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周一安全

 善猎者必善等待 2023-05-22 发布于天津

​事故案例:

“5月19日”起重伤害事故2022年5月19日,某工程公司土建工程分包商在某石化己内酰胺搬迁现场进行塔吊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死1伤。

1.事故经过:2022年5月19日上午,某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土建工程分包商现场作业班组使用塔吊将动力站主厂房19.5米层卸料平台上的支模钢管运至地面材料堆场。9时21分,在将一捆长度为6米、重量1.3吨的支模钢管吊至地面材料堆场过程中,塔吊吊钩的钩头在离地面7米高度突然脱落,一捆钢管坠落,砸中地面正在作业2人(当时地面有5人作业),造成1死1伤。

2.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吊钩螺旋压盖与轴承座之间的滚动轴承丢失,吊钩旋转不灵活,产生刚性摩擦,长期使用造成吊钩上的螺纹磨损严重。此次吊装过程中,钩头螺纹与螺旋压盖脱扣,吊钩脱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管理原因

1.吊装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失于管理。严重违反《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保命条款“在吊装作业时,人员必须离开吊装半径范围”的要求。吊装区域未设置警戒线,地面作业人员在吊物下方危险区进行交叉作业;塔吊信号指挥人员在吊物下方有人时,未及时制止塔吊司机避让或停止作业;塔吊司机违规操作,看到吊物下方有人,却没有停止塔吊作业。

2.塔吊设备管理不到位。入场机具安全检查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塔吊关键受力部件缺少构件,未对钩头转动情况进行检查,塔吊司机每日作业前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吊钩转动不畅。

3.事故教训施工项目部力量不足、监管不力。项目部对现场各项工作缺乏总体统筹,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未能制止塔吊作业违反保命条款的行为,也未发现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存在的隐患。项目部对分包商的安全监管缺失,对现场的吊装分包商“以包代管”,分包商关键人员的能力素质严重不足。

文件宣贯: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自4月份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如北京丰台长峰医院火灾、浙江金华企业厂房火灾、聊城鲁西化工爆炸着火事故等,造成重大伤亡,教训深刻;近年来,部分事故涉嫌瞒报,性质恶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近期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我市4月份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值得注意的是,这8起事故均发生在建筑业,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起,建筑安装业2起,房屋建筑业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各1起:从事故类别看,高处队落事故占比最大。共4起。鉴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现对我市4月份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进行警示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请各区、各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一、我市4月份工矿商贸死亡事故及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2023年4月1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河西区三水道与涧庭路交口处,某电力公司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1名工人为电线杆涂刷防腐漆时发生触电,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施工作业前未进行作业许可:

二是旅工作业前未核实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三是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保证落实;

四是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二)2023年4月5日9时许,位于津南区小站镇汉港公路西侧的某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工地电塔,某分包单位的1名施工人员在爬上电塔查看施工作业内容时不慎坠落至地面,经送医拎救无效死亡。该事故涉嫌迟报。初步发现的问题:一是分包单位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以致未及时制止作业人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上塔作业:二是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2023年4月9日9时20分左右,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城渤海八路与珠江道交叉路口附新的某研究所院内,施工单位的1名工人在搭设移动式镀锌脚手架过程中,从脚手架上队落,头部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二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三是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和技术交底。

(四)2023年4月19日19时10分左右,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赛达一大道南侧的某地铁在建项目工地,某建材运输单位的1名工人在吊装卸货过程中被滑落的U型梁模板砸伤,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死亡。该事故涉嫌游报。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作业前未制定吊装方案;

二是未落实现场监护制度:

三是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五)2023年4月21日9时13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某别墅院内,某装修公司现场负责人雇佣3名作业人员使用电动三轮车搬运双层钢化玻璃过程中,玻璃堆部分发生倾倒,将1名作业人员的右腿压住,另1名作业人员施救时被再次倾倒的玻璃压在两次倾倒的玻璃之间,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作业前未采取防倾倒措施;

