顾,由民政厅长吴醒亚代理。省政府委员有:方振武、方植之、吴醒亚、苏宗辙、郭子清、袁励宸、程天放、李光炯、江、李范一、孙传瑗、石友三。秘书长方植之。省政府下设4个厅:民政厅长吴醒亚(后为苏宗辙),财政厅长袁励宸,建设厅长李范一,教育厅长程天放。
民国19年春,以主席未便久悬,于1月24日国民政府国务会议决议任王金钰为安徽省政府主席。3月14日省政府改组,任马福祥为主席。同年11月省政府又改组,陈调元第二次任主席,于11月10日就职。这时的省政府委员先后有:马福祥、水梓、王之觉、孙绳武、程天放、李范一、马吉弟、金维系、李应生、张克瑶(11月改组后委员是:陈调元、刘复、朱熙、袁家普、卫立煌、程天放、郝国翼、陈鸾书、于恩波)。下设4个厅:民政厅长王之觉(后为朱熙),财政厅长孙绳武(后为袁家普),建设厅长李范一(后为陈鸾书),教育厅长程天放。秘书长水梓(后为刘复)。这时扩大秘书处组织,统一主办省政府公文。并将各县的行政公署一律改为县政府。
民国20年,省政府委员增补了刘彭翊、李仲公、范熙绩。民政厅长换为刘复,财政厅长换为刘彭翊,教育厅长先后换为李仲公、何其巩。
民国21年4月2日,国民政府任命吴忠信兼安徽省政府主席,4月21日履任视事,并任命吴忠信、罗良鉴、何其巩、叶元龙、程振钧、光、江彤侯(江)、张鼎勋、吴叔仁为安徽省政府委员(后递补委员曹经沅、朱庭祜、刘贻燕))。下设4个厅:民政厅长罗良鉴,财政厅长何其巩(后为叶元龙),建设厅长程振钧(后为刘贻燕),教育厅长叶元龙(后为朱庭祜)。石国柱任秘书长(后为曹经沅)。这时,全省开始试行首席县长制,同年10月宣布废止。改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分全省为10个行政区。
民国22年至民国25年,省主席一直为刘镇华。省政府委员先为11人后为9人组成,他们是:刘镇华、湖汝麟、马凌甫、毛龙章、杨廉、刘贻燕、李应生、范滋泽、叶元龙、楚纬经、陈士凯、杨绵仲、王印川。王印川一直兼秘书长。省政府下设4个厅:民政厅长马凌甫,财政厅长毛龙章(后为杨绵仲),建设厅长刘贻燕,教育厅长杨廉。刘镇华主皖期间,政治设施无多变更,但奉令开始实施厅处合署办公。
民国26年刘镇华因病辞职,于5月由刘尚清任省主席,秘书长是金毓黻。年底,中央内政部长蒋作宾调回安徽接任省主席,秘书长是刘复。这一时期省政府委员是:刘尚清、金毓黻、魏鉴、杨绵仲、杨廉、刘贻燕、邵华、陈冶清(后增补蒋作宾、刘复、端木恺)。下设4个厅:民政厅长魏鉴(后为端木恺),财政厅长杨绵仲,教育厅长杨廉,建设厅长刘贻燕。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27年1月13日省政府从安庆(6月失陷)迁往六安。1月26日国民政府任命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兼主皖政,同时免去蒋作宾职务。2月11日国民政府又任命李宗仁为安徽省保安司令职。6月27日省政府迁至立煌(今金寨县)。从此,安徽省的政治组织进入了民国以来的第三个时期,即“党政军一元化时期”。同年,行政督察区减为8个。当时,李宗仁因忙于军务,不及兼顾皖政,先由民政厅长张义纯代理,7月9日又由秘书长朱佛定代理。9月27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议决任命第五战区二十一集团军总司令廖磊接任省主席,廖于10月24日就职。上任后,对行政机构进行调整,在省政府下增设了皖南、皖北行署,以长江为界,分管江南、江北行政事务。皖南行署于民国27年4月16日在屯溪成立,主任先后为戴戟、黄绍秋、张宗良。皖北行署于民国27年11月10日成立于立煌,12月移驻寿县,次年2月进驻定远,颜仁毅任皖北行署主任。
廖磊于民国28年10月23日在立煌病逝,省主席暂由民政厅长陈良佐代理。这期间的省政府委员有:李宗仁、朱佛定、张义纯、杨绵仲、章乃器、杨廉、刘贻燕、邵华、戴戟(后增补廖磊、陈良佐,杨忆祖、方治、蔡灏、汤尧)。下设4厅2署:民政厅长张义纯(后为戴戟、陈良佐),财政厅长章乃器(后为杨忆祖),建设厅长刘贻燕(后为蔡灏),教育厅长杨廉(后为方治),皖南行署主任戴戟,皖北行署主任颜仁毅。秘书长朱佛定。
