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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反抗强奸,却被判刑9个月,赔偿37000,为什么还要坐牢?

 gudian386 2023-05-23 发布于山东


事情的大致经过

2019年5月30日,陕西省榆林市,一名名叫红红(化名)的20多岁女子搭便车回家。女人上车的时候,司机见红红打扮的很抢眼,而且长得也很漂亮,心中起了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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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在市区转了两圈,确定红红对当地不熟悉后,才将车子开到了偏僻的地方。路上红红发现路不对,问司机为什么感觉和平时走的路不一样。司机为了达到目的,找借口说某路段正在施工,不能通行。听司机这么说,红红也没在意,继续在车后座玩手机。

到了很偏僻的地方,司机下了车,转身对一脸茫然的红红说:“你陪我玩玩,我给你免车费。”红红狠狠地看了司机一眼,警告司机赶紧送她回家。可司机不听话,想和红红发生暴力关系,红红的反抗非常激烈,甚至还抓了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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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见无法从前排跨到后排,打开车门,绕到女孩旁边的门口,准备上车强奸红红。可因为下车太匆忙,忘了拔车钥匙,这给了红红反抗的机会。

司机下车后,红红迅速关上车门,将司机反锁在车外。这下司机彻底生气了,他极力催促红红打开车门,红红却很害怕,不敢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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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锁在车外的司机见状,再三要求她开锁,女孩始终不敢答应。司机急了,从地上捡起石头和木棍,疯狂地砸向车窗。

看到这一幕,女孩非常害怕。无奈之下,她爬上了驾驶座,发动车辆前往安全的地方。不料,当她调转方向时,马某不小心掉进了路边的一个大坑里,受了伤。

最终,司机被认定为二级重伤,一级轻伤。据此,公安机关认为女孩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女孩完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为争取从轻处罚,她赔偿了司机3.7万余元,并获得了对方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最终,女孩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对女孩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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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判的依据在哪里

许多人认为,女孩的行为显然是出于正当防卫。当时,男子已经将车子开进了荒野之中,周围空无一人。就算报警,警察也需要时间才能赶到,但危险迫在眉睫。

当时,司机正在用棍棒和石头砸窗户。他的情绪状态和行为给女孩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不仅是她自己的贞操,还有她的生命安全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对于判决书中“已放弃强奸意图”的说法,大家表示不理解。既然放弃了强奸,为什么还要砸窗户呢?如何确定他确实放弃了强奸的意图,不是假装妥协,而是藏匿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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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对女性判刑,强奸未遂的男性不用判刑?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要性,即为防止当前的违法侵权,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二是适度,即防御行为要适度,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那么防卫行为就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该法规中值得注意的一件事是该行为正在进行中。本案中,红红已经将司机锁在车外,司机对红红的违法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因此,红红驾驶司机撞伤司机,不属于正当防卫。

由此看来,红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分析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两个条件。首先,从危急情况来看,红红确实受到了马某某的威胁,需要采取一定的防御措施。然而,问题是防御措施是否相称。

这种防御行为合适吗?从立法意图来看,《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是为了保护人身权和生命权,而不是为了任何人采取过激防卫行为。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我们抵制强奸就将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这是违法的,也是违背社会公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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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红红的防卫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虽然我们可以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但这并不能成为犯罪的护身符。法律是客观的,任何犯罪都有审判和判决。对于白某某的判决,我们应该尊重判决结果,通过合法、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秩序。

法庭的意思是,罪犯说了什么?他说开门不强奸就止罪了?万一他打算把门骗开,继续作案呢?你把受害者的安全放在哪里?同理,我给法官一把刀,看他拿起武器要打我。我连忙说,放下你的武器,我不刺你,你就乖乖放下武器?

这是一个打破底线的判决。当对方拿刀刺你时,你要冷静观察,仔细分析他刀刺的方向,能不能刺到你的要害部位,判断刺的力度有多大,能不能对自己造成伤害,切不可贸然还手,否则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最后,我们应该以这次事件为鉴。遇到类似威胁时,不要轻易挑战。及时报警求助,争取更及时的救助。面对恶劣的环境,法律和整个社会都在保护你的安全。

有些事情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但是既然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处罚,那肯定是有他们的原因的,而红红也已经认罪,也就说明这个案子没有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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