二是作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2023年4月23日11时49分左右,位于蓟州区的某公司车间顶棚安装光伏玻璃时,某施工安装单位的1名工人不慎从车间顶棚坠落,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是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高处作业;

三是施工安装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七)2023年4月26日14时31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某产业园二期项目一厂房内,劳务分包单位的1名抹灰作业人员利用移动式脚手架作业平台对顶梁完成拍浆后,在解开系挂的安全带准备下平台时脚踏空坠落地面,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搭设的移动式脚手架作业平台不规范;

二是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八)2023年4月29日11时18分左右,位于蓟州区别山镇某在建种猪场在进行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1名作业人员不慎从5层坠落,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发现的问题:

一是施工现场临边部位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夏之交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广中厂”、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单位场所的火灾事故风险和隐思,聚焦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二)深入总结分析近年建设项目事故、尤其是地铁在建项目事故教训,厘清并压实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旬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研究治本之策根治施工现场失控漏管,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劳务用工管理混乱、违意作业屡禁不止、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防护措施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等沉疴痼疾。

(三)针对近一时期涉及硫化氢场所作业显著增多的趋势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往年事故暴露出的“未辨识出作业过程中的硫化氢中毒风险”、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等问题,要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务求实效。

(四)紧盯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作业”、“无施工方案野蛮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纠改隐患,将“八个一律”、“十个必须”的要求落实落细;同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市民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安全。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5月8日防电诈班前喊话班前喊话内容

一:希望广大工友,不乱动贪心意识,不在网上刷单,朋友之间借钱确认身份在转账,不轻信甜言蜜语裸聊。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提高自己的防骗识骗能力,工友们,反诈骗行动刻不容缓,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务必要下载激活国家反诈中心APP,用智慧武装自己,与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个人的财产安全。

班前喊话内容二:电话诈骗常用手段1.冒充各级领导招摇撞骗;2。冒充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诈骗;3。利用银行卡转账实施诈骗;4.冒充熟人诈骗;5。以提供快递信息、股票、彩票资讯进行诈骗;6.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诈骗;7。利用手机短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相关费用。班前喊话内容三:手机短信诈骗手段”:1、引诱式:复制手机卡可窃。听电话?2、温情式:“温情短信”骗费不留情;3、权威式:来电要求转账,自称“公安局";4、激将式:短信骂人激你回电骗费;5、利诱式:手机充值充200送300话费两天就没了;6、提醒式:借银行名义向用户群发“消费短信”;瞄准下属:假冒书记电话诈财;瞄准领导:送你的钱务必打给我否则大家都不好过;7、苦肉计:家长收到诈骗短信自称儿女要求汇款;8、惊喜式:以红十字会为幌子骗人捐款。

交叉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进一步明确高处作业的HSE管理要求,防范高处坠落与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项目建设期间的高处作业管理,生产准备人员接手后执行《天津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3.引用文件《安全网》《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天津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4.定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括上下攀援等空中移动过程。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分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hw≤15米)、Ⅲ级(15米<hw≤30米)、Ⅳ级(hw>30米)。经过安全风险分析,由于作业环境导致风险增加,高处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5.职责HSE管理部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制(修)订和有效性、适宜性;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施工管理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项目分部、监理单位和承包商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具体执行。

6.工作要求

6.1风险评估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物体坠落的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如落脚点是否安全可靠满足作业要求,临边、洞口是否已经可靠封盖,有无合格的安全通道等;是否因同时存在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作业,或者因同时存在上、下交叉作业而导致风险的叠加或变化;安全带、安全网、生命绳、防坠器等防坠落设施本身及其设置是否合格;是否受光线、风、雨、雪、雷电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是否存在身体不适应、培训不到位、能力素质不满足要求的情况。

6.2防范措施

6.2.1项目分部应组织设计、采购、制造、施工等承包商,针对工程项目高处作业风险的控制进行策划,积极推行模块化安装,加大预制深度,尽量将平台板、格栅板、踢脚板、扶手和栏杆在预制过程中安装完,尽量减少高处作业总人数、总频次和总时间,从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3个方面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高处作业的风险。对于无法避免且危险性较大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应采取错时、错位、隔离的管理和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控制;