民国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任命第五战区司令长官兼二十一集团军总司令李品仙兼任安徽省主席,李民国29年1月11日在立煌就职,同时兼省党部主任委员、省保安司令部司令职。完全实行了党政军一元化的集权制领导,并推行“设计、执行与考核的行政三联制”和新县制,对下设机构多次进行调整。民国29年3月下令撤销了皖北行署,民国32年增设田粮处,民国33年增设省人事室,民国34年增设社会处等组织。李品仙主皖一直到民国37年8月。这一段的省政府委员大部分为11人组成。先后有:李品仙、朱佛定、陈良佐、杨忆祖、方治、蔡灏、黄绍耿(兼皖南行署主任)、张义纯、万昌言、刘真如、苏民、韦永成、桂竞秋、张宗良、储应时、卓衡之、黄同仇、杨中明、汪少伦、范任、林中奇、濮孟九、翟桓、王南元。民国27年至民国32年,秘书长为朱佛定,民国33年至民国35年秘书长为黄同仇,民国36年至民国38年秘书长为苏民;民政厅长民国29年由李品仙兼任、民国30年以后为韦永成、民国35年6月以后为黄同仇;财政厅长桂竞秋(后为濮孟九);教育厅长方治(后为万昌言、汪少伦、翟桓);建设厅长蔡灏(后为储应时、刘贻燕、张宗良)。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后为张宗良)。田粮处长苏民(后为杨中明、杨忆祖、戴少英),社会处长范任。省人事室主任先由李品仙兼,后为王镇华、刘序功。
民国32年1月5日,省政府由立煌迁避霍邱,日军撤走后于1月19日又迁回立煌,直至抗战胜利后迁至合肥。民国37年8月25日,行政院根据李品仙辞呈,免去其所兼各职,任命夏威为安徽省政府委员兼主席。同年12月4日,省政府在宣城又设立了皖南行署,由二十一集团军副总司令张义纯任主任,12月7日迁至屯溪,于民国38年3月合并归入省政府。这一时期的省政府委员有:夏威、黄绍耿、杨中明、张宗良、苏民、万昌言、林中奇、翟桓、范任、宋树人、谭家骅、杨绩荪(后增补程中一、巫瀛洲、张义纯、朱子帆、张威遐、柯育甫、戴少英、王和)。下设4厅2处:民政厅长黄绍耿(后为张威遐),财政厅长杨中明,建设厅长张宗良(后为巫瀛洲),教育厅长翟桓(后为柯育甫),社会处长范任,田粮处长戴少英。
民国38年1月,省政府从合肥迁至安庆;3月退至屯溪,省政府改组,由张义纯任主席,省政府委员未有变动,秘书长换由朱子帆委员兼任,直至解放。
二、省政府委员会议
省政府委员会定为每星期二、五两日各举行一次常会,出席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时,则改为谈话会,必要时,由主席召集临时会,并决定会计长及省党部、保安司令部、军管区司令部、田赋粮食管理处、高等法院等机关首长列席会议。
省政府委员会讨论范围:省内情形之报告及现在政府应采之政策;各厅之报告及其建议;各县之报告及现在政府应采之政策;委员之报告及其建议。如有紧急事件而又不及召集特别会者,得由主席先行斟酌处理,惟须于下次会议提出追认。
省政府委员会议,到民国37年(1948年)11月止,计开常会1308次(另还有谈话会、临时会议数百次)。
三、省政府职责范围
省政府对全省行政事务的具体管理,是通过省政府委员会议和省政府主席及各下属机构(厅局处等)行使职权来实现的。
省政府主席的职责范围:
(1)负责召集省政府委员会议并于会议时为主席,主持其它有关的重要会议;
(2)代表省政府贯彻执行省政府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
(3)代表省政府监督指导考核全省行政机关工作执行情况;
(4)批准省政府委员会议对有关人员的任免、奖惩等;
(5)决定重要案件的处理方法;
(6)对重要新提案作出决定;
