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金钏儿,是王夫人自己调教的丫头。因当着她的面与贾宝玉言三语四不妥当,被撵走后投井自尽了。 王夫人对待金钏儿之死很自责,赏赐五十两银子,还管薛宝钗借了两件衣服赐她,更是哭哭啼啼好不伤心。 一个是晴雯,是贾母调教的丫头。因王善保家的状告,王夫人也见过晴雯教训小丫头的样子不喜欢,怒斥她是狐媚子勾引贾宝玉学坏,将其撵走后,一气而死。 王夫人撵走晴雯时就不让穿衣服,听说晴雯死后只赏了十两银子,吩咐拖到乱葬岗上一把火烧了,骨灰扬了,可谓挫骨扬灰。 王夫人对待自己的丫头,与对待贾母的丫头,完全是两个面孔。 自己的丫头当面与儿子嘲戏,她当时将其撵走,是愤怒是羞耻,因为金钏儿打脸了她的亲身调教。 可后来觉得后悔,也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金钏儿毕竟跟了她好多年,因这一点过失而死,王夫人觉得“闹大了”。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王夫人待“己”是宽的,她认识到金钏儿有错,辜负了她的教养,但她没认识到这个错来自于她的“疏于管教”。 就像金钏儿死后,王夫人虽教训了贾宝玉几句,却也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人死了,赏点钱就完了。儿子也没什么大错。 等到晴雯被撵走,看似完全莫须有。不像金钏儿与贾宝玉的“勾引”是王夫人亲眼见证的。晴雯的罪行却只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 王夫人如此“冤杀”,才有晴雯被一气而死。死前还不服气,只说自己与贾宝玉并无什么问题,怎么就说她是狐狸·精? 是以,王夫人处理这两件事、两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她昏聩不明,谲觚难测。 她待己太宽,待人太严,分明是双重标准。 其实,凡事要综合来看。如果仔细比较金钏儿与晴雯这两件事,能明显感觉出王夫人作为当家人和母亲的立场不同。 王夫人作为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母亲,她对于丫头与儿子之间的关系是不管的。 贾宝玉长大了,贵族公子长大后就要有“暖床”的丫头。 贾府的规矩也是少爷大了,长辈要给安排人伺候。 那些丫头们出于私心还是力争上游,与贾宝玉发生关系,并不是大问题,也是王夫人默许的。 像袭人与贾宝玉偷试,麝月、碧痕这些丫头都与贾宝玉有关系,王夫人肯定都知道。 只是那个年代的母亲,也不会去管儿子的床笫之事。甚至还要鼓励早生贵子。 她送给袭人的那件“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就有“早生多生贵子”的寓意。 金钏儿是王夫人的大丫头,她想与贾宝玉更进一步,为自己博一个未来无可厚非。 而当天与贾宝玉的“撕扯”,主要是贾宝玉的责任,王夫人也清楚。 金钏儿错在不该受不得骚扰,把心里话说了出来。而她平日也确实比较轻浮,这也是王夫人的教养问题。 王夫人撵走金钏儿导致她死于流言蜚语,这件事确实做得绝了一些。 金钏儿的错,打骂几下就得了,真不至于就撵走,害了她一命。 反观晴雯,王夫人将她撵走这背后的问题就更复杂了。 首先,晴雯并不冤枉。 晴雯以为她的“狐狸·精”,是勾引贾宝玉做那件事。其实她错的离谱。她的问题是教唆贾宝玉装病逃学,欺骗父母。 王夫人认为她是妲己、褒姒这类魅惑主上的红颜祸水,怎么就不是“狐狸·精”? 这就像陆游的母亲对儿媳妇唐婉厌恶是一样的。唐婉让陆游不思进取,怎么能容? 晴雯是至死不懂这个道理的。 其次,王夫人在发泄对林黛玉的不满。 晴为黛影,你看王夫人说晴雯就提到了“眉目像你林妹妹”。而林黛玉的问题远比晴雯更严重。 林黛玉在元春省亲那晚,替贾宝玉作弊写诗,让他糊弄贾元春岂不是错? 林黛玉从来不劝贾宝玉“科举仕途”,在那样一个人人追求为官做宰,光宗耀祖的时代。贾宝玉代表一个家族未来的希望。王夫人如何不认为林黛玉在“引诱”她的儿子不学好? 林黛玉最大的问题,是与贾宝玉谈恋爱。那是一个苟且无罪,却谈情色变的时代。 贾宝玉和袭人偷试没问题。 贾琏与鲍二媳妇偷情没问题。 贾母说了:“世人都打这么过来的。” 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感情,却是丑祸,不才之事。贾母也说是“贼情,我们家断没有这样的事”。 问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确实发生了感情,以当时的社会伦理衡量,就是绝不被允许。 王夫人身为母亲,她恨林黛玉拐带坏了儿子。作为荣国府女主人,她恨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感情让家族蒙羞。 你说她撵走晴雯,到晴雯死后那个咬牙切齿,真正是对林黛玉去的。 晴雯要比金钏儿更不冤枉,皆因她替林黛玉顶了罪名,她本身也确实错了。 包括林黛玉,在当时的伦理道德范畴,她也是“错”的。只看我们站在谁的立场去客观认识这件事。 当然对王夫人肯定是错,但我们现在人则不能苟同,就不多赘述了。 贾珍用什么方式,骗秦可卿夜里去了天香楼?这事儿只有贾宝玉知道 李纨获得曹雪芹最高评价,说她自私吝啬、对巧姐见死不救全是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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