6.2.2进行高处作业前,应在针对性危害识别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6.2.3高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内;

6.2.4承包商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要求施工班组进行“三交一清”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风险、安全措施、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6.2.5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要求,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专门或经常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2.6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高处作业应根据作业风险特点选用适当形式的个体坠落防护装置,个体坠落防护装置包括安全带、中间连接件和挂点装置。安全带一般分为桅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和坠落悬挂安全带三种形式。作业人员使用的坠落悬挂安全带必须是全身系带;安全带必须是五点式双大钩;

6.2.7使用安全带时,挂点应牢固可靠。坠落悬挂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当需满足高处移动作业时,挂点装置可以是生命绳、导轨等形式。生命绳的设置应有专项技术方案,导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生命绳及导轨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生命绳的检验要求详见《安全网和生命绳检验作业指导书》;

6.2.8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中间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隔离层;底层应在坠落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作业面侧方可以设置硬隔离防护,亦可根据危险性大小采取安全立网和安全平网进行局部防护,并符合《安全网》的要求。安全网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标准应符合《安全网和生命绳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当坠落高度超过24m时,交叉作业的底层及通道应设双层硬隔离防护,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2.9高处作业必须有合格的登高设施通往作业点,临边、洞口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2.10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6.2.11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高处存放物件应堆放平稳,工具使用必要时应用绳系牢;

6.2.1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做与工作无关事项。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2.1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经过验收、挂合格标识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挡脚板;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临边及洞口还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要求。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6.2.14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准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6.2.15在邻近区域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过允许浓度的烟囱、设备等场合,严禁从事高处作业。如在允许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2.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应完好,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6.2.17在气温高于35℃(含35℃)或低于5℃(含5℃)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暑、防寒措施;当气温高于40℃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6.2.18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2.19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不适宜进行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条件(如六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时,严禁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复完善后才能恢复作业;

6.2.20因作业需要必须临时拆、改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由专业搭设人员实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2.21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应上下同时施工。探伤检测需要使用脚手架时,每次作业前必须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方(脚手架搭设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安全条件确认。

6.2.22高处作业中少量的临时存放工件、材料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废旧材料、杂物应及时清除;夜间作业严格执行《夜间作业指导书》;项目分部、监理和承包商应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及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6.2.23高处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6.2.24作业现场必须全过程落实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做到作业现场全覆盖,无盲区;

6.2.3许可证管理作业许可证开票人、监护人、审批人必须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应资质。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到作业所在的项目分部办理并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作为开票人。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班组(伙)长、监护等人员对现场和作业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开展JSA分析,制定和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相关人员确认签字。作业许可证审批人、监护人和接受交底作业人必须现场进行检查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作业危害识别及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并签字。监理单位负责I级、Ⅱ级高处作业的审批,项目分部HSE经理及施工经理负责Ⅲ级、Ⅳ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审批人对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进行确认签字。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时间为三天。

许可证一式四联,项目分部留存第一联,施工承包商留存第二联,监理单位留存第三联,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监护人持有第四联。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负责人填写,其中施工承包商、总承包商签发栏需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双签,其他人不得代签,严禁未到现场安全确认签批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个项目合同周期。

6.2.4高处作业人职责:

6.2.4.1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6.2.4.2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2.4.3对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而强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2.4.4在作业中如发现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6.2.5高处监护人职责:

6.2.5.1了解作业区域和周边环境和风险,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6.2.5.2接到高处作业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检查作业人员高空防护装备并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6.2.5.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监护人员应在同一作业水平面实施监护,无法做到时必须进行实时视频监控。

6.2.5.4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高处作业内容与高处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作业;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终止作业。

6.2.5.5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第二监护人顶替实施现场监护。无人监护情况下,收回高处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