(7)处理省政府日常与紧急事务以及其他有关的重要政务;
(8)必要时,主持召开政府委员临时会议;
(9)省政府主席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省政府委员中推举一人暂行代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省政府秘书长职责范围:
(1)审核下级不能决定的文稿;
(2)秉承主席命令,指导省政府各机关职务的分配;
(3)协助主席监督指导考核所属各机关的工作;
(4)对重要案件的处理方法提出拟议供主席决定;
(5)对重要新提案提出拟议供主席决定;
(6)根据法令、规章、制度,以省政府名义批发有关文件;
(7)根据主席的指示或决定批发有关文件;
(8)临时处理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向主席呈报的事项,但事后必须补报;
(9)对中级公务员的任免提出拟议;
(10)承主席之命处理本机关经费开支事项;
(11)指导监督时间性强的重要统计资料的编制;
(12)指导监督考核省政府人事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工作情况;
(13)办理机要文件;
(14)筹划及办理各种重要会议的召开;
(15)随时提请主席注意的重要事项;
(16)主席交办事项;
(17)其他应由秘书长管理的事项。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政府于民国16年(1927年)8月成立时,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司法、农工7个厅,同年10月即撤销军事、司法、农工3个厅,另设秘书处。从民国23年,尤其是抗日战争开始以后,省政府下属机构不断增加,先后设立了统计室(处)、会计处、人事室、田粮处、社会处等机构。
建制方面先后也有变化,原辖60个县,嗣后,英山划归鄂(1932年)、婺源划入赣(1934年);复增设嘉山(1932年11月)、立煌(1932年,原属河南,1933年4月改属安徽,1947年9月解放,更名金寨县)、临泉(1934年)、岳西(1936年)4个县;民国36年1月成立了蚌埠市,至此以后全省一直共辖62个县1个市。从民国21年起始设行政督察区,全省先后划分为8个、9个、最多时为10个行政督察区。抗战期间,又以长江为界,分别设立了皖南行署和皖北行署。
〔秘书处〕
民国16年(1927年)10月,省政府成立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秉承主席综理省政府一切事宜并核阅各项稿件。开始组织较小,省政府对外行文,由各厅代办。至民国19年11月省政府改组,陈调元第二次任省主席,刘复任秘书长,这时扩大秘书处组织,统一主办省政府公文。后于民国23年10月间开始实施合署办公,后以各厅处未惯,仍复分开。李品仙长皖时,又实行合署办公。
秘书处内部科室变化频繁,但逐步撤之,最少为4个科室,最多为9个科室(秘书、人事、统计、编译、法制、电务、会计7室及第一、第二两科)。
秘书处主要职责范围:关于一切机要及省政府委员会会议事项;关于撰拟、保存、收发文件事项;关于会计庶务事项(1939年省政府会计处设立后,与全省会计业务有关的事项移交该处,秘书处会计室只负责本处的财务开支事项);关于编制统计报告事项(后统计室独立直隶省政府后,此项工作归该室办理);关于记录省政府各厅处职员的升降事项;关于典守印信事项;其他不属于各厅处办理的事项。
民国16年10月刘复
民国17年孙
民国18年方植之
民国19年水梓(后为刘复)
民国20年刘复
民国21年曹经沅
民国22~25年王印川
民国26年金毓黻(后为刘复)
民国27~31年朱佛定
民国32~35年黄同仇
民国36~38年苏民(朱子帆)
〔安徽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
民国32年(1943年)5月15日,遵照国防最高委员会制定的党政各机关设计考核委员会组织通则,将原民国31年8月15日设立的省政府设计委员会改组成立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其职责为计划全省政务,核查政令实施,考核政绩等。设主任委员1,人由省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高级负责人员任之,委员17人,由办理设计考核业务之省政府高级职员及各厅处主任秘书兼任,另设专任专员10人,聘请学者专家担任,经常会务处理,设兼任主任秘书1人,兼任设计组长1人,兼任考核组长1人,各专、兼职干事18人,负责办理会内事务。各县也奉令先后成立县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历任主任委员如下:
民国31年朱佛定
民国32~35年黄同仇
民国36~37年苏民
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组织系统,见图2—3—1。

图2—3—1安徽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组织系统图
(民国33年)
〔民政厅〕
民国16年(1927年)4月,省政务委员会成立时,下设民治科,专门主办民政方面的业务。同年7月又将民治科改为民政厅,下设一、二、三、四科;8月政务委员会改组成立省政府,下设6厅,民政厅为省政府组织机构之一。
民政厅内部组织机构不断变化,开始时设4个科:民国19年增设五、六两科及秘书室和禁烟处;民国26年冬省政府西迁,内部机构压缩为3科及秘书室、禁烟处;民国30年又增设第四科,即卫生科,掌全省卫生行政事项;民国31年奉命成立省卫生处,隶属省政府领导,这时厅下增设五、六两科及会计科、视察室;民国31年禁烟处撤销;民国32年2月卫生处又被撤销,其业务并入民政厅;同年又增设地政科;民国33年又增设第七科,另有会计室、秘书室,这时厅下科室最多;到民国34年压缩为6科;民国35年继续压缩为5科,另设统计室、人事室;民国37年以后,厅下一直为6科。
民政厅主要职责范围:负责专、县(市)、区乡之组织建制;负责专县行政之督导与考核,专员、县长之任免与奖惩吏治事项;负责民众组训、社会经济、社会服务、劳动、管制、赈济等社会行政事项;负责全省卫生事业;负责全省地政、户政、警政、禁政事项;负责礼俗、宗教、民族、文物、忠烈抚恤、褒扬等事项;负责地方自治、党务民众团体及涉外等事项。
历任民政厅厅长如下:
民国16年刘复(蒋作宾汤志先)
民国17年刘复(罗良鉴吴醒亚)
民国18年吴醒亚(苏宗辙)
民国19年王之觉(朱熙)
民国20年刘复(罗良鉴)
民国21年罗良鉴
民国22~35年马凌甫
民国26年魏鉴(端木恺)
民国27~28年张义纯(戴戟陈良佐)
民国29年李品仙(兼)
民国30~34年韦永成
民国35~38年1月黄同仇
〔财政厅〕
民国16年(1927年)8月,省政府成立时即设立财政厅。厅内分设总务、赋税、核放3科及秘书室,另设金库清理财政委员会、特务员、调查员等。民国17年原金库清理财政委员会改为清理财政处,特务员、调查员改为视察员。民国20年增设第四科,办理营业税及卫田屯垦事务,民国21年裁撤,其事务并入第二科。民国24年设第四科,办理金库会计。抗战军兴,安徽省逼处前方,为防止敌人经济侵略起见,于民国28年设检查管理局,掌理进出口货物检查工作,并奉令代征烟酒各税,设立烟酒股。民国29年7月检查管理局裁撤,改征产销税,另成立战时内陆产销税管理所及税务查缉总所督察室,同时厅内成立会计室。民国30年,战时内陆产销税管理所及税务查缉总所裁撤,其业务归并财政厅,于厅内增设第五、第六两科接办,并成立审计室。民国31年财政改制,原二科赋税业务全部移交,二科结束。缉私处、审计处相继成立,五、六两科及审计室先后撤销,民国32年接办公粮业务。对业务进行调整后,计存4科2室:秘书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会计室。民国37年财政厅内部机构为4科5室:一、二、三、四科,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统计室、视察室、督察员。
财政厅主要职责范围:物资、赋税、盐务、金融;财务经费、公学额产;公粮、屯购;察计、会计;人事、统计等。
历任财政厅厅长如下:
民国16年8月周雍能
民国16年冬陈中孚(陈家桥)
民国17年春余谊密
民国17年冬~18年冬袁励宸
民国19年春孙绳武
民国19年冬袁家谱
民国20年刘彭翊
民国21年何其巩(叶元龙)
民国22年毛龙章
民国23年毛龙章
民国24~26年杨绵仲
民国27~28年章乃器(杨忆祖)
民国29~35年桂竞秋
民国36~38年1月濮孟九
〔建设厅〕
民国16年(1927年)8月,建设厅随省政府的成立而设立。厅长张秋白。厅内除分设第一科办理总务,第二科主管农林,第三科主办水利,第四科主管交通外,并附设工商局、矿冶局、农林局、水利局、土地局、交通局、垦务局等7个专局,是为建设厅正式成立之始。
民国17年,厅内增设秘书室,而将各科职掌重加调整,并将附设的7个专局合并成立技术委员会,下分7个组办公。
民国19年,厅内于原有1室4科之外,复经调整而设置技术、视察2室。
民国21年,又将2室裁撤,另增设材料委员会、水利设计委员会及农村经济委员会。
民国22年,厅内机构为秘书室、技术室、视察室,另设4科,分股办公。
民国23年,厅内增设农村合作委员会,合肥等37县设立合作委员会办事处。主要业务为开办信用合作社。
民国25年,紧缩内部机构,厅下设秘书室及一、二、三科。调整内部业务,原水利设计委员会改称水利实施委员会,归属第三科。
民国26年,抗战军兴,厅随省政府西迁六安,职员即多分散,事务又较简单,因将各科室合并为3个组,分别办理交通、通讯、农林、工商及水利等事宜。
民国27年,厅再迁立煌后,建设工作渐趋开展,先行恢复秘书室,继而恢复一、二、三、四科。
民国28年~29年,因合作业务日繁,乃将合作从第四科划出成立合作科,后改称第五科。
民国30年,为办理农业贷款,又增设第六科,为统筹各种器材,另复设材料委员会。民国31年,依主计法之规定,复成立会计室,办理本厅审计、会计事务。这时内部机构为6科2室及1个委员会。民国32年取消材料委员会。
民国33年,厅下设5科3室(秘书室、会计室、视察室)2股(人事股、统计股)。
民国35年~民国37年,设4科5室(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视察室、统计室)。
历任建设厅厅长如下:
民国16年8月张秋白
民国17年胡春霖(李范一)
民国18年李范一
民国19年李范一(陈鸾书)
民国20年程振钧(刘贻燕)
民国21年程振钧(刘贻燕)
民国22~26年刘贻燕
民国27~29年蔡灏
民国30年储应时(张宗良代)
民国31~35年储应时
民国36年刘贻燕
民国37~38年1月张宗良
〔教育厅〕
民国16年(1927年)8月,安徽省政府成立后,即设教育厅。第一任厅长何世桢。厅下设第一、二、三科,于是组织自此始臻粗备。
民国22年,厅内机构为1室3科:即秘书室主管内务;第一科主管小学教育、义务教育;第二科主管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师范教育;第三科主管高等教育。
民国25年,厅下增设特种教育处,安徽省义务教育委员会,省教育经费委员会,学产整理处(学产整理后来合并于教育经费管理处)。
民国28年,厅下又增设督学室、督导处、电影工作队、省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流动施教团(下设4个团)。
民国29年,增设会计室,安徽省中小学补充教材编审委员会。
民国34年,增设编审室、国民教育指导月刊编辑处、中国童子军安徽理事会筹备处。
民国37年,厅下调整为5室3科:秘书室、督学室、会计室、统计室、人事室及一、二、三科。
教育厅主要职责范围:关于县市教育行政人员人事任免考核事项;大中小学各级学校教育事项教师训练事项等;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等事项;文化宣传事项,教育学术团体事项;其它教育行政事项。
历任教育厅厅长如下:
民国16年何世桢(后为雷啸岑)
民国17年韩安
民国18~20年程天放(后为李仲公、何其巩)
民国21年叶元龙(后为朱庭祜)
民国22~27年杨廉(后为方治)
民国28~29年方治(后为万昌言)
民国30~32年万昌言
民国33~36年汪少伦
民国37年翟桓
民国38年1月柯育甫
〔省政府人事室〕
人事室是民国安徽省政府3个省直属机构之一。民国29年(1940年)春,李品仙主皖期间,厉行人事制度,统一人事管理,依照人事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组织了安徽省政府人事委员会,为本省最高人事权力机关,并于秘书处设置第三科,专管人事业务。民国32年秋遵照国民政府颁布的人事机构设置通则及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为树立人事制度的独立精神,强化人事工作的推进,8月将秘书处原设第三科撤销,依法成立省政府人事室,受铨叙部直接指挥监督,承省政府主席之命,综理全省人事管理等事宜。
民国34年,人事行政工作规模有所扩展,省政府人事室设4股,分掌考试、训练、任用、审查、考核、奖惩、调查登记等业务。设人事室主任1人,专员2人,股长科员、助理员24人,雇员2人。
民国35年,人事室设主任1人,股长4人,科员14人,办事员6人,录事1人。民国37年,设主任1人,专员2人,股长4人,科员13人,办事员6人,录事3人,办理全省人事管理、任免、考核、奖惩、退职考绩、调整机关人员及组织储备人才,提高素质,推行休抚制度及进行福利事业,兼办调查,登记等事项。
历任省人事室主任如下:
民国32年李品仙兼
民国33~35年王镇华
民国36~38年1月刘序功
〔省政府会计处〕
会计处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之一。民国28年(1939年)夏,因抗战军兴树立战时政治之需要,省政府决定推行超然主计制度,以增进财务行政的效能,于是呈请行政院,并呈主计处,在本省设立会计处,为编制预、决算及稽核岁入岁出机构。经积极筹备,11月1日正式成立,简派王和为首任会计长。
会计处成立之初,仅设置2科,第一科分掌省、县岁计及本处文书、会计、庶务等事宜,第二科分掌各级会计报表及会计人员任免、迁调事宜。由于业务日增,人员不足。于民国29年1月增为3科。第一科分掌本处总务,第二科分掌省县岁计,第三科分掌县会计。各科酌增员额,备设2股,以便分层负责,并依章聘用会计专员办理各种设计、指导、视察及原件核撰事务。民国31年,因事业开展,会计机构又有增加,各科又增1股。一科分掌岁计,二科分掌会计,三科分掌总务,科听番号与职掌发生了变化。民国32年遵照中央健全人事制度加强人事管理的办法,将该处及各级会计人员的任免、迁调、考铨等事室,从总务科划出,成立人事室,成为3科1室,一科分管省县预决算及营业预决算;二科分管统计、单位会计及县总会计;三科分管文书、会计、庶务,人事掌管任免、考铨及登记。直到民国38年,为适应工作需要,又增加1科,并在原2科中各增1股,充实了机构和人员,扩大了职掌范围。这时设4科1室:一科掌理省县预决算及营业预决算;二科掌理省县总会计及省直单位与营业会计;三科掌理人口、合作、教育、警卫、土地、农业、粮食、垦殖、水利及政治组织等调查统计,本科工作计划报告和统计资料汇编;四科掌理汇编工作计划报告,处会计记录及本处岁计、会计庶务等事宜;人事室掌理本处及各级会计人员的任免、迁调、考铨等事宜。
历任会计处会计长如下:
民国28~37年王和
民国38年1月李支
〔省政府统计室〕
统计室是省政府3个直属机构之一。民国23年(1934年)9月,省政府设立统计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由秘书长兼任,委员6人,由各厅处主办统计人员兼任,办理全省统计与技术指导等事项。并于秘书处设统计室,同设主任1人,统计员及佐理员2人,办理全省统计报告编制及表格管理事项。民国26年底,因战局紧张,本省沦为战区,统计事业无形停顿。直至民国29年2月,形势稳定,省政府厉行科学行政管理,深感统计事业重要。由此,决定将秘书处统计室恢复,设室主任1人,统计员4人,办事员1人,录事2人,掌理全省统计、设计、督导、考核及资料搜集汇编事项。统计室按月举行统计会议,检讨统计工作进行情况,商讨全省统计设计编制及工作推进方法。
民国32年1月,省政府依国民政府主计处咨送各省(市)统计室组织规程,设置省政府统计室,设室主任1人,专员1人,股长3人,科员3人,办事员6人,雇员2人,并分3股掌理各项统计及有关事务。
统计主任承主计长之命,受主计处统计局局长指挥,并依法受省政府主席指挥监督,主办省政府及所属各机关统计事务,并指挥监督室内职员及省政府所属各机关办理统计工作。
民国36年,奉令改组统计室,并于8月1日成立统计处,人员由40人紧缩为25人,分3科办理全省统计人员培训、查编物价指数、举办农业调查、绘制图表、编纂统计刊物及统计年鉴等事项。
历任统计室(处)负责人如下:
民国23~28年统计委员会委员长王印川(兼)
民国29~31年秘书处统计室主任李宗齐
民国32~36年省政府统计室主任贾宏宇
民国37~38年1月省政府统计处统计长杨质臣
〔社会处〕
民国31年(1942年),省政府奉命接管社会行政业务,于民政厅设立社会科,下设3股:第一股掌理人民团体之组织训练、调整及各级社会工作人员工作考核、奖惩事项;第二股掌理人民团体目的事业外,一般活动指导监督及策动举行各种纪念节等事项;第三股掌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及工资限制之指导监督考核事项。同年,有20个县社会行政机构设立了社会科,游击县份的业务仍由行政机构有关科室办理。抗战胜利后,各县逐步都设立了社会科。
民国34年8月,设立了省社会处,隶属省政府。根据行政院颁发的“省社会处组织大纲”,设处长1人,范任为处长,下设3科3室(即主任秘书、会计室、人事室、统计室及第一、二、三科)。省社会处于民国38年解放时结束。
省社会处主要职能为:人民团体之训练,劳资争议之处理,社会运动之指导监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健全合作组织,筹备合作金库,加强合作教育及合作供销事业等,均为必办工作。
历任社会处处长如下:
民国34~38年1月范任
〔安徽省田赋粮食管理处(简称田粮处)〕
省田粮处是由田赋管理处和粮政管理处合并而来的。
田赋管理机构:民国30年(1941年)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遵照五届八中全会决议:全国田赋一律改征实物,暂归中央接管,设处专办。是年8月1日,本省田赋管理处奉令成立,各县田赋处亦先后成立,计19处,收纳仓库818座,分别办理田赋及收储事宜。此外,在皖南设办事处于屯溪,就近督导皖南田赋征实事宜。
粮政管理机构:民国29年12月,安徽奉令成立粮食管理局,并于各级设置粮食管理委员会。全省粮政系统渐趋完备。民国30年10月,又奉令改为安徽省粮政局,并附设储运处,办理粮食储运业务;于各县政府内增设粮政科。关于田赋实物经收业务,由局在征实各县设立县实物征收所及分所。民国31年征收合并,经收业务划入征收机关。民国32年,田、粮两机构合并,田粮处于民国32年9月16日奉令成立,苏民首任处长,接办田赋处及粮政局全部业务。各县处亦于同年10月16日及11月1日改组成立,接收县粮政科、县田赋处经办之业务。征收分处则改为乡镇办事处。皖南因大江阻隔,皖东因淮南铁路梗塞,指挥不便,政令传达每多迟滞,均经呈准各设立1个办事处,就近指导。关于粮食集运调节等事务,则又分设储运处及立煌、屯溪两调节处,专司其事,并于各处之下,分设运输及供应等站,均归省处管辖。
安徽田赋粮食管理处(田粮处),其等级就本省赋粮征额核计,列为四等。民国33年处长为杨中明,下设6科及秘书、会计、统计、人事、工务、督导6室,分理各项事宜。
民国35年10月后,杨忆祖任处长,下设3科5室。民国36年9月以后处长为戴少英,下设6科6室,直至解放。
历任田粮处处长一览表
民国32年苏民
民国33~35年杨中明
民国36年杨忆祖
民国37~38年1月戴少英
〔其它机构〕
安徽省抗战史料征辑委员会:民国31年(1942年)2月在立煌成立,主任委员常恒芳,副主任委员李则纲。任务是征集保存安徽省抗战时期的历史资料,出版了《采集旬刊》、《史料旬刊》、《文史》等3种期刊,编辑了《战时安徽文化》、《各县沦陷记》、《安徽籍抗战阵亡将校表》等10余种资料。民国33年12月,改组为省文献委员会,常恒芳任主任委员,李则纲主持全面工作,各县也先后设立文献委员会。省文献委员会出版《安徽文献》30多期。
安徽公务人员业余进修会:国民党安徽省政权内湘桂籍人士的政治组织。民国35年(1946年)6月以后在合肥成立。发起人苏民、黄绍耿、黄同仇、杨绩荪等。该会主要吸收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中的湘桂籍中、上层干部参加。在政权内部斗争中,一方面防御皖籍人士组织的建设研究会势力,一方面支持建设研究会在农会、教育会、监察委员、立法委员、“国大”代表等竞选中与CC系进行争夺。约在民国37年“国大”选举结束后停止活动。
安徽建设研究会:国民党安徽省政权内皖籍人士的政治组织。民国35年6月在合肥成立。发起人有储应明、王贯之、陈天任、万昌言、汪少伦、朱子帆、范苑声、张湘泽、张宗良、范任、周新民、常恒芳、陶若存等。常恒芳、储应时、张湘泽为监事,万昌言为组织部长,陶若存为组织部副部长,汪少伦为研究部长,汪幼平为总务部长。会员最多时近1000人,其中有国民党省政府各厅处重要干部、专员、县长、中学校长、县参议会正副议长和重要参议员等。该组织在竞选农会、教育会、监察委员、立法委员和“国大”代表中与CC系争夺甚烈。民国37年李宗仁竞选副总统后,停止活动。
安徽建设同志会:国民党安徽省政权内的反新桂系政治组织。民国36年秋在安庆成立。理事长陈瑞河(皖南师管区司令),名誉理事长高铁君,书记工马馨亭。该会宗旨是与新桂系争夺安徽政权,曾组织人员在南京国民大会堂前散发反李品仙主皖传单。民国37年南京国防部以军人从政、“干犯军纪”为由,将陈瑞河撤职查办,该组织自行解散。
国民党第八绥靖区:民国35年夏,国民党第十战区及第21集团军、豫鄂皖边区游击总部等奉命撤销,成立徐州绥靖公署第八绥靖区,后受辖于国防部九江指挥部、华中“剿匪”总司令部。总部设于蚌埠,司令官夏威,副司令官刘和鼎、钟纪、廖运泽等,参谋长徐启明(后由胡栋成接任),辖区为安徽江北地区。所辖部队主要有第七、第四十六、第四十八军。民国36年春,第八绥靖区在合肥设立指挥所。是年夏,夏威亲临合肥指挥,企图阻止解放军刘邓大军进入大别山。是年冬,按照华中“剿总”白崇禧的“总体战”方针,设立第八绥靖区行政长官公署,夏威兼行政长官,有指挥江北各专区、县的权力。民国37年8月25日行政院又任命夏威同时任安徽省政府主席之职。
民国37年冬,淮海战役战事南移,第八绥靖区总部先后撤往合肥、安庆。民国38年春,江北大部分地区解放,第八绥靖区撤销。


省政府历年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一览表
表2—3—1(1927~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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